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湖边有棵许愿树/作者:陈江』 『状态:已完结』 『内容简介: 这本书里记载了许许多多不一样的爱情,但一样的是阅读时的感动。读完这一篇篇浪漫而凄美的爱情故事,请你轻轻地试去眼角的泪吧。生命是如此短暂,希望籍由这些故事带给你的心灵震撼,能让你感悟到如何珍重自己的爱情,珍重那个深深爱着你或爱过你的人。   』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内容还在处理中,请稍后重1湖边有棵许愿树   从前,某个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子要上战场,与他许下一生的女孩为了他,每天默默地许下一个愿望,然后把一棵种子埋在湖边。女孩细心呵护着每一颗种子,因为她深信每当种子发芽时,随着种子所许下的愿望也就能够得到实现。   她的好友问她许下了什么愿望,她也只是摇头笑笑不作回答。   她所许的愿望只有一个——希望他能够平安……   但是战争结束了……   男孩子并没有回来……   女孩仍然执着地守护着她为男孩所种下的每一颗种子,尽管在战争结束的五年后,村里的人都劝她放弃。   父母替她物色了一户又一户的人家,女孩仍旧不为所动。   终于,她的父母被逼急了,在不理会女孩的抗议之下,他的父母硬是把她许给一户城里的人家。   女孩试过用任何的方法去拒绝这桩婚事,但都没有产生效果。   但在举行婚礼的前一晚,女孩突然不再抵抗,乖乖地穿上那让全村女子都羡妒的礼服。家里人知道她终于想开,欢天喜地的去筹备明天的婚事。   却不知道女孩其实已悄悄地下定决心,她要守住自己和男孩子的诺言。   婚礼当天,几乎全村的人都集合在丘上的教堂。   他们都衷心祝福这一对新人,但当新娘出现在地毯的另一端的时候,所有人都呆着了,新娘的礼服不是白色的,它被新娘手上的血染成红色的。   看着受伤的新娘,尽管新郎力排众议要娶她,但所有的男方家人都坚持着要退婚。   女孩终于得到她要的宁静,因为她被逐出家里和整个村子。   十年、二十年、四十年、六十年。   早在人们忘记这段故事的时候,女孩仍然默默地灌溉她的森林,尽管她已青春不再、轻灵的脚步变得沉重、乌黑的头发早就变得花白、青春的脸庞也被岁月刻下一道又一道的疤痕,但是女孩仍然没有停止。   她还是每天陪伴着她的树,直到天黑在回到自己在湖边搭的小茅屋。   女孩死的很孤独,因为她的树不能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替她叫大夫,救她的性命。   几个村里的小伙子看的不忍心,于是几个人把她葬在湖边的一棵树下。   说也奇怪,从那天开始,尽管其它的树都会随着季节的变换而有枯有荣。   但只有那棵树,据说从那一天开始就不曾再掉过一粒果子,谢过一片叶子。   仿佛周围的时间都停留在那一刻,不再流动。   从那一天起,湖边多了一个传说。   不管男女,只要能够跨越那片森林并在许愿树前埋下一颗附有自己愿望的种子,那么他的愿望一定会实现。   当然,前提是他必须是真心真意的。   听福伯说完整个故事的时候,我握住小妍的手不禁紧了一下。   小妍仿佛了解我的心意地回握了我一下。   其实我们都不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几乎整个村子的年青人都是听福伯说故事长大的。   但是今天的故事对我特别有意义。   因为,我后天就要随驻守这里的军队上战场了,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回来,小妍答应我。   她不会去送我,因为我离去的时候,她会站在许愿树前为我埋下一颗种子,   但是小妍不会像故事里的女孩那么傻。   没有人需要牺牲自己的一辈子去证明自己有多么爱地一个人。   因为那只会让你爱的人更加心疼。   “那,那个男孩子到底去那里了﹖”   这是每当我们听完故事一定会问的问题,但尽管我从八岁问到十八岁,福伯永远是用一个笑容,再摇摇头来回答我们,然后再用他的拐杖撑起自己微跛的身躯,缓缓地踱步回家,做为每次的结束。   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在每一次故事结束后发出同样的问题,因为我们相信福伯只是卖个关子,总有一天他会告诉我们男孩到底去那里了,其实我们早已不下千万次地去臆测故事的结局。   像是男孩子死了、变心了、受了伤所以没办法回来。   甚至连福伯就是那个男孩的说法都出来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妄下断语,因为我们相信,从福伯口中出来的结局,一定比我们的要更动听,也更动人。   “我想,我可以回答你们那个男孩去那了。”   听到这句话,我们每个人都转身回望这个从一开始坐在我们身后跟着听故事,却毫不起眼的年青人。   他大约二十上下,从福伯刚开始说故事时在我们身后的一棵树下乘凉。   本来也没什么人留意他,但他的惊人之语倒是吸引了我们全部的注意力。   “怎么了﹖干嘛直楞楞的看着我﹖你们不想知道后来的故事吗﹖”   年青人笑着说。“想!当然想!”   不知道是谁先说出了这句话,但是我想应该不会有人怪他的唐突,毕竟这个故事从小就在我们脑海和梦境中不知道回荡过多少次。   终于可以在今天听到整个故事,也算是给我的临行践礼吧!   正当每个人准备听年青人继续说下去的时候,福伯反而说了一句话:“也该是时候了,年青人你跟我来。你的故事,应该是先说给她听。”   说毕,他就拄着自己的拐杖,缓缓地向村子的另外一头走去。   而年青人仿佛也知悉福伯的心意,没有多问什么,只是默默地跟在福伯的身后,留下一脸错愕的我们。   但是当然,我和小妍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我们俩个很有默契的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偷偷地跟在俩人的后面,留下了更错愕的他们。   福伯缓步走着,年青人也默默地尾随在后,我和小妍也偷偷地跟在后面。福伯三不五时地向后看,显然不想让我们跟着他们,所以我和小妍也不敢跟的太近。   还好这片树林是我们从小的游戏场所,所以虽然我们一直保持一段距离,倒也不至于跟丢了。   走过了村子、越过了小溪、穿过了森林。福伯带着年青人到一棵大树的荫下。那是一棵很奇特的树。尽管当时已是秋天,周围的树也开始枯黄,但唯有它仍维持着盛夏的模样。   是许愿树﹖”年青人问。   “对。这也是她为他种的树。”福伯说。   “那么,我想我应该先介绍我自己是谁。”年青人说着,边放下了他的行囊。还有他手中捧的坛子。   “不用了。你来只是告诉她后面的故事!”福伯打断了年青人。   但年青人只是耸耸肩,轻轻地坐在树荫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继续整个传说。   其实,男孩并没有死。在战争结束之后,男孩很幸运地存活了下来,但是他并不快乐,因为在一次掩护村庄的行动当中,他发射的子弹打中了一个随同村人逃难的女孩。   子弹打在她的背上,却狠狠的击在他的心上。同伴们劝他不要负这个责任,甚至有人愿意替他“解决”整件事。   但是男孩都拒绝了,他不愿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而造就更大的错误,所以他决定负责。   男孩静静地坐在女孩的床边,尽管村人对他有所指责、同伴对他有所不谅解,男孩都只是默默承受,因为他的心全都系在女孩的安危上。   女孩终于醒了,在他不吃不喝的第五天。但是,女孩从此没有办法再走路,子弹击中了她的脊椎。   男孩为了负责,自愿肩负起照顾这个女孩的责任。在战争结束之后,男孩也没有回家,他甚至克制自己不要写信回家。   他希望女孩当他死了,那么她才可以找自己无法给她的幸福。   受伤的女孩知道男孩并不快乐,她不希望自己的不幸带给别人不幸。   男孩被她的善良感动,男孩下了一个决定,向她求婚。   就这样,他们结婚了。   时光飞逝,转瞬间这一对新人已经是一对老夫妇了。尽管年老的两人行动都有所不便,但他们仍然相互敬爱、扶持,直到老爷爷死去的一年后,当老奶奶在整理他的遗物,不经意的翻阅他的日记时,才赫然发现老爷爷根本不曾忘记过女孩。   老奶奶每翻一页,就哭一次,她心疼老爷爷的苦心,他明明就不曾忘记过那个女孩,却为了老奶奶而留在这里,而且不曾在她面前显露过他的一丝痛苦,但是在日记里,他对女孩的思念却深刻到令人心痛,也许他真正心爱的是那个女孩,但他却没让她因此受到一点委屈。   老奶奶决定要把老爷爷送回故乡。   她累了他一辈子,是该让他回去的时候了。   “就是这样。”年青人从包袱里拿出了一本日记。   “这是他用对女孩的思念写成的。另外,我还有一句话想说。”年青人说。   “老爷爷他,到死也没有背叛女孩,他虽然和老奶奶结婚,但是老爷爷从来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我也不是他们的孙子,我只不过是一直受他们照顾的孤儿罢了。”   “原来如此,你也该放心了,他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福伯一手抚摸着树,一边喃喃自语。   “还有,”年青人拿起他一直捧着的坛子。   “这是老爷爷的骨灰,老奶奶托我一定要把他埋在女孩的墓地上。”“你就把它埋在这就行了,这整片树林都是她的墓园。”福伯说。   年青人在树下挖了一个洞,小心地把坛子和日记放进去,再埋起来。   “那么,我就此告辞了,我必须赶回去和老奶奶报告。”年青人说完,对福伯微微鞠躬,就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   福伯就一个人静静地拄着拐杖,坐在树下。   也不知道了过多久,森林的雾渐渐地大了起来,福伯这时突然说了一句:“你们先走吧,我还想再坐一会儿。”我和小妍很有默契地转身,悄悄地走了。   回程雾很大,路上的景物和来程时看来完全不同。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   但是我看到除了我们之外,还有另外一对情侣在这里,我转头想问小妍她是不是和我一样看到了,没想到小妍笑笑对我说:“不管是不是『他们』,我们都没有必要打扰他们。”   我也笑了。对啊!换做是我,相隔了那么久,我也不希望被人打扰啊!   隔天,我随军队的列车离开了。小妍依照约定没有来送我,因为我知道,此时的她,正在许愿树前为我埋下一棵种子。   一个月后,我在部队里收到一封小妍寄来的信。   她说福伯走了,在他自己的床上。福伯走得很安详,因为当村人发现他的时候,他的脸上带着微笑。   另外还有一件事,原来福伯在走前交给小妍一封信,交待她在他离开这个村子的时候才准打开,现在他走了。   于是小妍打开信。   才知道,原来福伯就是当年的新郎,他一直后悔当初坚持要娶女孩过门,更后悔他没有坚持留下她。   所以他化身“福伯”,就是为了要守护着她,也为了能够让这个故事流传。   现在他等到男孩回来了,他也应该功成身退了,他毕竟守候了她六十年,他也累了,想休息了。   我一口气读完小妍的信件,把整个故事在脑海中完全地串联起来。   我被整个故事感动不已,不管是女孩、男孩、福伯、或是受伤的女孩。   他们都是真正懂爱,而且用心去爱的人。   信末,我看到小妍留下的一行字。   她说:“附注:不管怎么样,答应我,不要乱开枪2你两千年的孤寂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又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好,媒婆都快把她家的门槛踩烂了,但她一直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还没见到真正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   直到有一天,他去一个庙会散心,于万千拥挤的人群中,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反正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结果了。可惜,庙会太挤了,她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她的诚心打动了佛祖,佛祖现灵了。   佛祖说:“你想再看到踏青时那个惊鸿一瞥的男人吗?”   女孩说:“是的!我想再看他一眼!”   佛祖:“你要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   女孩:“我能放弃!”   佛祖:“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道行,才能见他一面。你不后悔?”   女孩:“我不后悔!”   女孩变成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这让她都快崩溃了。   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了,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变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走过了,当然,他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男人又一次消失了。   再次出现的是佛祖。   佛祖:“你满意了吗?”   女孩:“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下!”   佛祖:“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女孩:“我愿意!”   佛祖:“你吃了这么多苦,不后悔?”   女孩:“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地看见一个人走来,又无数次希望破灭。   要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相信女孩早就崩溃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了,她知道,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   又是一个五百年啊!   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来了!他来了!   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   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   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阴很诱人,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   他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地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   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   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这千年的相思。   她只有把树阴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千年的柔情啊!   男人只是小睡了一刻,因为他还有事要办,他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在动身的前一刻,他回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   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外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你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   佛祖:“哦?”   女孩:“这样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佛祖:“哦!”   女孩:“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   佛祖微微地点点头。   女孩微微一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   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因为这样很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生命总是平衡的,以一种我们了解或者不了解的方式。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3爱不被祝福   从前在英国有一个贫穷的农家男孩和一个皇室贵族的女孩堕入爱河。一段不被祝福的爱……便开始了……   这件事终於被女孩的爸爸发现和反对,并希望他们的爱情就此结束。有一天,男孩得知女孩患了绝症……但他却不能去见她最後一面……一个星期天早上,男孩终於忍不住,走去请求女孩的爸爸,希望能见女孩一面,对男孩来说,只要能远远地看一眼便足够!但女孩的爸爸坚决不拒绝了男孩的请求……   女孩的妈妈被男孩的真诚所感动,愿意偷偷地替男孩偷运一封信给患病的女孩。不过男孩知道如果信被一女孩的爸爸发现,她爸爸一定要对女孩的妈妈不利,所以他…….   信件的内容如下:   ThegreatlovethatIhaveforyou   ·我对你的深爱   isgone,andIfindmydislikeforyou   已不再,并且发现我对你的憎恶却   nIseeyou,   ·与日俱增。每当看着你,   Idonotevenlikeyourface;   我一点也不喜欢你的长相;   theonethingthatIwanttodoisto   ·我很想做的一件事就是   verwantedto   瞧瞧别的女孩。我从未想过要   lastconversation   ·娶你为妻。我们的最後一次约会   wasveryboringandhasnot   是那麽的无聊,而且并未   mademelookforwardtoseeingyouagain.   ·让我期待与你的再次相会。   Youthinkonlyofyourself.   你只想到你自己。   Ifweweremarried,IknowthatIwouldfind   ·如果我们结婚,我相信我一定会感受到   lifeverydifficult,andIwouldhaveno   生活是如此地难过,而且没有任何   veaheart   ·和你共同生活的愉悦,我想把我的心   togive,butitisnotsomethingthat   奉献出,但这颗心可绝对不是   neismore   ·献给你,没有人比你更   foolishandselfishthanyou,andyouarenot   愚蠢和自私,你也丝毫不   abletocareformeandhelpme.   ·能关心我和帮助我。   Isincerelywantyoutounderstandthat   我恳切地冀望你了解   willdomeafavor   ·我句句发自肺腑,我相信你能帮我个忙也就是   ottry   如果你也认为该是分手的时候了,就别尝试去   rlettersarefullof   ·求证我所说的这一切,你的来信中充满着   haveno   令我意兴索然的物事,你了无   d-bye!Believeme,   ·对我真挚的爱。再见了!请相信我,   asedonotthinkthat   我的心已不在你身上。请别再当作   Iamstillyourboyfriend.   ·我依然是你的情郎。   女孩看这封信时……眼泪也流过不停……内心的痛……更是不能形容……   她以为自己可以在临死前找到一个真心爱她的人……   谁知自己的爱人竟然在这时候写一封这样的信给自己……   她已经不住了……这时候失去了爱人就等於失去精神支柱……   在她临死前……她含着泪轻吻了男孩的画像……最後她便倒下了……   永远也不再醒来……而天空也突然乌云密布,下起绵绵细雨……   像是女孩的眼泪般……落过不停……   也许是天意弄人吧……原来女孩根本没有读完那封信……在那封信的背後……   男孩写了一句:「爱人,请你只看这封信的单数行……1、3、5、7、9、11……」   (现在请你回头再看这封信的单数行……1、3、5、7、9、11……就是加了点的行。)   如果女孩能看到这一句……回头再看这封信的单数行……1、3、5、7、9、11……   也许她也不会含泪而终……   男孩知道女孩去世的消息……心如刀割……   有一天,男孩走到女孩的墓碑前坐下……伴着死去的女孩……他唯一心爱的女孩……   男孩坐在女孩的墓碑前不走,不进吃,不休息……不久,男孩也郁郁而终……   他死时双手紧抱着女孩的墓碑……   因为女孩的墓碑是在深山内……所以没有人发现男孩的尸骸……   一年後,女孩的墓碑旁长了一棵大树,   这棵大树日日夜夜为女孩的墓碑挡风挡雨挡阳光,像在守护女孩的墓碑……   可能男孩已化成这棵大树……生生世世保护他「心爱的女人」!   希望你能感受到段文章的精蕴4一张生命的车票   现在,遥想20年前蓝光闪过的夜晚,仍隐隐感到恐怖和悲戚……7月28日,是我们刚刚结婚后的第4天,我们本来已经计划好,利用婚假的剩余几天去北戴河、秦皇岛好好玩一玩,两张火车票已经买好,就放在床头柜上。这个建议是我提出来的,就在灾难降临的前一天提出来的。   我对他说:我在唐山生活了25年,还没有迈出过唐山市的大门,我想去北戴河,可以吗?他轻轻地抚摩了我的头,笑吟吟地说:为什么不可以呢,今后只要我们能挣到钱,我每年都和你到外地玩一次,让你走遍全国。我满意地笑了,说:今年我们两个人,以后就是我们3个了。他听了我的话,眼里闪着希望的光芒,轻轻挽着我的手臂,在屋里转了几圈。   吃过晚饭,我们在一起准备好了行囊,就甜甜地进入了梦乡。不知睡到什么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俩穿着鲜艳的泳衣,携手奔向蓝蓝的大海,在清凉的海水里上下起伏,随波逐浪。忽然间,一阵大浪向我们压来,并且伴随着震天动地的吼声……当我挣扎着睁开眼时,周围漆黑一片,仿佛整个天空都坍塌下来一般。这时我听到了一个痛苦的呻吟声,是他的,就在我耳边。恐惧一下子袭遍了我的全身。我听到了他扭曲的声音。我……被……压住……了。我几乎带着哭腔不知是问他还是问自己:这是怎么了?房子塌了吗?难道是地震了吗?我说对了,是地震,一场灾难性的地震发生了。我想做起来,想弄清怎么了,可我刚刚一抬头就重重地撞在了上面坚硬的水泥板上,差点晕过去。我只好让手在他身上一直摸过去。在水泥板和他身体相交的地方,我摸到了粘粘的、掺杂着碎沙石颗粒的液体。血!从他身体里浸出的浓浓的热血。我哭了,几乎是嚎啕大哭。我紧张地问:疼吗?他说不疼。然后他用另一只没有压伤的手牢牢地抓住了我颤抖的手,关切地寻问:有没有……东西……压在你……身上?我活动了一下身体,告诉他没有。他说那就不要哭了,我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必与天斗与地斗,现在正是天地考验我的时候,我一定能战胜它们!我紧紧地贴在他身边鼻子酸酸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需要说笑话。我们仰脸躺在床上,用两个人的3只手臂一起身上推那块水泥板,试图把它推开。然而失败了,水泥板像焊在那里一样,纹丝不动,只有几粒沙尘哗哗落下来。他鼓励我别怕,过一阵会有人来救我们的。我告诉他:只要在你身边,我什么都不怕。枕头下的手表“嗒、嗒”地敲击着狭小的空间。我用手向另一侧摸去,幻想能摸到一丝光明,摸到一线生的希望。水泥板,还是水泥板;砖块……我几近绝望,生命的支柱一瞬间像房屋一样坍塌了。真的不甘心走向死亡啊,我们刚刚结婚还不足4天呐,蜜月还需要没有度完,我还没有生过孩子,女人做的事情还没有做完,今后的路还应该很长,对,还有北戴河、秦皇岛,还有那两张车票,就放在床头柜上。车票,使我产生了新的动力和勇气,于是继续摸索。床头柜——车票——我真的触摸到了一张硬纸板,真的是车票!我欣喜万分地把车票攥在手里,激动地摇着他的肩膀:我找到了车票!他也很高兴:两张,车票?我心头一沉,一张,可另一张呢?另一张车票被套水泥板牢牢地压住了,只露出极度小的一角,我试图把它拉出来,却几次都未如愿。我无言以答,默默地流泪。他好像什么都知道了:不要紧,我们可以……再买一张……沉重的水泥板一端压在他身上,一端压在床头柜的车票上,两上支点子为我留下了一块赖以生存的空间。不知什么时候,表的“嗒嗒”声停止了,我们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时间,也不知道外边的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除了一张车票和一个他,我什么都没有,就连一点点的生的希望都在渐渐稀释、融化。肚子“咕咕”地叫个不停,嘴唇像干裂的土地,四肢瘫软无力,眼里闪着眩晕的亮星。   似乎他已经意识到了我的信念正在一点一点地崩溃,便开始身我讲述外部世界的故事;北戴河的海滨清爽怡人,海是湛蓝的,人是欢乐的;美丽的西双版纳聚居着很多少数民族,每年一度的泼水节异常热闹;橘子洲遍地生长着橘树,秋天的橘子水分充足,甘甜如蜜……他讲述的每一段情景都让我产生许多遐想,仿佛大海就在眼前,泼水节的水就泼在我的身上,橘子就在我的唇上滋润……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我身体内涌动,一个生命的光环在眼前扩散,越来越大,越来越亮。他用生命的余辉,为我点燃一支希望的蜡烛,这支蜡烛一直照耀着我走出地狱之门,重返光明的人间。7月31日清晨(这是后来才知道的),压在我们头顶的水泥板被掀开了,一道阳光瞬间泻在脸上,我仿佛一下子从梦里醒来,竟意外地喊出了声音:我们活了!当我急急地附在他身边时,映入眼帘的一幕突然间让我变傻了:他的右半部身体完全被砸成了肉泥,殷红的血凝固在废墟的石堆里。他只看了我一眼,嘴角渗出一丝浅浅的笑纹,就闭上了双眼。   他以最顽强的精神、最坚韧的毅力和最深切的爱恋,陪伴和激励我度过了最艰难、最黑暗的3个昼夜,然后,他才安心地走了。当我的身体复原不久,我也离开了唐山——那座令我城市。随身带走的,只有一张车票。20年过去了,20年的岁月里我没有去过北戴河、秦皇岛,甚至没有离开过现在生活的城市。没有他的陪伴,我将不会再去任何一个地方。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知道人不可能再有来世,可我又总是在想:如果真的能有来世,该多好,我们重将成为眷属,携手走遍天涯海角。那张车票我至今还需要完好无损地保存着,我相信,定将有一天,它会带我跳上隆隆作响的列车,驶向他的5你肩膀上有蜻蜓吗?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   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白天,男孩就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晚上,他就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他已经哭干了眼泪。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仍然昏睡着,而男孩却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仍苦苦地支撑着。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的男孩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执着的男孩一个例外。上帝问他:“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男孩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很快醒过来,但你要答应化作三年的蜻蜓,你愿意吗?”男孩听了,还是坚定地回答道:“我愿意!”   天亮了,男孩已经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蜻蜓,他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飞到了医院。女孩真的醒过来了,而且她还在跟身旁的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他听不到。   几天后,女孩便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着男孩的下落,但没有人知道男孩究竟去了哪里。女孩整天不停地寻找着,然而早已化身成蜻蜓的男孩却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承受着她的视而不见。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蜻蜓不得不离开这里。于是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女孩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用细小的嘴来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弱小的身体还是不足以被她发现。   转眼间,春天来了,蜻蜓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她那熟悉的身影旁站着一个高大而英俊的男人,那一刹那,蜻蜓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人们讲起车祸后女孩病得多么的严重,描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爱,还描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了女孩已经快乐如从前。   蜻蜓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在海边看日出,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日的恋人。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着,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三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就在最后一天,蜻蜓昔日的恋人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   蜻蜓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蜻蜓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叹息着:“你后悔了吗?”蜻蜓擦干了眼泪:“没有!”上帝又带着一丝愉悦地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蜻蜓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蜻蜓吧……”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你的肩上有蜻蜓6哑夫妻   他是个哑巴,虽然能听懂别人的话,却说不出自己的感受。她是他的邻居,一个和外婆相依为命的女孩。她一直喊他哥哥。   他真像个哥哥,带她上学,伴她玩耍,含笑听她叽叽喳喳讲话。他只能用手势和她交谈,可她能读懂他的每一个眼神。从哥哥注视她的目光里,她知道他有多么喜欢自己。   后来,她考上了大学,他便开始拼命地挣钱,然后源源不断地寄给她。她从没拒绝。终于,她毕业了,参加了工作。然后,她坚定地对他说;“哥哥,我要嫁给你!”   他像只受惊的兔子逃掉了,再也不肯见她,无论她怎样哀求。她这样说:‘’你以为我同情你吗?想报答你吗?不是,从12岁我就爱上你了。”可是,她得不到他的回答。   有一天,她突然住进了医院,他吓坏了,跑去看她。医生说,她喉咙里长了一个瘤,虽然切除了,却破坏了声带,可能再也讲不了话了。病床上,她泪眼婆娑地注视着他。   于是,他们结婚了。很多年以后,没有人听他们讲过一句话。他们用手、用笔、用眼神交谈,分享喜悦和悲伤。他们成了相恋男女羡慕的对象。人们说,那是一对多么幸福的哑夫妻啊!   爱情阻挡不了死神的降临,他撇下她一个人先走了。人们怕她经受不住失去爱侣的打击来安慰她。这时,她收回注视他遗像的呆痴目光,突然开口讲话:“爱人已去,谎言也该揭穿了。”   人们惊讶之余,都感叹不已,这是一份多么执著的、深厚的、像童话一样的爱呀!从此,她不再讲话,不久也离开了人世。恋爱中的男女仍会拿他们当做谈论的话题,他们常说,你听过那对哑夫妻的故事79朵郁金香发   男孩和女孩在学校的联谊会上相识了,在目光相触的那一瞬间,男孩便认定这女孩便是值得自己去爱一辈子的人,从女孩的眼神中,男孩相信她也有同样的感觉。但感情受过挫折的男孩并没有直接向女孩表达自己的爱慕,他对自己说,时间还长,再等等吧。   它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男孩一直把自己的爱藏在心里。这样过了一年多,男孩终于鼓足了勇气,决定向女孩吐露一切。她把女孩约出来,对她说:“你知道吗?我一直在爱着你!从看见你的第一天起。”女孩先是一楞,然后低下头喃喃地说:“对不起,不久前我已经接受了另一个男孩子了爱了,我真的不知道你会爱上我的!”说完就跑开了,她没有让男孩看见她眼中的泪。男孩站在风中,站了好久好久。   又过了好多年,男孩依然深爱着女孩,虽然她已为人妻。男孩从朋友那里打听到女孩的住址,每年女孩的生日,男孩总要精心挑选九朵郁金香送给女孩,他并不知道女孩喜欢什么花,但自己最喜欢郁金香了。每次送花他都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和住址,他不想去破坏女孩的生活。   但有一天,男孩突然从朋友口中得知女孩的生活并不幸福,离过几次婚,现在还是单身。   男孩既心疼又高兴,心疼女孩这几年的辛酸经历,高兴的是自己终于又有机会了。男孩到花店精心挑选了九朵郁金香,他决定这次要亲手把花送给女孩,诉说这些年对她的苦恋。当服务员把花交给男孩时,从没有过的笑容绽放在男孩脸上。   上天总爱捉弄世间的男男女女。九在男孩刚走出花店后,一辆逆向驶来的卡车把男孩撞到在血泊中。女孩收到男孩的花时,也得到了男孩的死讯!女孩的心碎了,这些年来女孩何尝不是在想着男孩啊!女孩躲在自己的房中,哭了一夜,任泪水把那郁金香点缀的无限凄美。   女孩知道,她失去了这一生中最真和最难求的爱!而再也不会醒来的男孩永远也不会知道,女孩最爱的花正是郁金香8窗棂上那束雏菊花   那年冬天,我认识了他……   南方的冬季没有雪,只有卷着树叶儿瑟索的寒风。风中,我在街上慢慢地走,忽然在拥挤的人潮中有一个他,他是那么的与众不同!高挺的鼻梁,深沉的眼睛,紧闭的嘴,脸部的轮廓如同大理石雕像棱角分明。头发好长,半遮着眼睛,在风中显得有点凌乱。身着单薄的黑色长风衣,骑一辆青灰色的旧山地车。我情不自禁地盯望着他。他看了我一眼,好冷的眼神!令我整个人都被冰住了似的。待我清醒过来时,他已走远了。   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忘不了那双深沉的眼睛和那辆旧山地车。这世上也真有这样的巧事,几天后,我竟又看见了他的那辆青灰色旧山地车,就在我的窗下。我的心莫名地狂跳起来,后来知道他就住在离我窗子不远的那座小房子里,是刚刚搬来的。   于是那个冬天,窄窄的小窗口总有我最爱的风景。每天傍晚,我都呆呆地站在窗前,隔着窗纱等待那个高大而熟悉的身影。夕阳下,他骑着山地车飞来了,于是我开始屏住呼吸,生怕惊动了他。等他把车停放在我窗下离去后,我才依依不舍地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小小的心灵也随之而去,飞得好远好远,那种感觉像在做梦。   冷清的冬夜我不再寂寞,因为有他的吉它为伴。那是怎样的琴声呵!如泣如诉,美丽而孤独。我总是用心去聆听,常常听得泪流满面,随着他的琴声沉醉在这无尽的黑夜里。如果哪一夜听不到他的吉它声,我就会担心,他是不是病了?我知道我对他确实有一种感情,纯真而执著。他与我身边的男孩子不同,像一个迷,让我禁不住要去猜,去读懂他。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名字,虽然他没对我说过一句话,但只要每天看见他,听他的吉它声,我已很满足了。   匆匆,寒冷而迷人的冬在他那宽阔的背影中溜过,春天来了!   望着窗外春色葱茏,我忽然有一种冲动。于是,我采来一大捧雏菊花,用丝带把它们扎起来,轻轻地扎,把我的心也扎进去,细细地打个蝴蝶结,把我的情也系起来。   揣着一颗跳动的心,我把雏菊花放在他那辆青灰色的山地车上,忽然,见他的脚步声从屋里出来了,我一惊,菊花掉在地上,顾不得捡便飞也似的逃回家。站在窗前,我一遍遍地骂自己没用。这时,他已来到车前,弯腰拾起雏菊花。我的心像只兔子,我的脸在发烫。我们的目光相遇了,我糊里糊涂地喊了句:“我的!”语音刚落,我后悔了,愣愣地望着他。他走了过来,捧着那束雏菊花:“很美——”他平静地看着我,“但摘得太早了,若晚些,会开得更艳。”说着,他把那束雏菊系在我的窗棂上,默然离去。   那以后的日子,我不再悄悄地等他归来。系在窗棂上的那束雏菊花我也一直没有取下,等它们自己慢慢风干。他说得对,摘得太早了,若晚些会开得更艳。***依然,我不再做梦……直到有一天,他要走了,他家来来回回搬了几天东西。   在一个夕阳如血的傍晚,我叫住他,他有些吃惊,问:“有事吗?”我不出声,满腹的话语不知从何而起,目光如水地望着他。他的眼睛像深沉的黑海,那么深,那么遥远,我的水永远也汇不到他的海里。他也默默地看着我,许久,他说:“你的雏菊花为什么还挂着,都枯了。”我淡淡地笑:“因为这花里锁着个故事。”“什么故事?”“你不会明白的……”我有些无奈。“我要走了。”他说。   “……一路顺风。”我用了好大的力气终于说出这句话,长长地舒了口气。   “谢谢。”他露出了一个微笑,我知道这是给我的。   “谢谢。”我在心中回答他,无力地回转身,发现眼睛已经湿润了,模糊的世界中,那束枯黄的雏菊花在窗棂上晃动着,晃动着9心底永远的百合   就算天空再深看不出裂痕   眉头仍聚满密云   就算一屋暗灯照不穿我身   仍可反映你心   一个阳光刺眼的早晨,我坐在前院的藤椅上,感受着阵阵随风吹来的淡淡花香,是百合的味道。   我一直都很喜欢百合那种淡淡的香味,沉浸在其中,很自然的就会觉得心情舒畅,好像什么烦恼的事都消失了一样.闭上了眼睛,我用脸和鼻去感受这种香甜,老爸因为知道我喜欢闻百合的香味,所以特地订了一张藤椅摆在前院,为的就是让我方便在这里汲取花香,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是一只蜜蜂,无时无刻想窃取香甜的花蜜。一阵门铃声响起,我张开眼睛,慢慢的走向大门,不知道是谁一大早就跑来我们家拜访了。门一打开,一个看起来大概有180公分的男孩子朝我有礼貌的点头。真高,害我这个矮不隆冬的158小女子还需要抬头看他:「呃~请问你找谁?」   「请问一下,这里有一个Penny小姐吗?」   「有ㄚ!她是我姐姐。有事吗?」   男孩露出一个欣喜的笑容,笑开一口白牙。   「真是太好了,我可以跟她见个面吗?」   「请问你是...。」   「我是Daisy的哥哥。」   Daisy?怎么好像很耳熟一样。男孩的笑很诚恳,我发现他在笑的时候,眼睛会一闪一闪的发亮。   [就是下个月要接受妳姐姐捐赠眼角膜的小女孩。」   我愣了一下,为了他说的话。   「我知道我很唐突,就这样冒冒失失的跑来找你们,但是我一听到妳姐姐愿意捐眼角膜给我妹妹时,我简直是太高兴了,所以我想我无论如何都必须来一趟,亲自向妳姐姐道谢。」   我虚弱的笑了笑。这男孩在搞什么东西ㄚ?居然要来谢谢我姐姐,他不知道人死了之后才可以捐眼角膜的吗?他这是在咒她早死?   「呃~我想你会不会找错时间来谢了?或者,你根本不应该来这一趟的。」   「可是我...。」他马上发现自己的错误了。   不起,我没有任何意思,我只是...」他的脸红到耳根,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该怎么道歉好。   我叹了口气:「算了,我相信你不是存心的,你还是回去吧!」   「真的很对不起,我是一时高兴过头了,我们等了这么多年,才有人肯捐眼角膜...,呃!我是说...」男孩连话都说的支离破碎的。   看着他一副慌慌张张的样子,我很好心的解救了他:「我明白。」   男孩抹抹额上的汗,诚恳的说:「真的谢谢妳。」   看样子他是真的很紧张。   太阳忽然变得很刺眼,男孩额上的汗像怎么擦也擦不完,我递给他一条手帕:「拿去用吧!」   「呃~可是会弄脏的。」   「洗完再还我吧!」   「谢谢。」男孩小心翼翼的接过手帕,像手帕会一不小心就被撕破一样。   其实我不怪他,当初在签捐赠卡的时候,我们就想过可能会这个样子。人都是自私的,知道对自己有好处,他们怎么还会记得别人的痛苦?再说,如果我们真的很介意,也就不会签那张卡了。   「我叫Nick,妳呢?」男孩又露出先前的诚恳笑脸。   「我叫Xanthe。」   真的不可以跟妳姐姐见一面吗?」   他看我似乎不太高兴,马上又说:「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纯粹想谢谢她,她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希望。」看他一副感谢的都快跪下来膜拜的样子,我忍不住的问:「你妹妹是怎么失明的?」   一提到这个,Nick本来充满光彩的眼睛马上黯淡了下来:「车祸。在她10岁的时候发生的一场车祸,害她从此失明了5年。」   「喔!」我淡淡的回了一声。其实大家都有自己的一个悲哀际遇,只是看事件的大小,和发生的长短罢了。   Nick忽然捏紧了拳头,一副痛苦到极点的样子:「都是我,都是我要不是我骑车不小心,Daisy也不会...」原来是这样,难怪他一听到有人捐眼角膜就高兴的跑来我开始同情起眼前的男孩。   「算了,事情过了就好了,反正都有人要捐眼角膜了。」我过于平淡的口气可能吓着了他,他以为我是在嘲讽他:「对不起,居然跟妳说这种事情,妳一定觉得我很过分吧?」   「其实也还好啦!反正签捐赠卡是自愿的。人都要死了,留一些有用的东西给需要的人也好。」我说这些话是出自内心的。本来就是了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何止是钱而已,所有的东西不都这样吗?与其让它们一起腐化败烂,不如让它们有另外发挥的空间,所以我们全家都这么做。   「那,我可以跟Penny见一面吗?」男孩还是没有忘记他来的主因。   我偏头看了他一下,发现他紧张的样子居然挺可爱的.   「好ㄚ!可是她现在不在家,你下次再来吧!」   说完我正准备将门关起来,他忽然伸手挡住了.   「那,我还可以再来吗?」他的眼睛写着期盼,又恢复刚才的光彩。   「你这么想跟我姐道谢的话,你就来吧!」   「那可以顺便来看妳吗?」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脸有点低下来,不过因为我实在矮他太多了,所以他脸上的微微红晕还是让我看的一清二楚。   「好ㄚ!随时欢迎。」回给他一个甜甜的笑,我将门慢慢关上,也将他盼望的脸一并关在门外。   让这口烟跳升,我身躯下沉,曾多么想,多么想贴近你的心和眼口和耳,亦没缘分....   我都捉不紧隔了几天,我从二楼的窗户看见了Nick。他正在我们家门口附近徘徊,一副想靠近又不敢靠近的样子。他注视着我房间的窗户,忽然发现站在窗帘后的我,他有点不好意思的朝我点点头,我对他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他挥了挥手,像在叫我下去,大概又是想来找姐姐的吧!开了门,发现他脸上的笑容比第一次看到的还要灿烂:「早安,Xanthe。」   「我姐还在睡喔!你要找她吗?」拉了拉身上披着的薄衬衫,虽然有阳光,不过我还是觉得有点凉意。   [是吗?不过我今天不找她。我想这样还是很冒失,她心里可能会觉得很不舒服吧!」   「喔!那你今天来是要干吗?」不找姐姐了?那来做什么?   「我是来找妳的ㄚ!」他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我不禁一愣。   「什么?」   「是妳自己说的ㄚ!随时欢迎我来找妳的。而且我可以把我的感谢用在妳身上妹代姐受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他说的振振有词。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什么妹代姐受的,亏你想的出来。」   他搔了搔头:「这么说应该也可以通啦!妳想不想出去?」   「出去?」我迟疑的看了他一下,再回头看了家一眼。   「几个钟头就好了,我看妳好像都待在家里,没有出去晒太阳,脸都白成这样了。」   看到Nick不赞成的眼神,我忍不住跟他顶起嘴来:「这个是现代美女的标准,你没听过一白遮三丑吗?白一点才比较漂亮。」   「是喔!不过偶尔还是要出去晒晒太阳比较健康。走吧!我带妳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他盈满笑意的眼,竟像深邃的黑洞一样,将人没有重力的吸引过去。他牵出停在一旁的...「脚踏车?」我怀疑的看着他。   「对ㄚ!自从我妹出车辆后我没再骑过摩托车。」   Nick的声音有点闇哑,不过他很快的就恢复正常:「骑脚踏车有很多好处的,不但可以健身,又很方便,不用到处找停车位,被偷了也不会太心疼。」他自得其乐的笑容,让我觉得有一点点的心疼,这是一个怎么样自责自己的哥哥ㄚ!   为了自己的一时不小心,赔上妹妹的光明,他是多么的抱歉,多么的愧疚。   「那你要载我啰?」我故意俏皮的说,想冲淡那一份淡淡的悲伤,毕竟他妹妹下个月就可以重见光明了。   「那当然。」   我坐在他的脚踏车后座,觉得自己好像几百年没坐过脚踏车了。不,应该是说第一次让人家用脚踏车载。   「坐好了喔!」他开始慢慢的踩动踏板,身旁的风景也开始缓缓倒退,像是在看一部慢动作的风景记录片,而且还很有临场感,风拂过我的脸,电线杆上还有麻雀在叫。他转了个弯,骑进我们的公园走道,路旁种满了花花草草,我最喜欢来这里沉浸在花的香气中总会让我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忽然他大喊一声:「坐好喔!」碰的一声,我们骑过一个大窟窿。差点掉下去的我,死命扯着Nick的衣服:「你干吗ㄚ?小心一点啦!」   「害怕啦?骑脚踏车是这样的嘛!」他坏坏的嘲笑我。   我轻搥了他一下:「所以才叫你小心ㄚ!」   「我是很小心ㄚ!」他不满的把头整个转过来看我。   我尖叫了一声,慌忙拍打他的背:「看路看路!」   「知道啦!紧张~。」   正紧抓着他的我,没有注意到Nick嘴边有一抹宠溺的微笑。   他故意骑的歪歪斜斜,惹得我频频尖叫,甚至还表演一些特技,像什么翘前轮ㄚ!放手骑啦!总之就像杂耍团一样。骑完一趟回来,我早就汗流浃背,精疲力竭了。我们把车停在一旁,两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聊天。   「累了吗?」Nick看着我因尖叫连连而涨红的脸。   「当然,叫了快一个钟头,能不累吗?」我没好气的回他一句,顺便白了他一眼。「呵呵,这样不是比较健康吗?妳的脸色好多了呢!」还是那种笑意盈盈的样子,让人想生气都没有办法。我只有冷哼一声,显示自己的不满。他闷闷的笑了起来,拧了我的脸一把,我有点吃惊,却没有表现出来,他的动作很轻柔,彷佛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一样,我不知不觉接受了他宠溺的表示。   「对了,可以问妳一件事吗?」   此刻的时间彷佛连空气也凝集了,整个天地只有我们俩个,舒服的让人迷醉。   「嗯~」我懒懒的用鼻音回他,这么美丽的地方,   怎么美丽的一刻,我几乎忘了自己只是凡人。   「妳姐姐生的是什么病?」我半闭的眼倏地睁开,脸上的线条有些许的僵硬。「她...」   「怎么了?不能说吗?」Nick体贴的说:「那我不问了。」   「不是不能说,她是...」我沉默了一会儿   最后才慢慢的将话吐出自己的唇:「血癌...」   Nick怔了一下:「血癌喔!那她有接受治疗吗?」   「有,但是医生说她发现的太慢,生存的机会不大。所以她放弃化疗,她说她不想失去尊严的死去,她希望自己是在很美丽的状态下死的。」我慢慢说着,彷佛说的是别人的故事,语气中没有太多的悲伤和难过。   「...」   「其实这样也好,她一向都很爱漂亮的,反正都没办法挽回了,我们就照她希望的去做。」   Nick伸手过来,将我轻轻揽住,给我一些不哭的力量。   「有时候世间的事就是这样,你想,总不会轮到自己的,偏偏就是这么巧,巧的人措手不及,根本没有时间应变,最后只能顺其自然。老天想要我们的生命,就拿吧!反正总是要还给祂的,只是早晚而已。」我淡淡的说,像是看透一些不能强求的世间事。有些事,就算你再怎么哭喊着不公平,还是无法改变一丝一毫,累的是自己。「我明白,妳姐姐真的好坚强,在受到病魔折磨时,还会想到要帮助别人,我真的很感谢她肯把眼角膜留给我妹妹。」   Nick真心的说。我对他笑笑,正想说些什么,却突然剧烈呛咳了起来:「咳咳。」   「妳没事吧?」他着急的轻拍我的背部:「感冒了吗?」   我虚弱的朝他笑笑:「大概吹了风吧!」   「那我们回去了。」   他站起来签了脚踏车,我朝他祈求的问:「我可以骑吗?」   「妳要骑?妳不是不舒服吗?」他有点担心。   「我好多了。拜托,我想骑。」我看着他,眼里是一片期待的祈求。   「好吧!我在后面帮妳踩。」   跨上脚踏车,我把脚放在前面的横杆,只负责控制方向,Nick则坐在后座负责踩踏板。我只是想重温这种迎风的感觉,虽然我方向控制的很差,常常快要撞到树或是摇摇晃晃的,可是我却觉得很愉快,比自己一个人骑还要愉快,也许是因为后面还有Nick一边踩踏板,一边害怕的哇哇大叫。   好轻松,人好像要飞了起来一样,这种感觉像是我会随风飘扬一般Nick紧紧抓住我,他是怕我下一秒就不见了吗?还是也担心我会飘走?   只觉得今天的时间好像过得很快、很快。   害怕悲剧重演我的命中命中   愈美丽的东西我愈不可碰   历史在重演这么烦嚣城中   没理由相恋可以没有暗涌   其实我再去爱惜你又有何用   难道我这次抱紧你未必落空   好几天,我知道Nick又来过我们家找我,可是我都没有出去见他。最近心里很烦,有些事情我必须想清楚,目前的我,没有办法面对有着一双纯粹眼睛的Nick。这个下午我又坐在藤椅上,可是很奇怪,我却闻不到百合的香味,是花枯了吗?还是我变了?   一只只会飞翔的蜜蜂遗忘了花蜜的美味,而去追寻另一个永远靠近不了的太阳吗?我怔怔的看着眼前的百合,忽然一个重物翻落的声音吸引了我,我看见一个男孩从我们家的围墙翻了过来,是Nick。我意外的看着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走向我:「妳怎么这几天都不见我?」   着他灿亮如星的眸子,我说不出任何的谎言。   「妳在躲我,为什么?」他的眼中有一丝痛苦,我最不愿意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   「我不想你痛苦。」我小声,淡淡的说。   「我痛苦?我为什么会痛苦?」我低着头,不肯回答他的质问。   忽然他一把拉起我:「走,跟我走。」   「你要带我去哪里?」我被他半拖半拉的到了一家医院,我们在庭院里看到一个长相清丽的少女,穿着病袍,安静的坐在白椅上。   「Daisy。」   Nick轻唤一声,像吓到她一样,少女将她的脸转过来,秀气的脸上有着欣喜,而她那双应该很美丽的大眼睛里居然是一片空洞!   「哥,你来啦!」   「对ㄚ!我还带了朋友喔!」   「朋友?」她怀疑的把脸偏一边。   望着她没有灵魂的眼睛,我的心一紧,她该是个多美丽的女孩ㄚ!却是这么惨淡的在医院里,过着没有色彩的日子。   「妳好,我是望我的声音没有带哭腔。她循着我的声音,将脸转向我,脸上是纯真无邪的笑容:   「妳好,我叫Daisy。」   「妳们聊一聊,我去买个饮料。」Nick深深看我一眼后就离开了,   留下我和姐姐。」Daisy拍拍她身边的空位,我默默的坐到她身边,她好像很兴奋的看着我:   「我想妳一定很漂亮,Xanthe姐姐,对不对?」   「为什么这么觉得?」她是一个很容易惹人怜爱的女孩,如果没有缺陷,一定很完美。   「因为声音ㄚ!妳的声音很好听,所以我想妳一定长的很漂亮。」   「谢谢,Daisy,妳也很漂亮。」我衷心的说。   「是吗?我不知道,因为我已经5年没看过自己了。」   她的声音里有一点淡淡的难过。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她,她却反而先展露脸:「可是没关系,哥哥说我下个月应该就可以看到自己还有哥哥了,我好期待喔!」   她的笑灼伤了我的心,我咬着下唇没说话。   「好感谢那个捐眼角膜的姐姐喔!哥哥说她是个大好人,叫我要永远记住她的恩情。这种事我哪需要他提醒我ㄚ!我又不是不知感恩。」她朝我皱皱鼻子,一副可爱撒娇的样子。   「我也很希望看到妳喔!Xanthe姐姐。」   「我?」我被Daisy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   「对ㄚ!因为我觉得妳一定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而且哥哥从来没有带人来看过我,妳对他一定很重要。」   原来如此,这就是Nick带我来找Daisy的原因。   「我想...,如果妳看得到的话,一定是一个最美丽的女孩,要好好珍惜得到的一切喔!」   「我会的。Xanthe姐姐,到时候妳一定要来看我喔!」   我笑了笑,突然问道:「妳最喜欢什么花?」   「我ㄚ?在我还没失明的时候,最喜欢玫瑰了,漂亮又好闻。Xanthe姐姐,妳呢?」   「我,我最喜欢百合了,那种白色的像天使一样纯洁的百合。」   我看着远处,像是眼前有一大片百合盛开一样。   「像天使ㄚ?好像很漂亮。」   Daisy安静了一下,似乎也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好,我决定了,我也要喜欢百合。」   听到她稚气的话,我摸了摸她的头发,她真的是一个很可爱,很纯真的小女孩。   「饮料来啰!」   Nick忽然出现,把饮料拿给我们,他的视线灼热,逼得我只能低头藉喝饮料躲开。   在好不容易把Daisy哄睡后,我们相偕走在医院的庭院。   「Daisy她很喜欢妳。」Nick说了第一句话。我没有说话,仍是专心的走自己的路。「妳也能喜欢她。」   「她很可爱。」我真挚的说道。   「那我呢?」他出其不意的问。   「也很可爱。」   他有点失望:「男生不喜欢被说可爱的,感觉很幼稚。」   我没有说话,他叹了一口气:「我带妳来看Daisy的原因是因为妳明白,妳虽然失去一个姐姐,可是多了一个妹妹,也许意义差很多,却不至于让妳太悲伤。」   我的脚步停了一下,原来不只是Daisy说的那个原因而已。   「妳到底还要我怎么样?妳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遥远?」   Nick忽然抓住我,痛苦的问着。   我淡淡的看他一眼,悄声问道:「你知道Xanthe的意思吗?」他摇摇头。   「是金黄色头发的意思,在希腊,金黄色头发又代表飞的意思。你知道吗?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只蜜蜂一样,总想到处去飞,飞ㄚ飞的,也许有一天,飞到某一个地方,我就不会再回来了。」   gt;我的视线迷离,彷佛面前又出现一大片白色百合田。   「这是什么意思?妳要飞去哪里?」Nick抓紧我好像随便要飞离的身体,着急的问。   「我不知道,也许哪里都飞不了。」我的眼睛应该跟Daisy一样,没有灵魂存在的痕迹。   Nick颓然放下手,缓缓的转身:「我送妳回家。」   一直到Nick的脚踏车离开我的视线,我的泪才慢慢流下,对不起,Nick。   仍静候着你说我别错用神   什么我都有预感   然后睁不开双眼看命运光临   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   一个半月后,Nick带着恢复光明的Daisy到了我家。   一开门,Nick发现来应门的是一个陌生的女子:   「妳好,我是Nick。这是我妹妹Daisy,我们承蒙Penny小姐捐赠的眼角膜,我妹妹才可以重见光明,所以我们想当面来答谢,也希望能为Penny小姐上柱香。」   陌生女子用一种深不可测的眼神看着他,忽然开口说:「我就是Penny。」   「什么?」Nick和Daisy吃惊极了。   「捐赠眼角膜给你妹妹的,其实是我妹妹,Xanthe。」   Nick如遭雷殛的看着Penny。   「一开始,我妹妹就是用我的名字骗你们,因为她说她希望捐了之后大家才晓得到底是谁捐的,   她不希望别人把她当病人看。」   「怎么会,怎么会,她是那么的健康...。」Nick受不了打击的喃喃自语。   「她没有接受治疗,说想要在家安安静静的离去,其实她走的时候很安详,并没有什么病痛。」   Penny咬着下唇。   「难怪她随便动一下就咳嗽,脸色永远那么苍白。」Nick此刻觉得自己像个残忍的刽子手。   「你不用自责,我妹妹是因为在乎你,所以才瞒着你,她希望在你面前,她永远都是最完美的,所以她慢慢疏远你,为的是希望你不会因她受伤,而且也会永远记得她最美的样子。」Penny的泪在眼眶打转。   一旁的Daisy已经痛哭失声,没想到捐眼角膜给她的,居然是那个还来不及见到的漂亮姐姐。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Nick狂声大吼,似乎濒临崩溃。   「你跟我进来。」Penny带着他进到客厅。   直到亲眼看见灵位和遗照,他才相信了。   跪倒在地,从他眼中流出透明的液体,慢慢的滑过脸,再滴下地板,渗入地面,蒸发..   「她留了封信给你。」Penny将信拿给他,他颤着开,一张白纸上只写着三个大字:对不起。Nick再也忍不住的放声大哭,将纸紧紧锁在胸前,彷佛这是他的爱人。   「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没有告诉妳,我爱妳ㄚ!妳不要飞,不要走,不要离开我。」灵堂里只听得到他的悲痛吶喊,没有人响应,只有淡淡的百合花香漂来。   两个星期后,墓被移到一个种满百合花幼苗的地方,墓碑上还覆着一条手帕,是当初借给Nick的那一条,这些百合花都是他种的,「这样妳就不用飞去别的地方采花蜜了。」他说。   我的身影似乎漂流在蔚蓝天空,混着百合花淡淡香味,在有Nick和家人的地方,绽露微笑。   Daisy看着天空,悄悄的说着:「百合花的天使10不在服务区的爱   一年前,我的爱情断了线,到现在整整1年零25天了。那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关于他的一切,虽然短暂,从相识到相离13个月零13天,但记忆忧新。   和他的开始没有一点浪漫可言,吴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吴一个电话就把他招来了。他进来时,穿一件深蓝色衬衫,黑色西裤,戴着度数很高的眼镜,很文雅的样子。吴介绍我们彼此认识,感觉像是很熟识的朋友,只是好久不见。年轻人总是很快就熟悉起来,我和他打对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气不错,和他配合的很是默契。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大多也是在吴的招缆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玩玩,放松一下心情。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吃。“有时候真希望有个象吴家一样的家,和一个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象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来,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却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意外,但好像也在意料之中。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的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相爱了,而且爱火如炽。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象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上班的地方离的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一天的工作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   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任性让他束手无策。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失。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他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每天早上上班,我们总是相拥而别,这渐渐成了我们默守的习惯,就象每天必须吃饭一样,从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时出门,每次总是把我从被窝里抱起,看我收拾一阵,再出门上班。偶尔他也会有例外,坏坏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无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   后来,为了方便联系,他送给了我第一部手机,那是除结婚戒指之外,他送给我的最贵的礼物。之后我们就天天给彼此发短信,只要是不在一起的时间,只要是稍有空隙,说些让彼此心动的话,问候一下彼此的生活,那种亲密与关心,仿佛是一坛沉年的老酒,让我们彼此沉醉不醒,余香悠然。   有一次,我去天津看一个朋友,之前告诉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两天,他有些不舍但还是点头答应了,并且提醒我不要关机,随时联系。朋友住在一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因为很久没见,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点的时候才有了倦意。在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被“咚咚”的敲门声吵了。谁呢?这么晚?开门时,他和另一个朋友赫然站在门口,看到我,像瘫了一样,顺着门框滑坐下去,脸色苍白,好象经过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吓坏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都是让你吓的,”同行的朋友对我说,“他给你发了无数短信,不见你回应,晚上应酬完工作上的事回家打你手机,总不在服务区,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叫我连夜开车送他来这儿找你。我说没事,他还不信。”这才意识到,朋友的地下室信号不好,而我们一直在里面聊天,却唯唯忘了他。   “以后再有这样的事,我宁愿你杀了我!”他爱恋而满脸激愤地看着我,突然又紧紧抱住我,差点箍得我窒息过去,然后,有液体落在我肩头,烫烫的,他吓哭了…………   一年后的现在,我还原了单身,过着一种波澜不惊的日子。   偶尔也会有人走近身边,用一种爱怜有加的眼光试图读懂我,有时候我恍惚地以为是他的替身,他舍不得我,回来看我了,只是稍一静下来,就有了一种背叛的感觉。他非他,我却还是我,关于爱情的定义原来只适用在他的身上。慢慢地我学会了与别人调侃感情,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用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和朋友谈感情的事,但都是别人的,自己的是一片空白。   夜里还常常像以前一样醒来,有时根本就不曾睡,也会习惯地看着身边那个空空的枕头,虽然已经早没有了他的体温、体味。累了,也会习惯地蜷缩着身体,但却没有了他的臂弯做我的枕头………闹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代替他每天准时叫我起床,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掀起被子让自己曝光,但瞬间就惊醒了。   1年后的现在,我还用着他给我的手机,也常常收到一些短信,朋友的,亲人的,只是没有他的。有时去偏远的地方,也去过以前那个朋友的地下室,但我总是急急地回来,等他给我发短信,等他打来的电话。   1年又25天前,我像往常一样在门口与他拥抱、吻别,延续我们每天的习惯。   那天他要和一个同事出差去外地,要三天才可以回来,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三天,所以真的有点不舍,所以那天的拥抱我们花掉了三次的时间,他笑着说:“我要把明天、后天的拥抱先行享受了。”   路上的时候,他给我发过两次短信:亲爱的,我们已经出了京,我开始想你了。   宝贝,这儿是山路,信号不太好,晚上到了再给你电话吧。   然后,我就很幸福地等着他的电话,等………   可是再也没有等到。   后来,我给他打电话“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我开始给他单位打电话,给他的同事,上司,朋友,给同行的同事的家里打电话,找一切可能联系到他的人,然而,一切都是陡劳的,我忽然有了种被世界抛充的感觉,整个的像从地球上飞旋了出去,我找不到他,也找不到了自己。   23个小时之后,有人告诉几近疯狂的我:   在一个急转弯时,由于路线不熟,他们的车与另一辆车撞了,翻下了山,同行的三人两个再也没有回来,一个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送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哭,现在也没有,我在等他的电话。   后来,我去了他出事的地方,在那个山涯下找了两天,都没有找到他的手机。   我每个月都会按时替他交费,每天都会打一次他的手机,发一个短信。   每一次,我的爱情都回应我,“您的用户不在服务区11雨中的纸鹤   男孩和女孩初恋的时候,男孩为女孩折了一千只纸鹤,挂在女孩的房间里。男孩对女孩说,这一千只纸鹤,代表一千份心意。那时候,男孩和女孩分分秒秒都在感受着恋爱的甜蜜和幸福。   后来女孩渐渐疏远了男孩。女孩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巴黎。女孩和男孩分手的时候,对男孩说,我们都必须正视现实,婚姻对女人来说是第二次投胎,我必须抓牢一切机会,你太穷,我难以想象我们结合在一起的日子……   男孩在女孩去了法国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项工作他都努力去做。   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他有钱了,可他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女孩。无数个夜里,他都对着黑漆漆的天幕黯然神伤。男孩身边不缺女的,可是谁也无法代替女孩的位置。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黑色奥迪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男孩认出那是女孩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他要让他们看看自己不但拥有了小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让他们知道他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男孩一路开着慢车跟着他们。雨不停地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斜雨淋湿了。   到了目的地,男孩呆了,这是一处公墓,他看到了女孩,墓碑的瓷像中女孩正对着他甜甜地笑。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的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   女孩的父母告诉男孩,女孩没有去巴黎,女孩患的是癌症,女孩去了天堂。女孩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暖的家,所以女孩才做出了这样的举动。她说她了解男孩,一定会成功的。女孩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几只纸鹤。男孩跪下去,跪在女孩的墓前,泪流满面。   老人告诉男孩,今天是清明节,所以来看看女儿。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男孩想起了许多年前女孩纯真的笑脸,男孩的心就开始一滴滴往下淌血。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不远处,奥迪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都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12爱的寻呼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天一个男孩送给他的女朋友一台汉显传呼机,温柔的对她说:“我以后再也不怕找不到你了。”女孩调皮的说:“如果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就呼我不到了。”男孩得意的摇摇头:“我可是办了漫游的,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呼到你”   女孩问他传呼号是什么,男孩说:“这是爱情专线,号码不公开。”从此女孩每天都把它带在身边,一刻也不离开。在一个阳光明媚,让人有一份好的不得了的心情的周末,女孩只留了一张字条给父母,坐上汽车奔向邻近的县城游玩,但是没有人知道女孩正走向一场灾难……。   女孩在县城玩了一天,拖着沉沉的脚步找到了一间带淋浴间的小旅馆。一走进房间,女孩迫不及待的走进浴室,想洗去一身的疲惫。当女孩正准备脱衣服的时候,脚下一阵晃动,她急忙扶住一根铁管,心想错觉吗?但是当第二次晃动,女孩知道这不是错觉。跟随第二次的晃动中还带有急促和沉闷的断裂声,女孩的全身开始颤栗,她知道可怕的地震来了,随着第三第四次的更加猛烈的震动,无边的黑暗和无边的恐惧把女孩紧紧的包裹起来。女孩象一只受伤的野兽,拼命的放声号叫,拼命的拍打、撕咬浴室的门板。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女孩无力的蜷缩在阴凉冷漠的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腰间一阵颤动,是呼机。女孩匆匆的摘下它,在黑暗中摸索着按到了键子,即看到了绿色的光芒:“林先生请你七点钟到老地方见面。”读着这句话,女孩的泪水又一次涌出来,滑过嘴角,咸咸涩涩的。想着电话那边的他,女孩又再一次尝试着走出困境,但是是再一次的徒劳与绝望。女孩跌坐在地上,把自己缩成一团,眼睛盯着呼机的屏幕。不知过了多久,女孩睡着了,又不知过了多久,呼机再一次在女孩的手中颤动了:“林先生问你在哪里,请速回电话。”女孩再一次的流下眼泪,我想告诉你我在哪里,但是我办不到啊。渐渐的女孩平静了下来,面对无法挽回的死亡,女孩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呼机第三次震动:去了你家,看到你留下的字条,请火速回家。”女孩的心又开始躁动。呼机第四次震动:“我听到广播,知道你那里发生了什么,相信你此时正拿着呼机读我的话,我们很快会见面的。”似乎有一缕曙光在女孩的眼前闪过。女孩期待呼机第五次的震动,此时的呼机成了他生命唯一的寄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呼机象一个疲惫的孩子一样睡着了。终于第五次的震动来了:“我去找你,车不通,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无功而返。我相信你不会出问题的,你是一个聪明又好运的女孩。我等待你的归来!”第六次,第七次……女孩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传呼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恐惧与绝望的时刻,不知不觉已经两天两夜了。   死亡的阴影越来越紧的箍住女孩的全身,仿佛看到自己体内的鲜血和肌肉正被一条黑色的巨蛇一口一口贪婪的吞噬。女孩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连哭泣的力量都没有了,她的思想开始混乱,感觉自己正在往下沉,就在沉到底的时候,呼机第三十八次,也许是第四十八次,五十八次震动起来,那震动象磁铁一样,牢牢的吸住了女孩体内残余的所有能量:“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举行哪些仪式?从现在开始我们分别设想一下,日后评选出最佳方案。”结婚,婚礼,实在是太诱人了,女孩陷入了遐想之中。海底婚礼,象鱼一样自由自在穿梭在海洋世界;跳伞婚礼,与白云并肩飞在空中……女孩再一次振作起来,是啊,人生那么美好,又有多少美好的人生在等着我呢。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男孩一次又一次的向女孩传呼,一次又一次的给女孩注入生命的活力;一次又一次的把女孩的生存信念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度过了漫长的四个昼夜,女孩获救了。当他看到男孩惨白的脸,火一样的眼睛,一下子明白了世间最为珍贵的就是爱。女孩在担架上轻轻的拉着男孩的手,柔柔的说:“我是你今生的新娘”。   雨中的纸鹤作者:cgh男孩和女孩初恋的时候,男孩为女孩折了一千只纸鹤,挂在女孩的房间里。男孩对女孩说,这一千只纸鹤,代表一千份心意。那时候,男孩和女孩分分秒秒都在感受着恋爱的甜蜜和幸福。   后来女孩渐渐疏远了男孩。女孩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巴黎。女孩和男孩分手的时候,对男孩说,我们都必须正视现实,婚姻对女人来说是第二次投胎,我必须抓牢一切机会,你太穷,我难以想象我们结合在一起的日子……   男孩在女孩去了法国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项工作他都努力去做。   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他有钱了,可他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女孩。无数个夜里,他都对着黑漆漆的天幕黯然神伤。男孩身边不缺女的,可是谁也无法代替女孩的位置。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黑色奥迪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男孩认出那是女孩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他要让他们看看自己不但拥有了小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让他们知道他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男孩一路开着慢车跟着他们。雨不停地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斜雨淋湿了。   到了目的地,男孩呆了,这是一处公墓,他看到了女孩,墓碑的瓷像中女孩正对着他甜甜地笑。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的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   女孩的父母告诉男孩,女孩没有去巴黎,女孩患的是癌症,女孩去了天堂。女孩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暖的家,所以女孩才做出了这样的举动。她说她了解男孩,一定会成功的。女孩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几只纸鹤。男孩跪下去,跪在女孩的墓前,泪流满面。   老人告诉男孩,今天是清明节,所以来看看女儿。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男孩想起了许多年前女孩纯真的笑脸,男孩的心就开始一滴滴往下淌血。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   不远处,奥迪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都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13蚊子的眼泪   夜慢慢地降临了。草丛里虫鸣唧唧,此起彼伏。   有两只蚊子,歇在草叶上。   公蚊子吸了一口草汁,轻轻地推了推赌气僵立的母蚊子,柔声地哄道:“亲爱的,你就喝一口吧,你一整天不吃不喝的,我真担心……”   母蚊子鄙夷地看了一眼沾满露水的草叶,不高兴地说:”这么淡而无味的东西,叫我怎么吃得下去?你天天说天天说的,不嫌烦吗?“   “你是存心要和人类作对么?”公蚊子焦虑地看着她,“你不知道人类准备了多少种东西来对付我们,那种气味,我闻着就头晕脑涨,你万一……”   “你是个懦夫,知道吗?”母蚊子冷冷地看着他,然后振翅,从他身边飞走了。   公蚊子忧心忡忡地看着人们的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他知道她在里面。   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有一种特别不好的预感,这使得他停在叶片的身躯不断地发着抖。   他好想看到她,知道她安全,虽然他无法遏抑住她吸食人血的野心。他突然悲凉地意识到,仅仅这一点,也许就会把他们两个都毁了。露水更重了,他觉得冷,可是她仍然没有出来。   他想到他们的前生,不是两只蚊子,而是两只企鹅。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整天愉快地迈着优雅从容的绅士步。那时,他是一只最优秀的企鹅。深深地爱着她,像所有准备求婚的企鹅一样,他千辛万苦地奔波着,去寻找石子。他长途跋涉,丢下一块又一块不太满意的石子,摔得头破血时,他终于找到了一枚最精美最光洁的,他觉得只有这一枚,才配得上她。   可是,她和另一只企鹅结婚了。那个他,跟在后面捡,把他扔的都捡起来,送了她。粗糙的,不完美的石子,但是很多,推得满满的。他伤心地退出了,但是追随她,到了这一世,甘心陪她,做一只蚊子。   他被一种揪心的等待煎熬着,拼了失去生命的危险,往人类的窗里飞去。果然看到了她,正伏在人的胳膊上,埋着吸着,青色的翅膀在轻轻地颤着。而他恐惧地发现,左胳膊动也不动的“人”正悄悄地抬起了右手……   “快----躲开啊!”他撕心裂肺地大喊,可是来不及了,她痛楚地蜷成一团,掉到地上去了。   他飞近她,跪在一团血污的她身边,泪如雨下。   她吃力地睁着眼睛望着他,静静地,也流下泪来,“可惜啊,真可惜……   “你把我们两个都葬送了.....”他试图扶起浑身冒血的她,“为什么,你总是不肯听我的劝?”   我知道……可是我没有办法……因为,因为我怀了你的孩子……它需要营养……草汁不够,我必须吸血……我知道我会死,但是你会继续活下去,人类不会伤你的,因为你没有冒犯他们……”她眨了眨濒死的眼睛,微笑着说:“其实生了孩子,我也就会殚精竭虑而死,但这是我们做母亲的责任……就算是拼了千千万万人的唾骂,也要为后代提供最好的东西……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知道你疼我,如果我告诉你,你会去做的,那么这会儿死的就是你了……我舍不得呵……如果可以为你生一个孩子,我也就没有遗憾了……我上辈子欠了你的,这辈子想还,结果欠了你更多……上辈子,我们是企鹅。其实我一直爱你,可是我却嫁了他……因为他送了我好多石子,你知道吗?我们生活在冰天雪地里,如果没有足够的石子做窝孵卵,我们的后代在出壳之前就会被冰层冻死……你送我的那一枚石子,好美,晶莹剔透的,可是那是爱情,单纯的爱情支撑不了长久的婚姻和对儿女的责任……我没有嫁你,你恨不恨我?”   他拼命摇头,泣不成声。   “是我不好,我没有保护你,给不了你需要的一切,让你受这样的罪……下辈子,我们做螳螂好吗?在新婚之夜,你吃了我,为我生孩子……死在你的腹中,我一定会很幸福的……”   “不,不,我们还是做两只蝉吧,好吗?天天喝着水,快乐地唱着歌……小心,小心……”笑容迅速地从她脸上抽走,她大口地喘着气,泪水成股成股地流下,“快走,人来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露出苍凉而无悔的笑容,“傻孩子……我们不是,要一起做蝉么?”“啪!”一声脆响,伴着一声满意的话:“哼,又打死了一只臭蚊子!”   他在死前的一瞬紧紧地拥抱了她。他们的血流在了一起,凝成一滴鲜红色的眼14为了一个美丽的约定   命运是如此的残酷,它让两朵朝气蓬勃的花蕾还未来得及绽放,他们的青春与活力就要过早地凋谢了;而命运又是仁慈的,它让两颗已经濒临绝望的心重新燃起了希望的火花。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男孩和女孩在医院的走廊上相遇了,在四目相触的那一刹那,两颗年轻的心灵都被深深震撼了,他们都从彼此的眼睛中读出了那份悲凉。也许是同病相怜的缘故吧,到了傍晚,他俩已成了仿佛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了。从此以后,男孩和女孩相伴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日出日落,昼夜晨昏,两人都不再感觉孤独而无助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和女孩被告知他们的病情已到了无法医治的地步。男孩和女孩都被接回了各自的家,他们的病情一天比一天严重起来,但男孩和女孩谁也没有忘记他们之间曾经有过一个约定,他们唯有通过写信这种方式来交换着彼此的关心与祝福,那每一字每一句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莫大的鼓舞。   就这样,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已经过了三个月了,在三个月后的一个下午,女孩手中握着男孩的来信,安详地合上了双眼,嘴角边带着一抹淡淡的微笑。她的母亲在她的身边静静地哭了她默默地拿过男孩的信,一行行有力的字跃入眼帘:“……当命运捉弄你的时候,不要害怕,不要彷徨,因为还有我,还有很多关心你,爱你的人在你身边,我们都会帮助你,保护你,你绝不是孤单一人……”女孩的母亲拿信的手颤抖了,信纸在她的手中一点点润湿了。   女孩就这么走了,她走后的第二天,母亲在女孩的抽屉中发现了一叠写好封好但尚未寄出的信,最上面一封写的是“妈妈收”。女孩的母亲疑惑地拆开了信,是熟悉的女儿字迹,上面写道:“妈妈,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我已经离开您了,但我还有一个心愿没有完成。我和一个男孩曾有一个约定,我答应他要与他共同度过人生的最后旅程,可我知道也许我无法履行我的诺言了。所以,在我走了之后,请您替我将这些信陆续寄给他,让他以为我还坚强地活着,相信这些信能多给他一些活下去的信心……女儿”。望着女儿努力写完的遗言,母亲的眼眶再一次湿润了,她无法再克制自己的感情,她觉得有一种力量在促使她要去见一见这个男孩,是的,她要去见他,她要告诉他有这么一个女孩要他好好活下去。   女孩的母亲拿着女儿的信按信封上的地址找到了男孩的家。她看到了桌子正中镶嵌在黑色镜框中的照片里是一个生气勃勃的男孩。女孩的母亲怔住了,当她转眼向那位开门的妇人望去时,那位母亲早已泪流满脸。她缓缓地拿起桌上的一叠信,哽咽地说:“这是我儿子留下的,他一个月前就已经走了,但他说,还有一个与他相同命运的女孩在等着他的信,等着他的鼓舞,所以,这一个月来,是我代他发出了那些信……”说到这儿,男孩的母亲已经泣不成声。这时女孩的母亲走了过去,紧紧地抱住了另一位母亲,喃喃地念道:“为了一个美丽的约定…15一个谎言的四十年   在我们的身边常常发生着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也许就在你的身边。   偶尔的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很感动,匆忙之余将它记了下来,无论好与不好,有更多的人知道,因为那的确是一个很特别、很真实的故事……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宴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宴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候,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好回去。但是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都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很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很慢的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以把距离拉近一点。”   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她认为,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跟他说起了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冷冰冰的气氛渐渐的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的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的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像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过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的,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的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   现在我终于不怕了,因为我就要死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你不知道,那味道,有多难喝。咖啡里加盐,我当时是怎么想出来的!”信的内容让她吃惊,同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16两粒砂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三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   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下去,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   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搅,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   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   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   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良久不17海鸥飞起的时候   我一个人在海边静静的走着,天蒙蒙亮,一道浅浅的脚印跟随在我的身后,但转眼间就被浪花抹平了。   已是深秋了,海边的人很少,一阵海风吹来,我额前的头发吹起来,又落下。海面上空空荡荡的。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回来,“十一”我们只放五天假,而且,阳已经不在了。但是我还是回来了,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是我好想回去,于是我就回来了。我似乎在这里丢了什么东西,但是每当我用心去想的时候,头总是很疼,于是我不得不放弃。这里不再有阳,那我究竟还在期望着什么?除了心痛之外,我还能找到什么呢?海风又一次吹起了我的头发,我的头发长了,遮住了我的眼睛,我没有拨开它,眼前的一切慢慢变淡了。   “上车”我对阳说。   阳轻轻地跳上来,“阿雨,去海边看看海鸥,好吗?”   “海鸥?”我扭头看阳,“可是咱们这里的海没有的,而且现在又是秋天。”   “会有的,我有一种感觉。而且我想去看。”   海离我们的学校很近,近到在教室里可以看到海边停着的汽艇。   “我们走着去吧?”阳问我。“随你。”我把车停下。   一路上阳都没有说话,只是拉着我的手。路上的人都是行色匆匆的。阳今天有点奇怪,平常她会拽着我去烧烤店。周末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喝点儿啤酒。大概是阳今天不饿吧。   过马路的时候,阳抓住我的手臂。这是她的习惯,我们第一次约会,她就对我说她以前过马路的时候总是拉着妈妈。   海边有一个公园,进门就是一条通往沙滩的石板路,阳喜欢叫它“我们的路”。   我的脸上划过了一些热热的泪水,我知道,我是永远不能再踏上我们的路了。我沿着沙滩走着,每一步都很难,都很重,也很轻。或许这里不会再有海鸥了。   后来我们来过多少次?我已记不清了,不过我们周末都会慢慢的走着去。   大约是秋天的最后一天吧,在她家门口,阳跳下车说,记住哦,明天早上一起去。   早上?去看海鸥?   你不陪我就算了。   一大早我就跑出家门,丢给老爸一句话:去学校温书。直搞得老爸频发感慨:这孩子也开始发愤了。   蹬着车不一会就到了阳的家。   门开着,阳刚起床,呀,你来得真早。   那我回去了?你看今天的天气多好,我们本来可以去打网球,或是……   阳冲我吐了下舌头,抱歉,老让你迁就我。   阳洗完脸开始吃饭,她妈妈端来一些奇怪的东西:一个生海参和一个生鸡蛋。阳扮了个鬼脸,然后闭上眼睛,把它们倒进嘴里。你吃这个,没听你说起。   唉,习惯了,妈妈说这个养胃。   我知道阳的胃病很重,常常上课时就满头是汗珠。怀里紧紧抱着一个娃娃形的大枕头,那时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经常取笑我满足了她的虐待倾向。   马路上人很少,阳还是有些困,头靠在我的后背,我说:不如先回去睡一会儿吧?   阳揉揉眼睛,你怎么这么烦。   我真的不知道看海鸥有什么意思,不过既然阳高兴,那我也会很快乐的。   对你来说人生除了看海鸥就没什么有意义的事情了。我对她说。   还有呀。   什么?   傻瓜,还有和你在一起呀!阳还没说完,又睡了。   太阳正浮在海面上,除了零星打太极拳的老头,几乎再没什么人了。阳拉着我得手跑向海边。   不知为什么,近来阳的手抓得越来越紧了。   海面上别说海鸥,连一个塑料瓶都没有。阳有些失望,一个人怏怏地朝海里掷石子。   我说过不会有的。我打了一个水漂,边对阳说。   那是因为你长得太吓人了!海鸥才不敢来。阳一赌气,不再理我。我就坐在长椅上,开始数地上的石子。   看!你看呀!阳指着天空喊,一只海鸥飞起来了,两只,三只,一共有七只。它们盘旋着,鸣叫着。阳开始跑起来,追着那些海鸥。她兴奋得叫着:瞧,它们在飞呐!   我看着阳,她停下来,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我真想象它们那样飞。我随便应了一声。阳把头靠在我的肩上,累了?她点点头,我又问去哪。阳说随便,顺着大街逛逛就好。?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骑着,人慢慢多起来。   去DQ吧。阳说。   你妈妈不会生气?你吃这个。   你不说给她不就行了。   我把车停在DQ门口,阳拉着我进去。这里还没有顾客,一个招待生在趴着睡觉,另一个问我要什么,我点了一客BLIZZARD,阳点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招待生把冰激凌递给我,你女友真漂亮!我冲她一笑。   给你吃。阳把一颗草莓塞到我的嘴里。   你看,你不爱吃就给我。   阳假装生气起来,撅着嘴说:人家只有一颗就给你了,你还……   我看着天真的阳,平常我会继续逗她,可是眼泪却稀里糊涂的流了下来。早上阳去换衣服的时候,她妈妈对我说,她的病是没法治的,还求我好好陪她到……我什么感觉也没有,只是反映变得相当的迟钝,或许是一切来得太突然了,我甚至没有再问一句,只是静静的点了一下头。   阳说:你怎么了?一边用手指抹去了我的眼泪。   被你气哭了。   阳笑出声来,你呀!真是的,明明是你不对。那你闭上眼睛,我给你一个小小的补偿。阳轻轻地吻了我的额头。   哎呀!你把冰激凌搞到我的头上了!我嚷嚷。   招待生好奇的看着我俩,一会我去CHECKBILL,她对我说:你们真的很搭配!阳冲我眨眨眼,我笑着对她说了声谢谢。那时我们最后一次去看海鸥。   后来的日子很难回忆了,阳办了休学,我每隔几天去她家看她。每次我去,她总是很高兴,却嗔怪地说:你呀平常不来,我现在这么丑,你还总是来。然后偷偷问我是不是大了草莓圣代或,我笑着对她说了声谢谢。那时我们最后一次去看海鸥。者麻辣牛肉干。我笑着说什么也没有,她翻过身去,假装不理我了。   冬天的某一天,我去看阳,阳比平常格外有精神,我一来,她就冲我喊:开春的时候带我去海边,好么?   看海鸥?   是呀!好久没去了。   好的。真的想去?   当然。阳抬起头看我。   我坐到她的身边,摸摸她的头。阳突然哭了,她紧紧抓着我的手,不要离开我,好吗?   傻孩子,我不走,行吧。   那就好。阳说完就睡了过去,一会,我轻轻抽出我的手,起身告辞了。   阳是在那天晚上走的,其实早有征兆,还记得姥姥过世前,也特兴奋。可是阳……阳走的时候那么年轻,年轻到我几乎不敢相信那会是死亡,而仅仅是暂时的离去。而知道现在我仍然   阳是在那天晚上走的,其实早有征兆,还记得姥姥过世前,也特兴奋。可是阳……阳走的时候那么年轻,年轻到我几乎不敢相信那会是死亡,而仅仅是暂时的离去。而直到现在我仍然怀疑它的真实性,会不会仍旧是阳跟我开的一个玩笑?但是她的死是那么自然而然,我当时甚至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它的逼近。头一回,我感到了生在死的面前是多么的无助。有时候我会用村上春树的话来安慰自己: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仅仅是生的一部分。但是一切的言语显得都是那样的苍白,我仍然无法抹去阳在我脑海中的印记。我想她只是生活在别处,换了一个名字,过另外一种生活。但我仍然相信在某天傍晚,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阳会扑到我的怀里,而我,会满是泪水而且无语地紧拥着她。   我仍旧在沙滩上走着,但是我感到精疲力竭了,我倒在沙滩上。我想看到一点光明,但我所能看到的只有黑暗,阴霾的天空,灰暗的太阳,我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看到一点希望。这里仍是秋天的沙滩,但是已不再有阳。   我开始毫无意识的在沙滩上写下阳的名字,海水转瞬间便涌上来把它抹平,海水会把我的思念带给远方的阳,但始终回荡在我的大脑中的却是:她真的已经死了,而那是个不能改变的事实。我感到了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它们在我四周扩展,并逐渐把我吞噬。   我把手塞进衣兜,却触到了什么。那是阳写给我的信:雨,   你受到信不要惊讶呀!这是我托妈妈寄的,你应该是十月份收到这封信的吧。你现在该在大学里了,还记得我们当初的约定吗?我们要一起上大学,一起快快乐乐的玩呀,还有,等我身体好点,我们去游泳还有爬山。可是……其实我早知道了我的病情,我知道死对我来说,只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终日活在死亡的恐惧中,我甚至想放弃活下去的念头,但是,我还有一件东西放弃不了,那就是你。和你在一起我总是很快乐,如果没有你我这些日子该怎么过呢?实际上我也没有什么可以后悔的了,因为你说过,人与人的轨迹只会短暂地重合,而我们已经一起走过了那么多的时光,想起来,真的十分高兴。有时侯常常想等到了五十多六十岁,或是更老的时候,这些时光回忆起来该是多么幸福呀。我们坐在摇椅上聊以前的事情,可惜我已经……哎呀!让你一个人占了便宜。我真的很想再去看一次海鸥,你知道吗?生命中总有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去看海鸥,还有——还有与你相识。……   雨,你要知道,我虽然走了,可是你的生活还要继续,你要把我忘记,一定不要让我阻碍了你的生活。你快点找个女朋友呀,不过不许比我漂亮,否则容易变心的,对你好就够了。对了,一定要会做一手好菜,你跟我一起吃饭的时候,总是吃的很少。不要太瘦,好吗?你答应我了,好吧。……   你的阳   99-1-11   但是,阳,你能告诉我怎样忘记你吗?我知道,我应该学会忘记你。我知道我还年轻,还应该做些事情,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我想回去了,我必须走了,因为这里已不再有阳。我刚转过头,天空中传来一声响亮的鸣叫,我怀疑是自己听错了叫着。“阳,是你吗?”我喊起来,向着它们跑去。它们突然掠过水面,从我的头顶飞过,盘旋了一会儿,然后飞向太阳。   阳光开始充斥我的四周,天已经亮了起来。一束阳光射入我的眼睛,使我几乎看不清周围的东西。等我再抬头看向天空时,海鸥已经不见了。但我并不难过,因为我还年轻,因为我们还年轻,因为我们还有一颗年轻的心。我知道我们还有时间再踏上我们的路,还有时间看到海鸥飞18不吃草莓的女人   周末的夜里,她倚在床上翻杂志时,突然心血来潮想吃草莓。   老公,帮我去买盒草莓好不好?   他正在电脑上忙着设计一个平面广告。   你听见没有啊?她有些嗔怪。   他回过头,说现在是冬天,哪儿有草莓。   超市里明明就有,我前两天还看到。   乖,现在我忙着,明天给你买。   明天你又不上班,你那些东西又不交货急什么。   她撅起了嘴,你到底去不去嘛?不去我自己去好了。   她翻身下床,就要换衣服。他忙拦住她,好好好,我去买。   快把被子盖好,当心着凉。她只穿着睡袍。   他叹了口气,保存好一个个文件。   你说你快一点嘛。   他披上外套走了。她在背后喊道,别忘了买一块冰砖。   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买回了冰砖,却没有草莓。   他一脸抱歉,真对不起,走到那里,超市刚好关门。这是小店里买的冰淇淋。   她叫了起来,都是你刚才磨蹭的,草莓没买到,冰砖买来有什么用。你自己吃好了。   他搂住她的肩,乖,是我不好,明天一定买最大最好的草莓。   她一把推开他,明天,明天我就不想吃了。   她扭过头不理他。   乖,别小孩子脾气了。   对峙了一会儿,他只好又回到了电脑前。   对于她的任性,他早就习以为常。   结婚三年来,他一直象保护小妹妹那样迁就她。她也习惯了他的包容。   她觉得,只有在自己最爱的人面前,才能够任意撒娇任性发脾气,因为他是自己最亲密的人啊。   她的任性,多少也有点是他纵容出来的。可谁叫他比她大八岁呢,在他眼里,她始终是没长大的孩子。   他知道,她其实纯真可爱,只是经常爱使点小性子而已。   对她,他一直都是百依百顺。她不喜欢的事情,也不勉强她做。   他已过而立之年,母亲很想早日抱上孙子,他也何尝不想尝到做父亲的滋味。可是她如此娇弱,一听他提起要生孩子就吓得摆手,你不是一直说我还象个孩子,让我再生个孩子出来,别吓我了。   本来他们有过一个孩子,他欣喜若狂,可她坚决要把孩子拿掉,说她实在害怕生孩子,怕痛,怕难产,怕生完孩子身材变形。他竭力想说服她,可于事无补。   她说,再过几年,我们一定要一个。求求你,这次就放过我吧。   再过几年,到底是过几年她才肯要孩子呢。他的心头掠过一丝遗憾。   可他看着她无助的眼神,只有怜爱地摸摸她柔软的头发。他到底是拗不过她。   他想,就让她慢慢长大吧。   他回头看她是不是仍在生气,她却已经睡着了,被子都没盖好。   他一笑,真是个孩子。帮她把被子盖实。   第二天早上醒来,她的小脸睡得红扑扑的。他伏在她耳边说,等会儿就给你去买草莓。她听了轻轻哼了一声,翻过身又睡。   他拍拍她的背,还生气哪?你多睡会啊,我先起来了。   睡了一觉,她早就气消了。只不过搭搭架子而已。   他穿上衣服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回来说超市和水果店里都没有草莓,我骑车去家乐福看看,那儿可能有。   她心想,这么冷的天,就不要特地跑这么远了吧。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你去好了。   去那里正好还能买菜。你想吃什么其它零食,我一起买吧。   有意无意间,她总要小小地折磨他一下。而他,永远宽容无私。   她起床做赤豆粥,等他回来,正好一起吃。   难得做一次早饭,给他一个惊喜。她心情不错。   可一直等到粥凉了,他还没回来。   她渐渐开始着急。他难道又在季风书园翻电脑书?不应该这么久啊。   半天过去了。   终于门铃响了,她奔出去开门。却是警察。   一辆失控的公交车,撞倒了他。   她赶到出事的地点,看见了地上的鲜血,还有滚了一地的草莓。每一颗,都红得滴血……   她当场晕了过去。   她永远不会再有他们的孩子。   她再也不可能对他任性。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吃草19爱她,所以离开她   从初中起,安冬就是我的同桌,他爱玩爱闹,成绩却很好。中考时,安冬的分数大大超过了他所报考的那所中专,然而最终却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他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在我们眼里,他骑车、游泳、爱唱爱笑,比“健康人”还健康。   高中时我和安冬竟然又分在同一班,这令我们开兴不已,自作主张搬到一起又做起了同桌。平时我话不多,可是跟安冬在一起却滔滔不绝,又笑又闹。他常常约我们几个好友去米江边散步,走在暖洋洋、白茫茫的河滩上看芦苇风轻舞,碧水依山低唱,安冬会无比兴奋高歌几曲。   那时我是个爱做梦的小姑娘,在我心里,安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他英俊、活泼、聪明,尤其是他经常阳光灿烂的笑脸让我心动,有时他也会偶尔掠过一丝别人不易察觉的忧郁,他如此望我一眼时,我居然会有种凄美而心痛的感觉。当然这是心里最深最深的秘密。   高二时的一天,我无意中翻安冬的笔记本,最后一面居然写着:“爱她,所以离开她。”我一听,莫非安冬对哪个女孩倾心了?我装作好奇、活泼的样子对他嚷:“快快从实招来,是哪位!”不料安冬却沉下脸很烦躁地说:“你干嘛乱翻我的东西!我抄的一句歌词,关你什么事!”同学们都诧异的望着我们,我第一次被安冬如此冷落,又恼又气,不再理他。第二天一早到学校,经发现安冬已自作主张和别人换了位子,少女的矜持与自尊,使我装作对他的举动无动于衷,跟我的新同桌很快打的火热,其实我心里很难过。我有时想,那句话是不是对我而言呢?可很快就骂自己自作多情。我们也慢慢疏远了。   不久,一向成绩优异的安冬却突然宣布退学了,他说:“我早就想赚钱了。赚钱,是一种责任,懂不懂?我要接管我哥的小百货店,以后各位读大学缺钱,找我就是!”安冬经营那家小百货商店后,还真的赚了不少钱,他出资把家里,尤其是父母的房间装修的很豪华,被我们县许多人称为有出息的孝子。   后来我考上大学,偶尔想起以前的那个白马王子的梦想,感到十分可笑。安冬偶尔会给我打次电话,我庆幸从没提起过曾暗恋他,要不多尴尬!   大学三年级的一个雨天,安冬的姐姐居然出现在我眼前,显得很憔悴。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弟弟有种先天性心脏病,治愈率只有千分之二,医生曾说他很难活过二十岁,这一点弟弟十三四岁便知道,但他一直很坚强,一直是最合格的好儿子、好弟弟。他曾经告诉我他非常喜欢同桌的一个好女孩,当然这不能告诉她,她是一个那么脆弱的女孩。”   我无比惊讶的望着她。她却开始流泪:“弟弟两个月前已经去世了,他曾经记过一本日记,扉页上写满你的名字。弟弟独自忍受了太多的痛苦,当他在另一个世界时,他的内心能让他的好朋友知道并理解一点点,所以我想把这本日记送给你。”   我接过那本日记,下意识地一翻,突然我看见了大大的我的名字,后面是一句话:“爱她,所以离开20第101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他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了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了,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牛仔裤,因为喜欢那咱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第一次那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与力量和她那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谰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致来了为小女友作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自私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一怔,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撕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格与她平起平坐了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放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妩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   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扰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己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就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去北京找朱颜。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惑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惟多点沧桑意味,是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岁,朱颜28岁。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叫小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些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座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她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刻,我那样强烈的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愣,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3年时间,3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喜欢你。”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3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难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募然看到一道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但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竟真是朱颜。   4年时间过去,我已23岁,年纪渐长。她32,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   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9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玫瑰,上面只能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到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铁心整个沉一下去,“为什么,从9岁那年开始,我身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身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惟一的机关报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真的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是:“再身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的门口,收间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21秋天的白裙子   我和燕子的认识说起来让人非常羞涩。   那是第二学年刚开始的时候,北京的初秋还有些燥热。那天上午没课,我站在校门口等车,突然看到燕子骑着单车过来了。开始我并没有在意,可是燕子把车子骑到我身边时停下了。她看着周围,脸上露着一种紧张奇怪的神情,仿佛在找一个什么人。   我看她骑在车上也不下来,就那样以一种怪怪的姿态站在马路边,心里就有点纳闷;再一细看,这一下我看出门道来了:她那白色长裙的下摆被自行车的齿轮绞进去了,已经绞到了极限,如果她再骑几步远的话,自行车很有可能把她的裙子全部拉开。   我看着燕子,心里充满了同情,可是我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看她那样子是不可能弯下腰去弄的,因为她任何一个动作都有可能把裙子崩掉,我发现她身子右侧的裙子已经拉得像吉他弦一样紧。   我不由自主的走了过去,到了她面前,我才发现自己根本无话可说,就对她笑了笑。燕子看了看我,脸一下子变得通红。   我说:“别害怕,我们是一个系的。”   她一点儿都笑不出来,只是说:“我知道”,然后她的手就紧张地拧住车把,我看到车把上全是汗水。   我突然有了主意。   我伸出手抓住她的车把,然后让她慢慢地下车。这时候她非常地听话,一句话都没有说,小心翼翼地下到了车的右侧。她一下车我就一手抓住车把,一手抓住车的后架把后轮提得离开地面,这样她的裙子马上就绷得不那么紧了,有了一定的活动余地。   我们像情侣一样在马路上慢慢走着,谁也不敢走得太快,当然,马路上没有太多的人注意,因为她的裙子下摆被绞进去的那一部分已经拧得非常细,一般人也注意不到。   好容易找到了一个小胡同,那是一个死胡同,我们走了进去,然后我就背对着她守着胡同口一直等到她把裙子解出来。   那一天我表现地非常男子气,我一听到她站起来推车的声音就离开了,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回到校门口继续等车。后来我看到她骑着车子进去了,她也没有看我一眼,我并没有愤愤不平,因为谁都知道燕子是个没法接近的非常傲气的女孩子。   可是,那一天晚上我在自习室的时候,燕子悄悄地坐到了我的身边。我抬起头来看她的时候,她对我绽开了一朵异常动人的微笑。   那一瞬间,我知道,我的生活将会发生重大的变化了。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可是,当我们出了电影院的门时,谁都不知道电影是什么名字。我知道,我自己有点魂不守舍。可是我不明白,燕子怎么也连电影名字都记不住?难道她也跟我一样,魂不守舍吗?   但是,那一个晚上确实是让人难忘的。   那一晚,我们说了许多话。我发现,燕子并不是象别人想象中的那样冷傲,她笑起来是非常非常温柔,跟白天课堂上的她简直判若两人。   我说:“如果那天你的裙子不绞住,你是不是也不会跟我说话?”   她老老实实地说:“是。”   我心里一下子很失落,但是她接着说:“人与人之间是讲缘分的,那一天就是缘分。”   那天晚上她仍然穿着那条白裙子,可能是为了纪念我们的相识,我看到她身子右侧的裙摆上有一条淡淡的污迹和一个小小的窟窿,她发现我在看她的裙子就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们已经谈过了很多,所以我知道她家里的条件并不好,她能来大学已经很不容易。她还跟我说,她的那条白裙子是她做家教挣来的,她不想给家里增加更多的负担。   她还说,在上大学之前,她就已经决定,在上学期间不找男朋友,她要珍惜四年来之不易的学习条件。   我也跟她讲起我那个农村的家:三兄妹都要上学、成家;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那都是我的父母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挣来的。一讲起这些我就百感交集,眼眶都湿润了。我也是下定决心不找女朋友的,因为我根本没有精力和金钱来向爱情投资。   燕子听我讲自己的故事时,她沉默了,后来她说:“我们都违背了自己的誓言,是不是?”   我说:“没有,当我发誓时,并没有遇到你。”停了一会儿我又说:“如果为了你,我宁愿违背。”   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里面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闪光,半天她才低下头说:“我们来日方长,是不是?”   回去的时候,我们再没有说什么。那一晚真是非常美好的天气,我的心情却沉甸甸的,不知道是为什么。   以后的日子,我们并没有一下子就掉进热恋的沼泽里去。我们像朋友一样,见了面打个招呼,并没有什么别的眼神,我们知道自己身上的担子,我们没有放纵自己的权利,唯一不同的是,我们吃饭的时候几乎每次都在一个桌上。我们不多说话,但觉得只有在一起吃饭才安心。   我们还约定,每个月外出一次,看电影或散步。我们觉得,这样已经很克制了,不会影响什么。   在我们约定的第一个外出日到来之前,我拼命地想着给她送点什么,但总想不出合适的东西来。有一次我躺在床上回想我们认识的经过,突然就冒出一个念头:为什么不送他一条白裙子呢?   这个主意让我很激动。   我上街看了几次,但是稍微好一点的白裙子都要300元钱,我拿不出这笔钱,我的生活费都是按月寄的,已经没有多少盈余了。我想到了卖东西。   我唯一值钱的东西是那套综色的西装,是在老家买的,也花了600多块钱呢。那套衣服我只过几次,想到卖它我还有点心疼,但一想到白裙子我的心就激动起来,很快的下了决心。   这套衣服不缺买主,我跟同学一说他就同意了,但手上没有多的钱,只能先给一半,250元。我500块钱卖给他了。   拿到钱后我几乎是跑着到了那家商店,二话不说就把那条白裙子买了,用包装纸细心地包好才拿回来压在箱子底下。   这以后的日子分外让人高兴,每天我都在等待月末的到来。那天,我提前洗了澡,梳好头发,拿着裙子到了约定的地方。   华灯初上,夜风轻轻地吹,燕子从远处姗姗而来,我看到她的手上也拿着一个长长的盒子。   我们见面的时候都把礼物藏在身后,不想让对方看到。我们没有经验,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们就这么一直互相看着,两个人脸上都带着神秘的微笑。   过了一会儿,我们几乎同时拿出了礼物,慢慢递给对方,当我小心翼翼地把包装撕开的时候,我们都笑了,但我觉得自己笑得更响亮。   燕子给我的礼物是:一条漂亮的领带。   我们对视着,谁也不先说话。   过了一会儿,燕子说话了:“明天我们去退裙子吧。这条裙子太大了,只能给我当睡袍用。”她说完以后就忍不住又笑了。   我解释说自己从来就没有给女孩子买过东西,这个错误是可以理解的。   然后我对她说:“我没有西装。”   她看着我大笑起来,笑得腰都弯了下去,她边笑边说:“我知道了,以前你穿过的那套西装是借的!”   我说:“不是,那是我的,我把它卖了。”   燕子突然不笑了,她慢慢地直起腰,然后她小声地说:“谢谢你。”我没有说话,她又轻声说了一句:“谢谢你。”   我也说了一句:“谢谢你。”   然后我们就一直沉默。   我们一直在那座立交桥下坐到月亮偏西。我们看着北京的车流,想象着无数的金钱在这座城市里流动,但是我为自己的清贫感到幸福。在这个秋天的晚上,我的身边坐着一个叫燕子的女孩,她愿意用她的美丽善良陪着我这个贫穷的农村孩子,愿意陪着连衣服都要卖掉的一个男孩子,我觉得自己不会再怕什么困难了。   回去的时候我说:“秋天了,天气要凉了,我可以穿长袖衬衣,可以打领带了。”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燕子看着我,什么也没说,她轻轻地伸过胳膊挽住了我,我感觉到她的手在颤抖。   唉,那是多么美好的夜晚啊!   那善解人意的北京下了一场小雨,天气一下子凉了。第二天一早,我穿着白衬衣,打着那条灰色的领带去上课的时候,看到燕子从远处走来。她穿着我送的那条白裙子,我能看出来,那条裙子非常地合体。   走到我身边的时候,燕子轻声问我:“好看吗?昨天晚上我和同学一起忙了半夜,把裙子改小了。”   她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我看着这双眼睛,无法形容出它的美丽,我轻轻地说:“好看。”   她咬着牙羞涩地笑了,帮我整了整领带,低着头走了。   我看着那个在秋日温暖的阳光下耀眼的白裙子,心里装满了幸22一张爱情存折   海跟梅子的婚姻已经接近十年的时候。海跟梅子说到时候庆祝一下。现在离婚率这样高,我们俩能走这么久,值得庆祝的。梅子说就两个人庆祝吧,把孩子送到奶奶家里,两个人好好享受吧。海同意了。   海每天都在想到那一天送样什么礼物给梅子呢?项链?梅子的脖子的皮肤很白,很细的;一定很适合的。可是梅子好像没有说过要项链啊。戒指?还是结婚的时候他送给梅子的一个景泰蓝戒指。10块钱买的,那时候家里经济挺紧张的,又是在山村里,结个婚一共才花了不到100元。那时候梅子是委屈的。后来虽然搬到海工作的城里了,生活也好点了,可是梅子总是舍不得要买一个小小的戒指就得花几百元。虽然那个景泰蓝的戒指已经退色了,但是梅子还是保存得很好。就买戒指吧。   终于到了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了。两个人在一个不是很热闹的餐厅见面了——梅子特意回娘家了,从娘家来赴这个约会。海穿着白色的衬衫,看上去很精神。梅子也特意打扮了一下,还略施薄粉,穿了一套咖啡色的套裙,头发盘了起来。海发现这些年梅子是有点老了,但是梅子在他眼里还是最美丽的女人。   海为梅子拉开椅子,两个人坐了下来。梅子细心的发现海的脸上有一小片伤。她用她不再细腻的手去摸海的脸上的伤疤,说才一天没在家,你是怎么啦?   海握住梅子的手,轻轻拉到嘴边,吻了一下说:没事的,刮胡子的时候不小心。   梅子想抽回手,她有点不自在了。海从口袋里掏出精挑细选的戒指,打开盒子,取出来给梅子戴上了。梅子的手轻颤了一下。海的心里顿时有种异样的甜蜜。结婚十年了,梅子还是这样青涩。   梅子抽回手,把戒指放到面前仔细端详。她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是爱她的。她没有选错人。梅子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递给了海。海小心的打开。是一款最新的波导手机。海一直想买的,可是怕梅子不舍得,因为梅子   一向很节约的,尽管现在家里条件已经允许了,但是海一直没提。今天梅子居然自己给海买了回来。海真想抱一抱梅子。十年的婚庆是浪漫的。   又过了五年。海现在当了局长了。应酬也多了,很少回家的。梅子总是一个人在家,孩子已经外出上学去了。   星期天有时也不回来。梅子便参加了社区的志愿服务,专门去为一些孤寡老人服务,过得也很充实。直到有一天,她打开门回家时,碰到海跟一个比她要年轻得多的女人在自己跟海睡过的床上做自己跟海做过的事时。她一阵眩晕,几乎立刻就要倒下了。   过后,梅子的身体一直不好,海觉得对不起梅子,没少请名医。但是梅子一天天瘦了下去,终于到了弥留之际。梅子用微弱的声音让海从立柜里拿出一个小木匣子,那还是海有一回出差在外地买的。梅子把一直装在贴身口袋里的钥匙颤抖着递给了海,示意海打开。海接过钥匙,手居然颤抖得几次都把钥匙放不到锁孔里。海在猜测里面会有些什么令他吃惊的东西。   终于打开了。海看到里面有一些他以前恋爱时送给梅子的一些东西,这么多年了,梅子都保存得好好的。海的眼睛有点湿润了。海一样一样的看,每一样都能勾起他的回忆。盒子的底部平躺着一本薄薄的笔记本。海一看是当时他发表第一篇作品时,乡广播站给他的奖励。海在想这是梅子的日记?他看了一眼梅子,梅子闭着眼,好像很累,但是好像很安详。   打开第一页,扉页上写着四个娟秀的字——爱的存折接着翻开。海的泪大滴大滴的落在了本子上。   ——85年12月18日,我终于嫁给海了。先在我们的爱的存折里存上10000吧,看我们怎么用吧。   ——86年3月8日,海给我捎回来一根红围巾,存进去50.——87年2月5日,生女儿难产了,我听到海在手术室外面跟医生说保大人。孩子还可以再要的。存进去500吧。   ——89年5月1日,海说单位放假了,让我陪他出去玩,我不舍得花钱,海生气了。取出来100吧。   ——   ——95年12月18日,海送了我想了很久却没有说过的戒指给我。我真的很爱他啊。加1000吧。   ——98年11月9日,海现在越来越忙了,我们很久没有说什么话了。今天我们为孩子的成绩问题吵了几句,这是结婚这么多年来的第一次争吵。取出来1000吧。   ——99年2月5日,海又喝多了,我刚问了一句他就开始发脾气。取出来200吧。   ——99年11月23日,居然有好多天没有往里面存一点点。   ——2000年4月1日,我的世界塌下来了。还有2450,现在一分也没有了。我的爱情存折空了,空了……   海再也看不下去了。他看到最高峰的时候,梅子在里面累计存了130000多啊。从当初的一万基数,到13万。从13万到零的时候,他知道梅子真的受不了了。可是现在好像已经晚了。海摇了摇头,不。一定要用爱再去滋润   她。海泪眼朦胧地望向梅子。梅子好像已经睡着了。他去握梅子的手才发现,梅子已经永远地离他而去了。海放声大哭。可是梅子已经听不见23共同的秘密   矿工下井刨煤时,一镐刨在哑炮上。哑炮响了,矿工当场被炸死。因为矿工是临时工,所以矿上只发放了一笔抚恤金,不再过问矿工的妻子和儿子以后的生活。   悲痛的妻子在丧夫之痛之后是来自生活上的压力。她无一技之长,只好收拾行装准备回到那个闭塞的小山村去。这时矿工的队长找到了她,告诉她说矿工们都不爱吃矿上食堂做的早饭,建议她在矿上支个摊儿,卖些早点,一定可以维持生计。矿工妻子想了一想,便点头答应了。   于是一辆平板车往矿上一支,馄饨摊儿就开张了。八毛钱一碗的馄饨热气腾腾,开张第一天就一下来了十二个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吃馄饨的人越来越多,最多时可达二三十人,而最少时从未少过十二个人。而且风霜雨雪从不间断。   时间一长,许多矿工的妻子都发现自己的丈夫养成了一个雷打不动的习惯:每天下井之前必须吃上一碗馄饨。妻子们百般猜疑,甚至采用跟踪、质问等种种方法来探求究竟,结果均一无所获。甚至有的妻子故意做好早饭给丈夫吃,却又发现丈夫仍然去馄饨摊吃上一碗馄饨,妻子们百思不得其解。   直至有一天,队长刨煤时被哑炮炸成重伤。弥留之际,他对妻子说:“我死之后,你一定要接替我每天去吃一碗馄饨,这是我们队十二个兄弟的约定,自己的兄弟死了,他的老婆孩子,咱不帮谁帮。”   从此以后每天的早上,在众多吃馄饨的人群当中,又多了一位女人的身影。来去匆匆的人群不断,而时光变幻之间惟一不变的是不多不少的十二个人。   时光飞逝之间,当年矿工的儿子已长大成人,而他饱经苦难的母亲两鬓斑白,却依然用真诚的微笑面对着每一个前来吃馄饨的人,那是发自内心的真诚与善良。   更重要的是,前来光临馄饨摊儿的人,尽管年青的代替了年老的,女人代替了男人,但从来未少过十二个人,穿透十几年岁月沧桑,依然闪亮的是十二颗金灿灿的爱心。   有一种承诺可以抵达永远,而用爱心塑造的承诺,穿越尘世间最昂贵的时光,十二个共同的秘密其实只有一个秘密:爱可以永24痛过才知情深   我开始和阳谈恋爱那一年,我们刚刚考上大学,我18岁,阳19岁。阳是那种很帅气的阳光男孩,开朗、爱运动,对小女孩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只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应该是那种成熟睿智、老练稳重,像是琼瑶笔下费云帆、赵自耕一类的人物。阳显然不是,但不管怎样,也许是虚荣吧,我和阳恋爱了……   我们的大学离的很近,整个大一、大二阶段我们几乎在一起度过了所有的日子,那段日子是快乐和无忧的,我们一起念书,一起长大。和阳在一起是很轻松的,他宽容、随和又大而化之,也许他不够细心,但男孩子粗心也不是什么要不得的毛病,美中不足就是他还是高中时那样的阳光男孩,不像我所渴望的那样成熟。   然后,20岁那年我毕业了。我念的是两年制的专科,而阳是四年制的本科。毕业后我在一家小型的私企找到一份工作。刚开始的时候,工作不很顺心,每天之于我最快乐的时光就是下班后看到阳,他总是能扫清我工作一天后所有的不快。那时我想选择阳虽然不符合我的梦想,却是正确的。   我工作很努力,一天天在进步,到后来已经很得心应手,于是乎好像每天见到阳已经不再是那么重要了,下班后我的事情越来越多,应酬越来越多,社会交往也越来越多,在认识和接触了越来越多的成熟男士之后,我总会不知不觉的拿阳和他们做比较,而阳的一言一行却显得那么的幼稚,这一发现令我非常沮丧。于是我开始有意无意的避开阳。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的下午,我约了阳,在我家的楼下。我告诉阳,他不符合我的要求,对于我来讲他太幼稚了,而我受不了不成熟的男人!阳很震惊,很难过。那是我们认识以来发生的第一次不愉快,阳对我的决定很不解,但还是宽容地说:“好吧,那你希望我怎样做呢?我会改的。”然而想到一个成熟内敛的男人怎会对女人低声下气,我更是毅然地掉头就走,不理会身后的呼唤。   回到家我心里居然非常难受,坐立不安,没有丝毫甩掉包袱的轻松感。我决定出去走走散散心,可是我刚到楼下,就看到阳正倚墙而立,他的脸庞上居然有泪,我的心猛地象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甚至有冲过去抱着阳大哭一场的冲动。终于我还是什么也没有做。那之后的许多年里,想到那一幕胸中总是盈满酸楚。   一年一年日子慢慢地过去,我一直刻意回避有关阳的任何消息,回避不是因为不在乎,而是阳总能牵扯到我某根最敏感的神经。   当老妈已经开始催促我该结婚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不是那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小女孩了,而梦中的成熟男人却还只是一个幻影,我想也许真正幼稚和不成熟的人是我,总在追逐一个梦幻,如此不切实际。   就在我下定决心,只要是爱我的男人无论他多么平凡,我都会嫁掉时,我又见到了阳。在一个公司召开新产品的发布会上,我作为公司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当阳出现在主席台上时,我惊呆了。主席台上的阳帅气依旧,只是浑身散发着成熟男人才有的自信的风采,我想那一刻我不可救药的又重新爱上了他,散会后的酒会上,我走到阳的面前,阳看到我有几秒钟的失神,但很快又恢复了刚刚的风度,我们很快就像所有久未见面的老朋友一样聊了起来,好像没有任何不愉快曾经发生在我们之间。聊天中我知道,阳现在已经是这家公司的部门经理了,在我心目中阳已经完全成为我理想中的男人了。   回家后我失眠了,有兴奋、有激动还有一种难言的情绪。我一直想找机会再见到阳,而我又羞于打电话给他,因为我们相互留了联系办法,他却并没有联系我。偶然的,碰到一个高中同学,说想组织一个同学会联络一下感情,我异常积极的相应了他的提议。于是在不久后的一个周末,高中时代的同学又聚在了一起。我简单的和故友们寒暄着,期盼着阳的到来。   终于,阳带着灿烂的微笑走到了我身边,而他却揽着一个看上去柔情似水的女孩,他向我介绍道:“这是小江,我女朋友。”刹那,一种前所未有的失望遍布了全身,感觉眩晕在一阵阵地袭击着我,恍惚间,听阳说,他们认识了5年,女孩陪他走过了很多艰苦的日子,才有了他现在的成功。   半年后,我参加了他们的婚礼。而我至今还没有结25一只蚂蚁的死而无憾   现代的人,除了农村的小孩外,没有几个人还注意到这个世界还有蚂蚁存在。   可是蚂蚁就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的,我,就是其中的一只。   我无法说明我的生命到底有多长,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几个小时。所以,死亡一直萤绕着我。   我和我的兄弟们一起生活在一座校园的操场边的一个洞里,我每天都出去觅食,把一些活的,半死不活的,死的苍蝇或是肉虫一块块的拖回洞里,然后再像腌肉一样把他们存起来。我所走过最长的一段路就是穿过操场到对面的老树下后再回来,那是我刚成年时的第一次远行,在那之后我就一直到我的洞附近活动。   在我前半生的日子里我所吃到的最好的一样东西是樱桃,当那红红的樱桃甘甜的汁液沁入我的心田时,我在想,我这辈子连樱桃都吃过了,我可以说是死而无憾了。我的生命是短暂的,所以我不得不无时不刻的在想我还有什么没做过的。   可是在我还没有死的时候我又吃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所以说在这个世界上令我死而无憾的东西真是太多了也太少了。想要死而无憾还是有点难度的,至少我还应该吃一只西班牙苍蝇,不为什么,因为人类也吃他,虽然人类说他有催情的作用。催情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我这一辈子也吃过不少苍蝇了,大的小的,红头的,绿头的,还有麻的。所以,连人类都要吃的苍蝇我就更应该吃了。   我曾经设想过我能吃到一只西班牙苍蝇的可能性,有两种,第一种,就是有一只身体无比强壮的苍蝇本着对我们东方文化的无限向往从西班牙飞到中国来,并且落在我的面前,又一不小心被我给吃了。但是我认为,这只苍蝇在我死之前是不会出生的。   第二种可能就是有一个学生通过各种渠道弄到了一只西班牙苍蝇,然后在他没吃之前一不小心落到了我的面前,被我吃了。而且这只苍蝇必定是死的或是残废的,反正得老老实实的让我吃掉他。最后我得出结论,这样的学生在我下次投胎之前是不可能考上大学的。   于是我得出最后的总结,那就是我这辈子注定要为这而遗憾终身。当然还有一件可能令我遗憾终身的就是我没能取她做老婆。   她是一只母蚂蚁,是对面一个蚁群的蚁后。我见到她是在我成年的第一次远行中,那时她还大着个肚子被一群公蚁抗着转移。我就站在那放肆的看着她,令那帮公蚁很不爽,冲过来要咬我,最后我落荒而逃。在我跑到我的洞口时我对自己说;“T***。早晚我要娶她做老婆,做你们的爸爸!”可是当我要死了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做到这件事,再加上苍蝇那件我就有两件遗憾终身的事了。可是我是一只对自己负责任的蚂蚁,所以我觉的最好只有一件就行了,。我还是决定在我的有生之年要当对面那帮公蚁的爸爸。因为想吃到西班牙苍蝇太难了。   当我走进去的时候,没有人发现我不是他们部落里的,因为我老了,身上的气味也淡了。我不费功夫的就到了他们的蚁后住的地方。她也老了,只是肚子还是大大的,按她这种年纪早就该退休了,可是她还是在生育。怪不得她们这帮蚁群越来越蠢。所以我想法把她骗走,很有点拐卖的味道。   “你好,我尊敬的女王毕下!”我在很放肆的盯着她的同时对她说道。   “你好,可是我知道,你不是我们这个蚁群的。”她说这话的时候很平静的注视着我,而与此同时我则在心里叫苦:“靠,生了这么多,她还记的。真是够抠的。”   她接着说:“你身上有一种味道,而这种味道同我在若干日前所闻到的一样,所以,我知道你是谁!”既然被揭穿了,我也索性顾不了许多。是,我就是那个一看到你就直流口水的,对面蚁洞里的一个快死的老蚂蚁。我在N天前就见过你,我要娶你做老婆。反正是一死,我也没指望能吃上啥西班牙苍蝇了。   “你是来带我走的吗?”她问道,一句很平常的话却如霹雳闪在我的心里,是啊,我来,不就是要带她走的吗!可是她贵为蚁后,她会跟我走吗,除非她吃了西班牙苍蝇。死也死的硬气一些,我对她说:“是,从那天开始就想了!”   “你不怕死吗?”她很威严的看着我,不过我不怕她,毕竟她不是我妈。   “不,反正我也快老死了,娶你是我最后的心愿,就算是死在你的面前,我也心满意足了。”我豪气干天的说。   “好,我跟你走!”天啦,原来你也注意到我这只不平凡的蚂蚁了!   我拖着她跑了出来,那帮傻蚁们正在开会选出新的蚁后。   “我们到哪去?”:“无所谓,有了你,亡命天涯我也干!”我们还是没有去亡命天涯,我把她带回了我的洞里。后来我才发现,我没带她去亡命天涯是错误的。   我把她介绍给我的老哥们时,当场快吓死俩。我们拿出肉和用花汁酿成的酒在那里狂吃海喝,我觉的我象一个英雄一样,那一天是我最快乐的一天。我醉着对她说叫我现在死我都干。   蚁后出逃的消息还是传到了对面的蚁群里,那帮儿子们对我拐着他们共同的老妈的行为奋怒异常。马上他们就下来了战书,交出我们,或者是死。   我们的蚁群沸腾了,那帮没有荷而蒙的家伙们对我的行为感到羞耻。于是他们决定杀了我,也包括我的妻子。然后再和对面的蚁群决一死战。   我是一个老实的蚂蚁,我从未想到为了我身上仅有的一点荷而蒙会让这么多人死去。于是我对我们的蚁后说,这是我一个人的事,让我一个人解决。最后我说服了她,我带着我的妻上路了。目的地是对面的蚁洞。   在我决定走的那天晚上,我和我的妻坐在洞口前,我很贪婪的看着她,我的爱人,我要把她的样子印在心里,在我下次投胎时再去找她。虽然我知道她回去后也会被她的子民们弄死。   “对不起,我害了你。你后悔吗?”我问她。   “不,如果说后悔的话,令我后悔的就是那时没和你一起走。我从未试过被人爱过,在我的生活里只有生育。可是到最后我生下来的孩子却要弄死我。在他们的眼里,我只是一只能生产的机器,没有感觉,没有灵魂。”   “我不想你死!”   “可是,我们不得不死!”是呀,为了爱情,我们不得不去死。就这么简单。   “不过,我想死在你的怀里,那样我就死而无憾了!”死而无憾,又是死而无憾……   我点了点头。   走的那天,我的老哥们排着队送我,我和他们大口的喝酒,我知道这是为我壮行。   ……再走几步就是对面的蚁军了。我清楚的看的见那军蚁发亮的大牙,像是一把铡刀,而我的头不久就会被他割下来。然后是我的爱人的。不过我不会让他们得逞的,因为我的爱人只能死在我的怀里,我向她保证过。   我们停了下来,我和她在春风中面对面的微笑,令我想起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午后。我把她搂了过来,她的眼睛告诉我,我该实现自己的诺言了。。我很深情的吻她,当着我的哥们和那帮军蚁面前放肆的吻她。   那帮军蚁冲了上来,我的老哥们们迎了上去……   当我的爱人的血液混着我的血液一起在我的胸前流淌时,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死而无憾。   当春天再次来的时候,有一只小蚂蚁在树底下做着梦呢26落泪的女孩   泪,人在很多时候都会不自觉流下来的东西;泪,分很多种,伤心的泪、激动的泪、感动的泪、快乐的泪、幸福的泪……很多很多,其实所有的都一样,都是感情指使的,只是当时的心情不一样……   泪,属于任何有感情的人……落泪的女孩   女孩,曾经很向往爱情,幻想过有一天用自己的火热去打动一个冰冷的爱人,可是,她最终失败了,她败给了一个跟本不爱她的男生,她的所有付出更本没有回报,得来的只是那个男生的一句感动,却没有爱的成分,女孩最终惨败了,他可以离开,但对女孩来说,这个心灵上的伤口是无法弥补的。他离开时,女孩没有哭,泪在她心里流,就连女孩身边坐着的朋友都不知道几秒钟前发生的事,女孩和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和朋友谈笑风生。没有一个人安慰过她,没有一个人想过女孩开始和以前不同了。女孩开始不再向往爱情,不再向往玫瑰,不再向往情人节。其实女孩从来没有从他身上得到过这些,即使他们是在情人节前几天开始交往的。他,只是骗走了女孩的初恋和纯真。女孩怕了,开始学会了逃避。   女孩也许长的平凡,但她脸上永远灿烂的笑容,她的开朗,她的乐观,为她引来了想要重视她的男生,可女孩怕了,他们一个一个都失败的走掉了,有的还在坚持,但也不会很久了。女孩也有心仪的那个人,但他是不可能喜欢上女孩的,女孩太另类,太独立,太理智了。女孩只能默默地欣赏他。   女孩为了心中那个伤开始改变自己,没有人发觉什么不对的。女孩开始帮那些有烦心事的人,自己都快变成“知心姐姐”了,可是女孩还是忘不了第一次的伤。女孩学会了逃避,学会了犹豫。   终于又有一个男孩出现了,他和她只是网上的朋友,只通过几次电话。但彼此感觉都很好,不知道为什么女孩总是拒绝不了他的要求,女孩的心开始动摇了,也开始防备了,她怕再一次的伤害,女孩彷徨、不知所措、为难、痛苦。男孩也开始了自己的攻势,一次比一次走近女孩的心。当接到他的电话时,女孩很开心,但总是为了防备自己而让他小小的伤一下心。可是一挂掉电话,女孩就自责起来,自责自己被甜言蜜语所迷惑,自责自己不敢面对现实,自责自己伤了他的心,因为她知道心被伤了的感觉。   一次电话,不知道为什么,女孩突然很伤心,也许是想到以前的一些不愉快的事,挂掉了男孩的电话,就在那一刹那,女孩的泪顺着面颊滑落下来了,女孩抚着脸上的泪,好久了,这种泪滑落的感觉好久没有过了。男孩的电话追了来。   “你哭了?怎么了?你说呀!”男孩焦急。   “我没有!我没哭!!!”女孩好怕被他知道自己哭了,找了个借口,“我感冒了!”   “你到底怎么了!说呀!”男孩还是听出不对劲了。   “我说没事就是没事!我才没哭呢!”女孩忍着泪,倔强的说着。   ……   男孩就是有办法,不知不觉差开了话题,气氛恢复了开始的愉快、平和。   “如果见面时,我牵你的手,你就当我女朋友好吗?当然,如果你觉得我配不上你,你可以躲开……”男孩提出见面的要求。   “好,……”女孩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好向往那一天。又好怕那一天的到来。   日子依然过,女孩和男孩的关系开始亲密起来,在男孩的“强烈要求”下,得到了女孩的同意,可以叫她“老婆”。女孩听了心里暖暖地,想到了以前的那个人,泪又差点滑落。   “你必须叫我‘老公’!”男孩得寸进尺了。   “为什么?就不,我叫不出口,我从来没叫过!!!”   男孩又开始新的攻势了。最后女孩屈服了。……   挂了电话,女孩的心更忐忑了,她在心里已经问了自己无数个怎么办了,离见面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决定命运的一天,终于来临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女孩没课,突然有种迫切的想到要见他的冲动,也许是心有灵犀吧,这时女孩的手机响了。   “是我,想我了吗?”男孩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过来。   “没有,我怎么会呢。”这是女孩一贯的答法。   “骗人,我知道你又不好意思了,对吧?”电话那端男孩的声音带着笑意。   “我下午没课,我想见你,好吗?”女孩突然问到,那端楞的几秒。   “好,什么时候?我5点才下课呢。”   “那就你下课后吧,地点你定。”女孩的手莫名的开始发颤。见面地点定好了,挂掉电话,女孩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闲逛,不时的看看手上的表。   下午4点50,男孩学校旁边的麦当劳里,女孩紧张的纂紧双手,眼前摆着一杯凉了的苦咖啡,喝苦咖啡的习惯是从女孩第一次受伤时就养成的习惯。时间这时过的好慢好慢,刚到5点,女孩的手机又响起来了。   “我下课了,你等会儿,我马上就到。”   “恩,好的,你怎么找我?”   “感觉,我一定能找到你的,相信我。”   “你要是找不到,也不许打我手机,就当咱们无缘好了。”   “哇,老婆,说的好狠心呀,还没见我就说不要我了。我看我一定是栽在你手里了。”   “讨厌,酸死了,不说了,你赶快来吧,我都等了好久了。”   “哈哈,看看,等不急了吧,那我挂了,10分钟以后到。”   ……   紧张!女孩现在对什么都没有感觉了,只知道自己的心跳的好快,好快。她坐的位置还算是隐蔽的,从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门,来来往往人在她眼前穿梭着。   门开了一次又一次,该来的人还是没有来,“不是说好10分钟就来吗?是不是有什么事呀?还是没感觉到我呀?堵车?不会呀,不是离这里很近吗?……”女孩开始胡思乱想起来。这时门再次打开了,只是女孩没有看到。   男孩站在门口,环视了一周,面带微笑,自信满满的,背着手像女孩的方向走去。   “是我,对不起迟到了。”   “恩?!”女孩吓了一跳,抬头看着站在身边的男生,脸有些红。“别站着了,坐吧。”故意口气很重的说着,好像在发泄自己的不满。“你来的还真早……”   女孩的话被眼前的玫瑰咽回去了,她有些茫然的看着男孩,又看看玫瑰。   “刚才看到有卖玫瑰的,去给你买,所以迟到了,抱歉,接受我的歉意吧。”男孩温柔的笑意传达到女孩那里。   “……谢谢,这是我第一次收到玫瑰……”女孩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你爱喝咖啡呀?怎么不加奶和糖呢?我去给你买,等我一会儿。”男孩找了个借口离开座位。   “玫瑰,玫瑰,呵呵,开心,我是不是被收买了?不成,怎么能这么容易就上套呀,坚持……”女孩看着放在桌上的玫瑰,自言自语着。   “咖啡来了。”男孩端着两杯咖啡回来,打开一杯,像里面到上了两杯奶,推倒女孩面前,“给你的,以后记得加奶,苦涩里也有香甜。”男孩的话好奇怪,不过女孩明白。   “你怎么知道的?”   “知道什么?你指哪个?”   “恩……,都有,为什么知道我就是?为什么知道我喝苦咖啡,为什么不给我加糖?……太多了,你怎么知道的?“女孩眼里充满了不解。   “只有你坐在视线最好,可是却最隐蔽的地方,看着大门发呆,一看就是在等人,你手纂的那么紧,一看就是很紧张。你面前的咖啡喝过了,颜色没变,一看就是苦的,苦咖啡喝多了,就不喜欢加糖后嘴里那种酸酸的感觉了。”男孩深情地望了女孩一眼,“还有,这里只有你最美。”   女孩的脸更红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低下头,发现眼泪从眼眶中落了下来,不过这时却是幸福的泪。   男孩注视这女孩,认真的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也看到她眼中滑落的泪珠,“是幸福的泪吗?”   点点头,女孩擦掉泪痕,“真的会对我好吗?我很难忘了过去,不怕我伤了你的心吗?”   “不怕,如果怕,我就不会来了,相信自己,相信我好吗?”男孩坚定的眼神给女孩很大安慰。   “好!”女孩笑了,笑的好美,好美,男孩看醉了。   桌上的两支手,按照约定的连在一起,紧紧的连在一起。   “答应我,以后只能因为幸福而落泪好吗?我的落泪女孩27那束送不出去的玫瑰花   那束送不出去的玫瑰花,永远溢香在我的生命里程,成为一个美丽的错误金丽来信说将于腊月底的某一天乘列车到达,我欣喜若狂。   金丽是我神交了8年之久的笔友。我们起先是因为通信而产生友谊,后来是因为友谊而不断通信,两颗心贴得越来越近。   金丽随信寄来了一张彩照:照片上的她恬静而安详,虽然她的脸由于距离稍远而看不真切,但这模糊的效果反倒给了我如坠梦幻的感觉。   我放下所有的事,赶到商厦,精心挑选了几件礼物,又给自己“修理”了一下“门面”,并破天荒地打上了领带,还特地买来了一束黄玫瑰,雇了一辆轿车,约了几个“狐朋狗友”,整队出发。   发往这个城市的列车只有下午的一班。那个下午,天空渐渐地阴暗起来,下起了雨。腊月的风砭人肌骨,朋友们一个个躲进车里并不时敲敲玻璃让我进去。我的身子冷得打颤,捧着那束黄玫瑰心里却激动得发热。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那恼人的火车终于喘着粗气扭进了站。我的精神陡然振作起来,只见决堤般的人群从出口处蜂拥而出。我高高举起那束黄玫瑰,一次次向出口处靠拢,又一次次被冲开……我睁大眼睛,紧盯着身边一张张面孔,试图找出她的影子。   火车开走了,广场上只剩下空落落的几个人,我索性冲进了月台,仍然找不到她的影子。   我没有灰心,也许是金丽误了那天的列车吧?   第二天下午,我约了一个朋友骑了摩托车再次等丽。天空不仅下起了大雨,而且夹杂了雪花,我们望眼欲穿,那列火车仍然晚点了一个多小时,但金丽仍不见踪影。   第三天下午,雪花完全肆虐起来,风扬着雪花很快把广场变成了一块大雪毯。我怕朋友们取笑,一个人踩了单车来到车站。当人群走光时,我仍然只找到了自己。   连续三天的酷寒加上沉重的打击,我发起了高烧。一个朋友来看我,我翻身下床,拽着他的手就上了长途汽车。   一路颠簸,我们终于找到了她家的位置。我小心翼翼地把玫瑰花藏在了包里,又在商店买了些烟酒礼品准备送给她的父母。一切妥当,我们硬着头皮敲响了那扇门。   她的父母热情地接待了我们,然后说丽是坐了汽车回来的,刚刚出去。我们正喝着茶,忽听门环一响:金丽回来了!   我紧张地站了起来,走进来的是一个胖墩墩、戴眼镜的女孩子!   我有点伤心地看着她。只觉得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也太大了!我以得体的言行、持久的微笑结束了这次访问。   但那天直到我同我的朋友返回家里,我才想起了那束萎缩在包里的玫瑰花。正好我的侄儿林林跑过来,我对他说:“拿瓶子装点清水,把这束花插上。”   杨淼是我上中学时唯一喜爱的女孩儿,以至很多年后我也对她念念不忘。   那时我是一个内向而孤独无助的孩子,比淼高一届,因此我同她那时没有任何故事发生。杨淼肤色很白,发育得很美,她总像一只骄傲的天鹅昂首挺胸地走在上学下学的路上,引来一束束爱慕的目光。   我那时总是心事重重地溜在她身后,一边踢着石子一边小声哼着徐小凤的歌:“我想偷偷望呀望一眼她,假装欣赏欣赏一瓶花……虽然也想和她说一句话,怎奈我的心里太害怕!”   其实她那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毕业前我去相馆取照片,杨淼和几个女生在馆前聊天,正在兴高采烈时,远近闻名的一个街痞走过来,对着淼说着下流的话,还阴阳怪气地做着鬼脸,我正在担心,只见淼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啪”地扬起手来,结结实实地给那街痞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并怒斥那瘪三:“滚!”结果那个瘪三捂着红肿的脸灰溜溜地跑了!   七八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再见过她,她似乎像一颗流星在我的回忆片断里留下了一点亮色就迷失了!   谁知不久前我竟在故乡的某级小报上看到了她的名字——杨淼在那个“迎国庆”演讲比赛中荣获了一等奖。   我如获至宝,很快通过报社的朋友侦知了她的地址,随即以同学的名义去信一封,并赠送了自己刚出版的一本散文集。杨淼当天收到就写了回信,但可笑的是她怎么也想不起我是谁?而且在信中她这样写道:“也许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我们确实见过面;也许在今后的某一天我们会再见……”我忍住笑,回信指出:“同走一条路,每日五六次,见面岂止千百次有余?不过,因自己是丑小鸭,不入芳目罢了!”另外,我寄去两张生活照复印件,告诉她不久将南下深圳,行前可能会造访,请她“按图索人”。   那天一大早,我携了两枝红玫瑰,赶到了她所在的学校,考虑到学校人多,我把玫瑰花放在了三轮车上,进校寻找杨淼。   一个老教师问我找谁,我说找杨淼。老教师扬手一指:“那不是?”就见少妇打扮的杨淼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姿态优雅地从办公室走了出来。她看见我略为一怔,随即热情地说:“您是黄某某同学吧?您的回信我收到了!”   噢,我的天哪!我顾不上他们的惊诧,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门口,掏出车钱,对三轮车夫说:“快走!你走吧!”三轮车夫不识时务地问:“你的花?”我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三轮车夫迅即掉头驶去……望着远去的车尘,我想:我那可怜的玫瑰花啊!   转回身去,我以无比灿烂的笑容逗着孩子:“这孩子真乖……”   最后,这张我出发前拍摄的照片真的成了珍贵的永恒,它纪念着我那美丽无比的错28初恋的音乐盒   (一)   1992年10月,我进入大学后不久,便被招收为校报学生记者团成员,在那里,我认识了已经是记者团团长的江浩。江浩高我一级,是四川成都人,他不但英俊潇洒,而且文笔出奇的优美,在入大学以前,我就读过他那美丽凄婉的爱情故事。   我坚信,爱情真是一种缘份。我很难描述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但当时我的的确有一种眩晕和沉醉的感觉,而我从他的眼中也发现风情万种的底蕴……   很快,大家都熟悉起来。我能明显感觉到江浩对我的那种异乎寻常的关心。一次,江浩的又一篇爱情故事见刊后他收到300元的稿酬,大家嚷:要让江浩请客。江浩很慷慨地带了记者团的几个小师弟就去买东西。不一会功夫,大包小兜的食品水果就被买回来了。记者团所有成员那天晚上在校报编辑室里热热闹闹地吃着聊着,气氛融洽得如同兄弟姐妹。快11点钟的时候,大家都陆陆续续地回宿舍了,我正要走时,江浩拉了一下我的衣袖说:“晓晓,你等一下。”我的心猛地一跳,一种预感烧红了我的脸。   只剩下我和他时,两人都觉得不自在,江浩往昔的那种从容飘逸已经荡然无存,他有点语无伦次地说:“我来西安一年多了,还没有吃过几样西安的小吃,你是西安人,可以给我当个向导吗?再说……稿酬,我也想单独……请你的客。”我连想都没想就点了点头。   第二天傍晚,江浩骑车带我从南郊出发,在我的指引下,我们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了西大街有名的贾三灌汤包子店。那天,我们两人吃得开心极了,边吃边聊,心灵的距离一下子缩得很小很小。在那里,他告诉我,本来以我的文笔是很难被记者团寻取的,但他为我据理力争,他告诉其他成员:“她的那一肩长发就是篇很美的散文。”大家都被他逗乐了,就这样,我成了记者团的一员了。   华灯通亮时,我们从西大街往回走,我坐在后座上,看着江浩壮实的双腿狠劲蹬着脚蹬,心中既感动又满足。我们大声地说着笑着,他不时回过头来看看我,然后一甩头发,就讲起很幽默的小故事,我开怀大笑,心灵的雀跃是前所未有的。突然,一直沉浸在快乐中的我发现江浩骑错路了,本来我们应该往南拐,但我们正向北骑着。我知道,一定是他迷路了,我本想告诉他,但是没有说出口。我双手轻扶着他的腰际,任他飞一样的疾驰,我真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我们能这样相依相靠一生一世。   骑着骑着,江浩停了下来,他大叫一声“糟糕”,回头对我说:“我们走错路了,南辕北辙!你看,那不是火车站吗?”位于西安市区最北的火车站***通明,江浩又说:“晓晓,我们走错路你也没看出来呀?”我心虚地说:“我一直在听你讲笑话,一点都没注意。”于是,我们又沿原路返回,我在后面给他当“指挥”:“向左拐……向前……”这时夜已经很深了……那一夜我失眠了。   (二)   因为那个美丽的夜晚,我和江浩更亲近了。但我发现,和我一起进入校报的经济系女生叶子对江浩表现出非同寻常的关心。因为她已经花了好多个周末在织一双手套,织着织着就去问江浩颜色、花样如何,而且还要在江浩手上量量尺寸,那种过分的亲昵弄得江浩很尴尬,而我心里也十分不快。   1992年11月15日晚上,那是一个让我永生难忘的日子。因为快期中考试了,那晚我在7区大教室里看书,11点30分时,教室里只剩下了我和另一个女孩子。正在这时,江浩从后门进来,走到我身边和我说了一会话,然后又陪我坐了几分钟就一声不响地走了,他的表情很怪,我当时心中挺纳闷。又过了一会儿,我听见有人敲窗户玻璃,我回头一看,是江浩在教室外边,他用手指了指腕上的表,我抬起手腕一看表,正好三根针同时指向12,我再抬起头时,他已经走远了。我正莫名其妙时,那首古老的英文歌曲在后门处响了起来:“Happybirthdaytoyou,Happybirthdaytoyou……”   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后门处的地上放着一个盒子,盒子里放着一个美丽的“心”形音乐盒。音乐盒的盖子打开着,美妙的音乐是从一个旋转的彩色圆盘处发出的,有一个滑稽的塑料小人站在圆盘上,随着圆盘一起转动,还做着祝福的动作。我猛然间想起11月16日是我的19岁生日,由于忙于应付考试,自己竟将它忘了。我弯腰捧起音乐盒,将小人拿开,音乐就停下了,我再将小人放上去,祝福的歌声又响起来。我忽然明白,原来江浩他是要在11月16日来临的一刹那将那美丽的祝福送给我,我感动得差点掉下泪来。当我正静静地听音乐时,旁边那个女孩走了过来,她说:“祝你生日快乐!”我将小人拿开,她接过我手中的音乐盒,看了半天说:“是男朋友送你的吧!我去年生日男友也送了我一个这样的音乐盒,但没有这么别致,而且也没有你男友这么浪漫!”我满足地笑着向她说了声“谢谢”。   我小心地将音乐盒收起来,回到宿舍后,就悄悄地将音乐盒锁进了箱子,我不敢将它放在外面,我那帮姐妹整天正闲得慌呢!   第二天,我到编辑室去,江浩一见我脸就红了,我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我还是轻轻对他说了声“谢谢”。正当我沉浸在初恋的甜蜜中时,却发现江浩好像变了,见了我也不再说笑,对我礼貌客气得像见了陌生人,我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怎么在意。半个月后,我的奇怪终于有了答案:西安飘雪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戴上了叶子早早就为他织的那双手套──他们成了公开的恋人。   我的心快要碎了,难道我苦等的是这种结果吗?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去编辑室,我怕见江浩那张俊秀却冷漠的脸,我怕听叶子那满足而夸张的大笑。我明白一厢情愿地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虽喜欢他,而他却只能给我一个兄长般的关怀,是我误解了他。   这样一想,虽然很心痛,我也就释然了。但我不能没有男友,我要让江浩知道除了他我还会找到更优秀的男孩子。一个北京男孩对我一直很好,他幽默、帅气,也很善解人意。上大二不久,我们成了恋人,虽然我深知,我从未真正爱过他。   以后,我和江浩在校报编辑室见面时,我们都会微笑着点点头,但那例行公事般的笑容有着冬天的寒冷。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冷冰冰地持续到他大学毕业前夕。   (三)   1995年7月4日,是江浩离开西安回成都的日子。他走那天,记者团的全体成员,以及他的好多同学、老乡都去车站为他送行。我夹在人群中看着他和送行的人手拉着手聊着,看着他一脸真诚的忧戚,我的心也仿佛被什么东西揪痛,毕竟他是我的初恋啊!我突然发现他的目光越过那么多人在焦急地寻觅,我很迷惑:他的女朋友不就在身边吗?当他的目光移到我跟前时,总要做一下停留,现在回想起来,拿那种停留有着多么丰富的内涵呀!我分明感到,在注视我时他对别人的敷衍和心不在焉。   火车快开时,他恋恋不舍地上了火车。本来他的座位不靠窗,但他换到了靠窗的位置。他和车下送行的人一一握别,我发现了他眼中的泪光。突然,他大声喊站在远处正注视着他的我:“晓晓,过来!”我过去,发现他看我的眼神中有一种明亮的伤痛和热烈。我踮起脚尖,以便能听清他的话。而他,把他那健美的身躯和英俊的面孔从车窗中伸出来,俯身到我跟前,在我光洁的额头,重重地一吻,长长地一吻。顿时车上车下死一般的寂静,我不知所措地闭上了双眼。这时,我听见了掌声,潮水般热烈的掌声,那是同学们在为他的行为鼓掌呢!他用一种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这是我3年来唯一的缺憾,今天,我补上了。”看着他含情脉脉的眼神,我哭了。   车开了,载着他越走越远,而他眼神中的难舍难分却十分清楚地印在了我的脑中。   回到宿舍,我摸了摸额头,他的热吻似乎还在。我打开箱子,拿出了那个我一直不敢动不愿动的音乐盒。打开盖子,将小人儿放在圆盘上,顿时,那首古老的经典英文歌曲充满了整个屋子。音乐声中,我又想起了那个迷途的夜晚,还有让我情窦初开的19岁生日。我沉浸在音乐中,情感在乐曲中起伏,我将头埋于掌中,任泪水悄悄滑落。“他既然这么喜欢我,为什么不表白呢?难道他还要一个女孩主动向他表白吗?”我正陷入沉思中,音乐结束了,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那磁性的声音曾多少次牵我梦魂:“晓晓,我爱你,做我的女友好吗?如果愿意,就请你送我一根你的长发,因为一根长发代表一生的牵挂!”   顿时我被惊得目瞪口呆!我捧起音乐盒,捧起那爱情的表白,紧紧地抱在胸前。我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对我的态度急转直下。当时没有听完音乐的我也就无法明了音乐盒中古老乐曲之后所藏的这段秘密,更无法给他回复,而他一定以为是我拒绝了他,于是违心地接受了叶子的爱情。   这个发现让我心痛得热泪长流,命运为什么这么喜欢捉弄人?   当晚,我铺纸提笔含着泪给他写了一封信,我不愿这样的误会伴我们一生,尽管我们已经错失了最好的时光。信中,我没有忘记给他一根长发,我只是想表明我当初真的是愿意的,愿意的呀!   很快他回信了:晓晓:   走的最急的都是最美的风景,伤的最深的也总是那些最真的感情。给你送音乐盒后那几天,我如坐针毡,我盼见你又怕见你,而每天见到你,你总是一脸平静的微笑,我以为你一定拒绝了我。本来,我想让所有的秘密伴我一生并随着我的生命沉入大地泥土,成为永远,但是,那天在车站我吻了你,我当时心中无数次告诉我:不吻她,你将会抱憾终身。你知道,那我该要多大的勇气呀!   你的生日是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听到的,在这之前的半个月,我就一个人悄悄骑车到东郊的工艺品厂,我请求工人为我制作一个特别的音乐盒,因为一般的音乐盒只有音乐,而我想将我最想对你讲的话录到音乐盒中去。起初,工人不同意,但最后他们被我的真诚所打动,为我录音,制作,而且音乐盒的外观也按我的要求重新做了设计,送给你的礼物我要与众不同还要有情调。本来,这样的单件产品成本很高的,但工厂也只收了我普通音乐盒的价钱。临了,年长的那位工人拍拍我的肩说:“小伙子,祝你好运。”   还记得我俩第一次单独外出的情景,回来时,我们迷路了,南辕北辙,其实是你迷路了,而我一直很清楚,我是故意要走错路,因为我想和你多呆一会。当我向北拐时,我怕你当时会认出路,谁知你根本没认出来……   看到这里,泪水早已模糊了我的双眼。   如今我只想告诉恋爱中的朋友,如果你给心爱的人送了音乐盒,请一定将爱情表白放在音乐前面,常常,爱情成功与否就差一曲音乐的时29擦身而过的爱人   十点的时候我照例在电话里跟男朋友情意绵绵发嗲耍赖,两人朗情妾意勾勾搭搭把肉麻当有趣,说一些写出来肯定会吐但说出来便叫甜言蜜语的话,正是全世界都不想搭理的时候,手机突然发疯般的响起来,一遍一遍的催命一般。男友在电话那头火大的叫道,把它给关了,谁这么不识趣呢。   我看看来电显示,接通便没好气的骂:“猪头你干嘛呢,半夜三更的打来不知道现在是热线电话时间吗?自己体积大就闪一边去,不要妨碍地球转。”   “兄弟有点同情心好不好?我在医院打吊瓶呢,没吃晚饭,送点夜宵过来吧,顺便陪我聊聊天。哎,对了,我还要一瓶红牛。”电话那头的人没把我的火气当回事,厚颜无耻的提出要求。   “打吊瓶而已,又不是马上要死了,自己呆着吧。”我恶狠狠的放下电话,对着电话那头的男友说“我有事要出去,今晚就不聊了。”   有一分钟的平静,然后男友淡淡的问:“是阿丹吧,这么晚叫你出去,不觉得应该注意点分寸吗?”   我立马恼了:“什么分寸不分寸的,这是我哥们,我跟他认识的时候还没你呢!吃什么飞醋!”   那边也火了,凶巴巴的吼过来:“周妖瞳你叫唤什么,他没太太照顾吗,非要叫你过去?两人平时行为亲密的我就不说了,说了当我小心眼,现在算什么?半夜三更出去陪他聊天,为了他跟我吵?你要他就跟了他去!告诉你,你今天要是去了,咱们就立马白白”   “很好。”我对着电话无限温柔的说:“你现在可以去撞墙了的一声大力砸上话筒。   时速80公里飚车来到医院的时候,看到一个家伙正扶着药水瓶眉开眼笑的跟急诊部的小姐要电话号码,顿时恶从胆边生,一瓶饮料砸将过去,怒吼一声,你丫的怎么还没死啊!病成这样你老婆怎么不来陪你!休了她得了!   阿丹接住红牛,嘻皮笑脸的道:“我怕我死了没有人像我这么爱你啊。你要嫁我,便休了她。”我朝他便呸了一声。   老人说世间的东西一物降一物,这话我信。我就是拿这家伙没辙。老人说缘分的东西不能强求,这话我也信,阿丹不管是从认识的时间还是交情来说,都可以算是我的青梅竹马蓝颜知已,在中专学校一块儿上学的时候,还狠狠的暗恋了他一把,只是这家伙天生迟钝又或是会装傻,明示暗示都没反应,体贴入微只当是兄弟间理所当然的照顾,毕业聚会那天,班上不少互相之间仰慕的同学都趁着酒意对心上人说出爱意,我当时喝得烂醉,是他送我回来的,有同学便打趣到“又成了一对。”被他严正喝斥:“这是兄弟般的阶级友谊!不得胡说!”我一向是喝醉了之后,第二天起来脑子就跟清洗过一样,什么都记不得的。只是事后听说了此事,便也渐渐淡了这份心思,退而求其次好好经营彼此之间友谊,也算是不枉相知一场。   再后来他娶了太太,而我也换了N个男友,跟现任男友基也基本上定了下来。   缘分,嘿嘿,我有点失神的笑骂自己,今天是怎么了,突的想起这些破往事来了。   三瓶药水打完的时候,已经是近一点多了,我们呼了也是死党的阿猫来,到一家开在18层楼顶上的酒吧宵夜。   喝到有七分酒意,大家说话便放肆起来,阿猫大着舌头摸着胖乎乎的肚子无限感慨的说,当初大家都以为你们两人会成为一对,在学校的时候便形影不离这么要好的,真是奇怪,奇怪之极,为什么你们就是不相爱呢?我跟阿丹同时默契的回他一句:“我们是兄弟!”相视而笑。   男友的电话打来了,大概也是喝高了,语无伦次的在电话那头道歉检讨,又说些让人脸红的酒话,拿着电话我知道看着旁边坐着两人的表情,知道自己笑得暖味之极。   “看来这辈子就是他了罢,这么纵容体贴的人,宁愿错杀不要放过啊。”阿猫在旁边挤眉弄眼偷偷说道,然后状似痛苦哀嚎一声冲到卫生间里。阿丹静静坐着,看着我微笑,眼里有一些情绪是祝福吧?   我得意的飞个眼给他,拿着电话哄那头醉酒撒娇的男人:“乖,我不生气,真的,嗯嗯,我也想你,真的真的……”   “去死吧!”我甜蜜至极的对着电话笑骂,然后挂上电话。一抬眼发现阿丹在看着我,有点呆滞的样子。   “嗯?我脸上有脏东西么?”   “没什么。”他回过神来,表情古怪的问:“他说了什么话你叫他去死?”   “他说爱我。”   “人家说爱你你还要他去死?”   “嘿嘿,”我象只偷吃了油的小耗子一样得意的笑,“我一紧张就下意识的冒出这句口头禅,其实我的意思是,我也爱他。”我嘻皮笑脸的喝一大口啤酒,跟从卫生间出来的阿猫与他宣布:“我跟他准备结婚了。”   当天晚上阿丹喝了很多酒,烂醉如泥,我归结于为我感到高兴的原因,这样的兄弟,真真难得,我差点没抱着他痛哭流涕,最后是阿猫送他回去的,因为我亲爱的标准老公来接我去海边,说要在初升的太阳前正式向我求婚。   第二天,我在跟准老公选结婚用品的时候遇上阿猫,他趁我男友去付钱的时候,鬼鬼祟祟的贴近我做长舌妇状:“你知道昨天晚上我送阿丹回家的时候,他跟我说了什么吗?”   “总不可能说喜欢你吧?难免你们是玻璃?”人逢喜事精神爽,我笑咪咪的回答,破天荒没有给他一脚。   “他说在学校喝毕业酒的那天告诉你,他爱你。”我怔了一下,脑子里一片空白,下意识的问:“然后呢?”   “然后你跟他说,叫他去死30一见钟情   他对她一见钟情。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者蓝色格子衬衫,恰巧排在她后方,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四年来,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的沉默跟陪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   她参加合唱团的高音部,他则是钢琴伴奏,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忠实的听众,她毕业后出国留学,他就在当兵时写了一封封的信件到美国去鼓励她,她回国后没几年就结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   她不是嫌他不够优秀,也不是不知道他对她的好,只是因为彼此太熟了,她无法想象,哪一天她跟他从朋友变成情人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她跟他之间一直在友情与爱情的模糊地带来回摆荡。   她始终坚持她跟他之间只是好朋友,不愿正视却依赖着他对她的好。而他却因为缺乏勇气加上一向温吞的个性就这么错过彼此的缘分。   在她的婚礼上,他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   一个月后,他悄悄的瘦了五公斤。   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象中的幸福。   因为她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   加上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体贴及陪伴,让她觉得自己丈夫对待她的方式去跟他的好作比较,她开始怀疑当初怎么会看上现在的丈夫,她开始生气觉得丈夫不如一个好朋友来得了解她关心她疼惜她爱护她。   一年后,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   单身后的她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广告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   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可是,她没有勇气回头去找他。   因为,她不知道他这几年来过得如何?   因为,她不再是以前的单纯年轻的她。   因为,她收到了他寄给她的喜帖。   在他结婚前一个月的某个周末,他约她出来吃顿晚饭,她很疑惑为什么他即将结婚,却还要约她出来见面吃饭?   那顿饭其实吃得很愉快,他跟她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她唱女高音他弹钢琴。   社团的同学、彼此的老师、参加过的活动……   许多过往会议在彼此的记忆间流动激扬,许多的陈年逸事在两人的对谈间重见天日,他跟她都觉得好像回到了那个纯真单纯的学生时代。   “下个星期,我要结婚了。”他放下刀叉,突然冒出这句话。   “恩,恭喜你。对方一定很不错,才会让你愿意跟她结婚。”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   他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生刚考上大学。   在注册那天他慌慌张张的跑到学校的时候,看到注册的新生们大排长龙,他心里又急又慌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这时有个女生很亲切的向他走来,问他是不是要办理注册?他发现那个女生竟然跟他是同系不同班的同学,他好高兴,觉得这个女生真是善良、是个好人。   他发现那个女生有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有对可爱的小虎牙和酒窝,从那天开始,他对她一见钟情。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意,她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那么聪**洁、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一向温吞又不善言词,只好默默在她身边陪着她做她的好朋友。   就这样大学四年过去了,他准备在毕业典礼那天告诉她:他爱她。   可是她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文岸上在电话中告诉他说,她要出国念书了。   他刚萌生的勇气一下子小时得无影无踪。她心想,毕业后他当兵她出国念书,他实在不忍心挑这个时候向她告白,要她等他两年的时间,所以就等她念完书回国后再说吧。   她出国念书他当兵的那段日子对他来说是最难捱的岁月。   不单是因为他不在她身边,而是她在美国认识一个台湾留学生。   他知道一个人在一向的日子是很寂寞孤独的,而她又是个怕寂寞的人,所以她尽可能的每个星期写信到美国去问候她、鼓励她、替她打气,可是她在回信中除了抱怨在美国生活种种的不方便之外,有很大的篇幅在谈论她在美国如何认识的一位台湾留学生,她在信中告诉他,她又恋爱了。   她在信中告诉他,那个台湾留学生对她有多好、有多爱她,最后她写信告诉他,回国后她准备跟那个台湾留学生结婚。   他好难过,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就算他没有亲口向她表白,可是他一直用行动去关心她、照顾她、爱她,难道她就真的完全没有看到他的努力,真的不知道他爱她吗?   还是从一开始就全都是他自己一厢情愿、自作多情?   当他受到她的喜帖时,他听到自己的心‘哐’一声,碎了。   爱比死更冷。   他鼓起最后的勇气去参加她的婚礼,看见她穿着婚纱一脸幸福甜蜜的样子,也看见那个台湾留学生、现在的新郎。他本来想看她一眼就先走人,却被眼尖的她瞧见他的出席,磨着他要他上台水果几句祝福的话。   他人站在台上望着底下坐着的新郎新娘,突然觉得他跟她之间的距离变得很遥远,遥远到她不再是那个在大一新生注册时,在他前面排队等候注册的那个女孩。也不记得他是如何狼狈的逃离会场,只知道他后来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星期,一个月瘦了五公斤。   他决定要忘记她。他向公司办理留职停薪,一个人躲到日本东京去念书。   在那,他认识了一个同样是台湾去东京念书的女生。   那个女生在他最失意的时候鼓励他重新站起来,   那个女生温柔细心的陪伴他、照顾他、包容他的过去,   那个女生让他重拾信心、再度相信爱情,   那个女生后来就成为他现在即将结婚的妻子。”   虽然他很爱他现在的妻子,可是她在他心底还是占有一席之地。   所以他今天才会约她出来见面,告诉她这个故事,一方面把这段他跟她的过去做个结束,一方面把他的心从过去的记忆中解放出来。现在,他终于能够放开对她的眷恋,全心全意去爱他新婚的妻子。   她听完这个故事后沉默不语,只能礼貌性的恭喜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幸福。   她跟他举杯嘱咐彼此之后,她就推说还有点事要先走了,他要送她回家,她不肯;她要他赶紧回家多陪陪他的老婆。   在回家的路上,她不由自主狠狠的哭了起来,完全不理会脸上糊掉的妆跟计程车司机投来异样的眼光。   她所有的坚强自信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她一直都告诉自己,他是她最好的饿朋友,什么话都可以对他说。   她有时后觉得她跟他的关系好像是相恋很久的恋人,彼此有着完美的默契。   她心底其实一直在等待着,有一天他会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   她心底一直不能原谅他为什么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主动积极的去追求她。   她一直矜持觉得女生应该等男生来追求,而不能够主动去追求心仪的男生。   错过了,一切都错过了。   缘分就这么与彼此擦肩而过,再怎么不情不愿不甘不舍,一切都结束了。   是她自己放弃了他的追求、是她不懂倾听他的沉默、是她不相信自己的心、是她忽略了爱一个人其实是有很多种方式、是她在心底要求他为什么不说出他爱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深深的爱上他了。   错过了,就再也不能够回头、无法回到过去重新开始。   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结果,再怎么后悔伤心难过怨怼都已经来不及了。   她心底浮现出一幕幕他跟她共同的曾经、拥有的记忆,   在结婚典礼上他热泪盈眶的祝她幸福。   在她刚回国的时候,他陪她走遍整个台北市找房子买家具。   在她在美国跟她前夫交往时,他是她最好的听众跟军师。   在她只身去美国求学的时候,他送她一本她在合唱团参加所有演出的剪影。   在她在合唱团唱女高音的时候,他永远是最好的钢琴伴奏。   在她大一新生注册的时候,她就发现有一个穿着蓝色格子衬衫的男生慌慌张张的站在人群之中,那个男生有点呆有点稚气有点可爱有点帅,是她喜欢的那一型帅哥,那个时候她对他一见钟情31永远的皇后星座   一、1994秋·皇后星座   叶简和文翰曾是高中一年级的同班同学,但是叶简第一次走进文翰的记忆却是在高二文理分课后。那一天月亮很好,夜风夹杂着一点浅浅的海腥味。叶简穿着一套深蓝色校服套裙站在操场上,她的左手高高地擎着一本高中一年级的地理书,脑袋仰望着夜空。文翰是走近了才发现翻开的那一页是《九月星空图》。那时文翰站在叶简背后,叶简的长头发飘出淡淡的香味。   叶简!文翰叫了一声,声音有点生涩。   叶简转过头来,看见是文翰就笑了。叶简说:文翰啊!快看,天上有W星座,是皇后星座啊!   文翰抬起头,看见了天上的那个巨大的W,文翰在心里笑了。但是脸上还是一本正经,他说:没有啊,我只看见一个M啊。   叶简愣了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文翰是在开玩笑,于是一张脸顷刻间就充满了愤怒。可是在文翰眼里,叶简的表情很生动。   那一年,他们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因为那个时候他们心里还只有高考。在他们之间也只能维持着恰倒好处的疏远,所以他们的友谊始终是在点头之交的水平上。   二、1997夏·W形项链   叶简和文翰是在1996年8月同时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叶简考上了省艺术学院,如愿以敞地去学油画;而文翰则去了很远很远的西安,在一所名牌大学里学计算机。叶简在那个时候基本上忘记了文翰是谁,直到秋天的风把济南的空气吹凉。在一个有雾的晚上,叶简打开电子信箱,看到了文翰的信?“叶简,你还好吗?……   那个晚上叶简没有回信,她穿着一身厚且暖的睡衣在宿舍的床上发了一晚的呆。她想:文翰给我写信呢,而文翰是个多么优秀的男生啊,他功课很好,样子也不错,难得又踏实肯干。而文翰的球也踢很好,并且在校运会三千米项目上年年拿冠军。在高中时代,这样的男孩子是很流行的。   叶简还记得同班的女生子悦就很喜欢文翰,子悦曾经说:在这所高中,能做我男朋友的就只有文翰一个人。   不过叶简心想子悦是有资格说这句话的,毕竟子悦人漂亮,学习好而且家境也好。其实叶简是有点自卑的,但叶简并不象她自己想的那么一无是处:叶简的画在那所省重点高中恐怕没有人能比得过。在那里,只要叶简坐到画架前,她完全可以尊贵的像个公主--因为叶简可以让油画棒在她的手里跳舞。   不过叶简还是开始了和文翰的沟通。大概有近一年的时间,叶简和文翰书信往来,沟通得很愉快。所以,当文翰颇具文采的信寄来的时候,叶简就不以为奇了。文翰的信言简意赅。他说:不见佳人兮,思之东墙;愿偕汝兮,回故乡;与偕白头兮,地老天荒。   以后就顺理成章了,叶简成为了文翰的女友。到1997年夏天的时候叶简收到了文翰寄来的项链;仿白金的链子与W形状的坠子。文翰说:只要你看见它,就可以想起我的名字还有我们永远的皇后星座。   叶简于是成天把那条漂亮的项链戴在脖子上,镶着小水钻的W形坠子在叶简白皙的脖颈上晃动,那是一种让人心动的美。   三、1998春·《永远的皇后星座》   叶简从那以后几为文翰绾起了长发,穿起了长裙,并且热衷于钻研菜谱。叶简的菜做的实在难吃,但她依然乐此不疲。却害得很多人从此一见叶简轻颦浅笑手捧菜碟的样子就忙不迭地逃窜。   不过263天后他们还是分手了。分手的原因用谒见的话说就是:缘分到了,该分就分吧。   毕竟叶简是个渴望被人宠的小女人,而文翰是个不习惯宠人的但男人。叶简说:文翰,你知不知道直到今天我依然很喜欢你?文翰说:我知道,我又何尝不是呢?叶简笑了,文翰的声音通过几千里的电缆传过来时带着难以形容的疲惫。她轻轻挂了电话。叶简没有说再见。   可是叶简知道,文翰留给阿的,将是永远的记忆。   叶简的特别之处在于叶简没有哭。那天叶简把自己关在画室里一笔又一笔地堆积油彩。偶尔有同班同学来画室转一圈都会问,叶简你忙什么呢?叶简就会用一句充满了文艺腔的话回答说:我在缅怀我的初恋,它与皇后星座有关。   那天叶简不吃不喝仿佛要羽化成仙。到华灯初上的时候叶简的画终于收工了;暗蓝的夜空下有两辆自行车挨在一起,旁边的沙滩上一男一女两个高中生模样的人指着天空中巨大的W星座不知在说什么--整幅画漂亮的就象一张情人贺卡。   叶简说,这幅画就叫做《永远的皇后星座》。   四、2001春·西安   叶简没有想到她会踏上西安的土地。当火车进站的时候她还有一点茫然无措。当她站在西安火车站的站台上时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她使劲踩了一下地面,硬硬地和济南站没有不同。这个时候导师在一边催着说叶简你快点走啊!叶简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在梦里。   那一刻叶简有点兴奋,因为她想起了留在这个城市读研的文翰。叶简于是就咧嘴笑了。叶简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像20世纪30年代的地下工作者,悄悄地打入了敌人内部。   第二天晚上叶简句去了文翰读书的学校,当时叶简在心里说我只是来看一看,转一圈我就走--毕竟来文翰读书的学校看一看是那263天里叶简最大的心愿。可是叶简没有料到的是:她在那个傍晚,那个很大的校园里的一条普通的小路上遇上了文翰。   叶简在发现文翰的时候距离文翰只有不到10米的距离了。走在文翰旁边的不知是不是他的导师。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聊得很投入。文翰没怎么变,仍然是那副从容的架势,样子比较帅。   叶简在走过文翰身边的时候大脑中一片空白,她只是感受到身边莫名其妙的花香还有心头上一扯一扯的柔柔的痛。   几秒钟的工夫,叶简就和文翰擦肩而过了。叶简没有回头,所以她并不知道文翰有没有注意到她,有没有在她背后用疑惑或者惊讶的目光注视她。当然叶简说自己幻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大约是文翰的声音。   当叶简走出那个很宽阔的校门的时候,叶简觉得自己就像在演一出新版的《东京爱情故事》。   五、尾声   那一晚在西安一家普通的旅店里,叶简又开始穿着厚且暖的睡衣缅怀她的初恋。3年的时间并不短,叶简已经参加了几次昔日同学的婚礼,但是依然没有忘记3年前的文翰,任何一个细节都可以让她想起大学二年级时的美好爱情,而关于文翰的眼泪,3年了也仍未落下来。   电话就在这个时候响了。叶简很快就分辨出那是谁的声音。那个声音透出的疼爱是叶简在文翰那里所找不到的。那个声音说:叶简,今天怎么样,累不累?叶简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那是3年来叶简第一次哭,叶简哭的很难听。   电话那边的人却急了,他说叶简你别哭了,你回来吧,大不了选题咱不做了,你快回来,咱们结婚啊……那个夜晚叶简解下了戴了近四年的项链,褪色的坠子一晃一晃的却再也没有勾起叶简的回忆,叶简的初恋从此随泪痕淡化。   叶简后来嫁给了电话那边的那个人。那人大叶简一岁,是住在叶简隔壁寝室的艺术美学研究生。登记的时候叶简24岁,但是她准备研究生毕业时再举行婚礼。   叶简后来又恢复了看星星的习惯,她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幸福。所以在我失恋那日她对我说:初恋是一个人永远难忘的记忆,但是一个人的幸福并不仅仅拴在初恋时的链子上;这是叶简用3年的时间总结出来的一句很有哲理的话,我32有种你丫别跑   对,就是说你那。怎么着啊,出息了你,学会离家出走了?我这才出了几天差,回家一看连大衣柜都清空了。可以啊你,怎么没想着把咱们家的组合音响电脑电视什么都也都搬走啊?喔,不想过了,就留一纸条儿撒丫子飞奔你哭着喊着追寻自由去了,那他妈我成什么人了?到时候你妈你爸问起来,我怎么知应他们?告诉说我媳妇跟着网友私奔了?要是他们信也行,问题是头天还好好儿的,这一转脸儿连人影都没了,我信,街坊邻居也不信啊。你丫到底想怎么着,明说吧,想离婚也行,我不拦着你,可那你也得事先给我一准谱儿、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什么的啊。喔,怕我不肯离?你也不想想,在外面腥风血雨折腾了小半辈子我他妈怵过谁啊我?平时说你任性、不懂事、耍小孩子脾气我那是疼你,为你好,希望你能进步,你丫怎么就听不懂好赖话呢?平时我亏待过你么?我是不给你吃还是不给你穿了我?我们同事老李他媳妇难得穿件深圳产的azona就美出大鼻涕泡儿来了,你丫一礼拜换一身秀水街范思哲还老不乐意,对门小刘他们家一个月才吃顿红烧肉,咱们家有事没事就满大街溜小馆子,生活都小康成这样了,你丫还想怎么着啊?   如你所述:“我觉得,和你一起的日子已经没有了激情,变得平淡如水……”这话又是从哪儿说起的?非得是身上绑着TNT满世界搞恐怖活动或者兜里揣把小刀劫持国航飞机那才算是有激情了?我知道我不是个富有生活情趣的人,可是临结婚那点儿,同时追你的那个在迪厅放唱片的孙子,他有情趣他有激情,你那时候怎么不跟他走啊?喔,还是觉着我这样的人有安全感吧,按你的话说了,鱼你所欲,熊掌亦你所欲,那合着你欲到后来,我他妈是鱼啊我还是熊掌啊?什么好儿都让你一人落了,那满大街的超龄未婚男女青年都是干吗吃的啊?别以为我追你的时候,多夸了几句即漂亮又有气质你就把自己当七仙女了,明告诉你吧,我还真不是董永那号大言不惭吃软饭的面主儿。当初把你丫娶进门的时候,我曾经发过誓要使你过上让你们系全体女同学把眼珠子都羡慕红了的好日子,而且扪心自问,我也一直在为这个目标努力着,虽然还没完全做到,但至少迄今为止你们班那帮傻闺女肯定是羡慕不已,你丫也别不承认,上回校庆的时候,我虽然没在你身边儿,但满耳朵听着的都是表扬你幸福生活的,那时候我还挺得意,没成想,这还没冲出班级、走向系里呢,你就跑了,早知道,就不该让你丫上这破网。   上网你就好好上吧,查点资料看点信息就行了,没事你进什么聊天室啊?喔,觉得电影里寂寞男女网上相遇之后就恋到一块堆儿去挺浪漫的吧?可是!何盼盼同志,别忘了你丫已经是嫁了人的主儿了,这么大年纪去跟那帮小雏儿含情脉脉谈情说爱你也不嫌臊得慌?人家都是风华正茂、青春活力的大好青少年,可你呢?除了这张长得还算顺眼的老白脸,你还能拿出什么来跟人家腻咕?前些日子瞧见你偷偷摸摸上网还死挡着屏幕不让我看,我就有点起疑心,没成想,这还没等我开始调查呢,你丫就先行了一步。刚才我顺着你的bookmark到网上瞧了一眼,那都是些个什么人那?那叫邢什么的,自己活得都不象人样,你还指望他能让你活出个样儿来?别听丫窜搭你说什么“我们要好好相爱”,就那小瘦身板儿往那儿一戳就知道不是个能托付终生的主儿。还有个叫什么白眉毛的,那一看就是个白化病患者,而且还是一盲流,你瞧丫写那东西,什么四大才子打麻将,搓麻就能搓出才子来?要真这样,社科院那帮孙子还不都成麻仙儿了?就这还好意思往外发呢。还有个叫什么宝贝的,那个颓,我看到一半儿就关了,字字血行行泪老觉得全世界无产者人手欠了她好几千块钱似的,我估摸着你是没少受她那些文章的害。最可乐的就是那个叫王猫猫的主儿,一大篇一大篇的,满屏幕都是丫的东西,生怕我们不知道他多认了俩字。就这么一帮人,你也能死心踏地笑逐颜开的跟他们呲起来没完?你丫真让我失望透了。   知道么,盼盼,今天是咱们结婚两周年纪念日,我特意从外地赶回来,就是想跟你说上几句知冷知热的真心话,可是你连这个机会也没给我,真是欲哭无泪。还记得吗?前年的今天,你把小爪子放到我腿上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时候我真是幸福得快要疯了,我知道自己有许多毛病,脾气不好,视力不好,还有点驼背,可是你也曾说过爱一个人就必须要爱他的缺点啊。那你告诉我,你有爱过我吗?有吗?多久?多少?难道说岁月流逝后尘缘就真要化土了么?难道我们这么多年的革命感情还抵受不住区区一份来自虚幻世界的诱惑么?合着说,我从小到大,白为你丫打了这么多场架了?别人随便写封情书就能把你拐带走,早知道这样,你跟我说,我一天写一百封给你啊,写不出来我还抄不出来吗?我知道我做的不够好,忙于生计的同时,忽略了你对于情感的需要,可是,凡事总得分一个轻重缓急啊,你告诉说:“已经许久没听你说你爱我了”爱这东西,它是光说就行的吗?我每天忙忙碌碌颠沛流离连晚饭都赶不上回家吃,是为了什么?还不就是为了咱们这个家么!按你说的,我每天嘛都不干,到家就看书,有事没事再攒几首酸诗,咱们喝着西北风来一把花前月下,你喜欢这种浪漫么?你确定?到时候别说秀水街范思哲,连东大桥阿玛尼都穿不上的时候,看你丫还拿出什么来浪漫。   你说你需要自由。可是,我剥夺了你的自由么?对于一个心甘情愿在结婚证上签了字的女同志来说,什么才是你所需要的自由呢?什么都不吝,天南海北到处走?我没拦着你旅游吧?或者说趁我不注意,精神上红杏出把墙?我也没拦着你上网吧?那么绕来绕去你告诉我,什么才是自由?也让我谈几句关于自由的感受吧,所谓自由,就是自己存在于世的理由啊,人存于世,也许会受到周围环境和客观事物的牵绊,可是,只要你心里面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或者说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那就是自由了。我让你茫然吗?还是紧张?还是别的什么?在我苍白的脑海里,似乎没有任何一个关于这一点和你争执过的记忆,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说,你要的不是自由呢?换句话说,你需要放纵?需要随心所欲?其实,你不在身边的时候,我就经常在想,是什么使我们慢慢疏远了,或者说,是什么使我们丧失了交流和沟通的能力。总是想不清楚,后来朋友说,也许是你患上了internet嗜狂症,本来我是不太愿意承认的,但瞧着你今天这出儿,你说我还能找出其他理由来么?   我们都是大人了,再也不是中学时偷偷爬出墙来约会怕被父母撞见的年代了,盼盼,我不知道青梅竹马对于你来说是什么概念,我只知道,打从小学四年级你转学到咱们班上的那一刹那起,我就盘算好了非你莫娶。大前年冬天我拽着你的手,带你去看咱们在安惠北里的新房子的时候,你告诉说一个家对于你来说就意味着生命的全部,然后就看着我蹲在墙根儿幸福地傻乐,那时,是你在骗我吗?去后海溜冰的时候,你崴了脚,我把穿得跟个胖狗熊似的你背了两站地,你把手裸露在寒风里面帮我遮耳朵,后来手和耳朵都冻得鹊紫,那时候的我们,是一体的吗?当你拉着我扎的大风筝在安惠里广场满地疯跑,尖声大笑的时候,我有多开心。那时的你就像个傻孩子,需要大人的照顾,当你目不转睛、惊恐万状地盯着那只摇摇欲坠的风筝时,我暗下决心,以后的五十年里都不会让你为任何事担心。我努力去做,也几乎做到了,可是,可是!我们曾经有默契的,我知道,可是它们去哪儿了?在漫漫人生旅途中,被不经意地丢弃了,被你,被我,被也许曾经深深相爱过的彼此漫不经心地丢弃了。   我该对你说些什么呢?我深爱过十七年的女同志。继续埋怨你吗?那会让你气上加气,一鼓作气忘却我们曾经一起拥有过的美好年华,然后死心踏地跟着你那网上的小哥们儿吃饱了混天黑。或者,我苦苦哀求你回来?答应说以后不再忙着工作,天天陪你玩陪你谈心?我没法答应那种要求,我们要生存。盼盼,你也这么大人了,难道就不能有点责任心吗?任性一辈子?逮谁跟谁撒泼打混?那你要是能长成宫雪花那操性也行,坚持到五张多还能冒充纯情少女,可你毕竟不是宫雪花,你的右眼旁边已经出现了鱼尾纹,这你自己都没发现?不说了,好不容易平静下来,我怕我又要生气。等会儿三儿过来找我喝酒,我大概会比较晚回家,你要是看见我的贴子,也别回,今天晚上别给家打电话了,明天再打。现在北京特冷,外面刚下完雪,街上的人都穿上棉褂子了。我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刚才收拾了一下,发现你没带棉袄,要是冷的话,就让那哥们儿帮你买几件暖和衣裳,他要是没现钱,你就给我打手机,我给你寄去,千万别病了,到时候弄得面黄肌瘦病病殃殃的,我没法跟你妈交33一颗眼泪   有人说,高山上的湖水,是淌在地球表面的一颗眼泪。   那么说,我枕畔的眼泪,就是挂在你心尖的一面湖水……   我是在火车上与他相识的。我称他为云。因为他曾说过,他是一片流云,只是偶尔投影在我的心波。   那一天,正是我24岁的生日。我穿着一身艳红的长裙,靠在火车的车窗旁,默默忍受腹部痉挛的巨痛,泪水悄然浸湿了我的衣襟。我恨自己的软弱,但我无法抑制住泉涌的泪水,突来的病痛几乎使我昏厥过去。这是一列开往西部的列车,车箱里的座位几乎有一半都空着。结伴的人聚在一处兀自热闹,而我和一般的孤旅则大多各踞一条长椅,或躺或靠,昏昏然打发着路途的困乏。这份冷清与漠然的氛围,正是我当初不顾一切跑出来刻意寻求的,但此时此刻,却令我倍感凄凉与无助,病痛和无所依赖的孤独,足以把一个坚强的女人打倒,何况,我并不算坚强。   就在我的理智与忍耐几乎就要崩溃的时刻,一杯冒着热气的开水轻轻搁在了我的面前,一声浑厚的男低音温柔地在我耳边响起:   “哪儿不舒服吗?要不要吃点药?”   而我几乎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面容,就感到这个声音仿佛是我已等待了一生一世一般,心里有根弦突地一松,便失去了知觉。   苏醒时分竟已是半夜了,我发现自己躺在卧铺车箱里,身上软软的,腹部却已经止住了疼痛。后来我才知道,正是云——那个男低音救了我。他迅速从容地为我灌下了止痛药,随即跑到广播室呼叫大夫,在忙乱了一番救治之后,得知我仅仅是因为肠胃的痉挛导致的暂时休克,并无大碍,他才放了心。将我搀到卧铺来,补办了卧铺票,他甚至细心地将我的行囊辨认清楚,为我安置妥帖。然后,像一纸剪影般地贴在了过道座位旁的车窗上,看护着我,一夜无眠。   我并没有过多地感激他。孤身旅行,我对每一个人,尤其是男人,存着极大的戒心,哪怕他曾经帮助过我,曾经给予过我一份无法报偿的温暖。   我告诉他,这趟出游是为了了结多年来魂牵梦绕的一桩凤愿,在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曾经面对着一张青海风光图默默发誓:一定要让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生日——24岁那天,在青海湖边度过!画面上那片无边无际的蓝色像一个浓郁得无法化解的梦,重重地深抹在我的内心,令我如痴如醉!   云说,他就生长在青海湖边,是一个地道的西部人。   我绝不否认,云是一个极富魅力的男人:坚强的身材,宽厚的肩,发达的肌肉,深刻的皱纹,以及具有西部人特色的大鼻子和淳厚的男低音。他尽量掩饰着他的目光和语气,但我依然敏感地触摸到他细微的情感脉流,那是一份发自内心深处对我的爱怜与欣赏,不容置疑。   “你坚强而又浪漫,懂得生活,只是有点傻。”   我知道他指的是我病死也不肯求助的事。他说他已在暗中注意我很久了,但被我的倔强和傲气吓住了,不敢贸然,直到我的脸色越变越苍白,泪流不止,他才知道病情的严重。   “为什么一个人出来,而且是到这么荒凉的地方来?没有朋友吗?”   “不,但我想体会一个人浪迹天崖的滋味。”他掩饰不住地惊异:“你是一个奇特的女孩子。”   “我只是一个自虐的女人。”   我无心承受他的一片关切,但我不能不承认,我已很难割舍和拒绝这份关切,尤其是在身虚体弱的时候,他那浓郁的男人气息笼罩着我,给我以安宁与温暖的庇护。但我又恼狠女人天生的依赖感竟如此根深蒂固,我不愿很久以来自己苦苦构筑的独立与坚忍,及那份不喜不悲不为所动的心境就这样轻易地被打破。所以,   在他温和地说你的身体很虚弱不适合再作长途旅行,除非有个人陪着的时候,我决定全力抗拒。   但是,抗拒失败。   云说,反正他还余有几天公假,青海湖是他的家,他当尽地主之谊。   在前往青海湖的长途汽车上,我竟枕在云的肩头睡着了。醒来时,远方已有模糊的湖影在闪现,我不禁悄然落泪。多年以前,曾经有一个男孩子许诺给我,有一天将与我同行在青海湖边。可今天,正是他结婚的日子,新娘却不是我。   一块大大的手帕递了过来,没有一句话。这是云最深沉的表达关切的方式。   “为什么,你的怨恨远远多于忧伤?”沉默良久,他突然问。   我不禁一震:是的!多少日子了,我的生活是充满了懊恼的怨气,对人,对事,对生活,对工作,甚至对我自己,我恨世界对我不公,恨自己天生是女人,身体与心灵同样软弱,恨自己不能像男人一样桀骜不驯,天马行空,摆脱心灵上无奈的羁绊,当每月被痛经折磨的时候,我都要将自己的手臂咬得鲜血淋漓,我   还恨每个试图接近我的男人,总觉得他们心里充满了虚伪卑劣的念头。我的怨恨无所不在,它深深地围困着我,折磨着我,令我窒息。   “讲一讲,好么?”云那深沉的男低音却使我第一次心平气静地说出了那并不传奇,却伤我至深的故事。   “但是,你曾经轻视过他,不是吗?”云自言自语般地说,“你说他虚伪而薄情,我想,他或许只是在你面前自惭形秽,做男人一样很难很难,平庸了,会自卑;成功了,会孤独;渴望爱和理解,却不敢轻易暴露内心深处的软弱,男人,往往就像一个吃了催长素长大的孩子,总是表里不一。如果可以选择,来世,咱们互换性别,你就会懂了。但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今生今世要善待自己,其实,对生活宽容地去爱,就是对自己最好的爱护。这些,你都懂的,是吧?”   我惊异于一个西部粗线条的男人竟能如此温柔地体解人性。他并不袒护我,但我分明深深感受到他对我的一份敬重与关切。我不由得有些感动,心底深处,我似乎第一次勇于承认自己的浅薄与狭义。后来,当青海湖清冽的风真真实实地扑面而来,当我终于面对了这一份前世的乡愁时,竟百感交集,恍然地有一种如梦似幻的不真实感。   那是怎样的一种蓝呀!这已不再是一种颜色,而是一种生命!浓郁的、纯净的、深沉的、博大的、跳动的生命!这份生命曾经如此活跃而奔放过,偶然地,却在一个瞬间突然凝止,从此千年不悔。这是一份无言的美,博大的美,深沉的美。我忍不住伏在云的怀里泣不成声。那个面对着一张图片认认真真为自己许诺的小女孩仿佛重生!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与震颤。我知道,此生此世,我将了无遗憾!   云弯下身去,用小指勾了一沫湖水,滴在我的唇边,我细细地品味:咸咸的,又涩涩的。   “听过这样一首歌吗?”云轻声问。   “‘有人说,高山上的湖水,是淌在地球表面上的一颗眼泪。那么说,我枕畔的眼泪,就是挂在你心间的一面湖水……。’大地经历了千万年沧海桑田,磨难苦痛,却凝结成如此美丽纯净的一颗眼泪,咸涩是自己的,呈现出来的却是完美,这是一份多么宽容博大而深沉的爱呵!”   云感动得不能自已,我却忽然如梦初醒,恍然间便明白了些什么,却又说不清,唯有心里充溢了莫名的感动和一种超越了自己的巨大幸福,我知道,我将永远地融入了这面平静深远的蓝色湖水中,再也不会干涸。   “有人说,高山上的湖水,是淌在地球表面的一颗眼泪……”云,你这般用心良苦,只是为了让我真正领悟,用爱心去对待生活,才会为生活所钟爱的真谛,是吗?   后来,当我结束了西部之旅,即将踏上归程时,云将我送上车,我竟然感到一份难以释怀的依恋与不舍,但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微微谢他的地主之情,云则深情地望着我,自言自语般地轻问:   “你信一见钟情吗?”   我微笑着摇头,他也笑了,笑得像个走了嘴的孩子,傻傻的。那时我并不知道,有一天,我会为自己这一瞬的清高而付出悔憾一生的代价。   分别之后,我对生活的态度发生了奇迹般的改观,心境渐渐变得宽容而明朗,但和云,只是保持着若即若离的通信。直到半年后,他死于晚期癌症。在他的最后一封信里,他才告诉我,当我们在列车上相遇时,正是他刚从北京确诊归来,如果不是那样,他会用他西部男子汉的热烈与刚毅,宽容与博大,为我的一生写满最深沉的爱恋。他说,我是他此生唯一真正爱过,并且是一见钟情而爱上的女子。   “谢谢你令我死而无憾!”   这是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今天,是云两周年的祭日,我终于写下了这篇文字,作为纪念。云曾经改变了我整个的生命,是他使我重新爱上了这个世界。而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将生生世世地拥有一面纯净碧蓝的湖水——这是一面永恒的湖水,一颗真爱之泪34雨   “你在干什么?”因为加班而晚回家,却偏偏又遇上了下雨的男孩路过了公园的长椅,于是,他遇上了独自坐在雨中的女孩。不知为什么,面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走过去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女孩抬起头,望着男孩:“我在等人。”   “等人?”男孩抬起眼看了一眼她:“等你父母吗?这么大雨,又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家?”   女孩望着他,眼神冷冷的:“不,我刚从孤儿院逃出来,我正在等带我去地狱的人。”   男孩呆住了,不知是因为女孩的话,或是因为她的神情,或者,只是因为这个女孩本身。   她,并不像在说谎,却也并不像在开玩笑。但是,却没有一丝可怜的神情,只是冷冷的,就像在说别人的事。   于是,男子把女孩带回了家。连自己也说不上为什么,是可怜吗?或者是好奇?也或许,就像看到了一只路边的野猫,然后会顺手把它带回家一样,并没有什么理由吧?   可是,当第二天一早,女孩对他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的时候,自己却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即便如此,男子还是去孤儿院为女孩办了收养手续。收养?父亲?自己大概也大不了这个女的几岁吧?为什么会想要帮她呢?   “大概是我脑袋发晕吧。”男孩是这样为自己找的借口。   女孩喜欢同男孩争电视,甚至喜欢同男孩争床,喜欢每天将男孩的万宝路香烟换成桔子口味的棒棒糖,然后,男孩每一次都会大发雷霆的打女孩子的头,打完又会问她痛不痛,女孩总会摇摇头,即使小手仍然轻轻的揉着自己被打过的地方,然后,对男孩傻笑起来。阳光般的笑容,总会让男孩一次又一次的怀疑自己第一次见到的她,到底是否在做梦。   直到那一天,天又下雨了。   “我回来了。”   走进房间的男孩,却没有看到熟悉的身影。   “切,跑出去玩了吧?”   却看到女孩睡房的门开着,好奇女孩竟没睡在自己床上。推开门,却见女孩一个人,缩着身子坐在墙角。   “你在干什么?”   女孩没有回答,只是冷冷的忘了男孩一眼。   又是那种眼神,男孩不由得一惊,就与那晚自己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的眼神,冷冷的,就像……   女孩终于说话了:“你是谁?”   男孩吓到了,猛地扑过去,希望女孩对他笑,即使是傻笑也无所谓,希望她告诉自己,她只是在开玩笑而已,只是……想吓吓他……可是,女孩的第二句话却是:   “你是,来带我去地狱的吗?”   男孩猛地抱住了女孩,想要叫她的名字,却突然想起,自己甚至忘记了或者说从未记起,自从离开了孤儿院,女孩已经没有名字了,或许,从来就没有过。女孩冷冷的,即使这样抱住她,她也没有任何反应,一如那一天,即使对她来说完全陌生的自己带她回家,她也甚至没有任何的反抗,就像……就像……   就像等待着被死神送入地狱的灵魂一样……   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觉得心痛,她只是一直从路边捡回来的野猫不是吗?为什么,现在看到她的样子,会觉得心痛呢?   雨渐渐的小了,然后停了。女孩抬起头,望见了男孩的脸,然后,露出了傻笑:“爸爸,别抱这么紧嘛!”   男孩呆呆的望着恢复了笑脸的她,一时竟说不出一句话。   然后,男孩从嘴里吐出了两个字:“晴阳。”   “嗯?”女孩不明白。   其实,就连男孩自己也不太明白:“以后,你就叫这个名字吧。”晴阳,晴天的太阳,希望,你的世界不在有雨,希望,永远能看到你太阳般的微笑。但这个意思,男孩却没有告诉女孩。   “晴阳吗?”女孩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真好听呢。谢谢爸爸。”   “以后别叫我爸爸。”不知为什么,会因为这样的称呼而生气,大概是她把自己叫得太老了吧,这是,男孩为自己找的另一个借口。   就在男孩要关门出去的时候,女孩去突然问了一句:“你有话……要对我说吗?”   男孩奇怪的忘了女孩一眼,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但是,他还是回答了:“没有。”然后用力地甩上房门,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生气。同时,他也忽略了女孩听到这个答案时,眼中闪过地一份失落。   不久后男孩才发现,每逢下雨,女孩都会变得有点奇怪,变得……好冷……而且似乎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身边发生了什么,直到雨停。而且这段时间,女孩也很喜欢问他一个问题:“你有话……要对我说吗?”   而回答,只有一个:“没有!”   那一天,男孩在上班,天空却突然下起了雨,努力的让自己什么都不去想,但当发觉的时候,自己已经向领导请了假,在回家的途中了。   房门开着,她不在,没有她的影子。男孩冲出门,开始四处寻找,直到全身湿透,才在第一次见到她时的长椅上找到她。   明明一直在想着,找到她后揍她一顿,让她知道没事不要乱跑,可是,见到眼前浑身湿透的她,看着雨水从头发上滴下来遮住了眼睛,却不知道去擦掉的她,男孩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默默地坐到了她的身边,拉住她冰冷的手。直到她说:“为什么……你还不接我去地狱呢?”   男孩紧紧的抱住了女孩,然后大吼:“笨蛋,不许再说这种话,不许说,更不许做,我不会让任何人带你去地狱,因为……因为你已经不再是一个人了呀!!”   雨停了,太阳出来了。不,雨仍然在下,可是,为什么会有温暖的感觉呢?男孩呆呆地瞪着女孩的笑脸,为什么,刚才还冷如寒冰的她,为什么会有如此温暖的笑容呢?明明……雨还没有停啊……   “很多年前,父母在一个下雨天把我抛弃在了那里,然后,在很多年后的那一天,你在一个下雨天把我捡了回去。”这是很久以后,女孩告诉男孩的话。   头一次,男孩没有问自己为什么刚才要说那些像傻瓜一样的话,没有对自己如此重视女孩而感到吃惊。没有问,也没有找借口,亦没有去想真正的答案。只是……紧紧的抱住了女孩,晴阳——晴天的太阳……   在那以后,女孩不怕雨了,即使是下雨天,她仍然可以毫无顾忌地笑,对男孩傻笑。只是,她仍然常常问男孩那句话:“你有话……要对我说吗?”   答案仍然是:“没有!”   女孩常常咳嗽,从第一天见她就这样。男孩注意到了,买了一些药,女孩也吃了,可是却不见好转。然后,有一天女孩咳出了血,又晕倒在家里。男孩把她送去医院,然后她就住院了。在医院里,男孩去看过她几次,每次女孩都问东问西,弄得男孩觉得烦,而不再去了。只是,女孩从没提过她在医院过的怎样,也从没说过自己的病。   男孩有些担心,怕女孩的了什么严重的病,但是女孩住了两个月就出院了,男孩这才安心。只是,这段日子以来,女孩问那句话问得更平凡了:“你有话……要对我说吗?”   答案永不改变:“没有!”男孩简直被她问烦了,还警告她不许再问。于是,在那之后,女孩常常欲言又止,再没有问过男孩。   然后,男孩发现了女孩藏起来的肺癌的诊断书;然后,女孩从没向他提过一句;然后,男孩也若无其事的过着以往的生活;然后,女孩吃的东西越来越少;然后,女孩睡的时间越来越长;然后,女孩的咳嗽越来越厉害……   女孩仍然一如以往的傻笑着,男孩也装作毫不知情,可是,女孩苍白的面色,却瞒不了任何人,也瞒不了男孩。   那一天,有下雨了,女孩说要去公园,男孩骂了一句:“下雨啦,白痴,明天吧?”   “不要,我想今天去。”女孩很固执。   终于,男孩答应了。他们一个走在前,一个走在后,女孩不愿意带伞,只让男孩一人撑着伞。   长椅上,女孩坐了下来,也不管椅上的水湿透衣服——反正,早已全部湿透了。   “很多年前,父母在一个下雨天把我抛弃在了那里,然后,在很多年后的那一天,你在一个下雨天把我捡了回去。”女孩说,重复着自己说过的这句话。   可在男孩听来,这句话,却更像是:“我不会让任何人带你去地狱,因为……因为你已经不再是一个人了呀!”白痴,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句话……   然后,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男孩一步冲到女孩的身边,这才发现,女孩已经半昏迷了,只靠残余的一点意识让自己坐着,而不倒下去。   “喂,白痴,晴阳!喂!醒醒!”   女孩微微的睁开了眼睛,她问:“你有话……要对我说吗?”女孩看了男孩一眼,眼神冷冷的,似乎,又回到过去了,回到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男孩沉默了,好久,他说,“听仔细了,你一直想听的话,有,我喜欢……不,我爱你。”终于说出了,女孩一直想听的话。转过头,这才发现女孩已经倒在他的身上,没有了呼吸。   甚至……那句话……也不知到她是否有听到……   然后,日子又回到了过去,男孩又是一个人了,电视自己可以按自己的想法换台,半夜睡觉不再有人打扰,烟盒里的棒棒糖又换回了香烟,一切,又回到了正轨,似乎就像一场梦,女孩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只是,似乎又有些不一样了……   当太阳出来的时候,男孩会笑了呢,只是……笑地傻傻地,就像当年的女孩一样35带血的白玫瑰   这个世纪的最后一个冬季,天出奇的冷。   一个男孩,手拿一束白色的玫瑰花,在拥挤的列车厢里,格外耀眼!他就是我,到相隔千里的城市去看望一位女孩,在春节将至的日子。   这个平原的城市,崭新的车站,仅有的几条钢轨静静的卧着,为数不多的路人迎接着我,没有一个认识。忍不住吸了一口冷气,刹那间整个人像缩小了一样。我疾步出了车站,上巴士,稍感舒服一点。透过车窗,街道两旁的商铺张灯结彩,一派新年将至的景象。来去匆匆的路人,都有自己的方向,走着属于自己的路。我在走什么路,自己也不能明白,前方有没有危险,也无法知道,只有顺着自己的方向走下去。去寻找我的梦想。   来到这个有点陌生的城市,我想见到日思夜想的丹,一个瘦瘦的女孩,清纯大方,温柔善良。坐了一夜的火车,我也不感到很疲劳,两眼有点麻木,但不会影响我的行程。天太冷,也挡不了我的脚步。一颗火热的心,足可以融化这个有点寒冷的季节。我有种预感,她的家人不会让她出来见我的,好像她家人不同意我和她来往,惴惴不安。我给菊姐打电话,问她到了吗?回答说快了。我更加不安,有点兴奋的心立刻悬在空中。来之前,我让菊姐帮我约丹出来,因为菊姐是她的表姐。可现在丹……一下没了头绪。   我和丹是在南方的美丽八月相识相知,在同一天走进一个公司,又在一个部门做事,更巧的是我俩还是邻居。因为是老乡,我们年龄也相差不多,很快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是男孩,在工作上尽自己的力量帮她做一点事;她常帮我洗洗衣服等等。在我因工休养的那段日子,丹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让我此生此世都不能忘记。那是我这一生的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我可以永远回忆的一件往事。我们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向前移动,渐渐的我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有一刻不能看到丹就心神不定,坐立不安。我知道是我爱上丹了,一个必须面对的事实。和很多的故事一样,我们的故事也开始了。直到春节前,我们相约回家。遗憾的是,我们不在同一个城市。   书信不断,也知道了她家人的意见,破灭了我的梦想。伤心至极,我想见丹的本人,听听她的决定,真真切切的听到,而不是电话里的吞吞吐吐,像被人逼迫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只想给自己一个答案。   迷迷糊糊之中,我到了市中心,下车。不知何时天已开始飘起雪花,阵阵北风无情的抚摩,让我稍有点清醒,到了丹的家乡,我此行的谈判地。丹的家乡是当年三国名将赵子龙大战敌军的疆场,今天成了我一生爱情和幸福的“决战场”。苦苦的,涩涩的,有种难言的味道在心中徘徊。   我清楚的记得她喜欢花,也喜欢种花。还有一个最浪漫最向往的事,就是开一家有很多很多鲜花的大花店,自己也种花,养花……这也是我们在一起勾画未来的一部份,憧憬的最激动的事。刺骨的寒风偷袭我的身体,悄悄的走进我的脖子,游荡。我不会不收留它,因为它和我一样,在大街上流浪,寻找一个安静的港湾。我从家乡带来的白玫瑰花,在列车上遭受了很多旅客的“欺辱”,模样难以面对观众,更羞于见到丹。很幸运,在一家“一生浪漫”花屋,我看到了白色玫瑰花,圣洁的爱的使者。丹给我讲了很多有关花的故事,还告诉我一个秘密,她最喜欢白玫瑰!花屋的女孩细心为我打扮,边说哪个女孩子有如此的魅力,让我远道而来送花。我甜甜的笑了。   雪花渐渐的长大了,漫天飞舞,夹着丝丝冷风,拥抱我,为我欢送。手捧白色玫瑰花,登上巴士,在风中行走。   到了丹居住的小镇,我没有看到她,只有雪花,冷风,菊姐一家,还在静静的等候。一刹那间,我说不出一句话,呆呆的立在风雪中,脑中一片空白。思绪在这一刻停止了。无数个为什么,在心里上下左右前前后后不停的来回跳动,无法安静。我,我,我不知自己在干什么,想什么。发愣。直到菊姐轻轻的为我抹去雪花,我才清醒。我知道了一切,是她的家人不让我们见面,也就是不同意我们的事。   丹,胳膊拎不过大腿!我该怎么办?   我坚信丹会来的,因为她说过要尽到“地主之谊”,陪我看看她的家乡和母校。她表姐让我到家里坐,别冻坏了身体,说如果丹要来,会到她家的。我坚持要在风中等她,直到丹出现。冷,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自己,只要我做了,心有所安。即使丹没有来,我也不会生她的气。这一切毕竟不是她和我的错,是无法说清的……   风越来越大,雪没有休息的意思。我望着丹的家的方向,默默的守候,期盼我的黎明快来临。一个人影过来了,不是丹;又一个人影来了,还不是丹。我的心一次一次随着风雪飘动。丹,你会来吗?丹,你在家做什么?丹,你看到我的身影了吗?我的心在风雪里呼唤。   手中的白玫瑰在我的呵护下躲避着风雪的骚扰,期待着你,丹的来到。我看了看手中的白玫瑰,苦涩的笑了笑,无言。丹,你看到了吗?我要送给你的白玫瑰吗?你感觉到了吗?   天渐渐晚了,我感到有点凉,丝丝清凉的寒意慢慢爬上心头。看着白玫瑰,我想起了什么,片刻冷静下来。望着丹的方向,我淡淡笑了。菊姐看我笑了,以为我想开了,让我到她家烤火取暖,给我做点饭吃。我微笑说,谢谢。我有自己的分寸,请放心。我没有先到她家,而是到商店买了一把小刀。   我迎雪顶风来到僻静处,拿小刀在手指上划一小口,让有点热的血,我的血流出,滴在有些怕冷的白玫瑰身上。白玫瑰在风雪中接受我的恩赐和拥抱,热血的亲吻。我以我血表我心。我对菊姐说,我不是把这当儿戏,也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内心深处的感情表露。我这一生唯一可以自豪的是,我爱丹,我会一生一世的照顾她,和她一起慢慢变老……菊姐望着我久久没有说话。   白玫瑰,带着血的白玫瑰,娇艳欲滴,在有点余温的风雪中守候春天的来临……   手指被菊姐紧紧的握住,她知道无法劝我回到家里,就和我一起站在冰天雪地里接受大自然的拥抱。   一个又一个人影走近我们,不是丹。   在等待。我和菊姐,手捧一束血色点缀的白玫瑰,在通往丹的路上等待。不是我不去她家,也不是不敢去她家登门拜访,而是丹说了不让我去她家,理由是什么,我不想过多的知道。因为我认为丹说的有她的原则,自有她的道理和难言的苦衷......她不说,我也不勉强。爱一个人,就要相信她的一切,至少很多她不想说的地方,无须自己去了解。   风有点温柔了,雪也斯文了。   我的心也稍有一点安静。在等待中,我决定晚上回家,坐深夜的火车,离开这里。菊姐安慰我,知道留不住我的心,就让我先到她家休息一会儿。看着漫天飘逸的雪花,我在心中呼唤丹的名字,为她祈祷:过的比我好!然后,我们回家。   要走了,我还没有看到丹。只随便吃了一点东西,准备离开。我把带血的白玫瑰轻轻折下一片最红的花瓣,夹在记事本里,珍藏。我把还有的一大束白玫瑰交给菊姐,拜托她在丹来的时候给她,无须说话。它可以代表我的一切,丹看到它就会明白一切。   我走了。有一片带血的白玫瑰陪我回家,已足矣。   ……   第二天晚上,我受到菊姐打来的呼机,告诉我昨天晚上刚走,丹就来了,一个人偷偷的跑出来。她看着我留下的那束带血的白玫瑰,久久没有说话,泪水爬满了有些发红的脸庞,她哭了!我也哭了,在听到这一刻。   我的呼机里显示“对不起!一切随缘,谢谢你的带血白玫瑰!永远爱你的丹。”   我又流泪了。也看着笔记本里的那片带血白玫瑰。   她再也没有和我联系,只在我生日,春节,情人节,寄上一张贺卡。称呼是“带血的白玫瑰”!没有留地址。我也在同一时间给她寄一份,写她家的地址。   我知道故事还没结束,所以我在等她,我要告诉这个有爱的世界的人:   “带血的白玫瑰”在等着缘份的来到36城市上空的眼泪   她坐在电脑前,看着他的文字一行行的浮现。房间里弥漫着咖啡的清香。寂静中只能听见手指敲击键盘时发出的清脆的声音。   午夜。失眠。   他们在网上相识已经有半年了。就像在身边那种熟悉的感觉,她熟悉他在网上的每个微笑和关怀。一个成熟的男人明白女人需要的是什么,而年龄不是证明。   她一直向往他的城市,那个千里之外的南方城市,有她莫名的情结。   秋天来了的时候,他问她想不想来看看他的城市和城市里的秋天。她打出了一个笑容。于是他在网上帮她预定了回程的机票。她很快安顿好了一切,收拾了简单的行李,离开她熟悉且厌倦的城市,开始一段不再虚幻的旅程。   明亮的机场大厅中,他很快发现了她,虽然他们从没有见过面。她穿着converse的帆布鞋,旧色的牛仔裤和黑色的T-Shirt,闪着栗色光泽的碎碎长发柔顺的披在肩上。她没有四处张望,好象并不太在意他是否会来接她。她只是安静的站在那里,淡漠的看着行色匆匆川流不息的人群。他凝视她的眼睛时,她忽然转过眼神,与他对视。有一瞬间他发现自己被她的眼神所凝固。她站在那里,微笑的看着他,直到他走了过去。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他闻到她发梢里散发出的清香。他提起她的行李,拉着她走出了机场大厅。   城市的夜晚霓虹闪烁,车厢里漂浮着SavageGarden凄美的歌声,他在开车的间隙转过头看她时,发现她疲倦的靠在坐椅上,睡着了。他望着她孩子般的沉睡的容颜,心里忽然掠过一阵莫明的疼痛。是的,这个女孩让他感到心疼。回想他们曾经在深夜通过两台电脑和一根电话线的交谈,她冷静沧桑的语气和偶尔慧黠的笑容,让他觉得她是如此的难以捉摸,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成熟和冷静。但在眼前触手可及的她却像是一个需要被呵护的脆弱的甜美的女孩。   柔和的阳光细碎的洒在她的脸上时,她醒了。身边的男人仍在熟睡中,左臂将她环在怀里。她抬头看着他英俊的脸,此时的他没有锐气的眼神,只有一脸温和,像个孩子。她这时才恍然发现自己是真的来了他的城市,躺在他的怀里。这个她熟悉又陌生的男人,他明白她的美丽并且需要她的美丽。他懂得欣赏她特有的一切。她伸出去想抚摩他的脸,他却醒了,握住了她伸出的手。   他带她去他们在网上聊天时他向她提及的这个城市里浪漫的地方。她总是笑意盈盈,这让他觉得满足,但偶尔也会莫名的心慌。她从不轻易表示自己的情绪。她的笑掩盖了一切。其实他是很希望能给她带来快乐的,他总觉得她并不快乐,甚至很难快乐,似乎总有什么阻碍着她的快乐,可是他却不知道那是什么。他猜不透她笑容背后的那张脸孔是什么表情。   那天下午,他们正在淮海路上闲逛时,忽然下雨了。是那种细细的雨丝。他拉着她躲进露天花园的咖啡馆。要了两杯Espresso。他知道她的口味。   他:你喜欢的城市,你喜欢的天气,你已经身临其中了。   他握住她冰凉的手指。咖啡杯上漂浮着温暖的热气。他们微笑对视。那一瞬间,他忽然觉得他是如此的需要她。需要她陪在他身边。   城市的夜晚是很难出现星空的。深夜的天空就像一匹贵重的深蓝色的绸缎,柔和的垂在城市上空。他坐在电脑前,有些心不在焉的玩着游戏。她在浴室洗澡。他忽然想到她曾在网上问过他是否曾和女孩**。那时她说过,爱情和**是不同的,各有各的温暖。他也曾说过,他身边只有**的温度。也许,对他来说,**就够了。他曾经就是这样的男人。   她出来了,湿湿的长发披在肩上,柔嫩的脸上挂着晶莹的水珠。她忘记了带睡衣,换的是他的干净宽大的百衬衫,更显出她的修长纤弱。她冲他微笑。他感到她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干净的味道,是那种让人觉想到阳光和青草的味道。他撵灭了手中的烟蒂,从她身边安静的走过,关上了浴室的门。等他从浴室出来时,发现她躺在松软的棉被里,已经睡着了。床边掉落了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她真的是个很特别的女孩,有时很妖娆,有时却又心无杂念的样子。他慢慢躺到她身边,闻着她身上淡淡的幽香,闭上了眼睛。黑暗中,只能听见女孩均匀的呼吸声。   早上醒来,他发现她不见了。她的行李还在他的衣橱里。她好象只带走了随身的背包。他烦乱的抄起手机,却发现他甚至没有寻找她的途径。他试着想,也许是出去逛街了吧,女孩子嘛,毕竟对这些比较感兴趣。可是她居然连张字条都没有给他留下。好在她有房间的钥匙。他决定出去找她。对她来说,这个城市毕竟陌生。   她穿着旧色牛仔裤和他的宽大的白衬衣,背着背包,漫无目的的走在陌生城市繁华的大街上。路两旁是法国梧桐。正是秋季,满街都是金黄的落叶。空气里弥漫着露天花园里传来的咖啡的清香味道。她觉得轻松。在她眼中,这个城市充满温情。虽然她不知道她要去哪儿。可是她知道,她需要独处的时光。也许是性格里的倔强和孤单吧,也或者是不想得到也就无所谓失去。街上飘荡着不知从哪里传来的歌声,她听见一句歌词这样唱到“我没有你的消息,是因为我正在想你”。她不由自主的微笑了。她想知道,他此刻在想她吗?   他驾车不停的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徘徊,可是居然连一个和她相似的背影都没有发觉。他开始怀疑这一切是否真实。她是如此让人揣测的女孩,有着旁若无人的甚至是自私的美丽。   他的秘书打电话来提醒他今天的日程安排。他有个很重要的会议。他不能丢下工作。他想:也许她需要独处的时光。她会回来他的身边的,当她累了的时候。   整个城市阳光灿烂,纷繁喧嚣。   她驻足在一家婚纱店外,透过落地玻璃窗,那件美丽的婚纱吸引了她的目光。其实她从来都不留心这些东西的。她从没有想过婚姻。是那件婚纱本身吸引了她。她初恋男友结婚时,新娘穿的就是和这件一模一样的婚纱。她微微笑了。也许她并不怀恋初恋的男友,但她的确怀恋那些不可重温的旧日时光。想到自己现在依然只是不停的飘荡着,当年一起嬉笑打骂的朋友们差不多都已经“老大嫁做商人妇”了,心里不免有些挥之不去的莫明惆怅。有时也想过,找个男人嫁掉算了,可是能嫁给谁呢?一个人孤独总比两个人寂寞强些。婚纱虽然华美,可是却带有约束性。没有不付出代价的美丽。她惧怕被束缚,更怕无意间束缚了别人。   会议进行的很慢,因为是有关一个重大投标项目的分析。当他结束了所有工作后,窗外的大街已经是霓虹闪烁了。他回到自己的公寓,欣慰的看到她在厨房忙碌的身影。他眷恋的从她身后环住她的腰。靠近她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可以放下一切。他没有问她为什么不说一声就一个人出去,而她也没有什么解释。她的厨艺很不错。他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看她在灯光下微笑着看着自己,他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而这种满足感是不同于拥有傲人的事业或温香暖玉环身的满足感的。它们有本质的区别。   低弥的音乐。摇荡的红酒。温情的夜色……   激情的**汹涌而来。沉默中只听得见彼此强烈的心跳。他的眼泪掉在她的唇边。有久违的温暖的感觉。久久的,缱绻不散。就算这世界和我们的心里不再残存爱情,就算我们失去了爱人的能力,终究还是有爱的**,只是,我们对结局都无能为力。   阴霾的天空。细雨绵绵。   一夜的欢情和酒精的作用让他在将近中午才从睡眠中挣脱。整个房间整齐干净。他的白衬衫洗净后晾在阳台上。餐桌上的宽口玻璃瓶中养着的清水百合寂寞的美丽着。冰箱上贴着她的留言。她说,要回去了,十一点的飞机。他抬手看表棗十一点整。   他还是经常能在聊天室里遇见她。他们依然像从前那样在失眠的深夜里通过两台电脑和一条电话线交流着彼此的寂寞。只是,谁也不曾提起那相处的短短的三天时光,仿佛它根本不曾存在过。他知道,对她来说,那就够了,她不需要那么多,虽然他想给她的有很多很多。他不想为难她。他清楚她的美丽依赖于她的任性的自由。   他的城市还是经常会下雨。他有时会问自己,那究竟是她的眼泪还是自己的眼37不要分手!好吗?   你提出分手,显得那么平静,不带一丝惋惜。   当你来到我的身旁,我发现,平静的你是如此的美丽!真的想抱住你,吻你……但我不能!   你知道吗,你的这份美丽让我凭添了许多痛苦?我拽着我的心向你近似乞求的说:“不要离开我,好不好!不要分手,好不好!不要伤害我,好不好!”   你仍然是那么平静……难道你就不知道那是我在伤痕累累的苦痛中的挣扎吗?你就不知道那是为了守住我那份唯一的爱情而做出的哀求吗?你就不知道那是一个男人为了挽救爱情而情愿跪在你面前的请求吗?难道这次你就真的把美好的事物一点点撕碎了给我看吗?你就真的在你曾经爱过的人面前焚毁他的爱情吗?难道你就一点都看不出我已经是用最后的力气强支撑着自己不要倒下吗?……   为什么这么突然?为什么这么坚决?为什么你面对我们的分手竟然如此平静?为什么不留给我哪怕最后一次机会?为什么……!!!   你不回答我,上帝不告诉我,黑夜不吱声,星星躲着不露脸,月亮冷漠的看着我,大地无声的数着我的伤痕……茫茫无际的黑暗中,我试图寻找一份答案,但,我哪里能找的到?   拼命地抽烟,让早已不堪重负的肺感受这份沉重,体味这种痛苦……   那在黑暗中红色的烟头怎么在不停的晃动?我握住我的手背,才发现我的手在抖……不,还有臂,还有身体,还有腿,我的全身都控制不住地在颤抖,还有,还有我的心,我的爱,我的灵魂,我的生命!   “……找一个最爱的深爱的相爱的亲爱的人来告别单身,一个多情的痴情的绝情的无情的人来给我伤痕……”不,你不是多情的,你不是痴情的,你不是绝情的,你不是无情的,告诉我,你不会给我伤痕……你说啊!……说啊!……   你用沉默来回答我……   我绝望,我无助,我悲伤,我心痛!   眼泪奋不顾身的冲出来,但男人的尊严告诉自己不能哭,那苦涩的泪水只能自己往自己心里咽,再重的痛苦只能自己一个人扛,再残酷的事实也要自己面对,再珍惜的爱情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慢慢的死去……   强打起精神,扔掉已燃尽的烟头,抹去两颗泪滴,用力控制住颤抖的身体,脸上强装出笑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转向你:   “我不勉强你,如果你已经决定了,没有可能改变,那我也只好同意。”我不勉强你,但我在勉强自己啊!你能知道吗?如果知道,为什么你还是一言不发?为什么还是冷漠的看着我?为什么就不能让我的爱情的生命更长一些呢?   “真的没有希望了?”我不停问你,你不停点头……   用尽了我的感情后,我用最后的力量让你和我走最后一段路。你说这不会是最后,但我知道即使不是最后,也不会有我们原来的那种感觉了!   牵着你的手,走在河边,努力寻找往日在一起的感觉,但怎么也找不到。   你显的很轻松,就像卸掉了一个包袱。我看不出你的惋惜,看不出你的痛苦,难道你真的没有?我好希望你的轻松只是一场精彩的表演!   我看不见路上的行人,看不见那些亲密的情人们,我只看见我们的路越走越短,越走越短……   你终于要走了,要离开我了,我们将不再是情人,我将不能每天见到你,我将不能牵你的手,我将不能和你呆在一起,我将失去我的初恋,我将失去我的爱情,我将跌落到无底深渊……   “我还能吻你吗?”我问,“现在可以,今后不行。”“……”我心里无比的疼痛。我想起第一次吻你时的情景,那是我的初吻!而现在,不足六个月,将是我们最后一吻!   我想吻你,但又不敢,怕这一吻将我彻底击溃,将我最后的希望化为泡影,怕我付出的这一吻将你带走,将我原本美好的未来变成不可能实现的遥远的幻想!   我决定不吻你,因为我害怕,真的害怕吻别!   “你先走吧!”我说出了我最不愿意说的话,说出了我永远不愿说的话,说出了足以让自己自杀的话。这句话,用尽了我最后的力量,带走了我最后的希望,也彻底击溃了我自己!   我看着你……   你突然抱着我,给了我你的最后一吻……   我闭上眼睛……   我感觉到了你的双唇,我感觉到了你的体温,我感觉到了你挽在我脖子上的双手……   我看到了我们第一次亲吻时的情景,我看到了每天和你说再见时吻你的情景,我看到了我们热烈拥吻时的情景……   这,是多么的熟悉,又是多么的陌生……   这,是多么的幸福,又是多么的痛苦……   这,是多么的清晰,又是多么的模糊……   这,原本是让我那么的快乐,现在却让我那么悲伤……   我闭着眼睛,感受着你的双唇,双手无力的吊在身旁,没有一点反应……   泪水,它终于冲过被我自己击溃的最后一道防线,不顾一切的流了出来……   此时,男人的那份所谓的“尊严”,只是一张薄薄的纸,早已被泪水浸透……   随着泪水流出的,是所有美好的回忆,是所有幸福的憧憬,是我最爱的人,是我最无法离开的人,是我自己的残骸,是我心里的血,是我感情上所拥有的一切……他们,都随着这泪水流走了!   泪水滚烫,心却冰凉!   你的双唇离开了我,离开了我们的世界,也把我推向了悬崖边!   我慢慢睁开眼睛,看着你,但泪水却把你隔开!   你真的要走了?真的吗?我的泪,再也无法控制,涌了出来……   “你不要这样好不好?我不想看到你这样!”你对我说。   我看着你,想告诉你其实我也不愿意这样,想告诉你我不想和你分开,想问你可不可以改变你的决定,想乞求你不要走!但,哽咽的我没有说出一句话!   我转身向着府南河,害怕你看见我的伤心。   其实,你知道吗?我当时真的渴望你能安慰我,哪怕只是一句话!我不祈望你改变你的决定,我只需要你的一点安慰。   为什么你把痛苦全部推给我?   如果你的内心真像你表现出的那么平静,为什么不可怜可怜我?你已经把这么多的痛苦给了我,难道你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我也是人啊!有血有肉的人啊!   如果你的内心其实也像我一样不平静,那为什么不说出来?为什么要把你的感情深深的掩埋在心底?   最后,你转过身,向远处跑去……   我看着你……   怎么了?为什么你的背影这么模糊?我眨了眨眼,好了,看清楚了……怎么,怎么又模糊了?   你向远处跑去,头也不回……   我想叫你的名字,但哽咽的喉咙除了抽泣发不出一点声音;我想去追你,但无力的双腿不能迈出一步……   看不见了,你已经消失在黑色的夜幕只中……   我的泪水在霓虹灯光下在黑夜里格外明显。路人用奇怪、嘲笑的眼光看着我,甚至取笑我!我可以原谅他们,他们不知道我刚失去的是什么,他们不知道我有多痛苦,他们不知道此时的我是多么的无助,他们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女孩在吻过一个男孩之后跑掉了,他们更不知道那个跑掉的女孩对这个男孩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他多么想追回她,他多么想和她继续呆在一起,他多么希望那个女孩能回来!他们不知道这个男孩是多么的绝望!   点燃一只烟,我瘫坐在路边,不时的望着你离去的方向,期盼着能看见你回来!   一只烟抽完了,又一只烟抽完了,却始终不见你回来的踪影。   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了一点色彩:灰色,暗暗,就连霓虹灯光也全部是惨白色。世界在我眼中毫无生气。   我无视路人的存在,无瞎顾及自己的尊严,放声痛哭……   我掉下了悬崖,重重地摔在地上,全身痛的没有了感觉……   哭累了,眼睛也哭肿了。看着河水发呆,烟头烧了手也没有发现。呆呆地,一动不动。有人指着我打趣到:“痴呆!”我不气,我不反驳,我甚至不看他。仍然一动不动:感情已尽,力气也用完,我还有什么能用?   夜已黑,人已去,泪已干,心已冷,烟已尽,人已麻木!   还是只能自己站起来,还是只能自己陪自己走路,悲伤、痛苦还是只能自己一个人承受……   你会哭吗?看见我哭的时候你心里会哭吗?在你跑开的时候你哭了吗?我问你,也问我自己!无从找到答案,叼着烟,晃晃悠悠地一个人瞎转……   结束了,真的一切都结束了?   我的爱情已死,只剩下躯壳和一段无比甜蜜的回忆……   想着你的好,想着你的坏,想着你的香,想着你的吻,想着你的一切……我泪流满面,但无声。   他们都说女人容易被感动,但我用尽了我的感情,真的没有感动你?一点都没有?是我不佩让你感动,还是你铁了心要将我推下悬崖?   我不相信我自己。你不会伤害我,你是喜欢我的,我说的对吗?   为什么,在你去旅游前一切都很平常,但当你回来后却变的如此残酷,如此冷漠?我问自己,那是你吗?   其实你已经告诉我了你这么做的原因。但我还是不明白,为了你的过去,你宁愿不要现在?你说你从来不想将来的事,但这次你说我们将来肯定会分手!你好矛盾,我好糊涂!   你说你不是百分之百的喜欢我。我知道,你有你的过去,你会把现在和过去比较,你只看到过去的好和现在的坏,因为过去对你来说太难忘了,过去对你来说有痛苦,更有快乐……这些我都知道,从你告诉我后我就知道。我没有介意,我仍然全身心地去爱你,这你都看见了。这些你都理解是为什么吗?因为我爱你!   我其实明白你离开我更主要的原因是你的过去。你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幸福、快乐,就像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或许更甜蜜,更难忘。但那段感情在瞬间崩塌了,你痛苦,你挣扎,你假装若无其事,但你很怀念那段感情,你想挽回,但事实却无情的违背了你的意愿,于是你要用一段对自己的“惩罚”来试图冲淡过去,对吗?你想让他知道你曾经深深的爱过他,甚至可以忽略现在的爱情,对吗?你想让大家知道你曾经是多么地痴情,明知道不会有结果还要去爱,你勇敢地付出过,对吗?你想让世界知道你对初恋是多么的怀念,多么的珍惜,甚至可以为它守侯一生,对吗?   这些,我都能理解,也无理由干涉。但,你发现了吗,我的现在很像你的过去?感情在瞬间崩塌掉,我痛苦、挣扎,你发现了吗?你能知道我现在的痛苦吗,就像你过去,不,比你过去痛苦,这你是知道的,对吗?你为什么想让我体验那种痛苦?你为什么要把我推下悬崖,让我落进深渊?你为什么忍心,难道我是机器,难道我是垃圾,难道我是不知道痛为何物的简单生物?   或许你会说,凭什么上帝只让你承受那种悲伤?你觉得不公平,你要让其他人也体会那种痛苦,所以你选了我,对吗?对此,我无语……   你曾对我说,他们都说你没有长大,只知道考虑你自己,不会替别人想想。现在,你可以用你的行动告诉他们,他们错了,由我陪着你,我不会计较你做的一切的,行吗?   你曾说你不相信世界有真爱存在,能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向你证明这世界上有真爱存在,可以吗?我不要求你的一生,我只奢望能爱你三年,可以吗?   我很珍惜我的感情,我乞求你不要将它付之一炬,行吗?   能不能让我陪你度过你这段感情的低潮?能不能不要让我的爱情休克,那样会死掉的,让它多活一会儿,行吗?   不要让我等待,等待是最初的苍老,我不想让我的感情在等待中慢慢死去!   你记得我们曾说过要一起做的事吗?不要让他们成为我悲伤的回忆,好吗?不要用冷漠来对待我,行吗?我害怕冷漠,它从小就在我身边,我恐惧它!不要,不要离开我,你真的忍心伤害一个你喜欢的人吗?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你还记得吗?   ……   我抱着电话哭,你听到了吗?我失眠,你知道吗?你看见我的泪水了吗?你看到我哭肿的双眼了吗?你知道了我瘫坐在街上失声痛哭吗?我为你而哭,十年来我只为你而哭!!!   眼睛哭肿后要尽量不让其他人看到;心中痛苦的时候不能让家人知道。   “等你爱我,哪怕只有一次也就足够;等你爱我,也许只有一次才能永久……”剧痛再次撞击我的心灵,泪水再也忍不住地流下来38如果一个女孩为你哭泣   假如你的生命里有这样一个女孩,她既不漂亮,也不温柔,但她很可爱,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你很快乐。很遗憾她不是你喜欢的那种女孩,她始终无法带给你那种心跳的感觉。在你的生命里,她只是充当了一个过客的角色,来则来,走也不会给你留下任何感情的纠葛。   女孩有时很调皮,约好一起骑车去郊游,见了面却发现原来她是要你带着她走。说好一起去看电影,可到了电影院门口,她却说忘了带票,然后让你陪她流浪街头到午夜。她会在约你不成时,偷偷将一枚发卡放在你的衣兜里,第二天再打电话让你把发卡给她送去……   女孩有时也很乖,她会静静的听你说话,望着你的眼睛发呆,如凝视一尊唯美的雕像。有时你也会告诉她:“其实你也挺很可爱。”“是么?”女孩笑道。然后一脸的遗憾:“可爱有什么用,我爱的人又不爱我”。“你爱上谁了?”你一脸的疑惑。女孩笑而不答。   你曾认为你们的友谊如钢铁长城般坚不可摧,你也为有这样一位红粉知己而暗自庆幸。她对你关怀备至,而你也视她为你的哥们,她的事你也总是义不容辞。   女孩有时也很烦,她总是不厌其烦的给你打电话,让你陪她去这去那,而不管你的心情有多坏。她总是让你陪她吃这吃那,全然不顾你的胃口有多糟。她也总能让你吃下许多奇怪的食品,让你充当她的实验品,替她尝那些看似美味,但却不知味道如何的街边小吃。   不过女孩其实也很好,每次旅行回来总不忘给你带回一些小礼物,或是一串佛珠,或是一只海螺,都是美丽精巧,虽然它们在你的手里总是会不知去向。她也会在你生病的时候把几盒上好的药用洁白的手绢包好放在你的桌子上,并不忘准时给你打电话,提醒你吃药。   时间一天天过去,女孩的关怀也越来越无微不至,似乎有点超出了作为朋友而应有的界限。渐渐的你开始担心,担心一些不该发生的事会发生……   有一天,女孩问你:“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你会伤心么?”你坚决的回答到:“不会!”“为什么?”“因为你不是我的女朋友。”“那我做你的女朋友吧?”你一脸真诚的回答道:“我想我们还是作朋友比较好,如果你选择离开,我会为你祝福。   女孩依然快乐如以往,只是眼里似乎多了一丝忧郁。女孩给你打电话的次数少了。你们见面的次数与她电话的个数成正比。因为她永远不可能成为你生活的主旋律,所以你从不给她打电话。即使很长时间不见面,你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你已经习惯了她的主动。   那年的圣诞节,女孩送给你一条白色的围巾,她告诉你这是她织成的第一件成品,费了很多功夫的。你不肯收。女孩说:收下吧,这里的冬天很冷的。情人节的那天,女孩送你一条皮带,你又不肯收,女孩说:别以为我要栓住你,我不会自作多情的,只是见你成天用朋友的皮带怕人家心里不愿意,嘴上又不好意思说,才给你买了一条送给你,你可千万别多心。   以后的日子。女孩越来越多的凝望你的眼。每次分手的时候都会恋恋不舍,好像每次分手都是永诀,走时还不忘问你:不想对我说点什么吗?天黑了,路上小心点。你一脸的关切。谢谢女微笑道,声音里有一点苦涩。望着她消失在夜幕中的背影,你自言自语到:你真傻。   她在你的生命里已经存在了很久,当她渐渐远离你的时候,你也没有在乎过,因为你不爱她。你们是朋友,也只是朋友。   直到有一天她约你再次相见,说有点事想告诉你。见了面她一改往日的喋喋不休,望着你不说话。然后,你们就一前一后走在并不是很明亮的马路上,走了很远。   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乐不是么?是的,很快乐。那你有没有烦过我?说实话,有过。难道你没有觉得我对你的感情超过了作为朋友的界限?没有呀,我觉得我们是模范好朋友。你撒谎到。女孩停了下来,等你。你晃了半天才走到她的身边。“唉,我担心的事终于要发生了,她的自制力怎么这么差,我们本可以是很好的朋友的。有一个异性知己多不容易呀。看来我们的友谊就要到此为止了。”此时,你的心情复杂。   女孩忽然转过身来,望着你。片刻后,说道:我爱你。哦,我们现在不是模范好朋友了。你声音低沉的说。我爱你女孩倔强的又说了一遍。那又能怎么样呢?你抬起耷了了半天的眼睛,直视女孩火辣辣的目光。   女孩扭过头去,半天没有说一句话。你爱我么?女孩开始继续向前走。不爱。这种拒绝你早已是轻车熟路。你以后会爱我么?不会。为什么?我们相处的日子不短了,我要是爱你。早就爱了,不会等到现在。你苦口婆心的说道。如果你爱我,你会告诉我么?当然会,如果我早上爱上了你,不到中午#39;我爱你#39;这三个字,我就会对你说过不下100次了。女孩停下了脚步,你也停在了离她不远的一个花池边,拿出一只烟,点着……   女孩一直没有说话,也没有继续向前走。你知道她在哭。渐渐的她哭的声音越来越大她一边哭,一边说:我就知道会是这样,我早就知道。她泣不成声的告诉你,她曾是多么的爱你。而又不敢告诉你,她不奢望得到你的爱,她只是想告诉你,她爱你爱了很久很久。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快乐也痛苦。每次望着你的时候,就会觉得你近在咫尺而又远在天涯,爱你爱了这么久,可却一点也不了解你。你总是对关于自己的事绝口不提,让她觉得你的心离她很远很远,够也够不着。虽然你就在她的身边。   她说她爱你爱的很辛苦,所有你们在一起的快乐日子都成了她痛苦的根源,无时不思,无刻不想,连梦里也不得安生,她的脑海里装满了你的影子,挥之不去。想你的时候,两只手疯狂拍打自己的头,却也无法摆脱对你思念的苦。   她哭了很久很久,哭的很痛很痛,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夹杂着她的抽泣。那是一种感情的宣泄,那止不住的泪水就向对你的爱如滔滔江水般破堤而出。每一滴泪都是爱的宣言。“为什么要对你掉眼泪,你难道不明白是为了爱…39星愿之夜   夜未眠,叶满天,风吹红叶落,翩翩舞风中。   今夜未眠,只为看一场雨,一场难得一见的雨,流星雨。   他已经不在,那个要陪我看流星雨的人...   记得认识他的时候也有流星雨,而当时和他聊到流星雨的话题很简单,只是因为那场流星雨。他说是天蝎座流星雨,而我说狮子座流星雨,结果呢?我们都对了,是在天蝎座日期里下的狮子座的流星雨。   他说,对着流星许一个愿望,愿望就会实现,而在流星雨里无疑许愿是最容易成功的,于是他便有了一个陪我看流星雨的理由,一个笨笨的理由。   那夜如今,夜凉如水,红叶满天,我们坐在枫树下,数着还没有开始划落的繁星,星星无语,而我们也无语,两个人只是默默的坐着,看着那没有月亮的夜,终于我忍受不了夜的寂寞,想找一个话题。于是我问“今夜怎么没有月亮?”   他傻傻的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我只好又问:“你知道流星是什么吗?”   他终于回答了,回答了一句可以让我记一辈子的话。   “流星是月亮的泪,你看,月亮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偷偷的流泪,当她的泪落在了凡间就会化做流星,这就是流星雨,静静的看着别人的伤悲,感觉竟然是如此的美丽,知道她为什么流泪吗?”   他的话已经让我开始发呆了,所以我没有回答。   “当人们看着那轮美丽的圆月的时候,有谁知道月亮的寂寞,当她的寂寞达到无法忍受的时候她只好选择流泪,于是她给夜空中带来了美丽,即使是在她伤悲的时候。她的眼泪给我们带来希望,看——流星。”   一颗美丽至极的流星划过,然而我此时已没有了看流星的心情。   他闭上了眼睛十分专注的许愿,看着他专注的表情,我忍不住也闭上了眼睛,许了一个愿,我的愿望是——希望他的愿望可以实现。   当天空中满是流星的时候,我依稀看到他眼角上的星光,“你许的是什么愿?”我还是忍不住要问他。   “我的愿望是——希望我永远都看不见流星雨,因为它来自月亮的伤悲。”   我静静静静的愣在那里,看着他,他对我笑了笑,憨憨的。   现在他的愿望实现了,他再也看不见流星雨了,而我还能看见。   流星落尽夜将尽,只愿此夜无人悲。   那时,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正流行,于是我对他说了一句曾让我最感动的话。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接着,他说了一句成为我今后永远的疼的话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男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我有。   所以,很幸运。我今生可以成为你的男友。   如果你有翅膀,你一定会从天堂飞下来看我。   你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只能靠我自己,我会上去看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希望你成为我的妻。   泪水划落但不是因为伤悲而是因为喜悦,“我爱你”我对他说,说出了我一生只会对一个人说的话,我认定了,那个人就是他。   夜好凉,已经无人帮我披上他那件还留有体香的衣服,虽然我穿了好多衣服,但是再多的衣服也抵挡不了心冻的感觉,我好冷,你可知道。流星还没有开始划落,时间没有让你的样子模糊,反而使它更加清楚。慢慢的,他的事情再度浮现......   从那天起,我便成为他的女朋友,同时也度过了自己最幸福的时光,然而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我的不幸,起源于一场车祸,其实那根本不能算是什么车祸,因为他只是擦破的点皮,但是我还是很紧张,于是我带他到了医院。而后大夫和他说了些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从医院回来之后,他对我好好,他甚至请假来陪我去了杭州,去看西湖,不过他变的很容易累,但是他还是把他以前对我承诺过的事情都做了,陪我去西湖划船,陪我看日出,看夕阳,他那个时候真的对我很好很好的,他甚至和我每天都说:“我爱你”虽然有时候我感觉好肉麻但是我还是好爱好爱听他说,后来他对我说,我不能在什么场合都对你说我爱你啊,我们来个约定好不好?只要我对你做同样的三个动作,就算是对你说我爱你了,比如说敲三下桌子什么的。我当然只能说好了。我们照了好多好多的相片,我当时还认为他太花钱了,因为我们都不富裕,现在我好后悔没有多照几张。   从西湖回来后,他忽然变了,变的好快,变化好大,他变的喜欢自己静静的发呆,他变的不喜欢理我,甚至开始认为我烦了,我看了一本书,书上写着,感情只可以维持18个月,而我们那个时候正好认识了18个月。难道他不爱我了吗?我好害怕。   后来,他一下子多出来好多缺点,但是我都忍了,因为我爱他,爱的好深好深,直到,那天!   那天我去他家看他结果一开门(我有他家的钥匙)我就看到他竟然和一个女的躺在一张床上,并且还是半裸着的。   一个女孩可以容忍他的男人有任何缺点,但是也很难容忍别人和她一起来分享她的男人。   我终于忍不住了,我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我当时并没有感到诧异,只是对他没有做任何事情来挽救我们18个月的爱情而感到伤心。我离去了,离开了这个令我伤心的城市。   直到他的母亲打传呼给我,传呼上只有三个字,但是只是这三个字便让我重新踏上了我发誓一辈子也不回来的城市——他死了。   当时我头脑一片眩晕,他母亲从来没有骗过我什么,但是这次我却希望她是在骗我,我用我最快的速度回到了他的家,那个我所熟悉的地方,当我看到了他的遗照,我知道我再也无法挽回什么了。   他死了,他真的死了。我无法相信。   “其实他在出车祸之后就知道自己得了绝症,所以以后的事情都是他做给你看的。”他母亲对我说。   我好恨,恨我自己,恨我自己竟然没有从他的反常中看出来什么,恨我自己竟然在他最后的时光里离开了他,我恨我自己,恨不得我自己死去。   “他有封信给你,但是要你先答应这张字条上的事。”他母亲把字条给了我。   “好好活着,我爱你。”我的眼泪再次流了下来。   “我答应。”他母亲把一封信给了我,对我说,这是他留下来的三样东西之一,现在都可以给你了,一件衣服,一张我们在西湖拍的照片,和那封信。   我打开了信,上面写着: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老公。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老公。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永远爱你   眼泪再次划落,也是最后一次划落,因为它划落的同时我发誓,不再流泪因为他最不喜欢看我流泪。   今夜有月亮,她让我怀疑今夜是否会有流星出现,明天是天蝎座的他的生日,电视里说流星雨会在1:15分开始,也就是在他的生日里出现,我会看见的,如果这次流星雨不是月亮的伤悲的话,那么就当作是我伤悲吧。   随身听里放着周惠的〈约定〉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我还记得,每天我回到家中都会开关三次灯来告诉你——我爱你。你还记得吗?吃饭的时候饭桌上不但有你的筷子,我还会敲三下桌子告诉你,我爱你。每当我路过我们曾一起走过的地方,我都会敲三下什么东西来告诉你,我爱你。因为我记住这是我们的约定。   从皮包里我拿出了你的那件外套,把他披在我的身上,虽然上面已经没有了你的体温,天真的好冷,我把我的手放进了你的兜里,本来那里还应该有一只粗糙的手来握住我的手的,但是里面没有,里面只有一张纸,薄薄的,我以前从来没有发现的纸。   我打开它,而我的手在发抖,在手电那微弱的光下,我看清上面的字: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却还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上。   我爱你,我的妻,爱我的话,对着流星许个愿让我知道,你爱我   我抬起头,眼角没有泪,但是有些红,天空划落今夜的第一颗流星。我闭上眼许下我的心愿——我的最爱,让我知道你爱我。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整个天空只出现了三颗流星,排的很整齐的三颗流星,逐一而落,逐一而灭,同一个方向,划过同样的距离——我知道,那是你对我所说的三个字——我,爱,你,终于眼角划落了一滴晶莹的泪,它是为你而流的,我的爱人。   天空的流星不断的出现,越来越多,我知道,那是你用自己的泪来照亮属于你我的夜。   对着流星许个愿,让流星来帮你实现。   今夜无人伤悲。而我躲在你的怀里,安然入40爱过以后才知道   爱是什么,不知道,只知道它有一种让人很幸福的感觉,之后就是无尽的痛苦。可能爱就是痛苦的吧!   在两年前,我在一家国有大型企业工作。那儿有一个比我大2岁的女孩,眼睛大大的,鼻子高高的,一副让人喜欢的样子,她总是缠着我,要我和她一起玩。慢慢的,我们由相识相知到相恋。一步步走到了一起,一起嬉戏,一起工作,一起学习!我觉得生活真是甜蜜,日子真是美满,让我深深地感到什么是爱,什么是幸福!那年我18岁。   也许是不成熟的原因吧,在幸福之中难免有点意外。两人都没有经验,但都能一起度过。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又过了一年,我决定不在这家企业工作了,于是我要走!那天,她对我依依不舍,因为不能每天都和她见面,我也心情烦躁,这样不幸的事发生了!在最后的一天我和她吵了一架,也许是分手了。   离开了企业的我,找了另一份工作,全心全意地投入事业之中,但在工作空闲时候还总是想想曾经属于我的女孩!我还是爱她的,但是我没有勇气去找她。就这样,又过了一年。她还是在企业中,我还是在进行我的工作。还是在空闲的时候想想她!她还爱我吗?也许爱,也许不爱,这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已经默默地下了决心,只要她还没结婚,我就不会找女友,我会等她,直到她得到真正的幸福。为了她,我拒绝追求我的女孩,拒绝到外地发展的机会,但直到今天……我发现我已经永远地失去了她!   我以前的同事对我说,她马上要辞去工作,到广州去,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打得我呆了,我不知道说什么,我也没有办法说什么,我的心情极度地不平稳,我的泪水在眼眶中打着转。我极力忍住泪水,深深吸口气,又长长叹口气。心太痛,痛得我的嘴在抽搐,我没有办法说话,只能听见话筒另一端的急促!我太了解她了,她的决定说明了一切,而且是不能改变的一切!相识,相恋的情景浮现在我眼前,想到她第一次说她爱我,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出去玩……回想起她对我说话时怕羞的样子,对我百般的照顾,对我温柔的样子……我的鼻子一酸,泪水哗哗地流出来。我她伤心,泪水不停地流,尽管我的大脑发出指令:不能哭,你是男孩子。可是身体不听指挥,也没办法听见指挥!身体已经麻木了,我后悔,我实在后悔,我哭泣有什么用呢!   我仰天大叫一声为什么……   我恨我自己的软弱,我恨我自己的无能,我恨我自己的小孩气,我甚至想让世界所有人指责我!认清我,一个胆小没有勇气面对问题的弱者!   我恨我,为什么不早点成熟,为什么不懂她的心,为什么……   现在的我和以前的我不同了,我在变,我在努力成为你心目中的人,你为什么又要离我而去?你曾经十分忧郁地说过你什么时候能变得成熟呢?当时我不知道成熟是什么,怎样才算是成熟,你又对我说,成熟就是少说话,多做事等等!哦,我点点头,其实还是不知道是什么。可是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我会保护你的,我也不再花心,我会脚踏实地的工作,我会没有那么多废话,我会了解感受,可是这一切有用吗?我让谁去体会我的温柔,让谁去?   难道要我这样忘了你,我想起了苏永康的爱一个人好难。   我打开CD机放入CD盘,先听一首喜欢你,然后是你是我的女人,爱一个人好难,最后是给你们。在歌声中,我又一次流下了男人的眼泪!流得那样伤心,那样深情。可是这一切都没有人知道,没有人体会!!   你对我说过,据统计,初恋的成功率只有10%甚至要小,我说,我一定会努力让我们成为10%中的一分子!你听了十分高兴,可是只是短暂的高兴。然后又恢复了忧郁,是不是你早知道有今天了呢,你知道我们一定没有未来吗?   曾经有一段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一定会说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个机会加一个限期,我会说一万41珍珠恋   在世界的尽头,有一个座落在海上的小岛。小岛上只有四个男孩和四个女孩,在漫长的相处后有三个男孩和三个女孩结婚了。只剩下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长得很好看,心地也很好。可是女孩心地好却长得奇丑无比,女孩很自卑,尽管男孩很喜欢她善良的心地,频频向她示爱,她却总是认为她配不上他。于是又过了好久好久,小岛上还是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没有结婚。   男孩们每天都会去捕鱼来维生,女孩就在岛上做自己的事。孤独的男孩每天都会自大海中带回美丽的珍珠送给孤独的女孩,一天一颗,女孩的家中只差没被珍珠给淹没了。有一天,男孩再也忍不住他的爱意,他捧了一大把的珍珠来到女孩的家门口,向女孩求婚。女孩很感动,但是她还是怯懦不敢接受男孩的心意,她只好想办法让男孩放弃她。女孩请男孩先回去,一星期后给他回复。   一星期后,男孩来到女孩家听女孩的答复。女孩拖着一大袋的珍珠走向海边她对着男孩说:「这里有一千两百颗珍珠,每一颗我都刻上了记号。」然后将珍珠洒向大海,又说:「你若能将它们在十四天内捡回来,我就答应和你结婚。」多么困难的任务呀!要我怎么这样短的时间内捡回珍珠呢?   男孩太爱女孩了,他想了三天,终于想到了办法。他向大海咆哮:「所有的海民们,请听我说。我很爱一个女孩,我得找到一千两百颗做了记号的珍珠才能让她嫁给我。如果你们能替我找到珍珠,我愿意给你们任何代价。」海里的生物们好高兴呀!立刻替男孩找寻珠。   第一个找到珍珠的是螃蟹。男孩问牠;「你想要什么呢?」螃蟹答道:「我想要你的手,我的大螯有太多事不能做了。」男孩守信承诺,他将双手给了螃蟹。第二个找到的是海豚「请给我你的双脚,我虽是哺乳动物郄不能行走,我想要走上陆地。」于是,男孩把双脚给了牠。肚子饿得没有力气的鲨鱼找到了第三颗珍珠,鲨鱼向男孩要了腹部给牠饱餐了顿。   陆陆续续的找到了珍珠,男孩也慢慢地失去了他的身体了。第十四天,郄还有一颗珍珠没找到,男孩也只剩下了他的头和那颗深爱着女孩的心。男孩好着急呀!怎么办哪?只剩下一个小时了。接爱过他谢秠的海民们也为了这个痴情的男孩担心,就在倒数三分钟的时候,海马衔着最后一颗珍珠来到了男孩的面前。男孩已经好虚弱了,他微笑的对海马说「请将我的头拿去吧!因我的心只能给我那心爱的那个女孩...」说完男孩便断了气。   在场的海民无一不为这个深情的傻男孩落下同情泪。有了双手的螃蟹将男孩的心轻轻地放在棕榈叶上,所有的海民们都拿了一个珍珠摆在男孩的身旁。有了双脚的海豚和有了力气的鲨鱼将棕榈叶拖到了女孩的间前。女孩看到了男孩的心,哭的好伤心呀!她好后悔,后悔为什么不接受男孩的爱意,为什么还要想出如此苛薄的方法来逼他放弃,害得男孩变成了这个模样。女孩抱着男孩尚存余温的心走进了屋里,突然地将仓库的门打开。瞬间,数以万计的珍珠滑出门外,宛如一片珍珠海,女孩让自己随着珍珠海漂入了汪洋,当海民们找到她时她面容安详地在珍珠所堆成的小岛上,怀里紧抱着的是男孩的心。海民们将女孩和男孩放在珍珠做成的棺墓里,静静地守謢着这个小小的珍珠岛和这个伤心的珍珠42空谷百合   野百合只能生长在空里,温暖的花房只会使它更加凋零。   大二那年,我退学了,原因很简单,父亲病了,妈妈也病了,更确切的一点说,我不想上学。于是,简简单单的一个背包,我踏上了南下的列车。从走下列车的那刻起我明白,过去已离我很久远,现在与未来却是迷茫与不定。   我如同幽灵一般辗转与那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寻找可以附体的躯壳。夜深了而南方的都市却渐渐的喧嚣起来,闪烁的霓红,缠绵的歌声,不归的夜行人,一起向我拥来,一种本能的抗拒,我逃进了路边的一间小屋,小屋静悄悄的,却是满屋的花香。   我静静的站在屋子中间,被一片花海包围着,就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我有一种找到家的感觉,真的,从内心是暖暖的。   “小姐,需要帮助吗?”一个浑厚而沉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从恍惚中惊醒惶恐的转过身,我见到了花店的主人,一双深邃略显忧郁的眼,定定的望向我,却流露出了坦诚与探询,一件宽宽松松的咖啡色T恤衫,下面是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高高的瘦瘦的,却不失一种雄伟,这是他当时给我的最大感觉,如一座山,可以包容一切的山。   “小姐?”如山的人伸出一只手在我面前轻轻一晃,我本能的后退了一步。“小姐,你别担心,有什么需要告诉我。”   “我需要一个房间,我需要舒舒服服的洗个澡,我需要美美的睡一个觉。”我脱口而出完全不计较后果的。现在想想,真的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我把最直接的需要告诉了一个与我全然陌生的人,而且是在南方这座流金的城市。也许是当时的花香蛊惑了我,抑或是花店主人深切的关怀。   如山的人轻轻一笑,把我引进了花店后面的一间屋子,并告诉我浴室在哪里,东西怎么用,他拿出一条大毛巾,塞给我“希望你能舒舒服服的洗上一个热水澡,美美的睡上一觉”然后,掏出一串亮晶晶的钥匙“锁上门哦,不然,我会色心大起的。”说完张开手臂,做拥抱状。   我歪歪头,眨着眼望向他,一瞬一瞬的。他在我的注视中走出了屋子,神色却恢复了庄重。   我刚拿起毛巾,他却旋风般的转回来,“sorry,打扰一下,告诉你,我叫林飞,aboutyou?”   “林净颜”   “哦?我们还是同一个祖先呢,不行我得回去查查家谱,说不定,我们可能是远房的亲戚。”说完又走了。   我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上下眼皮已打起架来,我爬上软软的床“林飞”——进入梦乡前,记下了这个名字。   第二天,醒来的我,打量着这个收容我一个晚上的房间,只能用简简单单来形容它,没有华丽的陈设,没有夸张的装潢,古朴典雅,我的目光游移着,定格在墙上的一幅画上,水蓝色天,水蓝色的海,水天之间是个女孩的背影,长发飘飘,长裙也飘飘。直觉告诉我,女孩很美,很美。   当我轻轻爽爽的站在林飞面前时,林飞到是怔怔的看呆了。我学他用一只手在他面前晃晃,“先生,需要帮助吗?”听到我的话,林飞笑了,“知道吗?林净颜,昨夜的你闯入我的屋子,满眼的迷茫,满身的无助,楚楚可怜的站在花间,就象一只找不到回家方向的小羊,就那样毫无芥蒂的望向我,求助于我。尽管我可能是一只吃羊的狼,而今晨站在我面前的你,满眼的坚定,周身被一种朝气包围着,此时此刻的你是坚强的,是独立的,你让我琢磨不定,究竟那一个才是真正的你呢?”林飞一下子讲了好多,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然后,依旧定定的望向我,仿佛真要吞下我。   我甩甩头,用一种诙谐又不失真诚的语气告诉他“我也不知道那一个才是真正的我,可是林飞,我非常清楚,无论是那一个样子的我都会很感激你,谢谢你昨晚的热水澡,舒服的床,还有你的关怀。如果你不介意,我还想享受一顿美美的早餐,areyouok?”   “good,veryfine,你请客,我付钱了。”林飞扯动嘴角,很开心的笑起来,我发现,原来,林飞很好看,尤其是笑的时候。   于是,那天早餐桌上充满了笑声,我和林飞的。   后来,很自然的,我留了下来,为林飞打工,经营着那间花店。我告诉林飞,我是一个打工女,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却没有提起,我大学中途退了学,更没有说起家中有病的双亲。我在林飞面前始终保持着快乐与自信,只是在每一个月圆的日子,我会想起远方的家,校园是什么样子。   日子悄悄的流走,我逐渐的发现,原本的我也是非常喜欢花的,每当我把一束花递给买花的人,我知道我传递了一份快乐,一份安慰,一份鼓励,亦或一份爱恋。每天我都感动在花的氛围中,原来,花也是可以醉人的。白天我在花店快乐的忙碌着,晚上在一家咖啡店打工,我让我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忙碌着,没有空余的时间没有空白的情感去顾及别的事情。而白天,林飞不在店里,只有当***点点,星星点点的时候他才踱进店里,进门的他是疲惫的,满脸的倦意。那时我会捧出一杯早已准备好的淡茶,淡淡的茶香,浓浓的花香。而他总是轻轻一笑,似乎是一种默契,我从不曾问过关于林飞的一切,他也不曾提起。   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一辆白色的跑车里走下了一身西装的林飞,笑意盈盈的走向我。没有出乎意料的惊讶,仿佛在我心中林飞原本就是这个样子。“出去兜兜风好吗?”林飞一脸庄重。“听口气,我有一个很体恤下属的老板哦?”一贯调侃的口气,漫不经心的。   十分钟后,我已经坐在林飞的车里,车子飞快的行驶着,林飞好像并不是在开车,他仿佛在驾御着一匹马在空旷的草原中奔跑,恣意的,疯狂的。我有点不安,习惯了林飞的戏谑,我突然惧怕林飞的庄重与严肃。但是我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注视着车窗外如飞的景物。车子就在车水马龙中肆意的狂奔着。不知不觉间,夜色悄悄的包围了我们。车子停在了山顶上,我下了车,把自己容入在夜色里,望着远方,目光空洞而不定,在那样的夜里,我的眼中定格不出一个固定的景物,感觉一切与我都是那么的虚无与飘渺。   我静静的站着,夜风很凉,禁不住打了一个寒噤,接着,一双有力的手臂从身后环住了我的腰,轻轻的试探的,一股暖流侵入了我的每一个细胞,暖暖的湿气停在了耳边,“净颜,知道吗?你是空谷中的百合,与我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我仿佛中了千年的古咒,感觉软软的毫无气力,任凭林飞支撑着我。一动不动的我们就这样相拥着。内心一种声音告诉我“你是空谷中的百合。”   接下来的日子,林飞仿佛不曾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消失的无影无踪。每天的茶都会由烫烫的变成冷冷的,而我却喜欢上了喝冷茶,一杯又一杯的。   直到有一天,一个**岁的小女孩和一个少妇悄然来到了店里。少妇穿着一件长及足裸的长裙,恬静典雅,长裙飘飘,长发也飘飘。小女孩一身粉红色的洋装,稚气天真,彼此的双眸同样的清澈与透明。只是少妇坐在一台轮椅上,小女孩在后面轻轻的推着。   “小姐,我要三十八朵百合,今天是我丈夫的生日,”少妇淡淡的笑着,幸福洋溢在脸上,盈盈的,满满的。“爸爸最喜欢百合花了”一声稚气清脆的声音是天真无邪的。   当我把包装好的花放在少妇手中时,少妇又是浅浅一笑,很美很美,“对了,林小姐,忘了告诉你我的丈夫叫林飞,”语调淡淡的、柔柔的,仿佛只是不经意间提起。   “爸爸很棒的”随着稚气的童音,少妇和小女孩消失在门外,还有那束百合。   我站在满屋的花香里,突然的记起“野百合是生长在空谷里的,它怎么会在温暖的花房里生存呢?”我记得,临别时林飞对我说的一句话“如果,那天,你回了头,我会吻你,如果我吻了你,也许——”可是,毕竟我没有回头。   两个星期后,墓被移到一个种满百合花幼苗的地方,墓碑上还覆着一条手帕,是当初借给Nick的那一条,这些百合花都是他种的,「这样妳就不用飞去别的地方采花蜜了。」他说。   我的身影似乎漂流在蔚蓝天空,混着百合花淡淡香味,在有Nick和家人的地方,绽露微笑。   Daisy看着天空,悄悄的说着:「百合花的天使43还爱着你心中曾经那朵红玫瑰吗?   曾经,是否有一朵这样的红玫瑰在你心中绽放。   曾经,是否有一个美丽的名字成为你夜夜梦中的呓语。   曾经,是否有一份深深的爱让你大喊:“为了你,抛弃天下又何妨?”   也是曾经,愚蠢的丘比特、糊涂的月老只将心动给了其中的一个。   也是曾经,三个字:“我爱你!”换来的却是四个字:“我不爱你!”   也是曾经,承受爱一个人的痛苦却始终得不到被一个人爱的幸福。   …………   有这样一个故事(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不要对号入座):   男孩在见到女孩的第一面的时候就发觉自己爱上了她,这绝对不是一见钟情的爱。   单相思是很苦的,男孩很聪明,他决定告诉她,告诉她自己的想法。   男孩知道有可能得到的是拒绝,但是至少也许可以作为一段美丽爱情的开端……   认识的过程很平常,很普通,却很惬意,不过在深夜电话中聊天真的可以拉近心与心的距离吗?   爱情,很容易让人冲昏头脑,对,的确是这样的……   表白,意外的被接受了,是该高兴吗?   时间,带来了失败的开端。美丽的爱情宣言变成了愚人节的玩笑…………   直到男孩清醒之后,才发现了这残酷的事实……   接着来的,自然是厌烦与拒绝,伤心与痛苦……   “这就是所谓的没有缘分!”   女孩这样说。   “爱一个人不需要任何理由,同样,不爱一个人也是……”   女孩还这样说。   “我只知道我会永远永远的这样爱你,永远永远的为你守侯……”   男孩这样回答。   …………   故事没有结束……   男孩这样说也这样做,只希望能够用自己的付出去打动一颗不属于自己的心。   还有什么叫痴情吗?   女孩的每个举动、每个变化都会牵动男孩的心。   还有什么叫迷恋吗?   梦中的呓语、酒醉的低吟,都离不开女孩的名字。   还有什么叫疯狂吗?   感动!   男孩得到了女孩的感动!   还有歉疚!   男孩永远无法得到女孩的爱。   丘比特的恶作剧?月老的童心?   制造了两个人这样的关系。   男孩完全不计较回报的付出、不计较目的的爱永远都只能得到感动和歉疚。   “如果你给我一个机会,你会知道我对你的爱有多深。”   “好,我可以做你女朋友,但我却不能做到爱你。”   “如果你能爱我,我可以用我的一切去换。”   “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女孩哭了,男孩想哭,却忍住了,他知道了自己该做什么。   让自己心爱的人伤心,比让自己伤心要更痛苦十倍。   爱一个人,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让她幸福,让她快乐。   第二天,男孩变了……   没有了以往的痴情,没有了以往的眷念,也没有了以往的疯狂。   男孩以后再也没有去找过女孩,甚至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仿佛这段故事就随着太阳的升起而结束……   …………   故事还是没有结束……   有人说,时间能冲淡一切,但也有人说,时间能证明一切。   三年后,   当男孩和女孩即将结束学业,各奔前程的时候,   当男孩和女孩分离后也许再也不能相见的时候,   当女孩仿佛想到做点什么的时候,突然听到男孩进了医院的消息。   “为了救一个小孩,被汽车撞了,还没有度过危险期……”医生如是说。   女孩哀求着想要见他,医生不同意。   “那求你转告他让他一定要坚强地活下来,因为我……我发现我非常的爱他……”   医生在昏迷不醒的男孩耳边如实说了这句话。   医生仿佛看到男孩皱紧的眉头微微地松开了,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但是不幸,第二天早上,随着太阳的升起,一个灵魂同时离开了它的躯体开始飞升……   女孩又哭了,男孩没有哭,临死的时候,嘴角泛着微微的笑容。   在墓碑前,女孩仿佛听到男孩的声音:   “能永远看到你快乐幸福的笑脸……”   此后,女孩一直快乐坚强地生活,再也没有伤心过。   也许在别人看来,故事的结局未免不太完美,并不圆满,   但是不正如男孩所希望的,女孩得到了幸福与快乐。   也许曾经你的生命中也深爱着这样一个人,   由于种种原因,你们却永远无法在一起,   你怎么面对的呢?   不过,请记住:   爱一个人,   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让她幸福,让她快乐。   即使,要你选择放44泪,划过你的心   我的泪,会划过你的心……   很久以前,在一个小镇,有一个快乐的男孩,他的家庭在小镇中还可以说穿了,就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男孩很快乐,他有平凡男孩的”幻想、希望、还有对未来的憧憬!谁不想自己的未来更好,男孩也一样!直到有一天男孩遇见了她,从此他的爱情故事开始了,故事很无奈,故事很悲哀很凄凉,很落寞……   男孩在小镇的中学上学,他很聪明,学习成绩很好,升到初三,他默默的提醒自己,要用自己的努力回报他的妈妈,刚刚开学,男孩很无聊,在学校里漫无目的的走……刚刚开学的学校里很多人,男孩走过了一棵白杨树下忽然有一种不知名的感觉,白杨树下站者一个“小女孩”,淡淡的秋风,吹着她白色的裙带,一头中发,好似不带一丝人间烟火的女神!那时在男孩的心里,被自己的幻想狠狠的撞击了一下,男孩不懂那是不是爱,但是他不想错过认识她的机会,毕竟女孩很吸引她。他走过去,在近处看清了女孩的容貌,女孩很美……特别是女孩眼中的那份“无奈”或许是“无助”或是??男孩整理一下心头的犹豫,走到她身边,轻声说“您好,我叫静心,认识您很高兴,但愿您一样!女孩把眼中的视线收回,好象对男孩的自我介绍很惊讶!脸,羞红了……呢喃着“很高兴,我叫齐凤英。”男孩深深的在记忆里刻下了她的名字——齐凤英!男孩说“您是新生?假如有什麽可以帮忙的话请您说话,记住,我叫静心!”女孩低下头,“我会的。”男孩仔细的看了看女孩,黯然的走了……但,男孩的心里一片空白!就从那一天,男孩失落了自我,他的灵魂悄然而逝!在男孩的心里,有一个名字,每天的困扰他。   半个学期转眼而过,男孩没有去找女孩,可是他从没有忘记她!男孩的班级和女孩紧挨着,男孩只要每天从窗子里向外望,就会看到他魂牵梦盈的女孩,他可以感觉到女孩默默的眼神!校园里并不是风平浪静的,一些校外的混混酒后来到了学校,他们发现了美丽的女孩,调戏纯洁的女孩……男孩被班级外的噪音吵醒,看到他心爱的女孩,被三个流氓侮辱,没有任何犹豫的,他拿着姐姐送给他的护身刀,冲了出去!跑到女孩的旁边,护住女孩,三个流氓是小镇的地痞,男孩认识,其中一个地痞说“靠,我认识你的哥哥我给你哥面子,走远点!”男孩的手被女孩握的很紧……男孩回过头,看到了女孩的无助的目光……他的心,一瞬间很充实!男孩回过头,笑着说“不好意思,你们欺负的女孩,很不巧,是我的女朋友,我呢不会让我的女朋友受一点点委屈!怎么办呢?几位大哥陪个礼,怎么样?”地痞喷着酒气“靠,给脸不要。”抬脚踢了男孩一下!男孩笑了,抽出刀想都没想刺了过去……地痞倒了,血很快的流了一地。其他两个地痞见状,转身就跑……学校的校长知道男孩惹了祸,打电话找来了男孩的父母。男孩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他省略了女孩在里的经过!)男孩的爸爸在小镇很有名气,校长听男孩说的话在第二天学校广播里,表扬了男孩……男孩的爸爸去医院看看被男孩刺伤的地痞,地痞陪着笑脸,男孩的爸爸不想闹的太大,草草了结了……从此校园里流传了男孩和女孩的故事!女孩呢!也默默的注视男孩。但,他们俩没有说感情,甚至没有在接触,只是默默的相互注视……   直到有一天,女孩连续几天没有上学,男孩忍不住了,骑着摩托车去了女孩的家。女孩病了,男孩很心疼!看着女孩憔悴的脸…男孩伤心极了,女孩的父亲很保守,但,他没说什麽…男孩骑着摩托车回到了小镇,在医药商店买了很多的补品,送到女孩的家里,告诉女孩好好养病!快点回到学校,他会很期盼她…   第二天,女孩回到了学校很憔悴,但是男孩很欣慰!男孩不想保留心底的秘密。每天和女孩在一起的日子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但是,所有悲伤的故事都有一个浪漫的开始,上天已经安排好你的命运,平凡的人又怎么能改变她的命运?直到有一天……   女孩的父亲找到了男孩,告诉他女孩现在在医院里,就在那一刻男孩疯了,他发狂似的跑到医院,看到了正在输血的女孩,他握紧了女孩的手,感觉到了女孩的体温,在此同时,女孩的父亲讲诉了所发生的事……   原来,在女孩九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就给她定了“娃娃亲”,在两位亲家的酒桌上,女孩不同意那门婚事,打碎了酒瓶,割断了手上的动脉…女孩说过,她最喜欢的男孩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没能在她的身边,如果离开这个世界是她的唯一结果,她多想看到他呀!可是不能……   男孩无微不至的护理女孩,他想用他的关怀挽回他曾有的过失…女孩的身体慢慢康复了,她看到了男孩的悔过,她还是用她多情的目光,望着男孩不高的身影!男孩每天会挽着女孩的手,讲述他的爱!讲述他的不舍,讲述他未来的憧憬……女孩出院了,告诉男孩,她想用自己的手挣钱,来还她父亲曾经的“彩礼”男孩没说什麽,只是告诉女孩,要保护好她自己……   男孩辍学了,他去了北京,他的姐姐在北京开了一家旅行公司,男孩想在遥远的北京挣一大比钱,用它来为以后奠定基础!女孩在吉林省九台市一家酒店当服务员!男孩一走就是两年……   回来后,男孩来到了酒店,一位服务小姐问他,你是不是凤英的男朋友,凤英在两个月前走了,她走的时候很失望!因为她的男孩没能履行他的义务,她说,假如男孩回来,告诉他,凤英在两个月前,死了……男孩很心痛。他不想失去她。男孩来到分别以久的小镇,来到了女孩的家,女孩的父亲看到男孩,头,垂的很低很低…在男孩一再的恳求下,女孩的父亲告诉男孩“她在吉林的舒兰,她……”男孩不语,狂飙到吉林舒兰的一家酒店,开门进去…女孩坐在一个略发福的中年人怀里,很疯的笑着,男孩默默的注视着女孩…女孩终于看到了男孩,她的笑容慢慢的凝结了…男孩苦涩的笑了笑说“我回来看你了,我没有忘记我曾说过的话!”“……”“如果这是你想要的结果,我不会说太多,只能说我没有能力保留我的缘分,”“……”“爱一个人,我想让她快乐,可是,我没有!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我还是我,可惜你不是你,我寻寻觅觅的、真诚面对的、朝思慕想的人会如此的…样子!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愿你快乐……”男孩回头走了,她不想让女孩看到他眼角的……他不敢去看曾是她生命的女孩的容颜!   天空为何那么——暗?   爱情为何那么——难?   从此。男孩的世界没有了欢笑……   女孩给男孩打了一个电话,她说“我就要结婚了,祝福我么”“……”“我的命是我自己选的,后悔来不及,如果有来生,我会用我一生等候。”男孩无声的低泣…男孩的母亲看着日渐消瘦的儿子,讲了一个故事:汪洋的海世界有一条龙,很想看看外面的世界,他呼风唤雨的去了人世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可是女孩是人,她怎么会选择一个不是同类的“人”呢?他彷徨,他无助……可是,是龙——终究会归回大海的…”男孩楼着妈妈,哭了……   日子就这样不好不坏的慢慢流逝!男孩深深的封锁了他的记忆!他不敢去想过去,不敢去回忆…但是,男孩活了,虽然他不开心!   男孩拥有了另一份感情,女孩是另一个女孩的影子,世间就是这样,男孩慢慢的开心起来,因为她…直到有一天女孩又给男孩打了一个电话…“静心么?我生了一个男孩,很漂亮,祝福我么?”“是的,漂亮么?可惜,不是我的,假如是我的,假如没有意外,我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可惜,不是…”“……”“过好你的生活吧!凤英!”“……”   两天之后,她的母亲在电话里说“静心,我的外孙死了,我很喜欢他,可是,我们无缘啊!”男孩说“怎么死的?”女孩的母亲说“意外,没想到的意外!”“为什么不抢救呢?”“救不了了,救不了了……”男孩无言的放下电话…   男孩无语的忘着天,看到他的泪划过天国 ̄!   天堂是什么颜色,他,很想看看……   男孩无语的低首,看到了他的泪渗落苍茫大地 ̄!   地狱是什么规模,他很想知道……   慢慢的走过红尘,男孩不知道,他的红尘中,是否还有一次凄凉的邂逅是否还会有一个女孩,拥有那份无助的眼神…拥有过去的快乐!   人生不像梦,因为它太——真实!   人生不像酒,因为它太——无味!   人生不像棋,因为它不会从新来过!   人生不像迷,因为它太通俗易懂了!   人生不等于人生!命运不会把握人生,而人生就是在无法悔过的时候——悔过!无法忘记的时候——忘记!   想忘记,可是,会45浪漫烟花   星期天的早晨,阳光透着玻璃倾泻下来。一屋子的明媚。心中感觉惬意,温暖。   凌晨3点的时候才睡下,躯体还有着一丝丝的疲惫。因为我在看安妮的小说。看《彼岸花》,看的忘掉了自我。阴郁的文字,清冷的格调适合我的思想。   吃完饭就急匆匆的下楼走在撒满阳光的街道上,全身都是温暖的。人是需要这样的,因为它需要温度。老生活在阴暗处会让人颓废或者是死掉。我恐惧这样的情节。   都市的繁华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喧嚣而杂乱。一直以来我都不适应这样的氛围,因为我是个孤独的人,我需要静静的思考,张扬不是我的性格。但毕竟还是需要大自然的空气,尽管城市中的空气布满了灰尘,但是我又能去哪里呢?   走进一个叫花样年华的咖啡厅。一屋子的咖啡香气让我无法抵抗,其实是不想去抵抗的,因为我爱这样的味道。世纪初的人喜欢把情绪养在咖啡里面,因为孤独。孤独是忧郁的文字,也是咖啡发酵的味道。是温存的宠物,是叛逆的猫,是忠诚的狗。有人说咖啡是一种用50%的咖啡豆和糖调制出的液体,另外的50%是一种叫感觉的东西,糅合在人的情绪中,说不清楚。也许喝咖啡的人是明白的。   干净的棉麻桌布,蓝色的墙,怀旧的音乐,乡村的油画,还有那散发着浓郁香气的咖啡杯。手轻巧的搅拌着,杯口的热气升腾,融化了我的阴郁,没有了孤独只有快乐。   不远处坐着一位乖巧的女孩,安静的坐在我的对面。MP3正给她以音符所带来的情调。白净的脸上还有着一点淡淡的忧伤。穿着暗红的长裙,白色的毛衣,肉色的丝袜包裹着那优雅曲线的腿,脚上还有一双黑色有带子的鞋。桌子上放着精致的小包,上面有爱情的图案。还有一个摩托罗拉V8088。安静的注视着她,心中荡起柔情的涟漪。在这样的氛围之中能欣赏到这样的一个幽雅的女骇,对我来说是奢侈的一种幸福。思绪已经是风情万种了。我慢慢的闭上了眼睛,心里祈祷着上天能够赐给我一个这样的女骇。而就在这时,朦胧中,迷茫的眼睛仿佛看见了一个身影走进了我,一种发自皮肤的淡雅清香充满了我的嗅觉。   你好像你一直看观察我?   睁开眼睛,眼前浮现的是她的面孔,她已经坐在了我的身旁,对我微笑着说话。   哦,你好!我紧张的回答。我相信此时我的脸已经变的绯红。因为我不是一个敢于亲近女骇子的男人,只有欣赏。   你好象来了好久?经常来吗?她的眼睛清澈的如蔚蓝的海。   是,但不常来。你呢?你常来吗?   是的,我离不开这里的味道,因为我的思想只能停留在这里,没有别处,没有让我依靠的地方。   为什么?   没有答案,生命只是一种轮回。何必去问原因。   你是个很有趣的人,希望我们成为朋友。我喃喃的说道。   你是个很独特的人,你的眼神能抚慰人的灵魂,她大声对我说。   吸烟吗?她问我。   哦,谢谢,我不会。   看着她熟练的掏出火机,啪,一个微小的火苗点燃了烟卷,紧接着一团烟雾把我萦绕。   你有OICQ号码吗?她忽然的问我。   哦,哦,我有。她跳跃的语言使我跟不上她的节奏。   你经常上网吗?我问她。   网络中使我有家的感觉,我爱网络,所以我经常上网。而且通宵达旦。   你好像很忧郁。我把我的感受说了出来。这个女骇现在给我的感觉和刚才我注视她时给我的感觉有着天壤之别。也许,人与人之间真正能够用语言来交流的时候才能变的真切。   是吗?她简单的说了一句。   你叫什么?她问我。叫我dust吧。   Dust,好像很特殊啊。她呵呵的笑了起来。   我会记得你的。我要走了,给我你的OICQ号码。她递给了我一个本子.   你叫什么?我急切的问到。   你会知道的。我会找你。再见。   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不知道还能否在见到她。   咖啡渐凉,音乐依旧。   日子又一天一天简单而重复着。   但心中却多了一个等待。天天的上网,只关注着蓝框中的“消息”。一次次的失望,一次次的希望。天天走进花样年华,风景依旧,但人已不在。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个陌生人发给我的一封邮件。没有标题。   Dust,你好!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了大洋的彼岸。   能和你在花样年华中相遇,对我来说是件愉快的事情。我是谁,我想现在你已经知道了。   你是个有故事的男人,有颓废的气息和忧郁的味道,这一点从你看我的眼神中我已感受的到。但有意思的是,那时的我与你一样的黯然,因为我失恋了。五年的感情烟消云散。我不得不找一个角落舔舔伤痕累累的伤口。有人说伤口是别人给予的耻辱,自己坚持的幻觉。这是对的。   我走进了你,因为我想生命就是一场幻觉,我想在幻觉中让我们彼此抚慰,缠绵,但我错了。你是个理智而干净的男人。从你的羞涩的表情中我可以看的出来。而在这个时候,我有了一种幸福。当你告诉我你叫dust的时候,我的心已经被你征服。因为我知道这个名字的含义。多想靠在你的臂膀上让你轻轻的呵护我。但我还是走了。因为我已经把你藏在灵魂深处。   从你的OICQ中得到了你的E-MAIL地址,所以我给你写信。而且是站在大洋彼岸给你写信。   我最终没有把你加入到“我的好友”,因为我只想珍藏。   生命就是个结束的过程,没有理由和原因。只要留下一个生动的容颜,就是美丽的。此时有音乐流淌出来——《心不设防》,我懂你。就像你的名字。   Dust——howmuchIloveyou.   我的眼睛模糊了。感情难道真的就是一场分分和和的遭遇吗?   我找到了我梦想中的女骇,但她却离我而去.   心中还有一点淡淡的安慰.HowmuchIneedyou.   我想是的。从不吸烟的我点燃了一根烟。烟雾缭绕.   生命是一种幻觉。烟花绽放了。我们离开46轻风吹过风铃花   在西安呆久了,有些腻。那天翻报纸,也不知怎么就被深圳吸引住了。于是别了家人,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上车坐定后,一个清瘦的男孩坐在我的对面,我之所以注意他,完全是因为他手上那串淡紫色的风铃花。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孩子对风铃花这样感兴趣,从在火车上坐定,他就开始“研究”那串风铃花了。   到吃晚餐的时候,他去餐厅吃饭了,我懒得走动,就随便要了点快餐面。吃面的时候,我的眼睛一直盯着那串紫色的风铃花。在车厢暗淡的灯光下,那串风铃花泛着一种淡紫色的银光,每朵花下,都系着一个小小的铃铛。这样美,难怪他会看一路。我忍不住伸手过去,打算自己也学硕做一串。谁知,在我去拿风铃花的时候,不小心碰翻了杯子。刹那,满杯的水飞溅出来,我抢救不及,那串紫色的风铃花湿了一半。这下糟了,那个“风铃花痴”回来岂不和我玩命?   我急忙打扫残局,把湿的一半放在底下,干的放在外面,指望能蒙混过去。   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我斜靠在座位上,用书盖着半边脸,偷偷地看他。哪料他一回来就去掂那串风铃花,随即吼声传来:“是谁,是谁干的?”   看他是真发火了,我忍不住心惊胆颤。他站起来一把掀开我盖在脸上的书,吼道:“是不是你?”   从来没有一个男孩对我这样凶过,我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见我哭了,他不说话了,呆呆看过我,然后呆呆地坐了下来。   不就是一串风铃花吗?值得发这样的火?我抽抽搭搭地说:“回头我做一个赔你好了。”   他又吼道:“你赔得起吗?”说过了,看我一眼,大概是害怕我再哭,就摆摆手道:“算了,算了。”   一场风暴过后,我和他又转入了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我恍恍惚惚地睡着了。醒来,我发现身上盖着一件男士的风衣,一股极淡极淡的烟草的味道环绕全身,那是他的衣裳。我抬眼望他,他手里拿着那串风铃花睡着了。可以看出,他不快乐,他梦到了什么?为什么他的眉头紧锁?   我拿起他的衣裳欲给他盖上,手在半空却停住了。看着他我突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种感觉是往日我从来没有过的。   这时,火车慢慢减速,停站了。我打开车窗,一阵风拂过,清凉如水。大概是风吹的吧,他醒了。我急忙把手里的风衣还给他,他接过去,说:“对不起呀,刚才对你那么凶。”没等我说话,他又问我:“到哪儿了?”   “武汉。”   他听了,哦了一声。忽然问我,“你去哪儿?”   “深圳,你呢?”   “我是回家,我家在广州!”   原来是一路的,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感觉轻松。那时他已了无睡意,就泡了茶和我说起话来。   我这时才知道他叫林风,刚过26岁生日。并且我知道了他为什么对那串紫色的风铃花视若生命。   “辛颜是个极古典的女孩子。从第一次见到她我就喜欢她。那时他比我低一级,也是中文系的。所以尽管不同级,我们还是有机会坐在同一个课室里,听一些文学讲座。”   “我刚上大三,文章已经在全国大大小小的刊物上满天飞,当时大学里有不少女孩子倾慕我的才华,但我从来没有对哪个女孩子动过心,这一切都是因为辛颜。我总以为来日方长,总以为有太多的青春可以由我挥霍。命运却全然不是如此。辛颜上大二的第二学期就不再来上课了。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因病才退了学。”   “辛颜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我去看了她一次,那已是半年过后了。她因为做化疗,剃光了头发,脸也变了型。我忍着没有让自己哭出来。辛颜见到我似乎很难过,她让我以后别去了。我再去时,她已搬到别处。”   “辛颜走后也带去了我所有的快乐。大学毕业,我收到了一个包裹,里面是一串淡紫色的风铃花。信是她家里人写来的,说:辛颜已经在头年春天死去了。这串风铃花是她为我折的。看着那串风铃花,我可以想象出辛颜是如何在病中的日子里,靠着寂寞的窗口,为我折着那一串美丽的风铃花的。”   说到这,林风的声音已有些嘶哑,我也忍不住为他们凄艳的爱情流泪了。故事讲完了,林风不再开口说话,我也了解他的苦衷,默默地陪着他。   到了广州,林风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便分了手。   我到深圳的第三个礼拜,在一家电脑公司找到了事做。白天工作繁忙,晚上回到宿舍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也不知为什么,我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林风。我开始在空闲的时候折风铃花,一朵又一朵的,全是淡紫色的。   有一天终于忍不住给林风拨了电话。晚上,林风从广州来看我,那天他喝了很多酒,但是我知道他没有醉。他一直给我讲辛颜,讲了整整一个晚上。从餐馆出来,林风有些把持不住,走路有些歪歪斜斜。我扶住了他。那时路上行人已少,在小巷口,林风忽然停下,他看着我,猛然把我搂在了怀里,吻我。当他的唇碰到我的唇的刹那,我整个心都揪了起来。可是他呼唤的却是:“辛颜,辛颜。”   在他的呼唤里,我的泪水大滴大滴地落了下来。林风这才猛然惊醒,他松开了我,连声说:“对不起。”   我的眼泪更多更多地流了下来,我说:“林风,如果能够和你在一起,我情愿你把我当成辛颜。”   林风定定地看我,之后便转身走掉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林风没有来找我。我依然折着一串串寂寞的风铃花,折着我的一个又一个充满希望的等待。我相信总有一天林风会再来的,他不可能在辛颜的梦里活一辈子。   果然,当整个春天接近尾声的时候,林风又踏进了我的小屋。那时我的屋里已经挂满了一串串淡紫色的风铃花,林风在这些高高低低的风铃花中走动着,用手一朵朵仔细抚摸着,看我的眼睛逐渐温柔起来。   林风走过来,捧起我的脸,说:“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像你这样为了爱宁愿委屈自己。也许有一天,我会爱上你吧?放心,如果一旦我和你在一起,绝不会把你当成另一个女孩子的替身。”   我说:“我知道,这么久了你都不会忘掉辛颜,如果有一天你和我在一起,一定会对我好。”   林风伸出手指,轻轻抹去了我脸上的泪。   那以后,林风常常来见我。后来我干脆去了广州工作。周末,他便常邀我去他老叔家玩,他老叔家在郊外,家门口种了一大片花地。望着大片的花我只感觉心空明净,好像来到了世外桃园。我渐渐喜欢上了林风老叔的那个花园。每逢花开,也帮着林风打打下手,给闹市里的花店送花。   那段日子,林风对我虽没有任何承诺,我却全心全意地爱着他。下雨,我会跑很远的路给他送伞;他喜欢吃手工面,我就不怕麻烦地给他做;他生病,我曾经守在他的病房里两天都不曾合眼。   日久,林风提起辛颜的次数终于越来越少了,他开始给我送花。这样的日子如水般流过,我从林风的手里接过了马蹄莲、扶桑、钟铃荷包,甚至一品红。   1996年七夕之夜,我和林风去吃了麦当劳。从餐馆出来,在清风明月之下,林风终于将我拥入怀中。他说:“傻丫头,这回我是真的忘不掉你了。”   我问:“辛颜呢?”   他轻轻地说:“她在我这里。”他将我的头揽在了他的心口上,我可以感觉到他一下一下的心跳,“听见了吗?辛颜在祝福我们呢!”   那一刻,明明是最幸福的时刻,我还是忍不住又哭了。只为了所有的等待都成过去,如今,林风终于完完全全属于我了。   在林风的日记里,我看到了这样一则文字:谁都知道,年轻的爱,有如一阵轻风。在我我们初初相遇的爱情里,总有着一些美丽的伤痕烙印着一些今生无法忘却的疼痛。但有谁敢肯定,这种最美最疼的爱,今生只有一次?   半年后,我和林风已经进入了热恋阶段。他已经把辛颜折成的那串紫色的风铃花送给了我。我把风铃花挂在了我的窗檐下,一阵风过,铃声清脆。我知道,那是辛颜的歌47天使的羽毛   这是天使安吉拉丁第二次落入人间。   第一次,是27年前,被旋风刮伤翅膀而掉落了下来。这次他是故意的。   很久以前,他偶尔听别的天使提到人间,听说那里每天都刮者寒冷的风,是前往地狱的通道。那是安吉拉丁唯一一次听别的天使提起那个没有天使会去的地方,天使说的时候口吻有些轻描淡写,人间有点不值得一提。安吉拉丁从未对人间有过什么憧憬,那次落下只是一个意外。但一个五岁的人间女孩救了他。他记得,女孩的眼睛清澈若水,温柔的手好像是天堂花园中盛开的娇嫩的花朵,令人不忍触摸。他扯下了身上的衣裙为他笑着说,天使,你会好的。   从那时起,他就没有弄清楚天使与人的区别,仿佛是没有区别的。女孩把他藏的很好,每天都来看他,给他带吃的,虽然他不用吃东西。   他的伤好的很快,可在展开翅膀前他发现,他已无法逃开那双清澈的眼睛,他问女孩,你有什么愿望?   女孩笑着说,我想嫁给天使。   那时句会令所有男人怦然心动的话。天使也不例外。安吉拉丁一致记着这句话,为自己找了一个想从天上再次落下的理由。   他再次落下依旧无声无息,无人注意,只在空中划过一道微弱白光,落下一根洁白发光的羽毛随风舞动,安吉拉丁没有在意,只是一根羽毛而已,他有很多。   仍是这个地方,这片草地。参天的槐树还在,虽然已有些残破。安吉拉丁收起了受伤的翅膀,脊背上露出他故意弄出的伤口。他蜷缩在松软的嫩绿草地上瑟瑟发抖,欣喜的看着人间的世界,等待女孩的到来。   三天过去了,女孩没有来。   天使是没有时间概念的,昨天是今天,今天是明天。岁月就这样过去,没有在他们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安吉拉丁不只女孩为何没。.他决定寻找。   这是一个很小的城镇,人不多。安吉拉丁问了每一个他所遇到的人,有没有见过他的女孩,有着清澈眼睛的女孩,没人回答他。所有人都惊讶的看着他,想他这样一个**身子,有着偌大一个伤口,满大街找女孩的男人一定是个疯子。安吉拉丁并不知道别人的想法。他是天使,从来只想着别人的善,而不知恶是什么。他依旧逢人就问。直至有个男人指着一栋房子说,她在那里。安吉拉丁快乐的奔了过去。   那是栋简陋的房子。房门没有关,他一把推了进去,却见到的情景深深疑惑,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躺在床上。   男人见到了安吉拉丁,阴笑着对女人说道:今天你的生意不错呀!他斜着眼睛冲着安吉拉丁笑了笑,走出了这间许多男人都进出过的房子。安吉拉丁没有对他笑,他不喜欢这个男人,非常不喜欢。他怔怔的看着眼前的女人,一片茫然。   他说:你好,我是天使安吉拉丁。   女人大笑,说道:你好,我是魔鬼索丽塔。   安吉拉丁说他是来找一个女孩的。索丽塔觉得很有趣,于是留下了他,并给了他一套不只是那个男人留下的衣服。她觉得他长得很好看,不是一般男子的英俊,而是一种美。但她与他什么都没做,因为安吉拉丁说他没有钱,也不知道钱是什么。索丽塔觉得安吉拉丁一定在骗她,在这个世界上,谁都知道钱是什么。他长得那么美,一定是出身名门的公子,养尊处优,富足幸福,才不知道“钱”。他期盼她的家人寻找它,期盼着一笔横财的降临。索丽塔的心情渐渐好起来,照常接客,做生意,出门买菜做饭,生活有了希望。   安吉拉丁并不喜欢索丽塔,塔觉得她与男人来往既没有爱心,也没有爱情,那一定不是神的旨意。她的眼睛若深宫中的寒雾令人看不清,她未触摸过他的手,但想象中,她一定不温柔。她每天仍出门寻找它的有着清澈眼睛的女孩。   他试了很多方法,都没有用。最后,有人告诉他,他可以写寻人启事,张贴在各处,女孩可能会看见。但一定要先有笔。   安吉拉丁问了索丽塔什么是笔,索丽塔说很简单,找根好点的羽毛,蘸点墨水就是笔了。羽毛,羽毛,哪里有羽毛?安吉拉丁想到了自己的。深夜他忍着伤痛,拔下了一根羽毛,细细长长,洁白的毛铺展的整整齐齐,在月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安吉拉丁爱怜的抚摸着自己的羽毛,啊,天使的羽毛。那一夜,他写了很多启事。想着他的女孩。   第二天傍晚,安吉拉丁疲倦的回到了家中,他贴完了所有的启事,决定晚上继续写,他相信总有一天女孩会看见的。可他没有找到他的羽毛,他的笔。   索丽塔说:我吧你的笔卖了,你从哪弄来的羽毛,这么漂亮,今天有人出10个钱把它买去了。   安吉拉丁无语。他冷冷的看着眼前憔悴而苍老的女人,觉得伤口隐隐作痛。她不愿告诉索丽塔,羽毛是他的,他是有着翅膀的天使,她没有资格知道。那夜,他又拔了根羽毛作笔。   索丽塔是在无法相信,眼前的没男子居然每晚都找到一根如此漂亮的羽毛,羽毛笔的价格越来越高,已经有认出到250个钱了,每个人都说,这一定是一种极珍稀动物身上的羽毛。索丽塔已可以不可以不出卖身体来维持生活了,他也越发越觉得安吉拉丁是个可爱的男人。虽然有些古怪和神秘。他开始对他好起来,为了羽毛,为了钱,也为了喜欢她。每天,她帮他一起贴启事,从小镇到森林,傍晚在去卖羽毛笔。索丽塔知道,每次她去卖笔,安吉拉丁都很不开心,甚至是难过。但她也不停的安慰自己,自己给他地方住,给他饭吃,给他衣服穿,帮他贴启事都是应该得到报酬的,他心安理得地卖起羽毛笔来。   安吉拉丁越来越不喜欢她,不再与她说话,他痛恨看到索丽塔拿着那卖羽毛笔得来的钱开心的忘乎所以的样子。他逐渐感到了天堂与人间的区别,天堂里没有钱。日子就这样流水般的过去了。到有一天,安吉拉丁只剩下最后一根羽毛了。那夜,他跑了出去。他不愿羽毛再被索丽塔卖掉,那是他找女孩唯一的希望了。他的伤口越来越深,他知道,他不可能再飞了,也不能回到天堂,虽然他是天使。   安吉拉丁再也没有回到索丽塔那里。   索丽塔也曾找过他,可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她觉得很可惜,它真是个不错的男人。靠着他的羽毛,她一开了一家小杂货店,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若他还回来的话,她真有点想嫁给他。   很久以后的一天,富态的索丽塔座在一简花店里听着街上的流言。   店主说:听说了吗?森林里发现一个天使!他有两只翅膀,没有羽毛,可惜死了。好像死了很久,大概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女人一说:哦,真的?   女人二说:是吗?!   索丽塔轻描淡写的说:这有什么,我在5岁的时候,我真的救过一个天使,我帮他绑过伤口,他飞走的时候还问我有什么愿望,我就说,我想嫁给天使。他真的飞走了,翅膀很大,非常白,很漂亮,我是亲眼看见的。他好像还有名字,叫……唉,不记得了。   哈哈哈……花店里的人笑作一团。   索丽塔含着笑,眼睛闪过一丝清澈的光。心理嘀咕一句:是真48寄错的爱情   在一家大酒店做商务秘书的小敏漂亮活泼,追她的男孩可真不少,但小敏似乎还不着急找男朋友,否则她不会一个人趁着休息日来到周边的城市逛街,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中,小敏觉得特别放松,虽然离自己的城市只有不到二百公里,但是这里完全是另一个世界。边玩边逛,小敏来到了繁华的商业街,街口有几个学生在勤工俭学卖明信片。她随手拿起一套画着喜庆的节日饰品的明信片,那上面画工精细的图案让她爱不释手,便买了下来。刚好旁边有个邮局,小敏走了进去,准备从这里把明信片寄给朋友们,想着他们收到盖着异地邮戳的明信片会有多惊喜,不由偷笑起来。   一套明信片共有十二张,她计算着怎么分配。好朋友小兰和小丽自然要给;单位跟她关系很铁的几个小姐妹也要有;还有以前对自己最关照的张老师,要寄一张表示心意;同学小红刚生了小孩,还没来得及去看望,现在正好写几句祝贺的话给她……最重要的是一定给留张最漂亮的给他。   想到他,小敏的脸有些红了,心里却甜滋滋的。那个叫陈健的男孩是半年前搬到小敏家那幢楼的,碰巧两家还在同一层,成了不折不扣的邻居。从第一次在电梯里相识,陈健很有礼貌地和她打招呼,举止大方得体,小敏就不由得格外对他留意起来,后面听妈妈说,陈健去年刚从大学毕业,作为高才生的他马上就被市委#39;抢#39;走了,便更是对这个总是带着亲切笑容的男孩动心了。   然而陈健对她的态度却是不甚明了,每次碰面,他都会很热情的与她谈笑风生,甚至小敏能觉出陈健眼里闪亮的火花,但是他从不对小敏表示什么,更没有提出过约会。这让她很纳闷,难道是陈健已有了女朋友?焦急的小敏顾不得女孩的矜持,旁敲暗击的打听到他还没有女朋友,不由得松了口气,但却苦于没有机会向他表露心思。   所以今天这张明信片要背负着探路石的重任,把小敏的心事带到他的身旁。提起笔,紧张的弊住呼吸,小敏的手在微微颤抖,犹豫了许久,她写着:太多太多的相思为你,我以为你懂;为何你明明动了心,却又不靠近?!   在落款处,小敏没有署名,必竟这种明信片是谁都可以看见写的内容的。填上了陈健的地址和姓名,小敏郑重地把这封夹着沉甸甸姑娘心事的明信片投进了信箱。   忐忑不安中,明信片如期寄到了,陈健是和小敏同时看到那静静的躺在电梯桌子上的明信片的,他拿起来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开始还很惊讶,慢慢却绽放出笑容,而且那笑意越来越浓,浓得让小敏的心都要停止跳动。谁寄来的?让你这么高兴。小敏心虚的问。陈健抬起头盯着她,神秘的笑笑,没有回答,而小敏却被这一盯羞得满脸通红。   本以为陈健收到明信片会有所行动了,但他却好像比以前更忙了,有时连影子都见不到,小敏不由有些泄气,整日心不在焉、无精打采的。   这天小敏下班回家,踏上电梯正要关门,忽听陈健在后面叫等一下,忙按住电梯等他。跟着明跑过来的还有一个女孩,小敏用眼神询问着,陈健亲热地揽过那个女孩,为小敏介绍:我女朋友小莱,是我的大学同学。看着小敏惊讶的表情,陈健补充道:前几天给我寄明信片的就是她,如果没有这张明信片,我们可就要错过了。   刹那间小敏感到天旋地转,等等,明信片?小敏狠狠地瞪着那个女孩,明明是自己寄的,怎么会变成了她寄的,原来她是个骗子!都说好几遍了,不是我寄的明信片女孩在陈建的臂弯里正色的辩解。哦,好好,不是你寄的,是它自己飞来的行了吧!陈健温柔地哄着她,看着他们的亲热,小敏傻傻地站着,心都要碎了。   陈健把小敏的沉默误解成困惑,继续说道:我们在大学时就彼此有意,却又都不好意思捅破它,毕业后各回原籍也都没有了联系。其实我们二个城市离得挺近的,还不到二百公里吧!前几天我收到明信片,一看是那个城市的邮戳,立刻就猜到是她,第二天就跑去找她,她还不好意思承认呢!   陈健还在兴奋地说着,小敏却再也听不下去了,她深深地吸了口气,由衷地对他们道了声祝贺,便抢在前面下了电梯,这个小小的空间压抑着太多的委屈,但她决定,这个秘密永远不49我等你   人生事谁能说个一,二,三,变幻莫测的人生,谁又能道个明明白白,而情却是永恒的主体,敢问天下有情人,怎一个情字了得。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和她就是其中一对。   认识他们的人原来都以为他们两人的喜酒是喝定了,但是天意弄人,苍天望你笑,谁人能知道?!   原飞穿开裆裤的时候,就有路过村里的算命先生说他命主富贵,但需劳碌半生,而那个时候夏雪还不知道在哪里等着投胎呢,就是这样的一对命中注定无缘的缘,却要挣扎着来到人间。夏雪呱呱坠地那天,原飞正放暑假。夏雪之所以叫夏雪,就是因为夏雪生得出奇的白,在那个炎热的夏季给一家人带来了凉爽的感觉。但这种感觉并没有维持多久就被贫穷与落后所赶走了,夏雪不到两岁,父亲就因为肺结核而离她而去,母亲一病不起,这根许多的悲剧小说里的情节似出一炉,夏雪的姐姐无奈撮学,帮人打短工,一个人种全家的那片儿责任田,以此来维持生计,和供哥哥念初中,夏雪还是个毫无劳动能力的孩子,对此她真的是不知道自己的无能为力。原飞这时也不过是个小学二年级的小学生,他就常听母亲说隔壁的夏家是如何如何的可怜,他没事就趴在墙头上看,夏雪由于没有人照料,就一个人在院子里坐在小凳上,看着几只小鸡,那眼神让你觉得她好像是在养鸡,又好像是什么也没做,日子就这样过着。不能说是转眼间,因为一家人几年来的穷苦生活不能用那么简单的几个字来完全概括,但毕竟夏雪的哥中专毕业,找到了一份每个月有三四百块钱的工作,姐姐却成了全职的农民,而夏雪也能够上学了。   这几年来,夏家总是受到原飞家的照顾,夏雪也一口一个“原飞哥”,叫得原飞这个半大小子心里暖洋洋的,但这并不是两人之间情愫的开始,毕竟在原飞心里夏雪还是个小妹妹,不可能会产生那种东西的,但是情是一种那么难说的东西。原飞不负众望考上重点中学,终于为跨出这个山沟沟而成功地跨出了第一步。在夏雪心里也只有这种想法,就是一定要向原飞哥学习,将来也考上重点中学。村里人把原飞送到村口,夏雪和许多小孩子一样站在人群中望着原飞笑着,她并没有想到在多年以后她会为了这个即将远行的人伤心落泪。   原飞再回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是7年以后,他大学毕业,她中学毕业。踌躇满志的他要回来改变家乡的面貌,而她又因为家庭变化不能完成大学梦。原飞再一次看见那个雪一样白的小妹妹时,已经认不出她来了,而她却很热情地叫了一声“原飞哥”,这才让原飞想起她就是夏雪,因为虽然村里比他小的孩子都叫他“原飞哥”,但只有夏雪的声音是那么的熟悉,那么的让人难以忘记。原飞回家没坐上半个小时,就来到夏雪家问寒问暖。夏雪的母亲已经去世,哥哥和姐姐都已成了家,夏雪这几年来都靠哥姐的支助,才念完中学,她不想再让哥哥姐姐为她的大学费用而发愁了。听原飞讲了这几年在外面的所见所闻,夏雪觉得很高兴。原来不是只有遍山的红叶才那么美丽,城里的一年四季都那么美丽。夏雪想读书,因为只有那样,她才能看见美丽的城市。原飞也想让夏雪读书,但对于他一个初出茅庐的人来说,入学费还是个天文数字,况且家里为了他读书也外债高举了,正盼着他赶快工作,而且要这么多钱也需要时间呀!原飞在回家以来的这是十几天里,大部分时间是和夏雪在一起,两人间那种下的缘分终于爆发出来了,一个晚上,原飞把夏雪搂在怀里,他发誓要让她继续读书。为了能合法的找更多的钱,原飞放弃了留在家乡的想法,经过同学介绍,他来到一家公司打工。临走前他答应尽快给夏雪找一份工作,好让她一边打工一边读书。夏雪也从心底里相信这个由哥哥变成的情人,并深深的祝愿着他,她只说了三个字,“我等你,”。   但是要想在社会上立足也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原飞在外面工作了一年,夏雪在家里等了他一年。一年的时间并不算长,但是对于一个在等待中消耗青春的人来说简直是不可容忍的,夏雪也许是做惯了农活,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孜孜不倦了,在加上家庭生活的琐事,她已不能完全依靠家里人了,她要自立。又碰上那几年“打工热”,不少和她差不多的姐妹都出去淘金了,有的还多多少少淘了一点回来,夏雪想不如自己也先出去打工,等挣了钱,再去读书,这样想了她就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坚强的人。但她没有告诉原飞,她怕他不同意。收拾了自己简单的行李,就和一个据说有点儿经验的大姐上路了。初次看见霓虹灯的她,已经分不清自己是在哪里。城市里的灯光是灿烂的,但城市里的生活并不灿烂。每天一睁开眼睛就要钱,吃饭要钱,睡觉要钱,干什么都得要钱。夏雪带来的几十块钱路费,没几天就见了底,还好有几个老乡,还不至于饿饭,但老乡们也不能总无偿支助她,她想起去找原飞,但她怕原飞知道了会骂她,也就没敢去。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得赶紧找到工作,否则连回家都困难了。总算,上天有眼,夏雪找到一份保姆的工作,夏雪也算暂时安顿下来。但是,命运不捉弄人它就不叫命运。夏雪干保姆的那家人家是个离异家庭,家里面只有男主人和一个女孩,男主人三十出头是个公司的老总,而这家公司又正是原飞打工的那家公司。夏雪和原飞两个人的命运就要在这里发生转折。原飞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为了多找一点钱,他还在酒吧里面做服务生,每天只能休息几个小时。但这一切并不能使他灰心,因为,他的信念是如此的坚定,就是一定要早日把夏雪接出来上学,但他哪里知道,在这个时候命运之神偏偏要戏弄他这个老实人。   夏雪的工作,很轻松,每天接送孩子上幼儿园,打扫一下屋子,做一两顿饭,因为男主人是不常回家吃饭的,家里面几乎就她和那孩子两个人,她自己也很自由,可以看电视,可以听音乐,可以打电话。几个月过去,男主人对夏雪的工作非常满意,他觉得离婚这么久以来,家终于又像一个家了,于是他开始注意夏雪这个小保姆了,回家的次数也多起来,有几次喝醉了,夏雪也把他照顾的好好的。这都让男主人的心里充满了感激和另一种说不出的东西,再加上夏雪的天生丽质,怎么能不惹人爱呢?男主人开始在夏雪身上花心思了,他给她买衣服,买首饰,夏雪也察觉有些不对劲了,她尽量保持和男主人的距离。   一次,小女孩非要去找他爸爸,夏雪没有办法,只有带着小女孩照着名片上的地址去找她爸爸,刚走到门口,就碰见原飞抱着文件从办公室出来,两人一照面,两颗心就突然剧烈地跳动起来。夏雪怕原飞不喜欢她出来当保姆,因此不敢面对他,原飞又因为觉得一年多了还没有做到自己答应夏雪的事,而不敢面对她。两个人就这样擦肩而过。但原飞毕竟是男人,不愿就这样不明不白的,于是就趁上班时间给夏雪打电话,还好两人是青梅竹马,没什么不好说的,原飞说出了自己的苦处,夏雪也道尽了自己的艰辛,两个人彼此理解对方,感情还是原来那样好。好景不长,他俩的事很快传到老板的耳朵里,老板当然很不高兴,一个是自己喜欢的小保姆,一个是自己公司的打工崽,他怎么也不能让他们在一起。他开始苛求原飞,对他的工作总是不满意,另一面,对夏雪关怀备至。终于,他对夏雪提出和他在一起的要求,和他在一起会什么都有的,会很开心的,但是夏雪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呢,老板没有办法,最后决定向原飞下手,他借口公司不景气,将原飞一脚踢出公司,原飞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夏雪知道后,明白是因为她的关系,但她没有告诉原飞,因为,她知道那样的话,原飞会很生气的。接着城里的公司都接到老板的电传,说原飞的人格有问题,叫其它公司不要接收他,如此一来,原飞在那座城市是走投无路了,夏雪知道了,也决定不在老板家做保姆了,老板再三恳求夏雪,夏雪也断然拒绝,老板没有办法,只有放她走,但是对外却说是因为夏雪偷东西而把她赶走的,这样一来,夏雪在附近一带就很难再找到保姆做了。俗话说祸不单行,福不双至,就在这个时候,一场意外的车祸使原飞失去了双腿。看着病床上神志不清的原飞,夏雪哭成了泪人,医院要她交住院费两万元,夏雪呆在那里半天没有反映,她东奔西走,找哥哥姐姐借到几千块钱,但这只是九牛一毛,她不敢告诉原飞的父母,两个老人都上了年纪,万一一下子受不了打击,那就麻烦了。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可恶的老板出现了,条件很简单,只要夏雪和她在一起,医药费他出。夏雪开始没有答应,但她看着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原飞,心里面百感交集,面对生命的现实,夏雪感觉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大城市里的一切都是那么让人难以理解,在这种时候,我一个人又能做些什么呢?在原飞床前哭了一夜的夏雪无可奈何的离开原飞,朝老板家走去,因为医院已经下了最后通牒了,再不付钱,就停止治疗。夏雪不这样做,她又能做些什么呢?   一个星期以后。原飞终于睁开了眼睛,但他还不知道,这一切是夏雪做了多大牺牲换来的。夏雪最后一次来看他的时候,两个人哭得死去活来,原飞为失去双腿,自己成了废人,再也不能照顾夏雪而哭,夏雪为了将要离开自己心爱的人而哭。但此时此刻,原飞根本不知道,夏雪为了他做出了这样无赖的选择。两个人伤心的出发点不同,但却都是真切的。夏雪只告诉原飞她要换个地方打工,为的是给原飞交医药费,原飞也知道留不住夏雪,但他又怎么舍得自己心爱的人为了自己的病去奔波去劳累,原飞无言了,临走,只说了三个字,“我等你,50无处告别   一切开始于图书馆的三楼。一切失忆从那个黄昏寥落清净的阅览室尽眼的一隅发生。当夕照通过最后的角度轻附在地板上,我迎着一缕霞光,满心写意的温馨,寂静昏暗的走廊如梦如醉,我忽然有点喜悦。   原本我是为了找资料,不期遇上同为找资料的你,这是你我第一次的近处,你我的第一次对话。在此之前,我对你几乎一无所知。知道是有一个你来了我们班,但从不注意关于你的种种传闻,断断续续之中我才发现你总是一个人静静地端坐一旁,一个人静静独步于校园。这种近乎活在人群之外的飘渺无声,一直给我模糊不清的想象。   有一次在古代汉语的课堂上,老师正在讲《诗经》的《木瓜》篇,说到“琼瑶”,不知为何,我忽然想起陌生的你,不经意望了望你的背影,恍惚间怀疑是琼瑶笔下一位如梦女子,清秀,脱俗,是一种柔化了的软绵绵的感觉。第二天在中文系的课堂上,教授要我表述完美的女主角形象,刹那我满脑海你的身影,冲口而出就是一句“不食人间烟火”。   登记入室我抬头望了望,看到你,我有点惊讶。你坐在晦暗的阅读座位尽头,我第一眼就发现了你,然后就走了过去,我没想过该做什么,该说什么,你却抬起了你的头,我看到了那双从此摄住了我的灵魂的眼睛。   HI!”   嘿。”你的声音好轻好轻。   找资料吗?”   唔。”   我也是。”   我想问一下……”   在黄昏晚霞逐渐消散与华灯遍上之间的自然光线之下,我与从未在男生面前发过一语的你开始了谈话,开始了相识相知相离相忘的奇迹般相遇。我与你在太阳西去留给大地最后一缕光线下,在富故事情节的图书馆中默认了尘世的缘分,却注定是一张褪色的照片,即使漫天绚丽霞彩,也只能模糊端详着伤逝般的凄丽,无法回眸从中追寻一句的对白。   那么疯狂将年轻的梦想倾心营造到对方身上的时候,谁会愿意、忍心想象一年后我和你全然的形同陌路,眼前依旧是熟悉的脸庞,不变的脚步,一样的身影,昔日的深切痴恋如今不知何处。   正如你所说过,忘掉久久挥之不去的一份感觉是一件难事。偶尔再遇,远远望着,或如路人般擦肩而过,常会手足无措,心里乱糟糟的,我不止一次想象,你会否和我一样,在这样的时候感到心里的酸,以及忆及往事的隐隐作痛。尽管身边有不少女孩出现,但对于恋爱,好像难以找回一种感觉。让一切美好的情感在淡淡之中营生,就淡淡的。仍然欣赏一个人的生活,仍然会想念同样孤独的你,我坚信你心里对于未来的爱情执持的一份近乎惨淡的心境,你和我都清楚,对于人生的思索,有时彼此惊人的相似。   上天的安排,我一直这么看待我们的结局,那个夏天那次诗歌比赛,你我不约而同交了作品,你我同获了一个奖项,你我的咏叹不期而成一个爱情事故的一问一答。天啊!那个荡漾着初夏的风的夜晚,还是你被友人敦促替没出现的我领了证书。你一个人拿着两个内容相联作品的获奖记念,拿着两个相牵追梦的灵魂对话,脸上有点淡淡的哀怨与为难。   昏睡黄昏/从白天到黑夜/是一天/也是一个梦魇读懂我/从那天到今天/是几天/却是等候的二十年奈何/你一边/我一边/遗失生命中的/手挽手/肩并肩   淋漓尽致地/奔泻/意志/粗犷豪放地/呐喊心曲/千年的牵挽/拉不回的/倔强的头/自古的恋歌/唤不醒的/沉醉的心/深深的潭是深深的/眷恋/哪怕粉身碎骨是/注定的/命运   离开我,你只说没法改变内心的那份感觉,你依然惦记着一个虚化模样的他.或者你我根本就是举步维艰,上天注定了我俩的邂逅,也注定了彼此会聚的匆匆。你属于千年前你开始眷恋的深潭,我的势单力薄如何拉回你倔强的头。其实所有理由都成不了理由,一直以来你都没有能够给我一个完整有效的理由。但我会记住的,我会毕生记住你面对关心你和我的友人说过的我:他太好了,可是他来得太迟了。   诗歌比赛获奖名单后来张贴在校道的旁边,你我的名字刚好排在一起。每天的校道总是人来人往,获奖名单一直挂着,比赛组织者原计划出版的比赛作品集在拖延数月后终于没了下文。大概这是上天的安排,使你我回避了诸多的尴尬。   后来的一天,我不经意的一眼,发现昔日的一切已被岁月的风雨冲刷得残破斑驳,难以辨认曾经的你和我。   去年秋天,我踌躇在遍地黄叶的校园,彷徨于一个人的尴尬,遗憾地错过克莱德曼的钢琴演奏会。远行回来,总以为自己已经解脱,其实仍在意你,那晚我心底清楚地流淌着美好的愿望,我知道你一定很期望前往现场聆听你喜爱的“秋日的私语”。   忘了告诉你,你得知我病后托人送给我的两并音乐带,因为旁人的健忘,辗转几回,在我休病回校才收到;而你在我回家养病期间寄给我的信却因地址问题,在一个星期后我才得知,拿到信的时候已是物是人非。   上天的作弄,上天的玩笑,两次全心的关切,依托在两次时空的差错。正是在病床上看不到你,正是在电话中听不到你,我预感了最后的分离。拿到你的音乐带,读着你的信,我幸福地痛苦着,其实你是那样了解地关心我,其实我本来这样的幸福,可是在时间事件的误差当中,我已错怪了你。   所有最浓的爱意在彼此误解的眼光中业已成为不可挽回的伤害,一切都是错误,一切都已太迟,尽管我依然爱51关于鱼的爱情   我喜欢鱼,于是便有了关于鱼的爱情。   那天,我坐在学校冰吧内的溜冰场旁看同学溜冰玩,突然,一个男孩溜到我身边,不客气地拿起我的半杯饮料就喝。我眯起眼睛说,你脸皮好厚哦。他坏笑,介意我请你喝杯吗?我站起来,你留着自己喝吧,别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我才走不远,他又吹声很响的口哨,bye,后会有期。   在朋友的Party上,朋友带来一对双胞胎朋友雨晨和雨暮。雨晨就是冰吧那小子,跟他握手,我被口水呛到了,他便故意握紧我的手说,怎么,见到帅哥这么激动,脸上还有暧昧的笑。我恼了说,不,我是别两只同样的青蛙吓着了。可是雨暮似乎很斯文。   有一次我去高三找人,大老远,我就很确定在走廊里吹口哨的除了雨晨,不会有第二个。我在他身边经过时,他居然伸出脚来绊我。可在我认为会死得很难看时,他却在半空扶住我,假惺惺地问,水儿,你没事吧?我推开他,咬牙切齿地说,你这臭小子,此臭不报非女子。说完,狠狠地跺了下脚。他却说了句,不好意思,我是无心的。Oh,myGod!   也许我属双鱼座,对鱼情有独钟,我常一个人去图书馆看那美丽的鱼。我正脸贴着玻璃看时,有人背后说,你是看鱼还是吃鱼?我回过身,是雨暮。他问,你很喜欢鱼?我点头,你们兄弟很有趣,但我不会认错。他说,很少有人认得出我们,你明天还来吗?我说,可能来,有事?他说,我送你热带鱼。   可因为团里的事,我忘了上图书馆。   晚饭后有人敲门。听见老爸说,哎,你怎么吧韭菜和鱼拿来,我们吃过饭了。我跑出去,只见雨暮拿着水仙花和鱼袋,一个劲说不是韭菜。他见到我,把东西给我说,水仙是我妈妈种的,养在鱼缸上很好看。这时老妈解下围裙说,唷,你们爷俩干嘛不请同学进来坐。雨暮低下头说,不了,叔叔阿姨水儿,再见!   去学校经过操场,看见雨晨眉飞色舞地说,三班那个水儿,你们别被她的外表骗了,其实很凶的,每天在家里要摔几样东西呢。我在他背上拍了一下,请问你怎么知道的?他转过身说,那是因为……他不说了。我冲他说,你别太过分了。   下课了,雨暮找到我,跟我说对不起。我说,傻瓜,又不关你的事。他说,你别生气,我哥那人就那样,口是心非。我笑笑,不会的,我真的不生气。   一连好几天,我都不理雨晨,却总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连好友都说,奇迹,你们居然不吵嘴了,我们喜欢看你们“打情骂俏”。   雨晨还是写了几张字条给我,请我吃饭。我们在饭店见面了,他夹了块鸡屁股说,为表我的诚意,请笑纳。我望着他贼笑的脸,回敬他一颗鸡头。接着,我们比喝啤酒,结果我胃病犯了,还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雨晨对我说,水儿,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的眼泪掉了下来,雨晨慌忙帮我擦,你别哭,是我不好。我不看他,说你为什么老欺负我?他拉着我的手说,那是因为我喜欢你。我看着他,他很真诚地看着我。我说,你可以吹口哨,吹那首《我们这里还有鱼》。他笑了,是不是吹完你就会答应我?我点点头,病房里响起口哨声。   于是以后,我和雨晨在一起学习,一起玩,还乘很远的车去一家有一对对鱼同游的鱼缸的咖啡馆,一边看鱼,一边尽情地欣赏《我们这里还有鱼》。   很久我才发现,雨暮有很长时间没找我了。直到那些鱼生病了,我打电话让他来。雨暮说想那回家去治它们,我装好给他,并且说,它们病好了,你还会给我吗?他不说话,走了。   没有那些热带鱼陪我,我好寂寞。雨晨打电话时,我哭了,说要是那些鱼死了,我会很伤心。雨晨哄我说,明天给你买一对好看的热带鱼回来。   本来我们说好一起去的,因为我开会,晚去了一些。街上车如流水人如潮,我看见雨晨远远地向我跑来,手里拿着鱼袋。车过来了,我想叫他停下来,却没来得及,他倒下了,那两条热带鱼还紧紧抓在他手中……   雨晨在医院里没能跟任何人说一句话,就走了。我扑在他身上哭,窗外的梧桐叶缓缓飘进病房,雨妈妈昏了好几遍。我有一种撕裂的感觉,除了痛还是痛。   我老是睡不着觉,只要闭上眼就会想起雨晨。我心很痛,却流不出眼泪了。我害怕见到雨妈妈,更害怕见到雨暮。   很多日子以后,雨妈妈找到我。她像雨晨一样温柔地拉着我的手。我们在梧桐树下坐着,谁都没说话。我眼圈又红了,阿姨,我……雨妈妈说,水儿,你不用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很多年前,我也年轻,爱上了雨晨的爸爸。在我们结婚那天,他要执行最后一次任务,为救落水小孩被毒蛇咬伤,来不及抢救。当时我怀了他们兄弟,我也很绝望伤心。每次看到他养的热带鱼,我就会坚强。也不为别的,知识不想让关系自己的人心痛。   我低下头,雨妈妈拥着我说,水儿你明白我的话吗?我吸了吸鼻子说,谢谢你,我会坚强的。突然,雨妈妈说,你可以看看雨暮吗?我问,他怎么了?雨妈妈叹气了,他是我儿子,我当然知道,他喜欢你,很久前的夜里,他提着鱼袋回家,就什么都告诉我了。现在雨晨不在了,他更沉默了。我握着她的手说,我会的。她哭了,水儿,我不想失去雨暮呀。   起风了,我在家听《我们这里还有鱼》。音乐停了,突然听见有人吹口哨,也是这首歌。我推门跑下去,看见雨暮,我甩了他一耳光。却忍不住扑进他怀里,说,雨暮,对不起,你为什么要吹着首歌,我会想起雨晨的的。雨暮轻轻抱着我说,水儿,我其实会吹口哨的,但我代替不了雨晨,我只想喜欢你,不会拥有你,真的。   说完,他松开我,我看见了他眼角的泪。他擦过我的肩走了。我轻声说,雨暮,对不起。他停下来,转头说,水儿,我会坚强的,只是年轻的爱情不是说忘就能忘的。他没有再回头,我含泪微笑了。   关于鱼的故事结束了,但我现在仍爱鱼,这段刻骨铭心的往事也成为我热爱生活的动52她是我的新娘   在我18岁那年,有一个女孩就说愿意嫁给我,可是我听到的反应,却是化成了笑意,因为她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所以我也不以为意的跟她说:“好!好!等妳将来长大!若是还愿意嫁给哥哥!哥哥一定娶妳的!”她听了之后好高兴喔,开心的到处跟别人说她已经是我的新娘了,她好快乐,好幸福喔!可是她却不知道!我当时只是在敷衍她罢了!   可笑的是,后来邻居看到我,都会故意取笑我说:“耶!怎么没带妳老婆出来啊!然后就偷偷在窃笑!唉!”想不到我的一句玩笑话,她却如此的认真,而且只要是她认识的人几乎都通知了,我心在想,会不会弄假成真啊,但又觉得日子还那么长,不要想太多好了,于是我到她最常去玩耍的公园找她!因为时间已经很晚了!而且她母亲开玩笑的说,要我把我老婆带回娘家吃晚饭,我听了也只能笑笑的答应,因为,唉!她是我老婆啊~~~~~~~~!   到了公园果然看到了我那六岁的老婆,看她天真活泼可爱的样子,就令人想要去疼她,怎可能去伤害她呢!所以我心里就在想,陪她一起作作梦好了,反正我也没差,而且现在有个六岁的老婆也不错,仔细想想一定羡煞旁人吧!虽然要承受别人的取笑!   不久,她看到了独自思索的我,高兴的像一只小蝴蝶飞奔了过来,用她那纤细的小手拉着我的手,走到公园的沙堆旁,介绍我们的家庭布置,厨房、厕所、房间的位置,还有家庭成员,我和她还有我爸妈和我们的两个小孩,瞧她那认真的模样,仿佛好像是真的似的,至少对现在的她来说是真的,可是以后呢?算了!不要让自己想太多,我就陪她走过这一段好了!突然,她回过头来看着我,好像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可是又说不出口,于是我轻问着她:「怎么了?」她才有点害羞的跟我说,她看电视上的情侣或是夫妻都会亲嘴!所以她也好想亲亲我!我听到后真的是吓了一跳,觉得现在的小孩怎么那么早熟啊,还是因为电视的关系,所以有样学样!可是看到她烦恼的样子,我又不好意思拒绝,于是我跟她说:「妳七岁的时候,哥哥一定给妳亲的,只要妳那时候还喜欢着哥哥!」她听到之后高兴的点头了,因为她跟我说她绝不会变心的!   有时候,我反而觉得大人对自己的信心,却不如一个小孩子还来的强,因为他们只要相信自己就好了,不会像我们一样,顾虑那么多的事物,到最后都不敢相信自己是否能做到!   本来想就此带她回家了,可是她说她好想在吃饭前先吃个棒冰,我想了一会儿,便叫她在公园里等一下,自己便去附近的杂货店买棒冰,因为我觉得只要一下子而已,可是想不到竟遇到了国中同学,可能是太久没见面了,所以不自觉的聊了一阵子,聊到一半时想起了六岁的老婆还在等我!所以我赶紧跟他辞别,然后买了棒冰冲向公园去,可是到了公园时竟找不到她了,我想她可能独自回家了吧,于是我也回家了!   回家大概十分钟后吧!她母亲打电话来问她女儿是不是在我这呢?我听到后讶异的反问她母亲:「不是回家了吗?」于是我们惊慌的在公园附近找寻,都没有发现她的踪影,此时的我好责怪自己,因为我的心好害怕另一种不好的结果,于是我和她的家人挨家挨户的问有没有人看到她,可是每个人都说没看到,直到问到小明的家,小明才说他看到一个大人把小馨硬抱进一辆汽车,然后匆忙的开走了,我和她家人听到心都凉了,泪水竟不由自主的滴了下来,大家哭成了一团,没有人知道要怎么办,如今只能等电话了,因为我们觉得可能是绑架,可是她家又不是很富有,为何挑她家下手呢?如今想那么多也没有用了,于是我们只能等待而已!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案也报了,钱也准备好了,可是就是没有任何的信息,此时的我们想到了更不好的结果,就是………..已经被撕票了,其实这也是警方的推断,我看到她家人伤心欲绝的样子,我真的好想自杀来负起这个责任,因为那时的我已经快要崩溃了,因为都是我害的,如果那时候我带着她去杂货店,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可是又想到,若她还活着,我若自杀死了,这不是另一件悲剧吗?所以我决定继续等待着,只要有一丝的希望,我都不会放弃的!   不知不觉一年过去了,我和她家人从来没有间断过找寻着她,因为我们都认为她一定还活着!一定还活着!直到有一天晚上,她家人打电话来,激动且兴奋的告诉我,警方已经在高雄的街上找到她了,明天就会送回台北来,听到这个消息的我,真的好高兴好高兴,不知为何眼泪不由自主的掉了下来,可能是喜极而泣吧!于是等待明天来临的这一晚,我都睡不着觉,因为我真的太高兴了!   隔日,我和她家人一同到警察局去消案,顺便办一些手续才能带她回家,到警察局后,警察把他们的调查结果告诉我们,我们才知道原来她是被人口贩子卖到高雄去,这一两天才自己逃了出来,还说,她全身上下都是伤痕和瘀血,可能是买她的家庭施虐的,叫我们不要去刺激她或是挑动她的情绪,我们听了心都好难过,但又不能在她的面前表露,于是我们就静静的不说半句话,开车载她回真正的家!   不久,便已到家了,因为我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她,可能是害怕继续面对她吧,所以我送她到门口之后,我转身就想逃离了,就在我转身要离去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一只小手紧抓住我,我回过头时,发现她眼神凝视着我,于是我蹲下去鼓起勇气对她说:「怎么了?」她迟疑了一下子,便缓缓的说:「你说过我七岁的时候要给我亲的!」她一说完便在我还来不及防备之下,夺走了我的初吻,之后轻轻微笑的看着我,此刻的我真的已压抑不住我内心的情感了,忍不住的将她抱紧,控制不住自己,哽咽的哭了起来,觉得她这么小却那么坚强那么勇敢,突然间,我感觉她的身体也微微的颤抖了起来,原来,她也哭了,于是我们两个人相拥着哭泣,因为我们分离一年了!   十三年后,她已要嫁作人妇了,她还真没良心,没寄帖子给我就算了,只用电话通知我不要迟到了,都不知道我这十几年来对她所付出的,竟只是换来如此罢了,可是又能如何呢!因为这是她自己的选择!我也只能在心里祝福她,希望她婚后会更幸福更快乐,因为我知道,如果娶到她这种老婆,真的是会幸福一辈子的,可是如今却只是我的奢望和梦想!   不过,她结婚的那一天,我还是到了,因为在我家人和她家人的催促下,我带着百感交集的心情到了结婚典礼的现场,不知为何,我一到了现场,大家却安静了下来,此刻的我竟有些怯意,突然间,左臂已被人勾住了,转头看了过去,原来是她啊!顿时间,我竟因为她的美丽而愣住了,剎那间,我还以为是天使在我身边呢!只看见她带着有些狡猾又可爱的神情说:「想逃啊!已经来不及喔!你就乖乖的认命吧!」突然间,结婚进行曲的音乐放了起来,鞭炮声音不断,我就这么被她勾着一起走到了台上,直到这一刻,我才知道这不是奢望也不是梦想,因为——她是我的新53平凡的爱情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秋雨过后,想来天又要凉了。房间里开着暖暖的空调,让人无法感觉是在什么季节,唯有窗外大树不时飘零的落叶提醒着秋的萧索。我坐在电脑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进行着软件的调试和设置,小雨从旁边递给我一杯茶,我接过来,边喝茶,边继续着手里的工作。   小雨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孩子,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短发,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让她一举一动都透着一种说不出的优雅。我们各自的工作单位都是一个系统的,只是由于平素业务上没有多少的关联,接触的机会不是很多,所以只是彼此认识而已。这一次,他们要装一套专用的软件,而我又是负责这套软件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所以我去了他们的单位。年轻人都是容易相处的,几次交往,我们都已熟悉得像是多年的朋友。我终于完成了全部的调试工作,“OK”,我一按回车,随着打印机的咔咔作响,一张报告清晰地打印了出来。我满意地对着电脑笑了,自从在网上认识了晚星以后,我常常会这样地笑,仿佛我面对的不是冰冷的电脑屏幕而是晚星那美丽的笑脸。   我从打印机上撕下报告,“好了,一切OK!”我转过椅子,却看见小雨正在朝着窗外连绵的雨发愣好像是一个梦被我突然惊醒了,她有点不知所措地从沉思中醒来,“下雨了,天凉了。”她幽幽地说了一句。   “是啊!”我随口附和着,站起身,放下手中的茶,挪开办公桌前的椅子,坐下来,也看着窗外的雨。一丝丝的,像是扯不断的一些零星往事,在眼前掠过,让我心里有一些微微地怅惘。秋又来了,深秋,萧索的秋,没有阳光,下着连绵细雨的秋,让人的心境苍凉无比,仿佛生命中有一些什么东西正在离我而去。“一阵秋雨一阵凉了。”我感叹了一句。   “对不起,我打个电话。”小雨朝我笑笑,拿起了电话,“请帮我发条短信息,秋凉添衣。”我看着她,她正盯着电话,神情专注。我一下子就心潮汹涌,这么多天来一直拼命想忘记的名字强烈地涌上我的心头,她在那个遥远的城市还好吗?她那里在下雨吗?秋凉了,她记得添衣吗?我忍不住也想打电话给她,可是终于还是平静了。我知道,她在我的生命里已经越走越远,我无法再将她挽留。   小雨挂了电话,脸上泛起一抹红晕。我笑笑,“男朋友?”的声音里有满怀的喜悦,“我的男朋友一个人在外地工作,不知道他会不会记得加件衣服,天凉了,我叮嘱他一声。”我一向不喜欢问别人的私事,但在这样一个阴雨霏霏的日子里,却忍不住和她谈起了她的爱情故事。“他不是本地人吗?是你大学里认识的?”“是的,他家在外地,大学时和我读一个专业。他家里很苦,毕业后我回了家,而他却没有随我一起回来,独自一人留在外面工作。”小雨满怀甜蜜地告诉我,“因为外面挣钱多啊。我们两人都很省,不舍得乱花钱,因为我们知道,前面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有很多的困难都要一起去面对啊!”   蓦然,我心里有了很深地感动。“仔细想来,我们恋爱也有三四年了,尽管总是聚少离多,但我一直在等着他,他的心里也只有我一个。我们互相勉励着,乘现在年轻,多挣点钱,然后我们就一起买一套属于我们的房子,按我们喜欢的样子装修,然后他把工作调到这里,我们就结婚!”她的脸上,全是美丽的憧憬和希望,灯光照在她的脸上,她显得更加美丽了,我仿佛看见了他们那套美丽的新房,仿佛看到了身穿婚纱的小雨脸上最灿烂的微笑。我突然很羡慕那个男孩。在这秋雨不绝的日子里,当他的手机上显示出“秋凉添衣”这   一条短信息的时候,我想,他的心中,一定会温暖如春。不管秋雨是多么地凄凉,可他一想起远方相恋了几年的女友在惦记着他,他的心一定是热的,整整一天都会因此而精彩。   这就是平凡的爱情啊!没有生生死死的缠绵,没有天长地久的誓言,只有平淡里的不平凡,只有一份永铭于心的温馨。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是凡人,不祈求爱得轰轰烈烈,但求爱得温温暖暖。我知道,在他们的眼中,爱情就是一起去堆建一个温暖的,属于他们自己的家。然后一起牵着手,慢慢地走过人生的路途。   我想起自已,曾经怎样地为了她的一个电话而回味半天,怎样为了她的一条短信息而久不能眠,怎样为了她一句关怀的话语而无比地喜悦。我知道自己是深爱着她的,一直想给她幸福,一直盼望着有一天她会到这个江南小城,在我那种满花草,阳光灿烂的房子里,为她做一份美味的香菇菜心。这就是我的平凡爱情!   雨依然下着,我看着雨,小雨也看着窗外的雨,我们都默默地不说话。我知道,我们都在牵挂着远方的爱人,唯一不同的是,小雨是满怀喜悦的,而我,却是满腔的愁郁和怅惘。我只愿,愿小雨的男友能快点到她的身边,和她一起去建造一个温暖的家,给自己所爱的人一生的幸福,莫让她的希望落了空。我更愿,世上有情的人啊,都终究能成了眷属,让爱情在世间流传,切莫让另一棵心,陪着秋雨一起把泪流!   你是小雨吗?   天下的有情人啊,好好把握呵!54你相信世上有天使吗?   契天使站在湖边,透过那平静的蓝色,湖面望着下面的世界,望着那个男孩。   “再见!”   “再见!”男孩如平常一般,同那个女孩一起放学回家。   那一天,他问身边的那个女孩:“你相信世上有天使吗?”   “当然不信了,我又不是小孩子!”这是女孩的答案。   “是吗?”男孩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望着天空发愣。   契天使穿过镜云池,镜天使与她擦肩而过:“天庭是不允许恋爱的,你是我们中最棒的,我不希望你受到惩罚。”   “是吗?”契天使离开了,她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男孩了。“那么,请让我下凡吧,我已经犯错了,我爱上了他。”收起自己雪白的翅膀,契天使纵身跃了下去。这一刻,她放弃了给予自己一切的天堂,契天使的身份已不再属于她。   男孩的班上转来一个新生,一个很可爱的女孩,蓝色的眼睛,皮肤白得像雪一样,就象一个天使--她叫契。那一刻,男孩愣住了,因为她真的好美,还散发出一种自己熟悉的气息。   契总是去找男骇,和他聊天,和他玩,和他一起看海,和他一起数星星,好开心,男孩好喜欢和契在一起的感觉。某一天的黄昏时分,躺在夕阳下的沙滩上,男孩问契:“你相信世上有天使吗?”   “相信啊!”契甜甜地一笑。   男孩笑了:“如果世上真有天使的话,我好想看见哦!”   女孩望着他,好久,才问:“你真的想看见吗?”   男孩用力地点了点头。   “那好吧。”契站起来,闭上眼睛,念起了咒语。白色的光芒凝聚在她的周围,身后所隐藏的翅膀慢慢的张开了,雪白的,那是天使的羽翼呢!男孩惊讶得合不上嘴。   突然发现,天上下雨了,白色的羽毛片片飘落在地上,落在男孩的身上。   契知道,时间并不多,“我爱你!”这是契第一次对男孩说。她转过身,将自己隐藏在了羽翼飘落的白色之中。男孩身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抓到。突然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隐约中,契听到了一个声音:“你泄露天机,需受到天堑。”是镜天使。“最后问你一次,醒来之后,他将会忘记今天的一切,你仍然不后悔吗?只要你愿意回天庭,你仍然是契天使。”   “不,我不后悔。”这是契的答案。   白色羽翼卷起的黑尘,轻轻地包围着契,一瞬间后,她已不再是天使,也不再是凡人,洁白的翅膀闪烁着黑色的光芒,她已坠入了地狱,化做了恶魔——这是天的惩罚。   契努力地向上爬着,无论流多少血,无论受多少伤,无论自己是天使或是恶魔,她想见到男孩,想要陪在他的身边。终于,遍体鳞伤的她爬上来了,再次以契的身份,在学校见到了男孩。男孩对她笑着,像往常一样,他已不记得昨天发生过什么,也永远不知道曾经有个女孩为他所牺牲过什么,只是笑着,像往常一样。契也笑了,这样或许也好吧。   那一天,下雨了,男孩,女孩,还有契,并肩走在路上。男孩突然看到街的对面有好漂亮的发饰,便跑了过去,然后一辆大车飞驰而过,女孩和契一起冲了过去。男孩被推开了,契本来就不在乎被车压到,可是女孩却倒在了血泊中……   医生说女孩不行了,男孩哭了,他喊着如果可以救回女孩的性命的话,他愿意付出任何东西。没有人注意到他说什么,大家都挤在女孩的病床前,可是,契却听到了。她没说什么,只是悄悄地来到了女孩的病床前,对着男孩大吼了一声:“我爱你。”这是她第二次对男孩说。男孩怔了一下,契笑了,她用她那最后的,也是唯一的恶魔的力量,将自己的生命传给了女孩……   镜天使再一次出现了:“你的生命已用尽,你将会消失。而在你消失的刹那,他将会完全地将你忘记,你不后悔吗?跟我回去吧,收回你的生命,你仍然是契天使。”   “不,我不后悔。”这是契的答案。一阵风吹过,一切都消失了,地上,只留下黑尘,与一片黑羽……   女孩醒了,在所有人都束手无策之时醒了。后来,男孩与女孩结为了夫妻。   那一天,他问身边的那个女孩:“你相信世上有天使吗?”   “当然不信了,我又不是小孩子!”这是女孩的答案。   “是吗?”男孩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望着天空发愣。   “你为什么总是望着天空发愣呢?”女孩问   “我也不知道,只是有一种怀念的感觉,似乎曾经有一个相信天使的人呢!”这是男孩的答案。   “别开玩笑了55星座童话   天枰座男孩转学回到了家乡小镇的高中。   蓦一抬头,看到了熟悉的射手座女孩——他的小学同学。   不用多说一句话,他们成了好朋友。   他们做了一年同桌,   一年后,分了文理科班,他们分开了。   但是,平常他们依然说说笑笑。   男孩知道,他们都还太年轻,两个人依然是最好的朋友。   又一年后,高考了。   女孩的母亲是北京知青,它理所当然回到了北京。   男孩考上了省城最好的大学。   上了大学的他们都成熟了很多。男孩是第一个得到女孩的联系方式的人。   于是,书信电话等等自不必说。   但是,空间的阻隔让男孩深思了好久。最后,男孩决定继续他们之间的朋友关系。   与此同时,男孩同班的白羊座女孩向男孩表白。男孩考虑了一星期,对白羊座女孩说:“只要我对你说了那三个字,我就要负责,直到永远。可是你能做到吗?”白羊座女孩不语。   后来,两人约定,四年后,如果两人合得来,就结合。反之亦然。   于是,男孩便全心投入自己的角色。   白羊座女孩的手对洗衣粉过敏,于是,男孩就帮女孩洗。然后微笑着送到他们宿舍。结果感动了整个女生宿舍。一洗就是四年。   一天,男孩问女孩,我将来要是失明了怎么办?女孩说,我养你一辈子……   在遥远的北京,射手座女孩得知男孩已经有了女朋友,微笑一下,什么也没说。但是,只有女孩自己才能看到自己心中的失落。可是,射手座女孩仍然偶尔给男孩打电话。两人仍然是好朋友。   很快,四年过去了,男孩的毕业设计就要完成了。在做实验的时候,发生了事故。男孩到在血泊中。等男孩醒过来。发现世界只剩下一片黑暗。男孩已经失去了视力。   这时,她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孩的声音。   “你醒了?”   “对了,我有一件事情要对你说。我考上了华中理工大的研究生,明天就走。以后的日子……看来我们注定有缘无份……以后,你自己要保重!”   说完,白羊座女孩走了出去。   她没有看到,男孩紧闭的眼角边有一滴清澈的泪。   其实,白羊座女孩仍然留在这个城市,她已经有了另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远在北京的射手座女孩还什么也不知道,但是和男孩的电话中,她已经察觉了一些变化,任凭女孩怎么邀请,男孩也不去上网,女孩说要回来看他,男孩赶忙拒绝.....   于是,射手座女孩没有通知男孩,从北京来到了男孩家里……   男孩把以前的事情和盘托出。女孩已泣不成声。   射手座女孩说:“你知道吗?这四年里我曾经尝试喜欢过一个别的男孩,可是失败了。因为我的内心最深处有一个人,他才是我的归宿。你想知道这个人是谁吗?”   “……”   “是你。”   “你会后悔的。我已经成了这个样子……”   “我养你,一辈子。”   男孩的眼眶再次被泪水冲洗……   射手座女孩对男孩说,其实我早就给你算过命,你和白羊座相配程度只有50%,可是和射手座却有90%啊!我有自信能把你从它的手里抢过来!……   男孩摘掉墨镜。惊讶的女孩看到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   “我的生命中需要一个能和我真正同甘共苦的人。真正的爱是写在心中的。而不是天天挂在嘴上的……”   女孩哭着猛捶男孩56云雀和树   那是一只快乐的云雀。   刚刚从孕育自己的小窝中钻出,抖了抖初长成的羽毛,抬头举目望去,但觉世间万物一片新奇。它拍打着稚嫩的翅膀,一边飞翔,一边歌唱,无忧无虑地在浩瀚天地之间遨游。   一天,云雀在空中漫无目地徜徉,远远看见一颗树一身清翠伫立在那儿。被那诗韵一般的绿色吸引着,它飞到树跟前,怯怯地问道:“我可以在你的枝头稍作停留吗?”树笑吟吟地回答:“来吧!我欢迎所有来访的客人。”就这样云雀开始了与树的第一次交流。   渐渐地,云雀被树的深邃所吸引,往往不由自主地会到树那儿栖上一程,和树一起去探究那一片广褒无垠郁郁葱葱的世界。   渐渐地,树被云雀的纯真所打动,常常情不自禁地想聆听云雀悦耳的歌声,捎着云雀那份甜美的声音和淡淡的柔情夜夜萦回在梦境中。   渐渐地,云雀发现自己似乎迷恋上了树。可是它明白:云雀和树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它们中间有一条难以逾越的界线。慢慢地,云雀有了忧伤,欢歌也不再响起。   渐渐地,树发现云雀少了些欢笑多了份忧伤。它似乎也有些明白:云雀就是云雀,树就是树,它们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它不敢去想像将来,不敢想像这七彩美梦能否经得起现实无情地摧残。慢慢地,树也生了愁绪,枯黄了一枝枝树叶。   于是就在某一天,云雀毅然离去,只留下了一声哀鸣。树狂烈地舞动着身躯,挥动着固执的树枝试图去扯住云雀的翅膀。可是树却忘了:他没有一支真正的手,没有一支真正能触碰到云雀的手啊!怎么留得住?一丝苦涩从树梢渗透进树那深埋在地底的根茎里……   云雀走了许多天,树伤心了许多天。树仍一直在那里忧郁地等着,他相信他们之间还有一条细细的线未断,如今只不过是被拉长了,拉远了。   终天有一天,云雀噙着眼泪回来了,她向树诉说:她无法扯断那根线。   树笑了,流着泪笑了。   二   那是一颗沉默的树。   无数次风霜雨露的侵蚀,无数次冰雪雷电的摧袭,树冠仍一片青春蓬勃,可是树身里那颗心状的物体却早已不再鲜红欲滴,早已枯萎。   直到云雀的到来,仿似一缕阳光,一缕温馨慢慢渗透进树表层里,滋润着、复苏着那颗枯竭的心。   冬天去了,春天来了。   为了聆听那悦耳的欢鸣,为了剖表自己那颗深挚的心,树疯狂地生长了满身新绿,每一片叶子都写满对云雀的无言倾诉。   可是那调皮的云雀啊!有时她在树的枝头欢声歌唱,树也摇曳着满身枝叶愉快唱和;有时她却忽然“扑椤”一下翅膀飞走,只留下几声莫名的鸣叫还在那枝头缭绕,令树在迷惑中翘首相盼,盼过了日出,盼过了夜落。   树没有怪云雀,因为他知道:云雀的调皮是她的天性,树可以包容;云雀的忽冷忽热正是由于她在乎他,才有的一种患得患失的现象。树没有怪云雀,因为他也在乎她。   树知道云雀还年经还有自己的梦想还渴望着飞上蓝天俯首瞰行云的辉煌,所以树收敛起自私的枝干移去云雀面前的牵绊让她去自由自在地飞翔。   离去时云雀悄悄对树说:“梦想实现的那一天与你一起分享。”   树笑了,开心地笑57愿天堂也有人爱你   人生的某些片断的确是因缘,缘有时也能改变人的一生,我就改变了她的一生......   认识她是在一家网吧里,当时我们为了争一张好的位置而争吵起来,最后是我看在她还漂亮的份上让了她。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从那以后在那家网吧我常能见到她,而她也常坐在我的周围。我就这样相识相知相恋了她。她的名字叫雪,很美丽的名字。雪有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更显出她深深的美丽与涵养。雪是上海人却有北方女孩的大方。一天她忽然转过头来说到,我很幸福。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你在喜欢我!!!!语气很肯定,很有自信的样子。我笑了,问她你喜不喜欢我呢???你猜?我猜不到。你是个傻冒!!!!!!我笑了,很开心!那天是1999年的春天的一个下午。走出网吧,我一直在想她说的话,心中甜美极了。在春天的阳光下,从清澈的水里,我看到自己有了一张幸福的脸,现在还有点冷呀,为什么我心中很温暖呢?   我一直对自己说你是为了换一个生活方式才来打工的,是为了改变人生的价值,我要努力呀,可不能为了儿女私情而把握不住自己呀,可那江南风景太美,我经不住她的袭击,我成了她网中的鱼。我们相爱了。淮海路、外滩,人民广场的情人墙等地方都有我们的足迹,那是相依相偎的证据。   我在一家网络公司打工,也不难,对于网络混迹6年多的我来说,只是一天干到晚,很辛苦。她心疼了,不让我去了,说她能开支我的生活。她的家条件很好,父母都是官。我没说什么,只是抱着她,我感觉我们的爱情中好像有点铜臭味,可我看出她清澈的眼里流露的是真诚的爱,我无言。   在一个星期天,我搬进了她租来的一间房子里,那里就是她所说的,我们的家。家离她们大学不远,每天放学后,她像小鸟一样欢快地飞来,我们就在上海的大街小巷里乱转,快乐极了。我依然去那家电脑公司上班,下班回家时,她肯定在小屋里等着我,我不时会给她买一些小东西,她会意外地高兴。她每月从家里拿1500元生活费,我每月也有1000多,所以小日子也过得很甜美。   快乐的东西总是短暂的,不知怎么的她的父母知道了我们的事,也了解到我只不过是一个来上海打工的北方穷小子,很自然他们反对我们在一起。   她失去了自由,我不能再见到她了。我曾打算在上海就这样生活一辈子算了,为了她,也为了自己。可人生的许多道路不是由自己安排的,他的父母找到我说只要我离开他们的女儿,他们可以给我2万元。说我不能给他们女儿以幸福,她女儿还要出国深造,我不能断了她的前途。又说我们不是门当户对,就算在一起将来还是要离婚的。我没有要她们的钱,只是想一个人静静,有时间再回答他们。我一个人在淮海路上闲逛,任眼前人车匆匆从我身边走过,泪水满面,我不知道怎样才好,我悲伤却又矛盾,是啊,我能给她什么呢?突然一双温柔而又颤抖的手抱紧了我。在霓虹灯下,两行晶莹的泪水顺着她的脸流下来,滑落在冷冷的淮海路上。你怎么出来的?她不说话。只是抱紧了我。我们相拥着,静静站在淮海路上。很想将我的爱情进行到底,可我有这个能力吗??   我知道她也是痛苦的,我不忍心再为她增加负担和痛苦,我决定悄悄离开这城市,逃出她的视线。第二天,我留下一封信,带着一颗破碎的心匆匆回了北方。   回到家乡不久,我就在乡里谋得了一份差事。   时光冲不淡思恋,梦里总有她的影子和紫色的衣裳。我每天都在给她写信,从春到冬,早已是厚厚一堆,可一封也没寄出。我也曾多次拿起电话筒,但始终没有拔下那个让我心动的号码。今年夏天我决定再去上海,不为什么,只为了却心中的心愿或增加一份痛苦。然而我去晚了,雪已在半月前离我而去。她的室友用很沉很沉的声音告诉我,你是世上最没有良心的男人!她吃了大量的安眠药,在思恋你的梦中离开了人世。然后拿出一捆信砸给我。那些是她写给我的信,每封信上都写着\查无此人,退回\。那是我老家的地址,当然也查不到我了。整整100封,我抱着,很沉,很沉。有一封是这样写着:风,我受不了了,我已无心读书,成绩也越来越跟不上了。昨天,我突然发现校园里所有的叶子都绿了,而你就像那飘走的冬天的树叶不知去了何方。我现在最爱去的是淮海路,在那里可以想象你存在的影子。我真想换一种方式活着,也许死了真的也就万事皆空了。   没有遗书,只有这100封信,这是她20岁生命的全部。她始终没有明白我为什么不辞而去,杳无音讯的理由。这些理由现在已变得苍白,她已带着另外一些理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我流着泪水在淮海路上狂奔,在那家熟悉的网吧里,回想我们的往事。只是时常在心中想:愿天堂里也有淮海路!也有个网吧,也有一个人来好好地爱58无憾的美丽   病中,友人来访,淡淡地讲起了一个故事。   是一个美丽的夏日,在那临湖的岳阳,有三个女孩偶然发现了一个盛开荷花的大湖,就偷了人家的渔船,撑着篙划进密密匝匝的莲叶,做一回江南的采莲女子,满眼的绿曳红摇,是一种无法说出的感动和欢欣。“要能将这份美丽长留该多好。”便忙着把船头船尾盛满花。兴未尽而归,接下来的日子无暇与花对语,亦找不到一个大湖将花亭亭插入。渐渐淡泊一种心情,而花终于灰白或紫黑,不复当日的姣妍。触目心惊,忆起那一日终未好好欣赏那如铺如盖的叶,体味映日荷花红的别样。渐浓的怅惘中终于悟道:“惜花更把残红折”的句子原来包含了多少年前那个骚人的顿悟与多少年来怜花人的感慨,浓缩了多少如雨云般沉甸甸的真情。终于废然太息她们不是爱花的正常。   夜里拥膝怔怔,想着这采莲的故事,世间有多少美丽足以倾倒众生,世间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凡夫俗子,还是翘楚俊杰,都曾面对或拥有过多少美丽,而有几人能明晰地告诉自己:“我曾真正珍爱过,不曾辜负过这美丽?”   也许因为人们已太清楚,生命中那许许美丽,其间或真不乏永恒者,但毕竟,更多是短暂的,一如昙花与流星美丽。故而总是追求永恒,渴望永恒、培植永恒,却于不知不觉间于“越在意的事情做起来越不如意”的困惑中,于面对千辛万苦保存下来的美丽不复有悸动与心跳时,追悔某一刻原应快乐享受却于匆忙混乱中错过,而今日或将来不再重视的那一份美丽。   想起东南方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岛上,有一位爱花的诗人,当路边的宫粉羊蹄甲开出透逸皎白的花,“每次雨中路过,我总是看到绝望才离开。”这该是位真正懂得美丽的诗人吧。   因为,人生有限,美丽无穷,属于我们的美丽,无论长久或是短暂,都是些有情世界一馈赠。将热情倾注于此时此刻,但求我所爱,无怨无悔,便是无憾的上境。   因为,美丽不仅是客观存在,也是一种心情与感59等你一百封信   相识的时候,秋阳正好。你带着一队高举竹竿的小学生走过草地,停歇在飞行虹凌空的地方,等待着。我知道,那是为了验证一个古老的传说。当虹降临到适当的位置时,愉悦的欢呼声羞红了高莽的云翳。   在我凝目长视这一幕的时候,竟唤起我对你的深切的爱慕,从而也注定了我将背负爱的铐镣在人生中艰难行进的命运。   我揣着写给你的第一封信,窘迫笨拙地站在你的面前,你矜持而自信的微笑着,神态似一位高贵善良的公主。我不知道微笑的含义是什么,只是期待着你的答复。   不几天,邮递员送来一只署有你的地址的桔黄色的信封。我捂住急骤跳动的心,拆开封口。这是什么信呀,信封内空空如也,杳无一物。你是拒绝我,跟我玩什么游戏,还是一时疏忽未将信装上?但还管怎样,我斗胆地给你去了第二封信,大致内容是:约你在中秋节那天在澧水河边的沙滩上野炊。并在信末写到:愿碧蓝的空中有一只吉祥鸟伴你飞行!   中秋那天,我不抱多大的希望地来到河边,躺在沙滩草甸上,倾听河水拍岸。恍忽中,我看见一瀑乌发一弯细眉一嘟红唇高悬于山际,最后仍为一只披着彩绸的小羊,步步朝我走来,却总是走不近身旁。   我心头一颤,只见河岸固如城墙的古堤上,一字排开着一群学童不停地向我挥着小手。我凝望那些充盈着生命活力的小剪影,以及你那美丽、贞静、端庄的仪态,心盛满了无限暖意。   我的心儿在怦怦博动,一股极度亢奋的眩晕袭上脑际。半晌,我沙哑着声音说:“你回信,怎么不着一字呢?”   你顽皮地嘟着嘴儿,浅浅一笑:“功到自然成嘛。”   你是在暗示我?我似乎领会了话里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你那纯洁的情愫。那么,我的爱还有希望的彼岸。   我跳下沙滩,与糊成泥人的孩子们翻滚在一起。   我鼓足信心,日复一日地给你写信,你呢,也照例给我回复那空无一纸的信函。往后,几次邂逅几次约会,我都能从你光彩照人的脸上感觉到你的柔情蜜意。你的眼睛告诉我你是爱我的。可是,什么时候你能给我一种承诺,我过于平庸过于孤独,才如此急切希望有一个家。在我说出这一切疑虑时,你总是鼓励我沉住气,“功到自然成嘛。”   不久,我有了一位以婚姻作为目的的新女友,或许,这不能说是新女友,因为她倔强地爱了我六年。在现实与浪漫之间,在她与你之间,我选择了那位诚挚爱我的女孩,从而去掉幻想,放弃我苦苦追求而不能得到的女孩。虽然这件事很快就过去了。我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仍信心百倍地学习、工作、生活。可当有时与你街头邂逅,看见你深潭一般的眼睛注视着我,心里不免有几分怆然。我整理好你寄给我的99封信函,其中第99封未予拆开,就紧紧封闭在我专门保存你信件的精致的木匣中,那里封闭着我的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   新婚不久,我把木匣作为未启的秘密交给妻子保管。妻子提议说她是否能分享这份秘密。我信赖地把钥匙交给她,说:“这是一个苦涩的秘密。”她启开木匣,十分惊奇在数着一封桔黄色信封,只有第99封是我未拆开的。她尊重我,让我启开它,并说里面说不定真有写上字的纸条。多少次希望,多少次失望,我还能指望从第99封信中长出一片浓浓的生机?“嘶”一张纸条儿果真从信封里抖出来。顿时,我的心中充满着一股蚀骨的冰冷。手颤颤的摊开,洁白的信纸上写着几行娟秀的字体:   “我已做好嫁衣,在你第100封信来到的时候,我就做你的新娘。”   我不知道当时是怎样离开新房还有脸色苍白的妻子的。   今夜,我坐在深圳晶都大酒店的摩天楼顶,捧住她写给我的99封信,憾然泪下。眼前的万家***把这美丽的城市闪烁成一片幻影。我把99封桔黄色的信封逐一投向旷远的夜空,给我人生最初的爱情故事打上句号。虽然这是以悲剧作结局的故事,但其中蕴含的要义却够我咀嚼一辈60又是落红时   又是一年的秋天,连天的白云如无边的丝带,紧裹着漫天飞舞的落叶。无际的山脉如新娘的红晕,染红了一个秋天。山上的那棵枫树,是否依然还挂着隔年的红叶,这如火的落叶是否还留有那一年秋天的余温?   不经意的,一片规则的枫叶轻轻刷过我的眉梢,那飘舞的红色,又把她的容貌清晰地带到了我的面前。   那年,我上大二。家庭并不富裕的我,成为吾舍中唯一坚守单身阵地的异类。我也明白,金钱与滥情在某种意义上是等价的。唯一的区别是人民币用元来衡量而女朋友用个来计算。如果可以忽略单位的不同,难免我会用爱情来当作社会价值的尺度。换句话说,腰包越鼓,女朋友就会越多,爱情就会越贬值。因此,对于每个月仅奢望能吃上一顿红烧肉的我,对爱情是不敢有非分之想的。顶多也只是在电脑上玩玩心跳,体验一下虚拟的浪漫。也正是为了完成我每个月都能吃上一顿红烧肉的宿愿,我兼职做了一份家教。   我带的学生是一个要上高三的女孩子。她给我的第一印象,除了纤弱还是纤弱,有林黛玉的那种杨柳扶风。她瘦削的脸庞弧线会让我联想到一条开口向上的二次抛物线。她乳白的肤色,就像雨洗过后浮着淡云的天空。因瘦削而使得五官略显突出,但却紧凑和谐,看了让人舒服。大大的眼睛总爱呆呆地望着窗外的浮云,更有点林妹妹的楚楚动人。虽然讲课时不免耳鬓厮磨,但我发誓,我对她从未有过任何邪念,即使是我在给她讲一道超级无敌SUPER巨麻烦的空间几何题时,她偶尔飘舞的长发扫过我的面颊,发丝的清香裹着女性独有的体香一起诱惑我的鼻子时,我也只是稍微有一瞬间的心跳加速,绝对没有一个忠诚的器官背叛我清醒的脑细胞做出任何一点越轨之事。其实在虚拟中,我一直对藤琦诗织忠心耿耿,至死不渝。在我的心中,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合格的老师,不仅为人师表,而且呕心沥血教书育人。   她的名字叫叶红飞,每次我到她的家,她都像一只顽皮的蝴蝶一般轻飘飘地把我迎进门(也许是因为她过于单薄的身体,所以总给我一种飘的感觉),然后就用她轻轻柔柔的嗓音问这问那,缠着要我告诉她我在学校碰到的每一件事。连她那高兴起来而忘己的笑声,都是轻轻柔柔的,飘入耳中,有种耳膜被按摩的快感。   每次她笑够了,我才开始给她上课。她很聪明,再配上她白皙的肌肤,我总会用冰雪聪明来形容她。有次她听了,用她水晶般的眼睛看着我,然后呵呵一笑,说道:你也很聪明呀,唯一美中不足的是#39;煤炭聪明#39;。我听后,几欲吐血,瘁倒在地。   除了听课,难得有她安静的时候。上课时她一向很认真,认真得让我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只是我这个老师不太合格。有时与其说是教课,不如说是切磋。她的悟性远远超过了我。就像我只教她质量守恒,而她却教会了我宇宙的不变性;我教她炸药的主要成分,而她居然教会了我原子弹的制造原理。   由此看来,我不仅每月吃不到红烧肉,还要每个月再倒吐一块。幸亏她妈妈通情达理,她也没有吃红烧肉的嗜好,因此她总会潇洒地挥挥手,大大咧咧地说道:全当救济灾民。然后又看着我痴痴地笑,却不管我是满头雾水,一脸迷茫。   转眼间,过去了两个月,秋天来了。落叶如仙女的裙摆,纷纷扬扬地装饰着这一片天地。此时的我,正沉浸在虚拟的恋爱中,与藤琦诗织的关系如不可遏止的火山喷发,节节升温。从未体验过浪漫的我,居然在心跳中爱得死去活来,无法自拔。   这一天,我又来到了她的家中,令我意外的是,她没有喋喋不休地询问,反而出奇地平静,只是傻傻地望着窗外的落叶发呆。难道蝴蝶也懂得落叶无情吗?她听课的情绪很不好,甚至另我怀疑她是否在听课。我也是无心恋讲,只想着赶快收工,去会我心爱的诗织。亏的我一代名师,居然如此心不在焉,至今想起,汗颜不止,追悔莫及。   终于到了结束的时刻,我匆匆忙忙地收拾书本,突然她说道:老师,可以陪我聊一会儿吗?   她纯净的眼神充满着期待,我哪里还有拒绝的勇气。虽然还有虚拟的浪漫在等我,但她的语气却冲垮了我最后一丝的坚定。我又放下了已收拾好的书本,收回了就要迈出的脚步。   老师,你见过枫叶吗?   她再次望着飞舞的落叶,被微风轻轻吹起的刘海和发角更似蝴蝶的翅膀在风中轻轻扇动。   说起枫叶,北京的十月自然是德高望重。只可惜都地处偏僻。没有一身好体力的人是没有眼福的。幸好学校领导体贴民情,明白当今学生的思念胜过滔滔江水的连绵不断,加上响应国家植树造林的号召,几年前大兴土木,种树N棵,不仅为学校捧回了个绿化标兵的光荣称号,更成就了学校鸳鸯的一桩桩好事。学校人气也立马飙升,即使熊熊股市也望尘莫及。   当然,我们学校就有好多。怎么,你没见过吗?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生怕自己的不小心破坏了蝴蝶的专注。   嗯,我从小在南方长大,今年初才来到北京。早听说北京的枫叶很漂亮,可惜我只在电视里看过。她扭过了脸看着我。   哇,那你亏大了,现在的枫叶都火红火红的,采落叶的人比落叶还多!   为什么采落叶呢?   送人。送亲人,送朋友,有的还做定情信物,就靠它们私订终身了。   呵呵,好浪漫哦。   几片叶子就叫做浪漫?那砍几棵树枝岂不是要天长地久了?再挖一棵树根那就更加浪漫的一塌糊涂了。怪不的中国的绿化这么难搞,原来都来当媒婆了。   呵呵呵呵,太偏颇了吧!叶子和树根怎么会一样呢?就像金戒指是用来结婚的,而金子是用来衡量财产的。谁也不会结婚的时候送一斤金子吧。   那就好了,有人若送我,让我嫁了我都愿意。   你啊?就怕没人要啊!   她向我努了努嘴,两片红晕却不知何时飞上了她的双颊。   又是一阵清风扶过,发香淡淡的,醉醉的,酽酽的。。。   可惜了,有时间我带你到我们学校去,让你一饱眼福。   好哇好哇,我也要去采枫叶送人。   哦?谁这么有福气能劳你大架去采叶?   我,我,我送我妈总行吧。   她水晶般的眼睛盯着我,就像要把我看穿了似的。   我的心里猛然一颤,这眼光是如此的熟悉,正是藤琦诗织那柔情似水而略带羞涩的大眼睛。而我的心也真如心跳般的此起彼伏。   这个时候的枫叶是一年中最美丽的时候了,红红的如朝霞的温暖。特别是清晨,还能闻到树叶的清香。   那一定很美丽了。   是啊!巨漂亮,整个校园都被染红了。特别是校园中间最大的那棵,落叶特别厚,别说是采,就是用车皮装也装不完。现在踩在上面都#39;沙沙#39;作响。   真的吗?   她的睫毛扑闪扑闪着。就像她不是用她的耳朵在听而是她的睫毛。她的双脚也起劲地配合着睫毛的晃动而轮换着踏着地板。   可惜这里只有#39;咚咚#39;的声音。   我们俩都笑了。   我将来一定要考你们大学!   她摆出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就好像靠大学是她生命的全部,容不得一点妥协。   好啊,你来后就是我的学妹。有什么事我一定罩你。   其实我连自己每个月的红烧肉都罩不住,怎么罩她呢?显然她也看得出我的豪言壮语,扑哧笑了。   老师,带我去你们学校看枫叶好吗?我要拣好多好多。   当然可以了,什么时候去说一声,我一定舍命陪淑女。   那就后天吧,星期天。   后天就后天,我来接你。   ……   星期天的天气像是专门配合我的心情,秋高气爽,只有阵阵微风不时拨弄着不小心跌落的枫叶。一片红色就这样在天与地之间掠过一条美丽的轨迹,缓缓地舞向大地。我和她并肩走在被枫叶染红的校园小路上,听她轻轻数着凋落的一片片火红。就这样,我们来到了这棵最大的枫树下,枫叶零零散散地在枝头摇曳着,满地堆积的红叶在我们脚下延伸,延伸…   我们做在枫树下的石凳上,   老师,你知道我为什么叫红飞吗?   我想起了她的名字,叶红飞,红飞。难道与这漫天的红叶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就是在这个红叶纷飞的时候出生的。   我笑了,原来还有这等规矩,   那下雪天生的岂不叫#39;白落#39;,刮沙尘暴时候生的不要叫做#39;黑刮#39;了?   我嘿嘿地笑了,她也笑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真正的枫叶。   她喃喃地说着。   啊,那我岂不是达成了你毕生的宿愿了?   嘿嘿…她学着我憨笑的样子,也算吧。   沉默,还是沉默…只有风的声音…   老师,你知道枫叶是怎么落的吗?   她突然问我。   这谁不知道,秋天到了,叶子不落还攒着过年啊?   不对不对,枫叶是听到声音落的。   她认真地说着,就好像她是枫叶的使者。   哦?我怎么从没听说过?   不信,你看好了。   她虔诚的举起双手,在胸前两手轻轻合拍。   啪清脆的掌声伴着风声环绕着这红红的枫树。   似乎在等待一项伟大的使命,甚至连彼此的呼吸,都被淹没在这微微柔柔的风中。   几片枫叶轻轻地打着旋,刷过我的眉,从我们眼前晃晃悠悠飘落下来。   你看你看,这下信了吧。   她高兴地跳了起来,就像一只久违了的蝴蝶。   Really!我也试试。   啪啪啪…   片片枫叶如听话的孩子,乘着这软软的微风,荡漾着,荡漾着…   我举起了相机,在绚烂的朝霞中,在满天的红色里,在这荡漾着枫叶的氛围中,我拍下了她的影子。   又是一天,我再次来到了她的家中。这是我工期中的最后一堂课。我带来了她的照片。照片中的她穿着淡红色的连衣裙,如瀑布般的长发安静的披在她的肩后,粉红色的小挎包,机灵的贯穿于她诱人的玲珑上半身曲线。枫叶,在她的周围如蝴蝶般的翩翩起舞,伴着她的红,犹如人间仙境,红色天堂。   可是,却怎么不见了蝴蝶,只有她的妈妈,给了我双倍的工酬。蝴蝶呢?红飞呢?   我懒洋洋地回到了宿舍,无意中碰到了口袋里的存折,突然感到一阵莫大的空虚和无助!   我不再是老师了。我不断地告诫自己,   我和她不再有关系了。我不断地麻痹自己。   我打开了电脑,企图利用诗织转移这份思念。我一心一意寻求着虚拟的幸福,幻想柏拉图式的爱情盖过这无边的空虚。   游戏终于要到尽头了:在毕业的一天,我在自己的抽屉里收到了一封信校园中的榕树下见。我--心跳中的男主角--甚至来不及细想,就冲到了那茂盛的榕树下。   传说在毕业的一天,有女孩子在榕树下向男孩子表示爱恋,两个人就会永远在一起,永不分开。   缓缓地,从榕树背后,走出了个熟悉的身影。是她,藤琦诗织,穿着一件明媚的红色上衣,天真无邪的眼神就像经过了山泉的清洗过似的。她向我表白了她心中的爱意。望着她水澈冰清的眼睛,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意侵袭我的全身。平生头一次,我体会到这份爱的感觉。虽然是虚拟的,但也感动的使我潸然泪下,心潮澎湃。   这个美丽的传说,将永远永远流传下去…   游戏结束了,藤琦诗织消失了,空荡荡的电脑上只剩下了我美好的回忆。我敲了敲自己的头,原来,游戏毕竟是游戏,现实终归是现实。我不再是游戏中的男主角,我又变回了一个孤独的穷小伙。   游戏可以有尽头,但现实的路还要我自己走。虚拟的浪漫固然美丽的让人陶醉,但我更渴望现实的爱情。   诗织,榕树,校园,枫树,红飞!!!   红飞,原来在现实中,我也一直有着自己的诗织。此刻的诗织,红飞;红飞,诗织,两个人的影像渐渐合在了一起。原来,我一直在玩现实中的心跳,而女主角,就是我的红飞。我的思考已经跟不上我双腿的速度,我箭一般地就来到了红飞的家。   叶妈妈终于耐不住我的乞求,告诉了我真相:   原来红飞在一年前就检查得了癌症,生命时刻都有危险。红飞也早已经知道这些。可是红飞毅然坚持在家自学。因为她要实现自己的目标,考上理想的大学。此外,红飞还有个心愿,就是能看到真正的枫叶…   谢谢你帮她完成了这个心愿,我也相信她会考上大学的…   叶妈妈早已是泣不成声,而我的眼泪,也如将要决堤的潮水,波涛汹涌。眼前已是模糊一片。   现在红飞已经离开北京,在外地治疗,如果有机会,我相信你们还会相见的,她让我告诉你,谢谢你带她看枫叶,谢谢你为她所做的一切。。。   风呜呜地吹着,我呆立在肆虐的风中,任我的发,我的心痛在这风吼中颤栗…   ……   又是一年的秋天,我独自一人来到了校园的枫树下,天还是那么蓝,云还是那么淡,枫叶还是那么红,风也还是那么柔。我静静地坐在枫树下的石凳上,任我的思绪穿越时空,捕捉红飞的影子。   枫叶是听声音落的…   不信你看…   我茫然地望着依然如火的枫叶。   我轻轻地举起了手。双手虔诚地在胸前合拍。   啪,   风声,轻轻地,柔柔地…   啪啪啪,   思念浓浓地,重重地…   枫叶呢?怎么没有红叶落下?   我收拾了自己凌乱的思绪,才发现:   原来落下的,不只是枫叶,还有我的泪水…   全文终   后记:如今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见过红飞了,她的家也早已经搬离了这座城市。在每年熟悉的秋季里,总会有一个男生来到一棵枫树下,听红叶的声音…而枫叶寻声而落的这个美妙的传说,也将永远永远流传下去61彼岸   也许真的是累了吧。当敏说喜欢上我的时候,我只觉得一阵眩晕。我没有拒绝她,但是也没有接受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曾经就这么信誓旦旦的说,只要有个女孩子喜欢我就足够了,我保证我能同样的喜欢她。   我们俩就这样开始交往,从网络空间走向了现实。我没有见过她,从我们的交谈中我知道,这次我们有被欺骗。在证实我们之间产生了感情之前,我们是通过手机短消息互相沟通的。我们谈自己的理想,谈自己的感情观。最叫我激动的是,她有一次突然告诉我,她的学校就在我学校附近,只有10分钟步行的一刻起,我产生了要见她的想法。她的回答叫我很吃惊,说怕见了以后恐怕连朋友都没有机会做了。我当时就否决了她的说法,娶妻娶德不娶色,更何况是先做朋友呢?她没有说什么,只答应我等到时机差不多的时候自然会见的。   我耐心地等待着。在短短半个月的手机聊天中,我们觉得我们有很多的相似点。我产生了我已经找到生命另一半的幻觉。   我时刻准备着她突然会来见我,事实上也被我猜中了。有天晚上,她突然发消息来说在我们学校,叫我到校门口等她,她穿墨绿色的上衣。我马上赶到了校门口,转了一圈,好像没有人等我,我站在那里,给了她一个消息。她回了说就在门口。我仔细找了找,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有一个高大的女孩子站在那。我走过去,低声说:“你,是敏吧?”她笑了,点点头。“现在是晚上,没什么地方好带你去,不如在我们学校里边走边聊吧?”她默许。   从网络发展到手机聊天,是一次很大的飞跃;从手机聊天发展到现实的接触是更大的一次飞跃。我们俩都显得比较激动。当时夜挺黑的,我也没有仔细去观察她。只是觉得很高,后来才知道有170公分,比我仅仅矮五六公分,很有种压迫感。那天晚上我们又讲了很多话,都是现实生活中的话题。很亲切,这就是那天晚上她给我的印象。我们不知不觉中,竟然绕着学校走了四圈,三个小时!   我送她到我们学校门口,明显,她的同学在那里等她了。我向她挥挥手,说:“那,再联系吧?”“哎,那再见了!”   我回到宿舍,这才觉得很累。刚洗梳完毕爬上床,就来了她的消息。说大大出乎意料的满意,对我。问我的感觉。我也称很投缘。过后的某一天,正和她聊到她的专转本考试的时候,她突然和我说:“你不会选择网上的人作为你的女友的吧?至少不会选择我?”我只和她讲我不理解她的意思,我想回避这些话题了,因为,她一点也不漂亮。我也是突然才发现自己的虚荣心其实很强。“我想和你谈恋爱!”我想她是豁出去了吧,竟然很直接地和我说?“我不知道呀,我想大家还是先了解一下再说吧?”我敷衍。“那么就是说我有机会,是么?”她显然很急功近利。“先走一段再说吧。”我仍然想模棱两可一些。   我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到会一次又一次地答应和她见面的。现在来看,是我自己的不对,虽然当时我真想发展一下再说。毕竟我说过,只要有个女孩子喜欢我就足够了,我保证我能同样的喜欢她。我不想伤害她!   终于有一天晚上,在市民广场上,她和我坐了一晚上。她说已经不是喜欢我了,是爱我。我很慌张,我明显乱了手脚,没有拒绝,其实内心没有过拒绝的念头,毕竟我也喜欢她,只是喜欢!到最后,我还是没有拒绝,没有拒绝就算接受吧?   我要求她一定要考上我们学校的本科,一定要在一年的时间中给我一个好身材,只要苗条就可以了,我不强求。她一一答应了下来。还说能理解我这么想。也许,真该接受她?手机上没钱了,没和我说就给我充了值;等我面巾纸用完的时候,她也会给我买了送来。每到这时候,我就想她对我这么好,我不能辜负她。   但是事情往往在不经意间就会出现转折。   专转本考试结束的那天,我抽了时间和她一起在市区闲逛。我终于觉得我不是喜欢她了,和街上随便哪个女孩子比起来,她都太肥硕了些。我被她拉着手在街上走,但是我脑子却在时刻地转。我发现了我的缺点,我太过虚荣,这虚荣恐怕是天性吧?更或者是她本来就和我不合适?我想是的吧!我也突然发现,和她交往的那些日子,我的生活规律明显打破了,功课也落下很多。我承受不了大学校园的恋爱,虽然有很多人能承受的起,但是至少我自叹我没有这个能力。   随后有天,我和她“开玩笑”地说:“假如能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我会选择不谈恋爱了。真的很累。”她也只是当作玩笑话,没有说什么。   终于有天,我崩溃了。我再也不能忍受跟她在一起的那种感觉!我受不了。我也不想再去受这种罪。我突然想到梁咏琪的一句歌词,“当情人太过沉重,当朋友反而轻松”。我也有这种感觉。既然我担负不起大学里的恋情,我又何必去担负呢?何必自己给自己那么重的一个包袱呢?我要轻松地生活,想回到过去的生活!   找朋友谈了这件事,他说我当时就不应该叫她陷那么深的。我现在承认我自己的错了!但是是不是晚了一点呢?我没有勇气去开口,我不想伤害她,直到现在还不想,但是我已经伤害了她。我给她写了一条消息:“敏,我突然发现很累。我没有能力去承担大学的恋情,我也不想承担了!我想要回到原来的生活!抱歉我辜负了你,珍重!”为了确保能收到,我一连发了十几次。随后,我取出了SIM卡,丢进了路边的垃圾筒里面。我能想象我突然变卦会叫她伤心成什么样子。但是长痛不如短痛。我承认自己的自私,但是我不想再骗自己骗敏了!真的不想再伤害她更多。我只能这么做了。我自责。   不知道敏现在过的怎么样。但愿无忧无虑,但愿已经忘记了我,但愿已经到达了彼岸,但愿62那朵火焰很美很美   那一天在朋友家里做客,朋友的妹妹缠住我,让我给她讲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她才18岁,正值渴望爱情的季节,望着她虔诚而纯洁的目光,我答应了她。   “不许瞎编,得让人相信。”她提出了条件。   ……日子仿佛都是一样的,一天一天缓慢的度过了,在寂寞中,在孤独里。有一个男骇默默的在寂寞中长大了,他读了高中,又读了大学;他懂了友情,又懂了爱情。就在他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一次命运捉弄改变了他今后的生活。这是一个可怜的男骇…………   “闭了灯吧!点一只红蜡烛。”我对她说,女孩默默地做了,然后轻轻的伏在桌前听我讲述。   那个日子对于他来说是刻骨铭心的一天,他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也就是那一天,他遇见了一位梦中的灰姑娘,他被她的美征服了,陶醉了。可是,他们素未平生,上帝没有安排一场机缘供他们在此相识。小伙子就眼巴巴的望着灰姑娘从身边走过了,他不敢去叫住她,怕被人家误以为是坏人。就在那个街口,他两眼喷着火,也就在短暂的一瞬间,灰姑娘就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了。   从此,每天上下班的时候,他都要早来一个小时,在那个街口耐心而宁静的站着,企图能够再一次邂逅那个灰姑娘。无论严寒还是酷暑,风雨无阻。街口有一个售书亭,他每周都要买几本诗集或小说来读,就这样他默默的等了两年,读完了几百本书。可他却没有再见过那个女孩,他心中那美丽的梦破灭了……   后来,小伙子谈恋爱了,姑娘叫媚。她的容貌与身段像那位灰姑娘,他就是按那女孩的标准找的。这姑娘对小伙子很痴情,俩人很和谐。就在小伙子马上就要与媚姑娘为连理的时候,小伙子偶然一天又遇到了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刻骨铭心的灰姑娘。他偷偷的尾随在她身后,才发现他的爱就在那街口的拐角处。   灰姑娘家是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父母都已经退休了,哥哥也结婚了,他在一家纺织长做工。小伙子还知道了灰姑娘在两个月前就有了男朋友,是她厂的技术员。他比较了一下,觉的那个青年无论在那个方面也不如自己,可是他却没有去打扰灰姑娘,而在等待着什么,他希望等到灰姑娘与技术员分手后,再去追求她。   他等呵,等呵,自己与媚姑娘的婚期一拖再拖。媚姑娘含着泪弃他而去了,他依然耐心的等待着。一年后,灰姑娘跟那个技术员结婚了,小伙子不再等了,怀着一腔苦水疲惫的回到了宿舍。他开始喝酒,醉了三天三夜;他开始抽烟,希望自己能得尼古丁中毒死掉。他脆弱的精神支柱坍塌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上的灰姑娘成为别人婚床上的新娘,他的心碎了。他恨自己无能,等能等到幸福吗?他恨自己虚伪,心里有爱却不敢对她说,不敢跟人去竞争……他永远也不能原谅自己,他对婚姻一下子就变的淡泊了,心如槁木死灰,再没有了爱的渴望和青春的燥动。   “后来呢?”朋友的妹妹含着眼泪轻轻的问。   小伙子发誓终身不娶了,至今仍孑然一身,每天晚上他不点灯,就像现在这样点燃一只红蜡烛,那朵火焰很美很美。一圈朦胧的光晕映红了他憔悴的脸颊,他说灰姑娘就在那多火焰里呢……   红蜡烛流泪了,少女也在流泪。   “他说终会有那么一天,他会得到灰姑娘的,那就是在等他的灵魂与**脱壳后,他的一切也将融化在这朵火焰之中,那时候,他与灰姑娘就可以结合在一起了。”   少女的手帕已经湿透了,她擦干了泪水,晶莹地望着我:“那可怜的男骇是不是你?”   “不是,我不会那么傻气。”我按了按她的肩膀。   “你告诉我,他在哪儿,我要去找他,告诉他,我就是他的灰姑娘。”少女激动地站起来,美丽的脸蛋楚楚动人。“你告诉我,求求你,他太可怜了。”   “同情和怜悯,都不等于爱情,你以后要记住,当你真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就应该大胆地走到他面前告诉他,不要害怕丢面子,也不要担心会伤害别人,幸福要靠自己努力……”   一根红蜡烛已经燃烧得很矮了,那朵火焰依然很美,很美63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我的祖父和祖母结婚已逾半个世纪,然而多少年来,他们彼此间不倦地玩着一个特殊的游戏: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写下“SHMILY”这个词留待对方来发现。他们轮换着在屋前房后留下“SHMILY”,一经对方发现,就开始新的一轮。   他们用手指在糖罐和面箱写下“SHMILY”等着准备下一餐饭的对方来发现;他们在覆着霜花的玻璃上写下“SHMILY”,一次又一次的热水澡后,总可以看见雾气蒙罩的镜子上面留下的“SHMILY。有时,祖母甚至会倒出一整卷卫生纸,只为了在最后一张纸上写下“SHMILY。这个神秘的词,像祖父母的家具一样成了他们房间的一部分。   祖父和祖母一有机会就会彼此执手相握。他们在小厨房里错身而过时偷吻;他们说完彼此的半截句子。每次餐前他们垂首祈祷,感谢他们受到的诸多福佑;一个幸福的家庭、好运道和拥有彼此。   可是一片乌云遮蔽了祖父母的家,祖母的胸癌恶化了,首次发现是在10年前。跟以往一样,祖父总是跟祖母肩并肩地走过人生艰难之旅的每一步。为了安慰祖母,祖父将他们的卧房涂成黄色,这样在祖母病重不能出屋时,亦能感受到周围的阳光。   然而那一天,我们担心忧惧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祖母去世了。   “SHMILY”写在祖母葬礼上花束的黄色缎带上。当人群散去,叔伯、姑姑和其他的家庭成员又走上前来最后一次转聚在祖母身旁。祖父步向祖母的灵柩,用颤抖的声音轻轻唱起:“知道我多么爱你……”透过悲伤的泪,这歌声低沉轻柔地飘入耳来……   终于我明白了他们特殊小游戏的意义。“S-H-M-I-L-Y:seehowmuchIloveyou(知道我多么爱64倾听   趴在宿舍的窗台,听着对面楼上袅袅穿来的笛声。似乎有一丝清凉迎面而来,把许久以来的燥热也吹散了。   刚刚游泳回来,头发里的香味一阵一阵的向外散。伴着悠扬孤独的长笛的乐音,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童话。我走过去熄了灯。安静的坐在窗前。好象还是在水里,那笛声看我沉没,又把我托起。   那笛声问:“你在吗?”   “是的,我在。”我轻轻的甩甩头,让长发散落下来,“还有多久?”我在心底悄悄的问。   “很快了,没有很长时间了。”笛声从夜的另一边飘来,在夏夜的星星底下打了个转,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突然开始莫名的伤感。一点潮湿的味道在空气里滋生。晚风吹起来了,头发乱了。不听话的遮住了眼睛。眼前,对面楼的灯光终于开始模糊……   “在发呆吗?”   “在看《庄子》,在想蝴蝶。”   “北大的?”   “是,你也一样?”就这么简单,我和他在网上认识了。我认识的仅仅是一个IP,而他也一样。这样,我们知道,我们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中,我们有一样的未名湖和同一个图书馆。这样,上了线我们会开小窗。更多的时候,他躲在所有的频道之外;所有的时候,他只和我一个人聊天。   我知道他是学化学的,就住在我对面的楼里,今年是在北大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了,我知道,明年这个时候,他会在美国那个叫坎布里奇的小镇生活。我知道,他吹的一手好长笛,我知道,在这个季节,他所有的伤感都迸发出来了。   他对我谈起静园的草坪,周末在那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月光如水的晚上,他对我说夜晚的时候喝了酒跑去圆明园划船,在湖心他吹起了罗大佑《船歌》的旋律。我的心突然动了一下,那是我非常喜欢的歌,手指不自觉的在键盘上飞快的飞舞:“姐儿头上带着杜鹃花,迎着风儿水浪逐彩霞~~”他打过来很多笑脸,我也回应了很多。   就这样,我们把一份默契悄悄的传递着,在小窗里,在我们两人的世界里。常常的,我面对他的话,沉思;很多次,我想如果我们早些相识,该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仍趴在窗台上,听着音乐飘来。浮在空气中的缓缓的飘来,想天空下圆明园的福海里行驶的那条船。我知道,他吹的是巴赫的〈长笛协奏曲〉的片段,那又是我喜欢的片段而我从没和他说过。微风轻轻吹动我的头发,那一刻,我感受到什么叫沉醉。   “CINDER,你知道我大学时最遗憾的事情是什么?”   “~~NOGF?”   “呵呵~~”我能感觉到他的笑憨憨的,很不好意思的,可能,还带点男孩子粗野的羞涩的感觉,我喜欢。我已经读研了,比他整整大了一岁,我知道在大学里这是一个永恒的遗憾。接下来是什么?对感情的回顾,对校园的眷恋。我们无意中谈起雨后的北大,我说“那种湿润的味道是香的,它很多天都不会散去。”他告诉我,从认识我以后,他就开始感觉那湿润的味道像我游泳过后随意散落下来的头发。从那天开始,他说要给我吹笛子。   “CINDER,去听吧,听你对面的楼上,我的笛声。”   于是我就听了。清丽的笛声响起来的时候,我就站起来走到窗前。心里明白这悠扬乐音的秘密,感觉黑夜也变的温柔变的可以触摸。一种沉寂好久的情愫悄悄动了一下。笛声魔力般的吸引我的目光,对面楼的灯光模糊的表达着诱惑。散落的头发被微风吹送到眼前。我开始不知道自己了。我开始有了一种把电脑当镜子的想法。愉悦的,失落的,怀念的,每一个表情开始在屏幕前撒播。这是女人无意间的本能的播撒。尽管我什么也没说……直到那天他特别的打破了这种微妙的播撒。   “CINDER,你愿意在我大学最后的时光,替我补上这个遗憾吗?”   “我……”我沉默很久打出了一串的省略号。人总是这样,所有渴望的东西来临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躲闪。但那是我渴望的吗?我也说不清楚。   那晚,笛声同样,在同样的时间响起。是《天鹅湖》里的一段独奏。这晚的月亮很圆。在这个时刻我突然脆弱起来。“如果有一个王子能爱上天鹅,那么,天鹅就会变回公主,变回人。”是的,也许我该相信,世界上终有一种东西力量是巨大的。你该排斥所有,但你不该排斥她;哪怕相聚很短,哪怕思念很长。   我回到计算机的旁边,就着笛声写下了我的第一封EMAIL。我告诉他我喜欢听他的长笛,喜欢他羞涩的腼腆的笑容。我告诉他我也喜欢被人惦记着,被自己惦记的人惦记。我告诉他,其实不必开始也不必结束。第二天,当月亮又一次升起来的时候,我收到了他的回信。“我已经没有了遗憾,因为我也知道了惦记和思念的滋味,很奇特也很美好。”那一夜维瓦尔弟《四季》中的《夏》在校园里响起。我微笑着,对着茫茫夜空微笑,“perfect!”我对自己说。   这一夜,那笛声依然飘着,我依然躲在童话里。我知道在我的面前的无数***中,我有思念的一个;我也知道白天与我匆匆擦肩而过的人当中,我有惦记的一个。在音乐里我们可以生活。福海,船歌,还有湿润的味道和安静的月亮。我们彼此已经可以感受。   第二天,那笛声消失了。我没有等待也没有期待。白天在南门我看见了留恋的目光和流泪的眼睛。我想下一季这笛声会在坎布里奇响起,向着当年的校园,他会夜夜遥望。   我一个人走在未名湖边,月光如水。我安详的如湖边的一尊塑像,听着心底响起的笛声。完美,我终于觉得这一切完美的没有一点遗65也许   我第一次见到杨馨儿是在去浙江大学的火车上,也许这一次见面决定了我会卷进她的故事。   那年我刚考上浙大建筑系,哥哥带我先从农村老家乘汽车来到省城,再转乘火车去江。   在火车上,我们对面坐着两人,男的是个中年人,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温文儒雅;女的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身体苗条,肌肤白皙,五官非常美丽,带着一股宁静甚至忧郁的气质注视着车窗外,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突然,那中年男子先跟我们说话:“请问,你们去哪儿?”   我哥哥答:“送我妹妹去浙江读大学。”   那男子点点头,又问我:“你是新生吗?读哪个学校?”   我答:“我是浙江大学建筑系的新生。”   “噢!”那男子一阵惊喜,“你和我女儿一个系啊。”   “怎么?”   “她也是浙大建筑系的新生”   “这么巧,我们是同学,同乡,现在又同车。”我高兴地说。   那女孩转过头,对我笑了笑,说:“你好!我叫杨馨儿。”   “我叫徐敏。”我也一笑。   接下来,杨馨儿的父亲说起话来:“学建筑好哇!我们国家要发展,离不开建筑业,你们将来都是建筑业的新秀啊!祖国这片崛起的土地上将会留下你们设计的高楼大厦。要好好努力啊!”   到学校安排好一切,杨馨儿的父亲和我哥哥都走了。我和杨馨儿不仅同班而且同宿舍,也很自然地成了好朋友。杨馨儿是个很安静的女孩子,但她对专业课并没有兴趣,上课时间常常偷偷写诗,写散文,悄悄寄出去,偶尔收到一些稿费,便一扫平日的忧郁沉静,现出愉悦的样子。   第一学期下来,杨馨儿的情况并不妙,有两科开了红灯,名次几乎排到了最后。我的成绩却很好,进入了专业前五名。我和她的距离很快拉大了,她不再喜欢拉着我的手跟我讲很多文学知识,讲《红楼梦》,谈《茶花女》,她常常找各种借口躲开我,并且渐渐和宿舍里另外一名学习很差的女孩子成了好朋友。   我不好再接近她,却无时无刻不在默默地关心她。   进入大二,专业课大面积铺开,建筑系的学习任务是比较重的,激烈的学习竞争还是存在的。杨馨儿更加沉静了,上课依然偷偷地写作,下课便坐在座位上发呆,我去拉她出去玩,她理都不理。   后来,我注意到她晚自习再也不呆在自习室了。这天晚上,我悄悄跟在她后面,发现她去了图书馆,走入图书馆,我在一个角落里坐下来,看着杨馨儿径直走到第五张写字桌左边,和早就坐在那里的一个男生打招呼,好像很熟悉的样子。那男生浓眉大眼,很英俊,他拿出一盒饼干,抽出一片塞在杨馨儿的口中,杨馨儿在他身边,几乎投入了他的怀里。接下来,两人便轻声地交谈,我看到杨馨儿一反平日的死气沉沉,满脸容光焕发,神采飞扬,天!她是个多么美丽动人的女孩子。那男生是谁?他在打杨馨儿的什么主意?我不禁深深为杨馨儿   担忧起来。   一连几天,我都在跟踪杨馨儿,她总到图书馆的第五张写字桌左边坐下,那男生有时来,有时不来。这天晚自习,那男生来到杨馨儿身旁,对她耳语了几句,两人便一起走出了图书馆,我悄悄地跟在他俩身后。他们来到校园一条僻静地小路上,在路灯微弱的光线下,我看到那男生从腋下抽出一本杂志,翻开给杨馨儿看,杨馨儿看到杂志,高兴地笑了。两人又是一阵亲切地交谈。然后那男生突然抱住了杨馨儿,接着俯下头,一个长长的吻,我简直不敢再看下去,我觉得有责任去管管她了,我毕竟是她的同乡。   星期六下午,我约杨馨儿来到中心*坪,我开门见山地问:“杨馨儿,你每天晚自习去见的那个男生是谁?”   她吃了一惊,抬起美丽的大眼睛,问:“你怎么知道?”   我忍不住大声说:“你们就这么大模大样地交往,还怕别人不知道?这种事情本来我不该管。可是,你要注意一下你的学习,大一的成绩那么差,大二的功课加深了,你反而更放松自己,到大三、大四你怎么混?你到底和还想不想毕业?你知道别人背后怎么议论你?他们都管你叫花瓶!”   大滴的眼泪顺着杨馨儿的脸颊流下来,她轻声地说:“徐敏,你并不了解我。我父亲是著名的建筑设计师,我们市里几座商厦都是他设计的,他一直希望我~~他唯一的女儿继承父业,于是,高三便报考了这儿。可是我实在不喜欢建筑,这也是我入学后才发现的,我依旧喜欢文学,而且这种喜爱越来越深。我用心不专,当然不能成绩优秀,可我万没想到自己成了垫底生,老师瞧不起我,同学轻视我,我甚至不敢把学习成绩告诉父亲,我辛辛苦苦写的诗大部分又被退回来,我简直不想活了。这时,我认识了韩天磊,他是中文系的高才生,比我们高两级,今年毕业。他大学期间出过两本诗集,非常有才华。他说他读过我发表的诗,内容很好,但缺乏写作技巧的训练。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我的诗经他修改,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了,他的修改使我的感情在诗中得到了淋漓尽致地表达。他理解我、关心我、欣赏我。我已经离不开他了,我将来要嫁给他。”   我听得简直呆住了,不知该对她说些什么。从那以后,杨馨儿继续和韩天磊交往下去,学习成绩一直在及格线左右晃动。   时间过得很快,大二的生活临近结束了。这天,窗外飘起了细雨,天气一下变凉了,我躲在宿舍里复习功课,杨馨儿穿了一身淡绿真丝的套裙,撑着一把花洋伞出去了。   一下午很快过去了,我正要去吃晚饭,宿舍的门被推开了,风雨的气息一下子充满了室内,杨馨儿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她浑身的衣服和头发都湿透了,滴着雨水,面孔惨白,浑身瑟瑟发抖。我急忙让她换下湿衣服,倒了杯热水给她握在手里,杨馨儿眼睛变得雾蒙蒙的,死死地盯着对面床头一束枯萎的插花,面无表情。   “杨馨儿,你出去干吗了?你的伞呢,怎么湿成这样?”我问。   “徐敏,你见过世上比我更失败的人吗?”她的声音冷得象从幽谷中传来。   “失败?馨儿,你并不失败,你是本科大学生,又发表过这么多作品,你是个成功者,怎么老提失败呢?”   “不,我是个失败者。在家中,我是个失败的女儿;在学校,我是个失败的学生;在恋爱中,我是个失败的恋人。”   “失败的恋人?馨儿,韩天磊怎么了?他怎么对你了?”   杨馨儿面孔依旧惨白,嘴角带着一个冷漠而孤傲的笑容:“我真傻。我怎么能配得上他呢?他是高才生,已保送本校读中文系研究生了,我连功课都不一定考及格,他应该拒绝我。我真傻。”杨馨儿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大声叫喊:“我真傻!我这个傻瓜!”我连忙堵住她的嘴:“别喊,馨儿,别人会有看法。呆会儿我会找他。”杨馨儿很快躺在床上睡着了。我吃过晚饭来到中文系找韩天磊,他的名气很大,我很快找到了他。韩天磊笑望着我:“这位小姐,我们好像并不认识。”我板起面孔,“韩天磊,你不要嬉皮笑脸的,我是杨馨儿的同学同乡,我问你,你今天对杨馨儿干什么了?”   “哦,你是她的同学。你一定误会了,我和她不过是一般朋友。”   “一般朋友?一般朋友你们在校园里接吻?你知道吗?杨馨儿对你一往情深,你要对她负责任。”韩天磊的脸上又浮起了可恶的笑容,“接吻?如果我要对跟我接过吻的女孩负责任,只怕我至少可以有十个太太了。”我恨恨地望着他,“那么今天下午你也对她这么说了?”“我说得很婉转,我自信没有伤害她。”   “你已经伤害了,她很受刺激。你应该知道,她是个多么脆弱敏感、易感、容易受伤害的女孩子。”   “这是她的缺点,不是我的过失。我想她应当打点这方面的预防针。”   “你这个流氓!”我瞪了他一眼,转身走开了。   一星期后,各科考试接踵而至。我发现杨馨儿复习的时候常常一下子呆住,满眼含泪,我便推推她,她再埋下头去读书。考试结束、过完暑假再来学校,已是大三的学生了,杨馨儿没有来报到,成绩表上她上学期的成绩一片空白。我问辅导员怎么回事,辅导员淡淡一笑:“她身体不好,休学了。”   结束了大三的生活,我决定趁暑假去看杨馨儿。在学生联络部查到了她的地址,我便上路了。我按地址来到了杨家,敲敲门,门是杨馨儿开的,她站在那里,苍白瘦弱,憔悴得像个幽灵,却依然美丽动人,她一见我,立刻高兴地拉住我的手:“徐敏,你来了,太好了!你知道我多想见到你,快进来。”   杨家很富裕,四室两厅的住房,布置得豪华舒适。她先把我让进她的房间,这房间里几乎全是书,左面有一个大书架,上面摆满了文学书籍,另一面是一张松软的小床和一个大写字台,写字台上堆满书,呈金字塔形,床上也堆了好几本大书。我开玩笑地说:“杨馨儿,你说是身体不好,其实是躲起来当书虫了。”   杨馨儿笑了笑:“我不是休学,而是退学专门从事文学创作。”   说完,她站起来,在写字台的书堆里扒来扒去,扒出一本书,一本剪报,她先把书递过来,说:“这是我出的第一本诗集。”又把剪报也递过来,“这是我发表的小说、散文,都剪贴在这里。我很快就要加入省作协,当专业作家了。”   我高兴地接过那本诗集,封面上有几个字:“谷风诗选”,我又翻开剪报,上面作者名字处也都有同样的谷风两个字,我问:“谷风是你的笔名吧?”   “是的。”她安安静静地说。   “祝贺你,馨儿!我早知道你在文学上会有成的!”   她甜甜地笑了。   正说着,门口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杨馨儿敏捷地站起来,笑着说:“我爸爸回来了。”我们来到门口,门外站着一个男人,他就是杨馨儿的父亲,可我又不相信这竟是他,他是那么苍老憔悴,比我在火车上第一次见到他时起码老了十岁。他见到我,有些吃惊,“这不是徐敏吗?”我答:“是我,杨伯伯您好!我暑假回家顺便来看看馨儿,没想到她在文学上有了这么大的进步。”   杨伯伯说:“徐敏,你来,我们到客厅谈谈。馨儿,你先回自己房间。”   杨馨儿顺从地走回房间。我和杨伯伯在客厅里坐下来。杨伯伯脸上一片沉重痛苦的神色,他缓缓地开了口:“馨儿是个很柔顺的孩子,从小学习就很好,我一直寄托很大希望在她身上。可是,我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我让她报考了她毫不喜欢的建筑系。我总觉得,将来她能继承我的事业,我会非常高兴。馨儿太柔顺了,连一点儿反对我的念头都没有,就完全同意了。结果,她不得不退学了……”   我极力想安慰这位伤心的父亲:“杨伯伯,馨儿退学并不是一件坏事,我刚才看了她的作品,数量那么多,质量又那么好,她马上要加入省作协了,她会成功的。”   杨伯伯的面部痛苦地抽搐着,许久才说出话来:“她很难再成功了。你不知道,谷风并不是她的笔名,而是韩天磊的笔名。自从她去年暑假回家,我就发现她的精神不太正常,医生说她是精神分裂症,已经发生幻听,幻觉。她常常幻想韩天磊的作品是他的,她购买他的诗集,收集他的作品,见人就说她在写作上多么成功,已经要成职业作家了,实际上她现在连一个字都不会写了。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们就只好把她送精神病医院了。”   我已经完全惊呆了,怎么会是这样的结果?是怪望女成凤的父亲,还是怪才华横溢而又对感情不负责任的韩天磊?也许都是,也许都不是。走出杨家大门,泪水已盈满了眼眶,我忽然想起舒婷的诗《也许》:“也许我们的心事总是没有读者也许路开始已错结果还是错也许我们点起一个个灯笼又被大风一个个吹灭……”   是的,也许世间所有的事情,都只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结66最后一个愚人节   愚人节那天,居然下雨了。   寝室里的人都很安静。其间却又蕴含着一种莫名其妙的隐隐的躁动。我知道她们其实都把关注焦点聚集在了我手中的这封情书上。这是报应。   愚人节大约是我们在校里最喜欢的节日之一了。在这个“舶来节”里,我们可以随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肆无忌惮地制造一些大爆冷门的恶作剧,松弛一下平日里淑女条规校章班纪下拘禁已久的活泼和疯狂。我们曾在餐厅门口贴了一张“持学生证免费看电影”的通知,让全校一半多的学生到健康影院门口散了散步。曾在校广告栏了贴了一张“男生宿舍104出售方便面”的启示,让那个揪过我们小辫子的教务处长半个月不得安宁。也曾给隔壁班的两个男生写了一封一模一样的匿名情书,让他们在同一地点羞涩相遇共落陷阱……今年是我们在校的最后一年,大家似乎都被即将离别的伤感笼罩了,失去了炮制新闻的兴致。但是,我却出乎意料地接到一封精致的情书。落款人居然是那一年我们捉弄过的两个男生之一。报复的用意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其实我对这个男孩的感觉挺好的。自从“情书风波”以来,他不但没有生我这个主谋的气,见了我反而有一种“不打不成交”的亲切和宽容。在路上相遇时我们会很高兴的闲聊几句,还换看过两次书,在一次“五四”青年节的全校舞会了也跳过两支舞,仅此而已。他似乎不大爱说话,一说话就脸红,很腼腆的样子,温厚得像个兄长。他的信写得其实很认真,一点儿也没有调侃的意思。我承认我很动心,但我却不敢相信。因为愚人节。这是一个允许不认真的节日,这个欺骗色彩太深厚的节日把信中那些动人肺腑的情意钱掩盖了。   我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把信公布给了室友们。经过大家群策群力,最后商定:将计就计,按时赴约。但无论他说什么也不要答应他,也不给他一些缓冲的余地。要毫不留情,决不手软,坚快把他打个落花流水。   约会就在今晚。   雨很有节奏地落着,不紧不慢,清清冷泠。暮春的雨,几分温暖又有几分伤怀。我忽然有些犹疑,万一他不是骗我呢?万一这是真的呢?万一他不知道今天是愚人节呢?万一……可万一要是假的呢?这个问题的肯定答案比其他后果都要严峻。我不能用自己的感情去做冒险的实验。女孩子的自尊是玻璃做的,无意中的冷落尚且难以忍受,何况有意的摔打?!该起程了。室友们全体起立,庄重的送我。像赴战场。而我必须是胜利者,他注定是败者。这样的战斗真是滑稽。然而又不是那么滑稽。我忽然觉得十分难过。为他,也为自己。也许我已经到了开不起玩笑的年龄。但是,今晚不。   “战场”是学校附近的一个冷饮店。我进门的时候看见他正座在一张靠墙的桌边等我。白衬衣、红毛衣,很精神很俊朗的样子。我低着头,不敢多看。   他叫了两杯果汁。我们好久都没讲话。   “今晚没课?”他很口拙地问。   “没有。”我说。忽然想笑。鬼都知道,我们学校晚上从来就没有课。   “那封信,你看了。”   “嗯”   “你怎么想?”   我低着头,无法回答。   “……好久了。我是真心的……”他低低地说,“怕毕业了就没有机会了……”   我依旧沉默着。   “也许你对我还是不了解。不过,我们还有时间,你可以……”   “不必了”我终于说。   “为什么?”   “因为今天是愚人节。”   他怔在那里:“我没有想到……我不是……其实我是……”   “对不起”我站起身来。我没有理智去辨析,没有勇气去面对。我不允许自己再犹豫。   我拿起伞,走出门。他跟出来傻乎乎地举着伞,却没把伞打开。雨水打在他的脸上、衣服上。他追上我,走在我前面,面对着我。我不管不顾地向前走着,他也那么后退看走着。始终面对着我。我盯着路面,看见他的裤管上沾满泥水。   开的玩笑太大了,我想,我忽然很想哭。我想提醒他打开伞,我不想看见他这个样子,可我无法开口。我怕自己一开口,心中的堤岸就会崩溃。   走到校门口,他拦住了我。“你干什么?”我严厉地喝问着他。天知道,我根本不想用那样的语气。他怔怔地望着我,满面雨水——或是泪水。   眼泪忍不住涌出眼眶。我低下头。   “对不起,对不起。”他终于说:“是我自作多情,是我在单恋。”   我泪如雨落。怎么可以让他受到这样的伤害?   不知站了多久,抬起头,他已离去。他那固执的眼神却镌刻在了雨里。也许他是真的想知道知道我了解我接近我。这并没有什么错,错的是今天是愚人节。纵使他是真的想用愚人节来为失败找条退路,这也没有什么错,错的是他选择了我。我造成了他的失败,也造成了我的失败,我们都失败了。   他明败,我暗败。   毕业酒会上,他捧着酒杯来到我的身边。我们碰了碰杯,他无言离去。   每年暮春,我都还会想起愚人节的那场雨。想起那场被冲击得如落花流水似的爱情。春天是爱情最易萌芽的季节,也是爱情最容易凋零的季节。无法伤悲。   最后一个愚人节,是青春一则黑色的幽67满天星的故事   周五的晚上,莲和婷婷坐在她们常去的一家餐厅里。这是家素食餐厅,没有很多人,小方桌铺着绿白格子布,小巧的白花瓶里插着一小枝满天星和一朵含苞的红玫瑰。婷婷问莲:“最近怎么样呀?”   “不错,遭到提拔,又涨了工钱。”   “我给你介绍的这个活儿不错吧。”   “是呀,工作换来换去也没意思,这个好,做了有一年了。你怎么样?   “还那样儿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那个活儿,人贩子。”   婷婷在外企业务部,专门帮公司找人,又帮人找公司,所以老管自己叫人贩子。莲听到这个笑了,说:“你把我再贩一次吧,我也好多得点儿身价银子。”婷婷白她一眼,说:“真不知足,这么好的东家哪儿那么容易找呀。”   菜上来,两个人不说话,吃了一阵子,汤也上来了,婷婷拿个碗装了一碗,把勺子在汤碗里搅来搅去,说:“莲,我想结婚了。”   莲高兴地说:“是嘛。也是,你和大庆都好了那么久了,该结婚了。”   婷婷看着别处,说:“是呀,是很久了。不过,我不是要和他结婚。”   莲吃了一惊,婷婷回过头来,低头扒拉着那个花瓶,莲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婷婷说:“其实我很想和大庆结婚,可是拿什么结?没钱,没房子,你知道的,我家就那点儿地儿,他家更惨,只有一间平房,怎么结婚?你别说我俗,结婚本来就是一件俗人的事儿呀。”莲无言以对。过了一会儿,婷婷幽幽地说:“莲,人家都说红玫瑰象征爱情,其实,玫瑰应该是我们生活里的各种**,满天星才是爱情,永远只能做做点缀。莲你又不是没遇上过这种事。”莲心里有些痛,婷婷指的是她从前的恋人勇,在学校里勇比莲高两个年级,毕业时,莲用尽了家里所有的关系,把他分到了北京的一个大机关,可不上一年,勇就娶了上司的女儿。莲黯然地说:“我明白的。其实,我也不是要拦你,只是,你真的舍得?”婷婷想了想,说:“既然已经这样了,还有什么舍得不舍得的呢?”莲觉得也是,如果这是婷婷的决定,别人又何必再有什么说道呢?   早上莲才到公司,李总就叫她去一下他的办公室。莲敲门进去,李总说你坐吧。莲觉得这个一向干练的人今天脸上有种少见的疲惫的样子。他一言不发,递了张纸给莲,莲才看了头两行,就觉得全身的血都在往头上涌。李总说:“莲,真对不起,没想到提拔你会招来这个。对不起。”莲明白了,抄过一张纸来,就写辞职信。李总无力地说:“对不起,我会让他们发你三个月的工资。”莲笑了笑,头也不回出去了。   早上,莲习惯地睁开了眼,想想没有班可以上,舒服地叹口气,又睡了。日上三竿时,她起来,把乱糟糟的家收拾一下,拎个篮子去买菜。回来的路上,看见路边有个小贩,用两个大塑料桶装了两桶玫瑰、康乃馨和满天星在卖。她想起婷婷的话,站住了脚,小贩很殷勤上来说:“小姐,买玫瑰吧,一块钱一枝。莲指指满天星问价钱,小贩说:“小姐,你要是买玫瑰,我送你两枝满天星好了。”   莲说:“我不买玫瑰,就要满天星。”小贩不甘心,说:“要么买康乃馨吧,这种粉的配满天星最好看了。”莲固执的说:“我就要满天星。”小贩大约觉得莲很奇怪,泄了气说:“好吧,给三块钱一把吧。”   莲回到家,才想起家里没有花瓶,只好胡乱用个大玻璃杯插起来。   她端详了一会儿,单单的一把满天星就是显得苍白单弱。也许满天星真的只能点缀别的花。   无所事事的日子很长,莲经常去街上闲走,不是周末,街上的人少些,店里也没有那么多人,她一口气买了两条牛仔裤,四、五件T恤,工作了这些年,几乎都没有穿仔裤T恤的时候。就是这些日子,她认识了何坚。那天她在一条不常去的街上,看见了这间叫“陶匠的家”的陶艺店,临街的大玻璃橱窗半卷着竹帘,靠窗放了张小桌,用一个大木盘子装了好些陶珠陶片串的饰物,旁边有张舒服宽大的扶手椅。门上还有个牌子,上面写着“门开着进来吧”。看见这个牌子,莲笑了,推门进去,门一开,她就听见了风铃的声音,那是几串牙黄的陶鱼儿用细细的透明鱼线悬在一个屋檐样的小横梁上,缀了几个淡粉的小陶珠儿,莲没想到陶土做的风铃会有这么清脆空灵的声音,她一下就喜欢上了。   店很小,三面墙全用草席铺满,上面疏疏落落地挂着些陶瓶,陶盘,沿着墙边儿一溜儿矮木架子上,放满了瓶瓶罐罐,有成品,也有泥胚。阳光把竹帘的影子投到店里,显得非常温暖。莲在店里转了几圈,那店主并不上来兜揽,莲觉得无比自在,索性坐到扶手椅里,细细地挑了三串项链出来。想想钱不够,权衡半天放下了一串深蓝的。店主是个年轻男人,他收了钱,把风铃和项链仔细包好递给莲。   莲正要出门,听见后面有人说等等,莲回过身来,店主在大木盘里拣出莲刚刚放下的项链递给莲说:“这个送你了。”莲说:“哎,我就是没带够钱,下次我再买吧。”店主笑了说:“真没见过你这样儿的,白给也不要。这样吧,看你也不还价儿,算是优惠给你的吧。给你,这是我的名片,有空就来。你是我的大客户呢。”莲看看他又认真又有趣的样子,笑着接过了名片和项链。名片上用隶书印着:陶匠的家何坚。还有店址和电话。莲歇够了,就打电话给婷婷,让婷婷帮她留意一下工作。婷婷说:“不是干得好好儿的吗,怎么又不干了?”莲说:“头儿提拔我,有人说闲话。”   婷婷来了精神:“真的?真有那么回事儿?”   “瞎说,哪儿有。”   “那你辞什么职?你问心无愧,怕什么呢?随他们说呗。”   “傻瓜,就算我扛得住,我的头儿也得撇清了他自己呀。”   “明白了。也怪你自己,不结婚,招人闲话。”   “舌头在别人嘴里,就算我结了婚,人家还不是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也是,下一个想找个什么样儿的。”   莲想了一会儿说:“婷婷,帮我留意一下有没有临时的工作吧,简单的活儿,秘书什么的,钱多钱少无所谓。我不想在一个地方干长了。老是这样的结果,真让人受不了。就象打游戏,总通不了关,老是要从头再来.   有半年多的时间,莲在一个又一个工作里漂着。也有公司要留她做长期的,她都笑笑拒绝了。有空的时候她就到陶匠的家坐坐,满屋陶器厚重的质感还有何坚这个人都给她非常踏实安稳的感觉,她喜欢这种感觉。   三月里,莲又有了个新工作。那天早上她走进那家公司时,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间敞开的充满阳光的办公室,她实在受够了在一人高的隔断圈出的一平米见方的地界儿里转来转去的日子。一个穿着考究的男人站在那儿问她:“你找谁?”莲说:“我找杨先生,我是外企介绍来的。”那男人打量了她一会儿,说:“叫我Alan吧,跟我来,我有些文件要你帮忙复印。”中午的时候,Alan过来说:“能请你吃饭吗?”莲都愣住了,喃喃地说自己可以去食堂吃,旁边的一个女孩就笑笑说你去吧,Alan的规矩是请新来的人吃饭。那顿饭吃得很舒服,Alan是个风趣又体贴的人,莲差点儿忘了眼前的人是自己的新老板,而她不过是临时给他做一个月的秘书。下午Alan把护照交给莲请她去趟航空公司确认机票,路上,莲忍不住看了眼Alan的出生日期,算了算,他已经39岁了,可是看上去他充满活力,意气风发,实在不象一个奔四十的人。   就在这个月里,莲把所有周末都耗在陪婷婷购物上面,婷婷要结婚了。   在一家豪华的商场里,婷婷买了许多东西,站在款台前结账时,她说:“从前没钱,看见这些东西羡慕得很,偶尔省下钱来买一件,宝贝喜欢得不得了。现在可以敞开来买,反而觉得也没什么意思了。”   莲看着她,她脸上有股落寞的样子。婷婷把地址给了服务台,嘱咐送货的人小心她的瓷器,就拉着莲去喝咖啡。咖啡厅很安静,有点儿若有若无的音乐。婷婷说:“莲,下个星期天我结婚,你可一定要来呀。”莲点点头说一定。婷婷犹豫了一下又说:“莲,求你件事,下周六把你的屋子借我用用。”莲深看她一眼,没多说什么,只说回头我把钥匙给你。   婷婷结婚前的周末,莲无聊地坐在陶匠的家,因为是周末店里老有几个客人。何坚给人包扎陶器的时候,莲就帮他收钱,傍晚的时候人少了,店里就他们两个,莲说:“何坚,月底我又得失业了,你雇了我算了,我也不用到处打工了。”何坚瞧她一眼说:“算了吧。我哪儿雇得起你,我付的工钱给你付房租都不够。再说了,雇了你,我的生意怎么做?你什么都喜欢,都不舍得卖,恨不能每样东西都搬回家去。”莲笑了,说:“我不过开个玩笑,弄出你这么多话。我不过觉得这么不停地换公司,换老板,实在太累了。”何坚奇怪地看她:“这不是你心甘情愿的吗?做长期嫌累的是你,做临时嫌累的也是你。你要怎么才好?”莲说:“我没有你的本事呀,泥巴都可以卖出大价钱,只好辛苦些了。”何坚顿了下说:“哪天,我带你到我的作坊去看看吧,烧一件能卖你说的大价钱的泥巴不是那么容易的呢。”   婷婷结婚的早上,莲去花店给她买花,她选了粉红的玫瑰,她觉得这种娇羞的粉红色最适合送新娘。卖花的人问:“小姐,要不要满天星?玫瑰配上满天星才好看。”莲坚决地说:“不要满天星,就是玫瑰。”   四月初Alan问莲能不能留下来给他做秘书,莲同意了。那天下班的时候,莲没坐车,在路上走了一会儿,她的脸感到风里的暖意,四月了,所有树上的嫩芽都绽了出来,她走过一个院子,院墙里一株高大的树开了满满一树白花,东边,淡柠檬色的满月升起来了。莲觉得心里很安定很快乐。   四月中旬的时候,莲随着Alan去招聘会招人,Alan站在后面一会儿中文一会儿英文和人谈话,莲忙着发表格,收表格,回答问题。快中午了,Alan让莲把休息的牌子放上去,人才渐渐散去。莲一抬眼,大吃一惊,勇站在那里微笑着看她,莲呆呆地看着他慢镜头一样分开慢慢散去的人流走到她跟前,心里就像有把重锤在敲。勇说:“是莲吧,我刚才还以为认错人了。”莲慌乱地说:“没有。你,来找工作?”勇笑笑说:“我陪太太来的。她在那边填表呢。”他回头招呼了一下,一个女子走过来,站在勇的旁边,勇说:“给你介绍,这是我太太,这是我大学的同学。”莲对那个陌生的女子微笑了一下,下意识地递了张报名表过去。勇从容地很有风度地说:“你有名片吗?给我一张好不好,好不容易遇上,别又断了联系.莲说:“我才到这家公司,还没有名片。”勇的太太说:“没关系,这张表上有公司电话的。”他们对莲笑笑,道了别就走了。莲傻站在那儿,多年以前那种酸痛的心情又回来了,她不明白干嘛她还是要再遇上他。Alan一直站在后面看着。这时过来说:“莲,咱们一起去吃饭。还有一下午呢.莲这才回过神来。吃饭的时候,Alan看着莲努力地寻找话题,要掩盖自己的狼狈样子,索性也不说什么,他们最后在沉默中吃完了饭。   过了些天,勇真的把电话打到公司,约莲去吃饭。莲搜肠刮肚想找个推辞的理由,勇放低了声音说难得她出差了求你了,莲实在没有办法拒绝。他们找到一条僻静街上的小饭馆,莲习惯地往窗边的位子走去,勇拉住她说还是坐在里面吧。勇叫了一桌的菜,可自己光喝啤酒,莲低头把玩着两支筷子,过了一会儿,她听见勇叫了一声:抬起头来,看住勇的脸,曾经是多熟悉多亲爱的一张脸呀,虽然多了些沧桑,还是让莲觉得痛心彻骨的熟悉。勇伸出手来,拉过莲的一只手,轻轻抚摸着,他说:“莲,那天我碰见你,真的高兴极了,你一点儿也没变,你不知道,这么多年,我多想你。”莲看住他,不说话,他接下去说:“莲,我知道对不起你,可我没办法。你知道,那一年,我人生地不熟,什么都不习惯,真可怕。我住在集体宿舍里,同屋的人打呼噜,我整夜整夜不能睡,第二天还要上班,我都快疯了,所以不顾一切结了婚。”莲依然不说话,看着眼前的男人,这些年来,她终于知道了他的理由,这让她觉得苍凉,又有些滑稽。她被丢下是因为同屋的人晚上打呼噜。这么多年,她替他找了无数的理由,可没想到这个。但是她已经学会了不再去怪他,因为清楚人有很多生存需要超过对爱情的需要。婷婷是对的,爱情只是点缀别的花的满天星。莲伸出手去,温柔地抚摸了一下勇的脸,温柔地对他说:“不用再解释了。发生的事总是发生了。我要你明白我现在并不怪你,换了其他人,大概也会这么做的。我们都是凡人。”勇激动得一把握住莲的手,他没想到他心里的一块石头就这么轻易地掉了,他说:“莲,还记得我那年在杭州灵隐对你说的话吗?”莲赶紧说:“记得。”她要堵住他的嘴,让他再重复那两句话是她再也不能忍受的事情。   莲和勇站在晚春落满杨花的大街上,夜深了,洒水车刚过去,路面在灯下闪闪发亮。他们站在那儿,最后勇说:“去我家坐坐?”莲深吸了口气说:“算了,还是去我那儿吧。”那天晚上他们在莲的小屋里**,勇激情依旧,就像六年前他们在杭州的一间小旅社里。第二天早上,莲先起来了,坐在那儿看着勇熟睡的脸,无限柔情又非常平静,她现在听到了他的解释,也付出了她该付出的,可以把这段感情画一个句号,再开始新的人生了。她去厨房里给勇做早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正做着勇走进来,从后面抱住她,她能感到他胸前结实的肌肉。莲看着勇吃完早饭。她送他到楼下,那是个清丽的春天的早晨,莲站在树下,她把嘴凑上去吻了下勇,说谢谢你来找我,就这样吧,回去过你自己的日子吧。停了会儿她又补了一句,我也可以过我自己的日子了。勇听了这话,明白了,他知道自己既没有权利也不可能再要回莲。他看看莲,她让他从生活里跳出来一小会儿,现在又该回去了。他微笑着伸手去摸了摸莲的头发,转身走了。莲在树下站了会儿,看着他走远。   转眼就到了冬天里,莲好容易才有个周末的晚上能和婷婷一起去吃素餐。见了面婷婷就抱怨:“莲,趁早辞了你这个工作吧,不过是秘书,还忙成这样,害得我都见不到你。你不知道这些日子我过得有多无聊。”莲笑了,她可不舍得这份工作。她说:“别,别看秘书,公司不错,人少,老板讲理,冲这三条,我就不想走。上次我老板说要送我去培训,回来做业务,我都没答应。”婷婷看看莲,莲容光焕发,整个人透出一种知足踏实的感觉,活象有着有落的人,就说:“莲,你变了呢。有什么事了吗?”   “什么什么事?”   “说不出来,你从前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的。”   莲叹口气说:“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不光是这个原因吧。”婷婷意味深长地说。   莲岔开了话题,问婷婷:“你呢?过得好吗?”   婷婷说:“当然好,全是玫瑰的日子,当然好。”莲还是觉得她言不由衷。   那一晚,莲做了个梦,醒过来想想梦里的情形,她对自己说:别瞎想啦。怎么会。   第二天下午,她坐在陶匠的家里,心不在焉地扒拉着木盘子里的饰物。何坚说:“莲,你怎么心事很重的样子。”莲懒懒地说:“我一向这样子啊。”何坚仔细打量了她一下,说:“今天就是和以前不一样。”莲瞟了他一眼问:“有什么不一样啊?”“不知道,好像自己和自己打架。”莲不由得笑了,直了直腰,说:“喂,何坚,我有没有和你讲过满天星的理论?”“我洗耳恭听。”莲就把婷婷说的话讲给何坚听,他听了挠挠头,说:“这个理论真特别。”莲叹口气说:“上次我单买了一把满天星,回家后怎么插都不行,就是不好看。”何坚说:“说不定因为你没有好花瓶.莲笑了,站起来,满店里转了一圈说:“真是三句话不离本行。你这儿好象也没合适的啊?”何坚说:“别找了,回头我给你做一个。”莲看了看他,他是认真的。莲就说:“何坚,早点打佯吧,陪我吃饭好吗?”何坚开玩笑地说:“遇上你真倒霉,尽耽误我的生意。”边说,边去把门上的牌子翻到“歇了”那一面。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块。转眼过了年,然后花开,然后花落。   六月里Alan要回美国述职兼度假,临走前天天加班安排工作。   临走前一天更是忙到午夜才觉得可以安心上飞机了。他和莲一起坐电梯下去,看见莲疲倦的样子,心里有种温暖的感情漫上来,不由得说:“莲,辛苦你了。回头我走了,你也可以歇两天。”   莲摇摇头说:“老板,没什么,这是我的工作。”Alan说:“其实我不想这时候去度假,正忙呢,可我太太去年就把机票旅馆订好了。”莲看他一眼,他没有必要解释。Alan想想又说:“莲,当初决定把你留下来真是正确,我觉得我们配合得很默契,你的想法常和我一样。可是我还是觉得你做秘书可惜了,再想想我的建议吧。这次我回去可以和总部的培训部谈的。”莲很想和他讲讲李总那件事,可想起半年前的梦,心里有异样的感觉,又不想提了,只是说:“老板,我也没什么追求,就图个安稳日子,这样我已经觉得很好了。”   Alan走了以后,不时有电话指示。因为时差的关系,经常打到莲的家里,弄得莲更累。这一天莲回到家里,先去放水冲澡。在哗啦哗啦的水声里隐隐听见电话响,她没去管它,闭上眼睛,慢慢享受热水流过全身的放松的感觉。电话响了很久。莲洗完澡,换了宽松的衣服,打开冰箱找有什么可以做来吃的东西,好几天没在家吃饭,周日买的菜全打蔫儿了。莲想还是煮方便面吃吧。这时电话又响了,莲犹犹豫豫最后接了起来,是Alan,Alan说:“莲你在家呀,刚才怎么不接电话?”莲说:“我正洗澡呢。”Alan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问:“公司里有什么事吗?”莲觉得Alan片刻的沉默有点暧昧的感觉,她还是淡淡地说:“没什么,重要的传真我都给您传过去了。”Alan说我去看看,打搅你了,你休息吧。莲放下电话,没有走开,然后电话就又响了,Alan在那边说:“莲,我忘了件事。”Alan顿住了,莲心里一颤,很想说你不用讲了你要讲什么我都知道我一直都知道可是何必呢说出来又能怎么样呢,但她终究没说什么,于是Alan就说:“莲,我真的很爱你,你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女孩子。我跟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不是你的老板,不是你的同事,我就是一个普通的人,想说我爱你,我没有一点儿要冒犯你的那个意思。真的没有。”莲想终于窗户纸被捅开了,可外面并不是灿烂的阳光。Alan听莲不说话小心翼翼地问:“我没得罪你吧?”莲知道自己不能再沉默,一定要说些什么,结果说出来的却是:“这也没什么。”莲说完就后悔了,自己想什么叫没什么呀?可心里太乱了,想不出别的可以说的话。Alan依然温柔地说:“我就要回去了,要我给你带些什么吗?”莲定了定神,说:“不用了。不过,老板,这样的话您就说这一次,我就听这一次,好吗?”Alan沉默了一会儿,说:“好的,我知道了。”莲那一夜都没睡好。   莲在周五早上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心里七上八下的,Alan应该回来了。她去给自己冲杯咖啡,打开电脑,这时她听见Alan在背后意气风发地说:“早上好。”Alan挂好外套,打开他那个大黑箱子,开始忙着给办公室里的人分小礼物,等他坐定下来,莲就拿出电话记录本子,分拣过的传真,电子邮件,信件一齐都放在Alan的桌上。Alan看看莲的脸色,她好象还是那样,淡淡的。Alan递给她一个黑色天鹅绒的小包,里面是一只精致的镀金小化妆镜。莲谢了他,把镜子放进包里,然后各忙各的。过了几天,虽然有单独在一起的时候,Alan都没再说起那天电话里的事,莲松口气,可以把这么安稳的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了。   七月里,有人给介绍了上海的一个项目,Alan要去看看,莲照例拎着手提电脑跟上了飞机。他们上午到上海,下午看过项目,晚上一起写项目简报。写完发出去已经是后半夜了。莲困得不行,道了别就回房睡了。第二天早上在餐厅里莲找到Alan,倒了杯咖啡,没精打采地坐在他对面,Alan看看莲,她还没全醒,一言不发,梦游一样机械地往咖啡杯里倒糖,他心里那种温暖的感情又漫上来了,他说把机票改签到晚上吧,莲你再去睡会儿。莲闭着眼说没关系我可以在飞机上睡。Alan笑了,说:“上海是购物的好地方,你不想去逛逛?”莲的眼睛一下子睁开了。就这样星期六的上午,他们一起走在繁华的街上,步调默契悠闲,莲在前面,Alan落后半个肩膀,莲不时半侧过头来和他讲话。在一家鞋店里莲看中一双鞋,Alan站在那儿看着她试,莲坐在宽大的皮凳上,系好鞋带,抬头问Alan:“好不好看?”Alan微笑着说很好,莲一时恍惚了,下意识里觉得这一幕是如此的熟悉,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早已发生过,这时小姐在旁边说先生那就给小姐买下来吧,可以打八折的哎。Alan笑笑伸手去摸钱包,莲突然醒悟过来,跳起来大叫我自己来。她急急忙忙付过钱,拎着袋子出了店,Alan伸过手来,莲不自觉地把袋子递给他,边愤愤地说:“把我看成什么人了!Alan问她:“什么人呢?”莲的脸慢慢红了,扭过脸去一个劲儿往前走,他们走在繁茂的法国梧桐下,在枝叶和光影里穿行,沉默把他们两个和周围的喧哗隔开。走着走着下起雨来,有经验的上海人纷纷的撑起伞,街上漂起了五彩缤纷的伞花。大雨落下来,还带着暖意,莲开始还在树下屋檐下躲躲闪闪地走,等到衣服都给打湿了,心里反觉得无拘无束了,自由自在地走着,Alan跟着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青春焕发起来,他们嘻嘻哈哈在雨里走,不管旁人奇怪的眼光,后来雨越下越大,渐渐的就变成了冷雨,Alan看莲的嘴唇都紫了,拉着她躲到一家小店里,莲站在店门口,抱着肩,天色已经暗得傍晚一样,车都开了灯,晕黄的灯光挣扎着从雨里透出来。   隔着白茫茫的大雨,莲望着对面静安寺暗红的大门,雨哗哗地泼下来,在大路上肆意纵横流淌,整个世界好像都被漂起来,要送到一个不知所在的地方,莲看着对面静立肃穆的寺院,好像回到了多年以前,听见勇在她耳边和她讲: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莲站在那儿,头发上滴下来的水顺着脖子蜿蜿蜒蜒流下去,风吹过来,她打个冷战,这时Alan在后面说:很冷吧,要不打个车回去吧。莲没有说话,Alan站得离她很近,她的背上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出来的热气,莲觉得身体深处闪过一道震颤,象闪电一样,心里有股郁闷在往上顶,顶得她浑身都抖起来。莲痴痴地望着对面大雨里的静安寺,觉得自己在这个茫茫的世界上无比渺小,而周围的一切如此冰冷,只有背上这一片微微的温暖,她心里有种宿命的感觉。她转过头来,说,反正不远,咱们索性跑回去吧。   Alan楞了一下,莲的声音里有股不管不顾的劲儿。他不敢多想,也不愿意多想,一把拉起莲的手就跑出去了。跑着跑着莲的步子慢下来,最后站在那儿弯着腰气喘吁吁地叫:哎呀,实在,实在跑不动了。Alan也喘吁吁的,停了步子看她,她站在雨里,一头一脸的水,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整个儿人像被大雨洗去了多余的一切,显得无比真切。Alan伸出手来,搂住莲的肩膀,坚定地说:“那我们慢慢走回去。”   下了电梯,先到了莲的房间,莲掏出钥匙卡来,手指哆嗦着把卡插进去,咔嗒一声,锁上小小的绿灯亮了,莲的手在门把上停住了,Alan走到自己房间门口,又回过头来,看见莲也正看着他,他又走回去,颤着声儿叫了一声:低下头,门上的绿灯灭了,小小的红灯一闪一闪,Alan又叫了一声,莲闭了下眼睛,又把卡插进锁里,握住把手,使劲儿往下一扳,门开了,Alan站在门外,看着门里的莲,莲抬起头,闭上眼睛说你还等什么?外面哗哗的雨声盖住了其他一切声音,世界反而特别的安静。   在飞机上,莲把头靠在Alan的肩上,睡得十分香甜,Alan伸手给她拨开垂在眼睛上的一绺头发,心里充满温柔,他看看外面,飞机在云上面,一轮明月安静地照着。Alan真希望飞机永远不要着陆。   周日,莲把手机扔在家里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不知不觉就又走到陶匠的家。店里有几个客人,何坚正忙着,莲就去坐在窗边的扶手椅里。何坚送走了那几个人,看看莲一脸乌云的样子,把门上的牌子翻到另一面,放下竹帘,拖张凳子坐在莲的对面。莲说:“你忙你的吧,你这样看我,我会哭的。”何坚站起来,一会儿拿回来一个纸包,递给莲。莲把它放在膝盖上,慢慢打开一层又一层的报纸,那是一件淡粉绿的陶皿,好像莲叶,几点随意的白釉,象是莲叶上的水滴。何坚说:“我答应你的,只是烧起来真不容易。”莲说:“真是太美了,插上满天星一定好看。”这时泪珠儿已经在她眼里打转了。何坚又递给她一小块东西,莲接过来,抬起眼问他。何坚说:“这是陶泥。这才是我真的要你看的东西。我这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从这儿来的。莲,上次你说的满天星的事我想了很久,后来我想明白了:其实满天星插在什么里面,插得好不好看,和什么花在一起都不重要,它本来是花,从土里长出来,开出来,并不管自己会有什么命运。就像爱情在人们心里长出来一样是件自然的事,不管会有什么结果。让人痛苦,让人犹豫的不是爱情本身,而是人在爱时的患得患失。”莲看着何坚,他从没这么严肃过,莲忍住泪说:“你说得真好,我想我能明白,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忍不住。”何坚说:“只要你能明白,慢慢就会好的。走吧,我知道有一个地方的沙锅做得很好吃。”   莲回家已经很晚了,她坐那儿把何坚的话想了又想,就去拿张白纸准备写辞职信。这时电话响了,一声又一声,特别的刺心,莲拼命按捺住自己不去接电话,提起笔使劲儿在纸上划下一撇,电话没完没了的响着,莲用力一笔一笔写着,响一声写一笔,心里翻江倒海一样的痛。写完了两个字,电话不响了,夜非常非常的安静。   周一的早上,莲早早就来到办公室,她打开抽屉看了看,她的文档一向整理得很清楚,不用再整了。而且她也没有习惯在办公室里放私人的东西。她取一张报销的表,仔细填好。又打开电脑,开始删自己私人的文件。这时Alan进来了,黑着眼圈,他走到莲旁边说:“莲,跟我到会议室来。”Alan站在会议室的窗边,烦躁不安,莲这样躲着他让他觉得一定有事要发生。等他看到莲进来,手里还拿着一个白信封,心就往下一沉,想好的话都说不出来了。莲默默把信封递给他,他机械地打开,看着“辞职”那两个黑沉沉的字。莲说:“总有这一天的,不如现在吧。你是愿意我多干一个月等你招到新人呢还是我今天就走?”Alan看了一会儿莲苍白的脸,很想再留她一个月,可是就算多一个月又怎么样呢?他咬咬牙哑着声儿说:“我明白,你今天就走吧,公司会多发你三个月的工资。”莲看了看他,开门出去了。Alan望着窗外,外面是七月阳光灿烂的早上,这间有中央空调永远20度的屋子把他和外面热烈的阳光远远地隔开了,在这个七月的早上,他心里觉得无比的苍凉。   有一天,Alan坐在方向盘后面,看见一个很像莲的女孩和一个男人走在阳光灿烂灰尘飞扬的大街上,她在前面,他落后半个肩,她不时侧过头来和他说话,他们的步子非常合拍协调。这时Alan的太太说:“绿灯亮了,你等什么呢?”Alan开动车,超过了那对男女。他忍住了没有去看那究竟是不是莲。这些日子以来,他一次又一次在回忆中回到上海的那场大雨里,而一次比一次他更清楚莲在那天给了他一生中最美好最纯粹没有一点儿阴影的爱,他现在心里平静如68一个遥远的爱情故事   1这是一个听来的故事。我不知道故事里面人的名字,所以其实只是“他”和“她”的故事。也许不曲折也许不动听也许很平淡,也许是真实或者只是一个传说,但无关你我的心情。假如你有时间,不妨听我讲讲,就当是在这样的一个午后呷一口白开水,不一定很有滋味,但也许可以解解渴。   2他和她都是孤儿,他们是在贫穷且动荡的年月里相恋的。这是一段甜密而痛苦的岁月,他们在精神上相依而愉,但是,贫穷——物质的贫穷却常常击碎他们美丽的幻想。生活永远残酷,仿佛没有什么温情。生存和恋情一直困挠着这年轻的一对。终于,年轻的他决定要出去闯荡,为了美好的将来,他和她美好的将来。美丽的她没有阻止他,而是默默地送他远行。分别时,他们没有山盟海誓,他送了他一个蝴蝶结,她留给了他一缕青丝。然后,她便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3开始的时候,每过一段时间,他便会托人捎来一封信,顺便也会带些钱回来。他说他在外头很好,外面的世界很好,末了便会很肯定很肯定地说,他一定会赚足钱回来娶她。她看着信,高兴着,流泪,又高兴,又流泪。在悲惨的生活里,这一封封信如同黑暗中的明珠一般,给她以美丽的幻想。生活在一封一封的信里度过,而他则一次一次变换着地点,来的信也一封一封充满着诱人的前景。他仿佛在向她说,不久了,不久的将来,他就会回来和她成亲,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事情,她做梦都希望这一天的到来。而每一封信的到来都可以令她快乐很长一段日子。   4但,突然有一天,他的信就断了。他仿佛凭空消失了,再也没有一封信,也没有了一丝消息。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去了哪里。她拜托村里外出的人打听,打听,终于是没有音讯。这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她每天都看着他送给她的蝴蝶结,流着泪,在憔悴在消瘦。村里的人都说,准是他在外面赚足了钱,变心了,这种事是常有的,陈世美这种人还会少吗?善良的人们同情这位可怜的姑娘,他们要她忘了那个忘恩负义的“他”,振作起来,重新找个好人家。   5她终于振作了起来。但是她依然坚持等着他归来。人们常常看到她在辛苦劳作的间隙,在夜晚的路口,凝视着那只美丽的蝴蝶,痴痴地却又微笑地。她始终坚信,总有一天,他一定会回来,就像一只蝴蝶一样飞回来。她要活着。活着等他回来。人们叹息着,真是个又痴又傻的姑娘,但那又有什么结果呢?日子在一天一天度过,也许是很多年过去了。年轻的她也已不再年轻。她拒绝了很多人的提亲,她还在等,等他回来。这是一个多么漫长的等待。等待仿佛成了她生命中最重要的内容,除了劳作,她活着的目的便是这如同绝望了的等待。然而,命运是多么的奇怪!无论是多么漫长的等待似乎都会有尽头的。一天,一个疲惫的旅人在路过这个村庄时,交给了她一封信,也许年代久远,信封已有些泛黄。她看着,心狂跳起来,仿佛有某个谜底正要揭开。她撕开信口,小心奕奕地,仿佛是将漫长的等待撕开了一个缺口。没有称呼,没有年月,只有一缕青丝——当年她亲手剪下的,象孤寂的情感,穿透时光,牵连着漫长的岁月。她的心碎了。   6疲惫的旅人带来了一封没有言语的信,更带来了一个悲伤的故事。在外流浪的他,际遇并不好。惨淡的生活笼罩着他,但是,他从未在信中提及,他要给他心爱的人以安慰和希望,他把他所有的希望都会诸于拼命地工作赚钱中,但在这样一个战火纷扬动荡的年代,他能干些什么呢?直到终于被生活的重压击垮,他才明白,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要永远和自己的爱人分离。这位好心的旅人在他生命垂危的时候遇见了他,他希望这位旅人能将他的消息带给他那可怜的爱人,并希望她能够找个更好的人并幸福地活下去。由于某种原因旅人没有及时将这消息带给她。基于善良,若干年后,经过一番苦苦寻找,终于将他的最后一封信和他未完的愿望带到了她的面前。她听着,流着泪。是的,漫长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他并没有变心,他将他的感情带回来了。自己多年的等待似乎不值得,但又值得,她证明了自己的一个信念,一个在漫长岁月中也不曾动摇的信念。   8这是一个离我们已然很遥远的而且很平凡的故事。如今,还有什么人会为了一个漫长的爱而等待?还有什么人会将爱当作一种信念?如果没有,其实也无关心情,那么,就当是喝了一口淡淡的白开水吧!我们的人生,更多的时候就是像这淡淡的白开水一样无69小城遗梦   小城实在太小,小得只有一个公园,而且里面荒芜又冷清。即使这样,只要回来,我一定带着女儿到里面走一走,从小生长在这里,对它总是太多的热爱与怀念,何况,在繁杂的城市里很难寻到这样一块静谧的去处,静静地坐在十年前坐过的石凳上,望着女儿一蹦一跳地捡着树叶,把疲备的心放任在阳光之下,顺着时光的隧道一点儿一点儿地回味,才知道也曾经得到过很多失去过不少。   就在这个时候遇到了铭。实在太突然了,突然得连一点预感也没有。铭带着他的妻子和女儿缓缓拐进那片树林时,我还饶有兴趣地欣赏一家三口的和美呢。女儿活泼,妻子苗条,丈夫的个子很高,双肩微前倾。而且,右肩高,左肩低,莫非是他?   我的心突然狂跳起来,血液忽地涌裹了全身,像有无数股细流要穿破肌肤,喷涌而出,十年中。我编织过无数次的相遇,或美丽,或悲壮,或凄婉,每次都会被自己感动。总以为那是梦,是一个小女人无聊的消遣。没想到今日果然遇到了他,只是……只是没有想像中的浪漫。猛然间,我不知该不该与他打招呼,生怕因现实的无情打破了固守中的那份温馨。但是如果即刻逃离,那十年的思念,十年的苦望岂不是成了泡影?此刻,就像看到一部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在凶手要出现的时候不再敢看下去,生怕因自己的推理不同而失望。我叫住女儿,要她选择走还是留。   十年前,我与铭都是十八岁,正是花样的年龄,等待高考分数公布的日子是难熬又是最无奈的时刻,我们班的男生女生便常常相聚在这里,狂放得夫去了了原形,铭是我们班男生女生中最安静的一个,总是悄悄地来,静静地坐在最后一排,默默地上课和下课,每日里看他满脸抑郁,总在猜想着他的不快,然而高三的重压及男生女生敏感使我不敢有丝毫的冒昧,因此,铭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迷,走出校门,长到十八岁,便解除了一切禁锢,我们可以大大方方的交往,名正言顺地示爱与被爱了。在一个夏日的黄昏,我知道了铭的一切。他说他的家在农村,有一大堆兄弟和姐妹,他的母亲长年有病,靠他的父亲地个人的工资养活一家老小九口人。他父亲认为他最聪明,从众多的儿女中挑选了他,省吃俭用的供他在城里上学,如果考不上大学无颜见父母兄妹,。突然,他盯住了我的眼睛说:我的右肩特别有劲,不信你试试,我能把你从公园这头扛到那一头去。”就在我的惊讶的那一刻,他一把把我抡到肩膀上,任我又捶又踢,就是紧紧地抓住我不停地往公园深处跑去,渐渐地我失去了抵抗,静静的伏在他结实的背上感受着带有男性汗味的体温,慢慢地竟然有种幸福涌起,我突然希望公园再大些。   就在那个夏天,我们相爱了,爱得热火朝天,爱得张张扬扬。同学们都断定我俩肯定有促美好的未来。任铭的成绩,名牌大学的门已经向他敞开,我也不至于名落孙山,郎才女貌,一对幸运儿,将来的日子会多么明媚又浪漫。十八岁的爱虽然幼稚,但绝对纯情。只有在那个年龄爱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爱情的美好。   然而,就在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铭突然不见了。我傻傻地等,痴痴的盼,可是他再也没有出现过,直到我离开小城。求学、工作、结婚、生子,就在我渐渐淡忘了我的初恋时,他却不合时宜地出现了。奇怪的是,对他曾经有过的怨和恨,就像被蒸发了一样,留下的只是一股幽幽的情怀。我们相爱不过是短短的一个有,然而,却使我足足回味了十年,甚至几十年。这也算是一种补偿吧。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我竟带着女儿走向公园深处。公园的狭小及小路的狭窄终于使我与铭一家“邂逅”了,因有了刚才的准备,便能平静地对待他们一家。铭向我介绍了他的爱人与女儿,之后谈起了十年来的经历。问他突然离开的原因,他说,就在接到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他父亲突然遇祸身亡,为了一家的吃穿,   他含泪烧了通知书,背着简单的行李开始了打工的生涯。“连饭也没得吃,还能顾及什么?”铭说,那个时候他决定,今生今世永不回小城。铭谈得极度平淡,碍于爱人的面,他半句也没有提到我们的过去。只是临走的时候,叫了他女儿一声,就是这轻轻一叫,却差一点让我晕过去。他叫道:“太阳,回家了。”   太阳正是我的小70飘雪的日子   窗外,又飘雪了,雪花一片一片地斜着飘落下来,默默地盖住草坪上那不和时机生长的小生命,天地静静地,睡吧,因为冬天已经到了。   她叫雪,也像雪,穿着那洁白的素裙,默默地站在飘雪之中,伸出手,数着那落在手心的雪花。一片,两片……十片、二十片……一百片、两百片……只因为曾经有人说过,当天上的飞雪化成红色的时候,他会回来,回到他的身边。   “为什么,你还不回来呢?”一场不大的事故,却夺去了雪的视力,牢记着的,只有这句话,这句刻骨铭心,永远无法忘记的话。   “该回家了,雪!”哥哥在叫她了。   “哥哥,雪变成红色了吗?”雪问。   “别傻了!雪是不会变成红色的!他也是不会回来的,他在骗而已!”哥哥的话已不止千遍,可是雪只是等着,等着他心中的人。   “他不会骗我的,当雪变成红色的时候,我又可以见到他了。”   雪进屋了。自从那次事故之后,无论发生什么,她从没有哭过,因为她知道,她一定能见到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当雪花化作红色之时,他一定会来到她的身边,拉着她的手,说:“我来了。”   “唉!你真是个傻女孩。”哥哥拉着她走进了屋子,雪还是不死心地向外望了一下,虽然什么都看不见,却也很满足。   三年了,每逢下雪的日子,雪都会跑出去,站在雪中,不停地询问:“雪变成红色了吗?”“现在的雪是红色的吗?”   一次又一次,然后回来就生病发烧,让哥哥急得快要死掉。骂她傻女孩,她笑;说她是疯子,她笑;说他不会再来,他还是笑。白色的素裙,在雪中的询问与微笑,就像精灵一样。即使路过的人,也会不由得被他所吸引。   然后一次又一次,雪老是遇到危险,却每一次都会被人所救。“他一定在某个地方看着我的,然后偷偷地笑我。”雪告诉哥哥:“等到下红雪的时候,他一定会从我后面跑出来,吓我一跳。”哥哥只有叹气。   自从那次以后,雪的亲人只剩下哥哥一个了,虽然有时会怪他不让自己去等那个人,可是对雪来说,他是最重要的。如果一定要在那个人和哥哥之间选择,自己一定会不知所措,因为,哥哥真的好温柔。可是她知道不会的,因为哥哥永远不会给她太难的选择,每一次,只会给她温柔。   窗外,又下雪了,雪偷跑失败,被哥哥捉住了:“哥哥!让我出去看看吧!或许雪已经变成红色了,他看不到我会着急的!”   “别傻了,他已经死了!不可能回来的!”哥哥终于忍不住大吼一声。   “他没死!”雪也急了:“那天他既然能在大火中就出我,他自己一定也不会死的!”雪大吼:“如果他真的死了,那你告诉我呀!他的身体在哪里?在哪里呀?就算死了,他也应该会有……尸体吧?他答应过我红雪之日会回来,他一定不会失约的!”   “你要找他的身体是吗?这样你就会相信,就会忘了他?”哥哥的语调平静了下来:“好!我带你去。”   在哥哥的搀扶下,雪慢慢地走着,短短的几分钟,对她来说,却如过了好几十年。为什么呢?自己的心好乱,难道自己不信他吗?一天一天,三年来没有过一丝动摇的心,为何现在突然会跳个不停?为什么?   哥哥停了下来,路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   “这就是他的尸体,用你的手感觉一下吧,感觉一下你所一直信任的人,是如何地不守诺言,是如何的欺骗你的感情的吧!”哥哥说着,把雪推向了停放尸体的地方。   有种感觉,身体一下变得冰冷了,为什么?天地好象失去了一切的温度,可是雪还是在下,白色的雪花,从没有改变过,只是那样片片地飘落,一点一点,落在雪的心上,落在那早已冰冷的身体上,与一个体温正不断下降的身体上。   “不要!”这是雪说出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便晕倒在了地上,倒在了那布满雪花的地上,那只有白色的雪地上。   醒来的时候,哥哥坐在身边,可是自己却没有了感觉,连心痛的感觉也没有了,只知道有水珠不停地从眼角流下,水珠?是什么颜色?是红色么?不,还是白色,那死寂的颜色。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地讨厌白色,如此地讨厌那宁静得感觉不到生命的颜色。   “别哭了。你现在该忘记他了吧?”哥哥问。   “已经不用了。”雪的声音没有丝毫的颤抖与悲伤,她只是说:“我的心会跟他去,或许,那个地方的雪,会是红色的吧。”   “别傻了!”哥哥猛地抱住雪:“不许说这种傻话,不许,连想也不可以想!”   “对不起,哥哥,我们来世再做兄妹好吗?”妹妹轻轻地闭上了眼睛。   “不要,我不要!”哥哥呼喊着:“为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忘了他呢?他真的这么重要吗?”   “不是重要,”雪的笑容总是这么美,即使现在也一样:“是一生相随,永不变心。”   “一生相随,永不变心。”哥哥默默地重复着这句话,“那好吧,我有话告诉你,如果听完之后,你还是要死,我不会拦你。”   雪不知道哥哥要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听着。   突然,哥哥的声音变了,不再是以前那种因烧伤而沙哑的声音,而是她最熟悉的,最盼望的声音,他说:“记住了,小雪,不管以后我会去到哪里,当天空下红雪的时候我就会回来,回到你的面前,我们约定了。”   “笨小雪,做相爱的人是要一生相随,永不变心的!你做得到吗?”   ……   最熟悉的声音,轻轻地重复着曾经最熟悉的话,温暖的体温,抱着雪的身体,不是梦,这真的不是梦。   雪猛地扑了上去,哭着说:“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装成我哥哥?为什么不告诉我?当我等你的时候,你一定在笑我吧?你故意捉弄我吗?你明知道,你明知道……”   “对不起,对不起!可是捉弄我的人是你呀!”紧紧地抱紧雪,只怕她会从怀里跑掉:“当初和我在一起,你不停地告诉我,你有多爱你哥哥,告诉我你哥哥有多么的优秀,其实那个身体是你哥哥,我只是怕你经受不住打击,才骗你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当我变作你哥哥之时,你却总是说你有多爱我呢?为什么不忘掉我?我不好的!”   “我在乎哥哥,却更在乎你,我只知道,你答应过决不会离开我,你不会食言的,我爱你,哥哥的是亲情,你却是真爱,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懂吗?”雪将他搂地更紧,更紧。   他轻轻地问雪:“可是这样的话,你就再没有亲人了,你不后悔吗?”   雪摇摇头:“我要的,只是你而已,只要你在我身边,一切,都无所谓了。”   雪还是在下着,无意中望出窗外,是红色的呢!红梅飘落,不是一场最美的红雪吗?当白雪化作红色的时候,有一对恋人,正相拥坐在屋檐下,就让那飘落的红梅为他们作证吧!   一生相随,永不变心71当狐狸爱上了小王子   当狐狸爱上了小王子,只有哀哀地看着,因为她不是小公主。那天,狐狸脖子上挂着一圈野生的姜花,在郊外散步的时候,花环迎风飘动,香气吸引了路过的小王子。视线相撞的一刹那间,狐狸知道,她爱上了他。小王子看着火红的狐狸,暗暗地想:天哪,多美的长毛啊,要是用它来做一件裘皮大衣的话,那该多漂亮!于是王子问狐狸:“你愿意和我回宫吗?”“殿下,我非常愿意。”狐狸的眼眸里流露出欢喜。   七月的皇宫,炎热异常,根本不需要什么裘皮大衣,小王子渐渐冷淡了跟他回来的狐狸。狐狸被思念吞噬着。是爱一个人难?还是不爱一个人难?心痛让狐狸明白,是不爱一个人更难.她找不到解决难题的方法,只有去找小王子。她恳切地说:“殿下,我可以为你做很多事情。”小王子想了想,安排了一些事情让狐狸做。没想到,小王子安排了十件工作,狐狸做错了九件,剩下的一件还忘了做。狐狸从来不解释自己的笨拙。   她如何告诉小王子,她这么做,只是希望吸引他的注意。小王子气极了,想把狐狸赶走,可是看到她那一身火红的皮毛,小王子心软了,那是自己的裘皮大衣啊。狐狸跟在小王子的身边问东问西,仿佛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想知道,但是,王子很少回答她的问题。小王子日理万机,没时间答理这只多话的狐狸。他不知道,狐狸原来也并不是多嘴多舌的人,她不再沉默,是怕沉默会带来遗忘。其实她也多虑了,小王子怎么会忘了自己的裘皮大衣呢?夏去冬来,狐狸的长毛越来越漂亮了,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冬凉如水,小王子还没来得及做裘皮大衣,就生病了,三天三夜高烧不退。国王,王后守在病榻前,御医,侍女尽心侍奉,举国上下一片忧心。只有狐狸静静地蜷在小王子的身边,没有任何表示,仿佛根本不关心。   夜深人静。国王和王后回了寝宫,劳累的侍女疲倦地打着盹,小王子在榻上不断地发着抖,那么厚的锦缎被盖在身上,仍是冷。狐狸站了起来,轻轻地走到小王子身边,小心地把火红的长尾巴盖在他的身上,并用她的舌头反复舔着小王子发烫的额头。朦朦胧胧中,小王子感到寒冷的身体被一团火温柔的包围着,慢慢融化。恍惚间,他仿佛看到床边伫立着一位穿着火红长衫的姑娘,姑娘清凉的手指夹着阵阵姜花的香气,在他发烫的额头轻轻抚摸。花香随着夜风缓缓地飘进了小王子的心田。夜复一夜,那花香,那艳红,那抚摸,令小王子如痴如醉。小王子的身体渐渐康复,他却宁愿长病不醒。   七天后,小王子大病痊愈,举国上下一片欢腾。欣喜的国王在宫廷内大设晚宴,邀请王公贵族前来参加。小王子举杯走在来往的宾客当中,高贵而热情。“他将来一定是位英姿勃发的君主。”王公贵族纷纷议论。躲在角落里的狐狸,听着人们对他的赞美,开心地微笑。“你怎么不去吃东西?我吩咐厨房特别准备了你的美食。”小王子发现了角落里的狐狸。狐狸微笑,她无法开口向他祝贺,因为她的舌头早已舔得红肿发炎。她只是用额头去摩挲小王子,以表示自己看到小王子痊愈后无比的喜悦。小王子蹲下来,温柔地拍拍狐狸的额头:“谢谢。”他读懂了她的意思。在今夜,小王子愿意对谁都温柔,因为他的心中有了爱。他爱上了病中伫立在他床前的姑娘。温暖的包围,火红的长衫,清凉的抚摸,阵阵的花香......至今历历在目,小王子坚信,那绝不是他病中的错觉,那位姑娘,必定是丘比特为他带来的梦中情人,是他一直在等的人,他的小王妃。   清风吹过,小王子嗅到了狐狸身上的花香。他看到了狐狸颈上的花环,惊喜地问:“在哪里,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花儿?”狐狸摇了摇头,她早忘了,仿佛与生俱来,她与花环早已成为一体了。小王子的神情变得黯然,他站起身,失望地离去。   有一段日子,小王子很难见到狐狸,偶尔看见,她也是疲惫不堪的样子。小王子想问她到底在忙些什么,可是一转身就忘了。一天,直到夕阳西下狐狸才跑回来,虽然满身的风尘,却是一脸难掩的兴奋:“殿下,请跟我来。”说完,狐狸转身跑了出去,小王子牵过白马,跟上了狐狸。大片大片的姜花在风中摇曳,远远地,小王子就闻到了这魂牵梦萦的香气,一加鞭,他到了花海前,跳下马,他激动地对狐狸说:“谢谢你。”声音竟有一丝颤抖。虽然吃尽了千辛万苦,可是看着小王子开心的样子,狐狸也十分开心,原来辛苦也可以是一种幸福。暮色渐渐地深了,小王子在花海中已经站了许久,但他没有等到梦中的姑娘,陪伴他的只有身后那只疲惫的狐狸。   几乎每天小王子都要来这片花海,狐狸总是安静的站在他身后。一日,终于有一位姑娘从花海中穿过,来到了王子面前。有着湖水一样眼瞳和金黄色卷发的姑娘,看着小王子的王冠,微微的屈膝:“殿下。”姑娘的双颊绯红,眼眸流转着醉意,眼前这风度翩翩,英俊不凡的白马少年,一见已使她倾心。“今天,你怎么没穿你那件火红色的衣衫?谢谢你为我医病,我一直都记得你指间姜花的香气,记得你美丽的容颜,那湖水一样的眼瞳和金黄色的卷发......感谢天,让我等到你!”小王子欣喜若狂。   狐狸听到了小王子的话,终于明白了他寻找姜花的目的,她想冲上去对他喊:“没有什么穿红色衣衫的姑娘,你看到的是我!是我!不是她!!”她没有喊。因为狐狸知道,小王子不会明白真相。他即使明白了,也顶多笑笑,说一句:“哦,原来误会了。”他还会一如既往的爱那个姑娘,因为无论姑娘做没做过那些事,都注定是他要等的人,是他那位----有着金黄色卷发和湖水一样眼瞳的小王妃。她没有喊,还因为她知道,爱情不需要报恩,爱情亦没有礼尚往来,小王子不会因为她对他的好而爱她,把真相告诉他,只会让他感到内疚。狐狸怎么忍心?   未来的王储即将举行婚礼,皇宫内外一片欢歌笑语,喜气洋洋。狐狸被带到殿前,正式参见未来的小王妃。要是有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该有多好?小王妃的眼睛泄露了她的心意。小王子把一切看在了眼里,他知道该怎么做了。他从没有看见小王妃穿过火红的长衫,也许她从来没有什么火红的长衫,那只是他病中眼花罢了,但这有什么关系?没有火红的长衫,他可以为她做一件火红的裘皮大衣啊。那火红的颜色,像是燃烧的火焰,不正象征着他们火热的爱情吗?   他决定把曾经想做给自己的裘皮大衣做给他的小王妃,那将是他送给她的新婚礼物。“殿下,没有了毛皮,我就会死的啊!”狐狸听到小王子提出的要求,悲痛欲绝。她的眼泪在眼圈里转了转,始终没有掉下,她把泪水吞进了心里。原来,爱和残忍可以同进在一个人身上出现。小王子叹了口气,他并非冷血,可是为了心爱的人......何况,养牛是为了喝牛奶,养鸡是为了吃鸡蛋,养狐狸就是为了那件狐皮大衣啊。   想着狐狸即将失去生命,小王子也有些恻隐:“以前我从没有回答过你的问题,今天,我允许你问我一个问题,我一定会回答你。”屠夫的刀举在空中,随时准备落下。狐狸闭上了眼睛,哀哀地问:“告诉我,怎么才可以不爱你72最后一次拥抱   现在才明白,原来最爱小聂。   人总是在失去后才感觉可惜,然后悔恨当初为什么没有耗尽全力。我是那种对什么都不乐观的人,平淡的交往与结束,连分手干脆只用一句话语。但,终于沦落到只能全力去哭泣。   小聂和我站在城市的天空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开过。我很久就留意她,她总是会多等待一个红灯,再飞快地穿越过。我们仿佛相熟已久,看待对方的眼中都流露出感伤与依赖。我常常会停住脚步陪伴她,虽然依然互不相识。   城市里的人都是彼此陌生的吧,却又期待相遇。我曾问过一个聊了很久的网友,只要一通电话,一个地点。我们就能够看到对方,又何尝不妥呢?她告诉我,有一种感觉,只有在未见面时候才能感受到,一旦穿透,就会显得毫无意义了。所以我始终都只是在等待小聂。   日子一天天过去,工作渐渐有些疲软,下班后打算好好休息,老鬼破天荒打来了电话,这,应该是许久之后了吧。   “豫东,我要走了。”老鬼喝了一小口酒。“会想念我吗?”   我木然点头。   “比利时还真的很冷酷喔。记得有空给我寄去几条烟吧。”   “是骆驼吗?”   “对,我们都爱抽的那一种骆驼。”   离别是建立在三年感情的基础上,我居然忘记了如何伤感。我们只是冷静地坐着。聊起玩乐的故事,聊起逝去的恋情,聊起从前的尴尬,略带脏字的问候与漫骂。这已是很久之后我们的又一次聊天了。时间慢慢流淌过一钟点,二钟点。我很希望能有永远拥有不完的岁月。   “豫东。我还能帮你做点什么吗?”他问。   我想了一会儿,“那,再去奔跑一次吧。”   “呵呵。可以吗?瞧我这个肚子。”他抚摸着。   晚上九点钟,我们站在酒吧的路口。“开始跑吧。一直到筋疲力尽了为止。”我跑了起来,步伐时而加快时而缓慢,有种站在红色幕布下表演的感觉,一盏巨大的闪光灯笼罩住我,欣赏我的舞步凌乱。回头看一下老鬼,他和我始终相隔一段接近的距离,笑着。其实老鬼是想让我带着他,走入我自己的森林。   今晚很美好吧。我再也没有去理会繁华而喧闹的噪音。这一切都蒙上了淡淡的哀愁。腿脚慢慢不想挣扎,我站在红绿灯路口停泊下来。大口喘息着空气。老鬼轻而易举的拍着我的肩膀,“豫东,你还是这么若不惊风喔。”   有一种想悲伤的权利,因为我知道,老鬼的笑容会再也看不清了。猛然发现小聂就站在红绿灯口下,她低着头,在思索什么。我看着老鬼一步一步走远,又在二十米外的地方停下脚步,“你一定要学会幸福喔。豫东。”可我所能够做的,只是看着小聂,然后掉头走开。   我又去问那个网友,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会不会随着年复一年,相隔遥远而冲淡呢?那么相距接近的两个人有没有彻底释然的那天。她和我说,“豫东,你还是上网吧。”   “为什么。”   “偌大空虚的互联网里会有一种脱离现实的快感。我可以陪伴你,无论何时。”她说。   在二十三点钟上线,陷入一种不去思维的状态。通常她会换一个名字去聊天室,我看着不断跳跃的文字,猜测哪一个名字背后是她。当熟悉的味道来临,就对着屏幕后的那个名字攀谈起来。   断断续续里知道她是一个短暂失业的女孩,困在家里消磨时间,又在犹豫下一份工作。   “打算做什么呢?”我好奇地问。   “幼师那。和孩子们一起纯真飞扬。”   我的脑中忽然闪现这样的画面。她站在孩子群中像天使那般样炫耀欢乐,我躲在一端。而后我们看见对方。天空慢慢放晴了。   “喂。豫东。你在逃避吗?”   我抚摸白色的显示器,触摸她的名字,老鬼发来的邮件。天空渐渐明亮了,等待我的是毫无逻辑还要继续的工作,压力宛入黑色,正让我彻底迷去方向。   老鬼又打来两通电话。“豫东,我明天就会走了喔。去机场送我吧?”   我答应了。而后上网。进入聊天室,找到她,继续倾诉。很奇怪为什么会萌生那种消极对待的念头,此刻的我正寄托在一种不复存在的安慰里。   这次她先发来话,固定了名字。小聂。   “我要去工作了。”小聂说。   “很好呐。”   “去别的城市,而后寻觅另外的生存方式。像候鸟一样飞翔。”   “不来聊天室了吗?”我问。   受她的轻轻叹息。   “能告诉我你在网络中呆了多久吗?”   “三十天。从遇见你的那天开始。”小聂说。   “这里还有你值得留恋的人吗?”   “你,还有……”   “嗯?”   “和一个陌生的男子。”   “陌生人?”   “我和他每天都会相遇在红绿灯下,看见对方。其实我很想认识他,只不过害怕失去那种淡淡思念的感觉。”她说。   我略微不解。   “对待他。有种对陌生人的依赖与思念。那些相识的人总会在不轻易里都要离去了。”   又聊了一会儿。随意延伸的话语。   “现在我们告别吧。豫东。”   “嗯。”   小聂的名字刹那间在聊天室里消失了,我等待了三钟点。看着里面的男男女女幽默的调侃,弥漫着网络特有无厘头的对话方式。我确定小聂是再也不会出现了,随手关掉了电脑。   “喂。豫东。在这里喔。”老鬼大包小包地扛着握着行李。“是不是有种特别壮烈的感觉,好像奔赴战场的勇士?”   我笑着过去拥抱他,而后悄悄落泪在他肩膀。   “八年后,等我混得像样了,就回来。你的邮箱和门牌号都会不变换吧?”   “谁知道呢。八年失去联络的我们会成为什么模样。”我淡然。   “呵呵。再见吧。豫东。”   “嗯。”   他转身,而后又很快回头。“我忘记带走一样东西了。”   “嗯?”我显得很悲伤。   “带走我最要好的朋友。”   站在外面的露天平台上看着飞机起飞,知道什么都已无力去更改了。我是如此渺小,面对巨大的现实。任何停留都会有一个终结。   又站在红绿灯路口,我很想再看见那个女子。直待她径自走到我身前。   “你好。我是小聂。”   才明白原来在现实与虚拟中所等待的是同一个女子。   “我要认识你。”她说得很坚定。“因为我会离开,你是我这一个月以来的依赖。我需要一场告别作为结束。”   我告诉她,我就是豫东。真实里的豫东。   我们站在那里微笑,足足度过了十个红绿灯,每个红绿灯熄灭与亮起,她都会淡淡焦虑地去看一眼。我也在默默倒数将要到来的结束。现在都很稀松平常了,我这个伤痕累累的男人不怕再多受一刀。   “给我最后一个拥抱吧。如何?”她问。   “拥抱?”   “从遇见你的第一天起就有想要你拥抱的冲动。”她扑入我的怀中。曾经孤寂的内心忽然有了空前的幸福感,我伸手将小聂紧紧抱住。   闭上眼睛,仿佛感觉到老鬼又站在二十米外的地方停下脚步,最后一次祝福我一定要永远幸福。我心中的幸福与悲伤的天平却彻底崩溃了。只是亲吻小聂,期待那一种幸福能够短暂延伸无限。   “再见了。豫东。”   “再见了。小聂。”   伴随她的离去,是再也承受不住的泪水全部流淌出。我真的真的哭泣了,在小聂完成我最后一个拥抱之后,最后一个拥抱,我们的故事已黯然落幕73最后的玫瑰   在这条小街上,开着一家花店。店主是个中年妇女,雇了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姑娘帮忙。小姑娘一看便知是个外乡人。小姑娘很勤勉,守在店里,终日站着或蹲着,不是忙着出售花便是帮着扎花蓝。   小店虽处僻静,但生意还算不错。顾客主要是附近那所大学的学生。情人节、教师节、圣诞节、聚会、派对、生日、约会,都需要花。女孩子常常是三五个搭伴着来,买的时候,左挑右挑,叽叽喳喳很热闹。男孩子往往是一个一个单独来买,看准了买,付了钱就走。   有一个大学生引起了姑娘的注意。他总是在周末来到店前,摸出准备好的零票,随手从玻璃缸里抽出一支玫瑰,他的口音被姑娘听出也不是本地人。   小伙子瘦瘦的,穿着过时的球鞋,苍黄的脸色,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   这回,有好几个周末,小伙子突然不来了。姑娘有一点想念他。姑娘想,小伙子买了花一定是送给喜欢的姑娘的。他一定是在恋爱了,现在也许女孩不和他好了,分手了,他也不要再送花了。姑娘有一点为他难受,又有一点为他高兴。乡下人出来读书不容易,把几个钱都买了无用的花,真不该啊,现在总算好了。   可是没多久,男孩又出现在花店前,又开始了每周一支玫瑰的买卖。大约持续了几个月,小伙子又不来了。姑娘想,如果下次他再来,她要劝劝他,好好读书,不要再把钱乱花掉。   姑娘空下来,常常瞅着那所大学的方向。终于有一次,他们在一家书店里碰到了。姑娘是去买一本插花的书。小伙子正拿着一套书,和店里商量,因为钱不够,他想用一叠菜票作抵押,等回去拿了钱来赎还,他怕这最后的一套书被别人买走了。姑娘走了过去,替他付了钱。就这样两个人开始了交谈。谈谈城市,谈谈乡下,谈谈书,谈谈花,两人谈得很快乐。   第二天,小伙子来还钱,又从花堆里取出一支红玫瑰付了钱。姑娘把钱退到他手里:还是别买了吧?啊?姑娘的声音里似有种不满,又是一种恳求。   想不到,小伙子把玫瑰递到姑娘面前说,这支花,我是送你的。姑娘读懂了小伙子眼睛里的话,红了脸庞又红了眼圈,把这支玫瑰单独地插在一只花瓶里。   小伙子走后,姑娘想了好久,想了好多,哭了又笑,笑了又哭。第二天一早终于把那支花又插到大玻璃缸里。小伙子来了望着那只空花瓶,问她那支花呢?姑娘淡淡地说,卖了。花又不能当饭吃。姑娘想只有这样才能断了他的心思。她知道她配不上大学生,也知道书呆子气的大学生不太会挣钱。小伙子瞅着好,看了好一会,看出姑娘眼眶里蓄着的泪,默默地走了。不再来了。   又一年的一个春天里,小伙子来了,脸色红润多了。他邀姑娘出来,走到另一家花店前。然后他从袋里掏出钥匙,对姑娘说,这店是我的,我想请你做老板娘。   梦一样的声音,使姑娘一句话也说不出就湿了眼睛。小伙子告诉姑娘,他大学已毕业,有了一份工作。半年里,每月的工资,每天晚上打工的钱,凑在一起,租了这家店面房,开了花店。他说,只有这样,他的梦想才能实现。他的梦想,只是想找一个肯吃苦肯学习又有爱心的好妹子做新娘。新婚之夜,新娘问他,你怎么会看上我的呢?他说,他是在买了她很多玫瑰后才发现,她是他最后的玫瑰。姑娘拥住了他。他把嘴唇附在她耳畔,轻轻说道,我们会好的。   (全书 =已完结=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